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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恐慌纪元-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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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有没有亏本呢?苏默坐在黑暗中,盯着唐诗雅精致的脸蛋,盯了一夜。

    第二天,东方露出鱼肚白,唐诗雅醒了。

    她没有直接把眼睁开,而是先打开一条小缝,透过这条小缝,偷偷打量外面的世界。

    然后唐诗雅就发现了,苏默时不时的就瞄自己一眼,一张木木讷的脸上,完全看不出表情。

    不过仔细看去,就能发现,苏默的眼白上,全是密密麻麻的血丝。

    这家伙不会一晚上没合眼,光看我了吧?难道说,他之所以救我,是垂涎我的美色?

    唐诗雅的眼皮稍微抬了抬,缝隙也变大了一点点。

    她透过缝隙,更清楚的打量着苏默,突然惊讶的发现,这家伙长的其实不赖……

    想到这,唐诗雅心跳加速,薄薄的脸皮发热起来,再也无法装睡了。

    她索性睁开眼睛,恶狠狠的瞪了苏默一眼:“你看我干吗?我脸上写了字吗?”

    一点也不贤淑,苏默收回目光,失望的打了一个哈欠。

    据他说知,那位突变药剂的发明人,是一位温柔的女士,很眼前的小老虎是天差地别。

    算了,捡都捡回来了,懒得丢了。苏默虽然不是好人,却有一个好习惯:他从不抛弃伙伴,哪怕是不小心捡来的伙伴。

    面对唐诗雅的质问,苏默揉了揉酸涩的眼睛,扔下一句没头没脑的话:“你会开车吧?”

    “会、会啊。”虽然唐诗雅自以为占到了上风,捉到了苏默的把柄。可苏默一开口,唐诗雅却总是情不自禁的去听。

    此时,唐诗雅还没意识到,这是一个相当危险的信号。

    “那你开车,照着地图上画好的线路开,我先睡一会。”苏默把方向盘让出来,躺到后座上。

    “这算什么?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唐诗雅骂骂咧咧的,声音却很小,不知是怕引来丧尸,还是担心打扰苏默睡觉。

    说归说,唐诗雅还是翻出了地图,把吉普车发动起来,按照计划好的线路行驶。

    不知过了多久,苏默在争执声中醒来,吉普车停在一座加油站前,被一群人团团围住。

    他听到一个破锣嗓子,隔着车窗咆哮:“小娘皮,老子再问一遍,你下不下车?”

    “不下!”唐诗雅固执的说,带了点哭腔。

    “他奶奶滴!”随着咒骂声,车前窗被敲破了,一只毛茸茸的大手从破口探进来,乱抓一气。

    没来由的,苏默想起一位前辈对他说的话:“人类最大的敌人,永远都是人类,不管是灾变前,还是灾变后。”

    就在大手即将碰到唐诗雅的发丝时,苏默的脚鬼魅般出现在大手上方,迅疾的劈落。

    一阵令人牙酸的血肉摩擦声,那条粗壮的手臂像劣质的一次性竹筷,断了。

    手的主人是一个纹身男,跪在车门前哭嚎。他都不敢把手拉出来,因为车窗上还有很多锋利的玻璃碎片,这一拉,手上的肉,可能就刮没了。

    苏默却猛的开门,毫不留情的将纹身男撞飞。

    车门半开,苏默就坐在车上,一只脚伸出来,脚尖拍地,将那一趟血泊踩的啧啧发响。

    外面还有不少人,看上去是纹身男的小弟,然而在苏默不带丝毫温度的逼视下,却没有一人上前。

    嘭!

    苏默又把门关上了,有个胆小的家伙腿一抖,竟吓的坐到了地上。

    “开车吧,我还想睡会儿。”苏默若无其事的道。

    “嗯。”唐诗雅乖巧的点点头,心中忽然涌出一股莫大的安全感,好像只要有苏默在,这末日的世界,依旧哪里都可去得。

    唐诗雅发动汽车,人群如潮水般退开,让出一条道来,目送吉普远去。

    其中一小混混心有余悸的道:“他娘滴,本来以为是条小肥羊,谁知道后边还藏了头大灰狼,唬死我鸟。”

    车开了一段路,又停下了。唐诗雅扒着苏默的肩膀,一个劲的摇晃:“醒一醒!醒一醒!”

    “又出事了?”苏默懒洋洋的抬起右眼的眼皮,他向窗外瞄了一眼,两只眼顿时瞪圆。

    前方的路被堵住了,不只是马路被赌,自行车道也被堵了,人行道也被堵了。

    更糟糕的是,堵住路的不是什么其他的东西,正是一群丧尸!

    黑压压的丧尸构成一片尸墙,就是吉普车也无法撞开。

    “尸群堵路?我选的都是人少的地方,怎么会有尸群堵路?”苏默看着逐渐推进的尸群,心急如焚。

    但苏默知道,越是遇到紧急情况,越是需要冷静。

    苏默打了个手势:“先换条路。”

    吉普调转车头,向来时的方向开去。

    看到后视镜里的尸群被甩不见了,苏默才松了口气,然后就开始找原因了,问道:“你确定没走错路?”

