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同人)[穿越教科书]中流-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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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读书的时候没深想,如今身临其境苏雪倩瞬间就阴谋论了:说不定卫婆子和祥林嫂的婆婆是蛇鼠一窝!祥林嫂重名节,若是她在家中同婆婆一道住着,她婆婆要瞒着她把她说给猎户就没这么容易,因此还不如把她打发地远远的,先让她出来赚点钱贴补家用,待亲事沉埃落定了再将她绑回来。
苏雪倩几乎想拍案叫绝:真是打得好算盘!
“我可以留下她,但如今世道乱,我不收签活契的人,到时候走了逃了都没处说理去。”苏雪倩强忍下心中气愤,慢条斯理地同卫老婆子过招,“她既然是寡妇,身子就该算是婆家的。你去问问她婆婆,愿不愿把媳妇签死给我。价钱么,我可以出百千。”书上说贺家坳的贸老六娶祥林嫂花了八十千的彩礼,苏雪倩出价比他足足高了百分之二十五,不怕祥林嫂的婆婆不动心。
卫老婆子却贪得无厌,假装为难道:“苏小姐,这恐怕不容易,到底是要买断祥林嫂的将来呢。而且,卖儿媳说出去不好听,祥林嫂的婆婆好面子,这个价钱……”言下之意是还想坐地起价。
苏雪倩不耐烦道:“就这个价,爱卖不卖。”她可不想再便宜了这两个人贩子。
其实,受人权运动的影响,民国时期的人口买卖已经逐渐减少。大城市中的富贵人家若要用人,大多是通过签长约的形式,而不像清朝初期时那样直接到官府把人登记成奴籍。可是鲁镇偏远,很有些古朝遗风,卫家山更是贫穷封闭,因此在这里封建色彩浓郁的奴役制度仍然盛行。
这正好成全了苏雪倩的好心。祥林嫂任劳任怨,从未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书中的结局对她太不公平。
两日后卫老婆子从家乡回转,果然带来了祥林嫂婆婆同意媳妇签死契的消息。正如书中所写,这位婆婆精明能干,把祥林嫂打包送来的同时,顺道还让卫婆子稍带来了由她签字画押的“授权书”,据说是特意请村里的穷秀才写的,字迹十分端正。苏雪倩满意地同卫婆子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生意做成的第二天卫婆子就喜气洋洋地启程回老家同客户分成去了。
自始自终祥林嫂都低眉竖眼的,站在卫婆子的身后一句话都没说。
陈耀曦不高兴道:“怎的买了个寡妇,不怕晦气吗?”苏雪倩同他说要买人使唤时他没细问就给了钱,谁知临了她却弄了个扫把星回来,还是在要结婚的节骨眼上。他这位媳妇也太不讲究了吧?
苏雪倩奇怪道:“你给我找的孙婶不也是寡妇,我还以为你不在意呢。”
“那是我没办法,你以为我不想寻全福人?”说起这件事,陈耀曦气得跳脚。当初苏雪倩恢复呼吸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能苏醒,伤口却缓慢愈合,看起来十分诡异。陈耀曦怕旁人看出她的不妥当来,一个奴仆都不敢用,只能在附近租了屋子等待苏雪倩自行复原。没料到,她康复的速度却是慢地离谱。
陈耀曦作为一个黑帮老大,本身也是日理万机事务缠身的。他们落脚的村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别说没有电报电话,连邮差都不大来,十分不方便陈耀曦同外界保持联系。眼看苏雪倩大有沉睡个一两年的趋势,他实在□□乏术,无奈之下才打起雇人的主意。好在当时苏雪倩的外伤已经恢复如初,喂她喝水吃粥也能自觉下咽,同昏迷的症状十分相似,被佣人看出端倪的可能性不高。陈耀曦一咬牙,开出重金聘请女佣。
谁知道,却是应者寥寥。
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当时他们的所在之地太过偏僻,人口本来就少地可怜,愿意背井离乡跟着陈耀曦回鲁镇的就更少了。招工贴了十来天,才终于等来孙婶这个不那么令人满意的应聘者。
“孙婶家的自有田在山上,特别干旱贫瘠,每天都得灌上百来斤水才浇的透。以前她丈夫在的时候,他们夫妻两个合力挑水上山才勉强混个温饱,后来她丈夫死了,她一个人带着女儿,慢慢力不从心起来,田都旱死了,几乎再没吃饱过。她早就想另谋出路,可惜没有门路,后来听说我要请人,就来试运气。”陈耀曦说道。
“是陈爷好心收留我们孤儿寡母。”孙婶笑着说,“陈爷仁慈,虽然我们是自卖自身,但仍旧给我们发月银。”在她的家乡,大部分主家都只管奴仆的一日三餐,做到死都不会让他们攒下一个铜子儿。可是,为了生存穷苦人仍然趋之若鹜。
