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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野兽探花-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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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正是终南山孔家。”

    “嘁,小子,你要是孔家少爷,老子就是孔家姑爷。”

    “千万莫冲动。你这样说,小表姐知道,会让你倾家荡产街头行乞的。”小少爷慢吞轻快的声音,突然变得极严肃认真,像是在描述一件极其可怕随时可能发生的事情。

    “法螺吹的跟真的一样,你拿什么证明?”老徐哼声不屑道,他这一说,围观人群中其他之前曾跟这位小少爷吵过架的人纷纷站出来附和,一时间,人嘲涌动,群情激奋,好面子的小少爷被噎得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

    忽地,就听他激声道:“莫要逼本少爷,再逼,本少爷就把今次小表姐要的‘接白雕’引出来,告诉你们,整个央土现今仅有三头,一在皇茗园,一在酆都万鬼圆,这第三头就在本少爷马车里,是准备送去衍圣草园的。难道这还证明不了?”

    丁保心思一动,难不成这乱七八糟的小子还真跟孔家有关系?

    忽而心脏猛地一紧,噌地一下站了起来,接白雕,接白雕,我擦,这不就是那猛禽之王——金雕的别名吗?!

第76章 亦真亦假() 
无怪丁保如此激动,因为十四物种基因名单上,就有金雕,对应的超人能力是视力。

    金雕,古称鹫,也叫洁白雕、黑翅雕、接白雕。性高傲,双翼巨大而强壮,目光锐利,加之一对宛如匕首般足以致命的利爪,处处都显示着它的强壮且极具威慑力,又称“猛禽之王”。

    金雕秉承着鹰隼家族超强的视力,且将其进一步提升到一个极其夸张的地步,单论视角范围,至少是人的五倍以上,而灵敏度和分辨率更是达到几十倍。

    它可以在最远10公里外的高空发现地面猎物,迅速判断距离、猎物大小和重量、移动速度等,然后以每小时300千米的速度从天而降,并于最后刹那嘎然止翅,然后牢牢抓住猎物的头部,将利爪戳进猎物的头骨,使其顷刻丧命。

    这一过程中,除了瞠目结舌的俯冲速度外,高速动态飞行状态下的超强视觉能力,也是无与伦比匪夷所思的存在。

    深呼吸平复了下激昂心绪,丁保掀开车帘步出。

    夕阳仅剩下了一襟,红彤彤的暖光下,一个十四五岁满脸稚气打扮成书生模样的少年,正被一群人围在中间戏谑笑骂。此君浓眉大眼,五官清奇,一张略显黝黑的瘦削脸颊上,微微泛红,分不清楚是晚照还是羞怒。

    一袭袍衫说不上破烂,但明显皱巴巴的,浆洗得很旧。

    听了一二十日的吵闹,这还是丁保第一次见到这位小少爷的真容,看形貌气质、衣着打扮,倒像个乳臭未干的土鳖读书人,无论如何也跟传说中的孔家少爷挨不上边。

    这位小少爷虽然一时不忿,嚷嚷着喊出了接白雕,但这玩意儿除非是热衷走马溜鹰的顶级公子哥儿,否则还真不懂。

    所以他这番话喊完,形势非但没有好转,大家伙反倒是取笑得更厉害了。

    小少爷黝黑的脸颊一下子涨得通红,手指气得瑟瑟发抖,“你,你们,真是目光短浅毫无见识!本少爷,本少爷……简直是对牛弹琴,气煞我也!”

    他不说还好,一说大家哄笑得更厉害了。

    他这人其实很不讨喜,整日“寻衅滋事”,不是怀疑东家的茶叶是霉茶,就是疑惑西家的药材是伪货,更是时常还对别人日常生活习惯、言谈举止指指点点,貌似热心,实则讨嫌。

    不过丁保看得出来,大家伙也并不是真恼了他,真要取笑他,纯粹是当做无聊逗闷子,但这位小少爷却偏是极好面子的那种人,直气得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就差捶胸顿足、嗟词长叹了。

    “这位兄台,你方才说的,可是那传说中猛禽之王——接白雕?”丁保瞧了片刻,瞅准时间,佯作一脸讶色,上前一步道。

    小少爷气得发昏的眼睛,一下子亮堂了起来,拊掌大喜道:“对对对,就是猛禽之王,没想到,兄台竟是识货人!”

    “识货不敢当。先祖父早年曾在西疆生活,言接白雕乃是天赐神鸟,世间唯一可以直视太阳而不刺伤双眼的猛禽,力大无穷,快逾闪电,是蓝天之上的终极猎手。捕食能力超强,别说寻常的兔子、狍子,饿起来便是叉角羚、灰狼也只能是腹中餐……先祖父还说,此神雕性高傲,喜自由,难以驯服饲养,发怒时会以撞死相抗,故央土之内,仅‘万园之园’皇茗园和酆都万鬼园饲有两头,却不曾想,原来兄台竟还饲有一头!失敬失敬!”