    “我是按你给的路线图开的!”唐诗雅气鼓鼓的说。

    苏默有些莫名其妙,心道:我就问一句,她怎么就生气了?

    一直单身的苏默并不知道,有时候女性生气,是不需要理由的,要不然就不会有怨妇这个词了。

    不过尸群当前,苏默考虑的是另外一个问题。

    既然唐诗雅没错,苏默也没错,那么到底谁错了呢?

    按照本来的路线,那里顶多有丧尸两三只,而不是一大群。

    在市内开了一圈,吉普车又遇上了尸群。

    苏默道:“调头。”

    片刻之后,唐诗雅:“又是尸群!”

    苏默:“调头。”

    这次,为了避开人多的地方,吉普车特意开进了一条林间小道,结果尸群再次出现了。

    怎么会这样?苏默低头看地图,百思不得其解。

    额头上的冷汗滴落,打在地图上,苏默才惊觉,他们已经把所有能走的路都走过了,却怎么也走不出去!

    ;

第三章 神曲计划() 
尸群封城!苏默拿着地图的手,微微颤抖起来。

    这已经不是尸群了,这是尸潮,而且是中型尸潮!

    只不过苏默他们跑得快,尸潮的恐怖还没有显现而已。

    可是,苏默曾在这座城市呆过整整三十天,三十天内,别说中型尸潮,连像样的小型尸潮都没有。

    而眼下才第二天,就遇上中型尸潮了!

    到底怎么回事?难道自己这只小蝴蝶翅膀扇一扇,就引发了可怕的尸潮?

    哪有这种可能?苏默到现在以来,也就救了一个唐诗雅而已,怎么会影响那么大?

    还有另一个可能,是唐诗雅吸引了丧尸。

    不过这个可能,很快就被苏默否定了。

    丧尸的胃口一向很好,从不挑食,也不对某种特定的食物表示偏爱,只要是血肉,它们都会狼吞虎咽的吃下去,直到撑破肠胃,撑破肚皮。

    它们是活死人,没有厌恶,也谈不上爱好。

    那怎么会这样?苏默苦苦思索,忽然想到了一个理论。

    据说尸潮的形成原因很复杂,除了晚上比白天易发之外,再也没有其他特征。

    谁也不知道丧尸们为什么要聚在一起,又是如何从尸群发展到尸潮的。

    有人说,丧尸的哀嚎是一种特殊的语言,能够呼朋引伴,但大多数人对持怀疑。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丧尸的大脑虽然是丧尸的要害,但它不具备思考能力,它只是驱使丧尸吃人的一件器官。

    说白了就是丧尸没智商,怎么可能会有语言交流?

    丧尸哀嚎,引来同伴,最合理的解释是,它听到声音了。

    实验证明,就算一只老鼠吱吱叫,丧尸也会屁颠屁颠的跑过去,然后吧唧吧唧的吃掉老鼠。

    没人知道尸潮是如何发生的,有位学者便提出了这样一个理论:即使在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就算那一天重新再来一次,尸潮也有可能发生,有可能不发生。

    直到尸潮真正发生前,没人知道它是否一定发生,所有关于尸潮的预测都是碰运气。

    “看来我运气很糟啊。”苏默挠了挠头。

    接着,他沮丧的发现,自己虽然解开了尸潮之谜,却并没什么卵用,尸群还在那里,过不去就是过不去。

    “现在怎么办?”唐诗雅可怜巴巴的望着苏默。

    苏默目光闪动:“先回市内,拿点东西。”

    街道上静悄悄的,整座城市,似乎都失去了声音。

    吉普车慢慢的开到一家五金店前,苏默开门下车,又轻轻的合上车门。

    他悄无声息的走到透明的玻璃门前,将铁丝插入锁孔。

    唐诗雅在一旁翻白眼:“这么小心干嘛?这是一扇玻璃门,直接打破不就得了。”