“这不算什么,现在很多地方用人都给月银,我不过是有样学样。”陈耀曦摆手。他不在乎这几个钱,只要孙婶能把苏雪倩伺候好就行。说到这里想起一件事,需要同苏雪倩事先打声招呼:“当初孙婶卖身的时候我曾许诺,等大丫及笄后替她说个上门女婿。她如今还小,不急,但先说给你听心里有个数,别到时候一摸黑。”
苏雪倩不由惊讶:“怎么想着招上门女婿?”战争消耗男丁,民国时期的男人本来就稀少,肯入赘的就更罕见。大丫如果下决心招赘婿,那可选择的范围必然会缩小很多。许多单身汉宁愿终身不娶也不愿倒插门,就怕丢了祖宗的颜面。
孙婶解释说:“我们老孙家没有子孙缘,就只得大丫这么一棵独苗苗,可惜是个女的……我也是没办法,总得让大丫生出个姓孙的男娃来我才能合眼啊!”别看孙婶平常善待大丫,其实她骨子里也是个重男轻女的封建女人。当初晓得自己生了个赔钱货的时候,她失望地差点没把家里的锅子全砸了——老话说“生儿挂锅,生女挂碗”么。后来她想着先开花再结果,对大丫就没那么上心,刚满月就喝草药把奶水掐了,一心一意计划养好身子再怀一胎。没成想,却是熬到丈夫死了都未能如愿,无奈之下才把主意打到女儿身上。
苏雪倩突然恍然大悟,怪不得她这么积极地给女儿攒嫁妆,原来是早有打算。
“不招赘我和我家老头子就没人养老送终。”孙婶拿着拖把一边拖地一边叹,“生了儿子的人不晓得没儿子的苦哟……”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离她一墙之隔的赵英云悄悄红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
☆、猜疑
有儿子的苦,没儿子的更苦。尤其对于那些儿子身患绝症,却还闹腾不休立逼着父母拿棺材本救心上人的娘来说,心里真像吃了黄连一般有苦难言。“儿女债,儿女债,儿女都是父母的债!”面对已经半死不活却偏还要铆足劲寻死觅活的华小栓,华大妈与华大栓老两口心力交瘁,愁得头发都白了。
“要不,把小栓送去当兵吧。”猛抽一口水烟,华老栓没有像以往闲暇时那般从容惬意地吐出烟圈,反而低垂着头闷闷不乐,暗沉的声线隐约有些心虚。
“不行,怎么能让小栓去,你这不是要他的命吗?”华大妈心脏骤停,好似头顶五雷轰顶,电地她手脚麻木,脖颈发直。她差点没跳起来:“小栓打小体弱多病,连一袋米都扛不动,现在又得了咳嗽的病,到战场上能活的了?你怎么狠得下心!”小栓再不好,也是她的命根子,天下就没有能亲手送儿子上断头台的娘。
“什么话,我狠心?”华老栓把烟杆往地上一扔,仿佛受了天大的冤屈,眼圈都红了,“我狠心我能拿出血汗钱来给他买人血馒头?我狠心我能由着他整天给我气受还打不下手?”越说越觉得自己可怜。省吃俭用掏心掏肺地养出个儿子来,不懂事也就算了,还要被阎王强夺了去,而且还没处去说理,因为这是命!心上仿佛有把钝刀子在割,嘎叽嘎叽,来来回回拉锯,疼得华老栓眼泪都流出来了,声音逐渐拔高,最后近乎咆哮:“我一把屎一把尿地把他伺候到大,你摸着良心说说,我哪一点待他不好,你说呀!说呀!”
华大妈被吓住了。她同华老栓搭伙过了二十来年日子,从没见过丈夫这般声泪俱下的模样。男人的哭与女人不同,男儿有泪不轻弹,所以他们一旦落泪就是真伤心到了无法自制的地步。华大妈眼睁睁看着豆大的泪珠从老伴的眼眶里掉落出来,在空中串成珠子,狠狠砸在地上粉身碎骨。
华大妈一直以为华老栓是个内向木讷的人,没想到也会有如此汹涌的情绪。她不由自主地心软了,语气放柔,气势自然而然地收敛:“我没说你对小栓不好,这不是你说要送他去当兵吗,他这样的身子……”
“镇长规定每户人家都要出一个男丁!”华老栓额头青筋爆凸,扯着脖子冲华大妈凶,“我们家就我和小栓两个人,你拦着他不让去,那你是要让我去送死,对吗?”
“不,不是……”华大妈下意识的辩解。老栓是她的当家人,是她的天,她怎么能让他去死?
“那你想怎么样?”华老栓瞪大充血的眼睛,瞳孔中烈火熊熊。绝嗣的压力与对死亡的恐惧一股脑儿涌上心头,使他像即将崩溃的火山一般不计后果地寻找发泄口。他残忍地把选择题摆在妻子面前,“要么小栓死,要么我死,你选哪个?”
“我,我……”华大妈一屁股跌坐在地,脸色堪比身后枯黄的树叶,一夕凋零。
不,我不要去打仗,我不要死,咳咳咳咳……躲在内屋一直不敢出声的华小栓猛然发作,弱小的身躯如中风一般剧烈抖动。他不明白父母话语里的“人血馒头”是什么东西,但攸关生死的兵役令他无暇顾及这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他还没有接手华家茶馆,他还没有同表姐双宿双栖,他的生命怎么能在风华正茂的年纪戛然而止?