    丁保这番话半真半假,说得围观众人一愣一愣的,那小少爷听的却是心花怒放,被他捧得黝黑脸颊愈发黑亮了几分,满脸得瑟,环视四周,那神色表情分明是在说,都听见了没,此般不世出的神鸟,天下仅有三头,其中一头就是本少爷饲驯的!

    围观之人中不信服者仍众,但见丁保是自孙家马车内出来的,本身器宇不凡,且孙家二少爷孙浩正在他身后站着,貌似他便是那位每顿让孙家二少爷亲自送饭的神秘人物,再一联想到孙家的孔府刺黥身份,一时倒也不敢再多争什么,皆是一脸无趣地散了开来。

    “这位兄台,你我今日一见如故,何不上车一叙?”丁保言笑晏晏地邀请道。

    “幸何如之。”小少爷心情不错,做了个罗圈揖,甩衫而上。

    ……

    “什么?宁兄,你,你要凑近观摩接白雕?!”

    宁宝,正是现在丁保的化名。二人在马车上畅聊了一番后,丁保瞅准时机道出本意,本来笑眯眯的小少爷一听,脸色顿时一变,手中茶盏晃了几晃,差点撒将出来。

    “呵呵,此乃先祖父遗愿,愚兄一直萦挂心头,也只是一提。若是实在不方便的话……”

    “方便方便,自然方便。”小少爷嘴里说着方便,脸色却是变了几变,忽地站起身来,抚额恍然道,“呀,本少爷突然想起一件要事未做,宁兄,咱们就此别过,改日再叙。”

    “观摩之事?”

    “改日,改日。”

    说完小少爷竟直接跳下马车,逃也似的跑开了,一口气窜上了他自己那辆终日垂着帘子的古怪马车。

    “宝哥,他这是吹法螺的吧,咱们听他吹可以,一说正事,立马吓得跟孙子似的。”二人方才交谈时,孙浩全程作陪,听这小子胡天胡地地说了半个时辰,句句以孔家表少爷自居,大言不惭,态度张狂,对之印象极差,若不是丁保一直保有耐心,他早抡起拳头将其赶将出去了。

    “他这少爷是真是假不知,但这接白雕之事,没准儿还确是真的。”

    丁保眼神澹澹地打量着仓惶离去的小少爷的背影,直到他上了那样古古怪怪的马车,方才眉头微皱道。

    刚刚接触时,他凭着超强嗅觉感觉到这人身上沾有大型禽鸟的气息味道,虽不敢肯定是什么,但从他这奇怪的言行举止,以及那辆古怪的马车来看,倒是存有几分可能。

    “既然是真的,那他为什么……”孙浩话说了一半,突地明悟,眼神儿微变,当即咬牙道:“宝哥,要不,我过去他马车那边探探?”

    “千万不要轻举妄动。”

    丁保神色略显严峻,他刚才凭借超强嗅感跟蹑着小少爷一直朝马车那边延伸,即将闻嗅到马车时,突然有一股若有若无的危险感觉涌上心头,小心起见,立马收起嗅感,所以自然也不会让孙浩随便上前招惹。

    再说,他仅是想要接白雕一滴血而已,并非强取豪夺占为己有,大可以有商有量,自没必要冒什么风险,惹什么是非,故略作沉吟,招呼孙浩附耳过来,认真交待道:“呐,你先这样……再这样……”

第77章 杂布计() 
晚间,幽幽烛火下,丁保侧卧马车内,靠着团垫,认真翻看孙浩费尽周折为他弄来的几份南国邸报。此外,还有几张孙家通过自家渠道收集到的一些关于南国的屑碎传言。

    在他离开的这一二十日内,南国明里暗里发生了几件事。

    一是苏戈大哥“蓝戟侯”苏荡寇单骑赴京,明里是为小皇帝的姑姑隆庆公主庆生,实则有请罪释罪之意。毕竟有白家子弟白化威死在华阳,还有流匪冲击县城,虽幸未造成太大恶果,但其影响已经造成,甚为恶劣。

    此番苏荡寇作为苏家未来家主,替父进京,苏家也算是诚意十足,姿态摆得很低,这一来,倒是让朝堂上那些个蠢蠢欲动的声音顷刻间偃旗息鼓,难以趁机发作。

    不过这也得亏是有丁保、苏戈、捕神、肖大宝他们这些人处理及时得当,若是华阳真被屠了城,那可就是铁板钉钉的莫大罪愆,再无转圜之机,别说是苏荡寇,便是镇南大将军苏靖亲自赴京,也未必能把事情尽数担下来。

    所以苏家上下对丁保是极为感激,尤其是作为军旅世家,对于丁保这种慨然赴死、热血无畏的伟男儿,还是有种骨子里的亲近好感,再加上连续两次从天兵手下救了苏戈苏小妹,一下子便成了整个镇南大将军府人人称颂的大恩人,唯有知道小妹心意的苏破军心中有些惴惴。

    由此还引发了第二件事,据传苏戈二哥自南国剿匪回来后,看到捕神推荐书信,再听闻丁保的光辉事迹,当下又惭又悔,一力主张要为小丁县尉上书表功,建碑立传,此建议竟还得到了苏府上下一致赞同!