    苏默摆了摆手指,示意唐诗雅不要说话。

    咔哒,一声轻响,锁簧弹开,苏默的动作很慢,一寸一寸的拉开玻璃门。

    但这玻璃门的金属门轴,似乎生锈了,即使苏默如此小心,玻璃门依旧发出了刺耳的嘎嘎噪音。

    苏默拉门的手立即顿住,但噪音已经传开。

    这条街道醒了过来,丧尸们从阴暗的角落里钻出来,残破的声带发出嘶哑回应。

    “马上走!”苏默将唐诗雅推向吉普车,自己却一个箭步,冲进五金店。

    一个店员打扮的丧尸扑向苏默,苏默身子微微一偏,闪过丧尸的撕咬,同时双手探出,从后方按住丧尸的脑袋,往玻璃柜台用力一砸。

    柜台用的是加强的钢化玻璃,但是在苏默的大力下,玻璃被砸碎了,丧尸的脑袋也开了花。

    “快上车!”唐诗雅叫道,靠近驾驶座的车窗是破的,已经有两三只丧尸扑到近前,争先恐后的往破洞里挤。

    好在丧尸不懂得配合,你挤我我挤你,结果没人挤进来。唐诗雅趁机抄起一块木板,又把破洞堵住了。

    不过这只是暂时的,破损的车窗上,裂纹正在蔓延,恐怕再耽误几秒,连一窗之隔都没有了,而唐诗雅手里的木板只有A4纸大小,根本堵不住。

    苏默用衣服扫开柜台上的玻璃,抄起两把撬棍,匆匆上车。

    他刚坐稳,唐诗雅那边的车窗就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吱声。

    “拿开木板!”苏默眼中闪过一抹厉色。

    拿开木板,丧尸就有可能钻进来了。木板是唐诗雅的最后防御,但她还是拿开了,没有一点迟疑。

    一只秃头丧尸成功将脑袋挤进破洞,发出兴奋的嚎叫。

    丧尸近在咫尺,令人作呕的浓烈尸臭充满车厢,唐诗雅就像被吓蒙的小兔子,一动不动。

    就在秃头丧尸即将啃到鲜美的人肉时,一根撬棍由下至上,捅穿了它的口腔。

    苏默再一用力,撬棍的尖端从丧尸脑后冒出,彻底破坏了它的大脑。

    “走吧。”苏默收回染血的撬棍道。

    吉普车很快就离开了街区,街道两旁的丧尸,冲着呼啸而过的吉普车徒劳的嚎叫,却只能望尘莫及。

    苏默把一根撬棍塞给唐诗雅,说道:“拿上,待会可能要用。”

    唐诗雅看着手里简陋的武器,有些无语:“你跑到五金店,就是为了这个?”

    “不要小瞧了撬棍。”苏默两指一拨,撬棍就在他的指间转动起来。

    只听他一本正经的说道,“它既能刺穿丧尸的大脑,又能撬开铁锁,而且又短又轻,便于携带。”

    “你想要武器,可以去警察局里找啊。再不行到工地也行啊,随便抽根钢筋,都比撬棍好用。”唐诗雅嘟着小嘴道。

    在她看来,撬棍作为武器,实在太短了,唐诗雅只想和丧尸离的远远的,最好看不到丧尸,按个按钮,就能将讨厌的丧尸通通炸没。

    “工地是人口密集区,丧尸也多。而且,工地上的丧尸是戴着安全帽的,想破坏它们的大脑,要费一番手脚。”苏默说道,“至于警察局……”

    “警察局怎么了?”唐诗雅眨巴着大眼问道。

    “警察局里不一定只有警察。他们手里有枪,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威胁。”苏默说道。

    实际上,灾变爆发那天,警察局正好收押了一批打架斗殴的流氓。

    在和平安定的时期,就算借他们一万个胆,他们不敢袭警。

    可是灾变爆发,世界乱套,所有秩序崩溃,这帮凶徒就嚣张起来,夺枪杀警,再干掉丧尸,将警察局变成了一个贼窝。后来更是穿上警服,到处招摇撞骗。

    被他们直接或间接害死的人,可能比丧尸害死的还多。

    直到一年多后,军队进驻城区,才将这一窝祸害剿灭。

    吉普车继续行驶,苏默看了一下时间,离日落还有四小时。

    “开快点,争取今晚离开市中心。”苏默说道。

    唐诗雅犯了迷糊,眨着大眼问道:“离开市中心?路不是被尸群堵住了吗?怎么离开?”

    苏默胸有成竹的道:“没事,只要能拿到酒吧的音响。”

    唐诗雅道:“你要音响干嘛?”

    “作诱饵。”

    “那你为什么要去酒吧?”唐诗雅一指路边,“那里有一座电脑城,里面也有音响吧?”

    苏默解释道:“因为电脑城人很多,而在白天,酒吧几乎没有人。”

    “哦,人多所以丧尸多。”唐诗雅懵懵懂懂的点头,看着苏默,她有种面对大学教授的感觉,苏默懂得太多了。

    酒吧到了,正如苏默所想,虽墙上糊了一滩血,但里面一个人都没有。

    苏默很顺利的就搬走了两台漫步者音响,还顺了几瓶好酒。

    唐诗雅咂舌:“啧啧啧,真是太奢侈了,到这个时候,你还酒不离手。”

    苏默没有去辩解,只是说:“高浓度的酒,可以用来消毒,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制成**************。”

    “那个……莫什么托夫鸡尾酒,是什么东东?”唐诗雅也觉得自己问的太多了,但就是架不住该死的好奇心。

    苏默更正道:“是**************,一种土制燃烧弹。”

    唐诗雅正想赞一句:“哇,你懂得真多。”

    却见苏默下车了,将笨重的漫步者音响往路中间一放,一个还不够,苏默又搬下来一个。

    插上电源与数据线,各种噪音级的洗脑神曲,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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