不!他不要!
华小栓仿佛大梦初醒,忽然间发现以往和谐温暖的家原来只是父母刻意营造的虚伪假象。它变地陌生了。疼爱了他半辈子的爹娘原来不是天使,只要条件成熟,他们就会一把撕下慈爱和善的假面具,化身面目狰狞的魔鬼,向他露出血腥的獠牙。生平第一次,小栓不敢在自己家里大咳出声,因为他怕华老栓和华大妈发现他在偷听。他动作快于意识地埋头躲进被窝,差点咳断了气!
这个家,原来如此可怕。
门外的争吵最终销声匿迹,华老栓与华大妈没有争论出结果,但留在华小栓幼小心灵上的创伤却随着他自己的疑神疑鬼越来越深。父母待他好了,他暗自揣度是他们要把他送去当兵所以心中愧疚;父母忙于生意一时顾不上他,他又自认为抓住了他们要抛弃他的证据。“看!这就是我的亲生父母。”他对自己说,“怪不得他们不肯救表姐,连儿子都不要的人,怎么还会在乎外甥女?”
一旦信任缺失,心就会被无边无际的猜疑占据,像杂草一般向着不可控的方向疯长。
家已经呆不下去。华小栓觉得与两个处心积虑算计自己性命的恶魔朝夕相处,每一分钟都是折磨。幸好他虽然身患痨病,全身乏力,但四肢健全,行动无碍。思虑再三,他决定自己去牢里救廖美芳,然后带着表姐远走高飞。至于所需资费……他一直晓得爹娘喜欢把钱藏在枕头底下。
外贼易捉,家贼难防。把钱财看得死紧的华老栓与华大妈做梦也没有想到,竟然会被自己的亲生儿子闯空门偷干净茶馆的流动资金——他们的积蓄早已被人血馒头吸干,枕头下藏着的八个大洋,是预备下个月买茶果和茶叶用的。没了这笔钱,他们的生意举步维艰。
直到东窗事发华大妈还感觉自己在做梦:“不能吧?怎么可能是小栓,他是个乖孩子,怎么会偷东西?”但事实胜于雄辩,儿子与钱同时失踪是铁一般的证据。
“一定是小栓晓得你们要拿他充兵役所以才跑的。”蓝皮阿五急地直跺脚:“我早告诉过你们,会咬人的狗不叫,要你们看紧小栓,别让他听到风声。你们偏不依,现在好了!”最先提议把小栓的名字上报官府的正是阿五。他的理由很充分:小栓虽然吃了人血馒头,但病情仍旧一天重过一天,近段时间甚至出现了咳血的症状,眼看着就进棺材了,实在没必要为了个必死的孩子再搭进个活人去。从减少损失的角度来讲,送小栓去当兵是华家最明智的选择。“本来还能给小栓留个后,可你们钱都买了馒头,现在哪里有能力给他买姑娘?不过,你们有个茶馆在,手头迟早会缓过劲来。”他劝华老栓说,“华大妈年纪大了,估计再生不出来。但咱们男人不一样,五十来岁的老汉喜得幼子的多的是。你才四十出头,再等两年也年轻着哩,只要再讨一房小老婆,还怕没有老来子?”
华老栓一半出于贪生怕死,一半也是看小栓的确药食难医,才勉强同意阿五的建议。毕竟如果儿子死在痨病上,他自己又折在军营里,那华家就算是真的完了。这种可能性,哪怕是爱子如命的华大妈也不得加以考虑。——当然,丈夫打算娶小妾的计划她暂时还没机会听说。但有什么关系呢?一旦华家无后,即使华老栓不提,迫于传宗接代的压力华大妈也不得不给丈夫张罗纳小。不然街坊邻居一人一口唾沫儿都能把她淹死。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眼前最重要的事就是找到小栓。他从来没有离开过家,身上又带着要人命的病,就算有钱傍身,又能往哪里去?
华大妈眼皮一跳,突然想到儿子最记挂的廖美芳,惊地像截断木一般戳在地上,好半天才找到自己的声音:“小栓的爹,快,快去牢里打听打听,小栓是不是去救他表姐了?”
华老栓脸色一白,风一样向监狱的方向狂奔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丧子
华大妈再次见到华小栓时已经是半个月后。这期间她的心每天都在油锅里煎熬,自然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灼烧之感,但以她的慈母心,绝对料不到她的儿子会在短短十来天里完成由生到死的滔天巨变。
华小栓死了。
他仍旧穿着离家时那件土黄色上衣,连前一天晚上吃饭不小心落在衣襟处的油渍都还在原处。可是物是人非。他不再是那个经常咳嗽咳到满脸通红,时不时还咳出血来的病秧子,而是变成了一具面无人色、手脚泛青的尸体。他死地很凄惨。脖子上有很明显的勒痕,手指甲断了四根,留得全尸的六个甲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