    世间事便是如此讽刺,很多人之所以能被冠以伟大,解以传奇,是因为已然身死。

    不过这件事最终却是未能成行,最后因为不知名原因不了了之,丁保却是一下便猜到了因由,建碑立传什么的,苏戈肯定一万个不同意。念及这位清丽诚挚的少女,丁保面上难得浮现一丝愧色,心中一柔,不禁暗暗叹了口气。

    第三件事是皇室派下剿寇宣抚使,说是代天巡视、抚慰民情、兼督剿寇事宜,但其真实用意却是众说纷纭。

    说是给苏家难堪吧,其实也就一正双副三员文吏,除了依律所配的护卫外,未带一兵一卒。可说是真宣抚吧,这种差事以往都是由镇南将军府苏家一力监办的,白马皇室这次生生派下这么几个人来,若说没有些什么小九九,还真是没人相信……

    “多事之秋啊。”

    丁保默默看完,悠悠一叹,凑着火苗将几张纸点着,掷进前面的黑陶盆盂里,清隽的脸在火焰明暗间,突然有些凝重复杂。

    就在这时,外面喧哗声突起,隐隐听到孙浩和那小少爷激烈的争辩声,还有陆陆续续赶出来瞧热闹的群众的嘈杂议论声。

    丁保意味深长地一笑,将车帘撩开一角,就见明火高悬下,孙浩气急败坏地揪住那位小少爷,满脸激愤,抡起拳头似要揍他,小少爷脑袋昂得很高,毫无惧色,一脸不服,旁边不时有人在劝说什么。

    “小兔崽子,你找死!居然往我家的宣花布上泼水,你知道这一车布值多少钱吗?”孙浩怒不可遏。

    “莫要再逞强了,姓孙的,你进的这是什么布你自己清楚,竟敢拿褪色的消薄杂布来冒充上好宣花,公然制假售假,本少爷就是要替天行道!无情揭露你们这些奸商的丑恶嘴脸!”小少爷趾高气昂,高声反驳道。

    孙浩气极反笑,揪住他的衣领,怒声道:“你放什么狗屁,我孙家布行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整个西雁有口皆碑,岂容你来污蔑?”

    “真金不怕火炼,嘴硬没用的,水本少爷已经泼上了,是不是褪色杂布,稍后一看便知。”小少爷有恃无恐道。

    “说得好,既然大家伙都在这里,那就一起做个见证,免得说我孙家欺负人!可若是你弄错了呢?”

    “那不可能!”小少爷大声叫完,突然觉得这样似乎有些不合适,在众人灼灼的目光中,猛地一拍胸脯,大喇喇道:“没得说,损失多少,本少爷双倍赔付!”

    孙浩冷笑一声,不再说话,招呼活计将布车打开,成挂的布匹一件一件拆开,火把高燃下,雀州宣花布那独有的花纹色泽特征尽数呈现在众人面前。围观众人虽不是行家里手,但在这个衣服基本靠买布自家做的时代,对于眼前这些到底是杂布还是宣花还是很容易分辨得出来的。

    而且这些布匹虽然湿漉漉的淋了水,但却分毫未曾褪色,不仅如此,浸水之后,挂着淋淋水珠,又被一圈火把耀照,反倒愈发将雀州宣花那最独特的着色特征给衬托了出来,一看就不是廉价凡品。

    小少爷一下子傻了,先是目瞪口呆,继而围着布匹猴子般乱转,惶急嚷嚷道:“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孙浩自不理他,清声道:“众所周知,雀州宣花贵便贵在花纹和着色,着色自不必说,人所周知,一经染成,永不褪色。而其花纹若想长稳,必须经过一蒸一曝三晒,其间不能触水,触则走纹变形。我这车宣花因为买的急,所以仅经过一蒸一曝,连一次都没完整晒过,小少爷这两桶水泼下去,这一整车的花纹可就全走喽……”

    “你!”小少爷眼睛瞪得贼大,突地像是想起了什么,转过头,大呼小叫着闪入人群,一把将骆姑娘拽了出来,像是危机时刻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急切道:“骆姑娘,你来作证,是你说这第二车布是杂布,一沾水就褪色,本少爷这才站出来仗义执言为民除害的……”

    骆姑娘眉眼清秀,瓜子小脸,颧骨附近略带着几粒可爱的小雀斑,闻言羞怒地一甩手,力道之大,差点将他甩了个坐墩子,怒叱道:“休得胡扯,我什么时候同你说过这话了?”

    “不是!骆姑娘,你别恼,不是同本少爷说,是你晚间同人聊天时,本少爷恰好听到的。”

    “听到?是我饭后同马婶闲聊时吗?”

    “对!对!对!骆姑娘你终于想起来了!”小少爷神色一松,拊掌大喜道。

    骆姑娘噗嗤一笑,脸上的几粒雀斑瞬间生动了起来,脆生生道:“你呀,听错了,我跟马婶说,听说孙家这第二车上装的名贵宣花,这布不惧沾水,咋洗都不褪色,马婶不信,回我,咋不褪色?我便按照自个儿听到的跟她解释……并不是说这是杂布,也没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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