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慌纪元-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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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丢下去的,有零散的砖头雨,也有被布包裹的砖头大礼包。
这些大礼包外边,还涂着鸡血鸭血,对烫死的丧尸,有着致命的吸引。
当大礼包掉下去的时候,丧尸会主动往上凑,然后被大礼包砸个脑袋开花。
就这样,苏默变着法虐丧尸,从坑杀、砖砸、地刺什么都有,各种战术交叉使用。
灾变后第五十七天,霜降,天气渐冷。
人们走出屋子,惊讶的发现,寨子格外的安静,笼罩在一片安静祥和的晨雾里。
丧尸都消失了,那些听惯了丧尸哀嚎的人们,一时间竟有些不适应。
不过,失去了那些哀嚎,他们是绝对不会去想念的。
沉静很快就被打破,消息传开,家家户户都热闹起来。
“丧尸没了,它们真的都死了?”
“太好了,被尸群围困的这几十天,我都不敢大声说话。”
“我比你更惨,我半夜都不敢点灯。”
第二十七章 丰收()
霜降杀百草。
没了丧尸的威胁,村民赶紧跑到自己的田地里,抢救田里的庄稼。
另一方面,柿子也成熟了,红彤彤的柿子,压弯了枝头,远远看去,像一个个小灯笼。
除了柿子,进山的猎人,还带回了一大堆野果桑葚、树莓、鸡枣、八月瓜、野杨梅、毛桃、刺梨、板栗
其中有又一种叫布福娜的果子,这种果子像菠萝,又像葡萄,风味独特。
柯北河在听说这玩意有美容长寿的功效后,立即拎了一大颗,给柯茜茜送去。
在城里的幸存者,翻箱倒柜的寻找袋装食品时,这里的村民,居然还能吃上新鲜水果。
看来这里真是一块宝地,比苏默想象中的还要好。
村门口有一大片晒谷场,一辆装甲车在上面开来开去。
旁边围了一圈人,每隔半个小时,装甲车就会停下来,换一个人上去开。
从某种方面看,这样做无疑是浪费汽油。
但这正是苏默纵容的结果,他想要让村里的猎人,都学会开车。
有了车,才能将路上的时间节省下来,有了车,才能运回更多资源,将巴莎苗寨经营成铜墙铁壁。
这一切的前提,是先有车。
整个巴莎苗寨有三百户人家,而苏默只有一辆车,这显然是不够的。
他需要的是一支车队。
那么问题来了,去哪找车呢?
自从九月一号,灾变爆发以来,已经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再过几天,就是整整两个月。
末世的格局,已基本定下,幸存者会想尽一切办法求生,能跑的车子,早就被他们开走,剩下的都是破铜烂铁。
除了城市之外,苏默还知道一个地方,肯定有车!
那是一个幸存者不敢靠近,一旦靠近,就可能无法离开的地方。
在灾变前,有过这么一句口号要想富,先修路。说的就是那个地方。
高速公路,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连接各大城市的枢纽。
根据和平时期的统计,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79亿辆,其中汽车172亿辆。
当灾变爆发,死人复苏时,有车的人,当然会开车逃跑。
他们会选择往哪跑?跑回家的人少之又少。
即使有人跑回家,也会马上启程,开车上高速。
大量的人跑向高速,于是高速就堵车了。
接着,丧尸来了,把困在车里,动弹不得的乘客,吃个干净,只留下啃不动的车子。
然后,在没有食物的时候,丧尸会选择躲在车里,就在车上安家落户。
高速上有车,这是肯定的,但该不该去呢?
苏默还在犹豫,上次在南山市的时候,他和柯北河就惊动了高速路口的丧尸。现在想想,那真是一场噩梦。
另外,据他所知,几乎所有敢打高速注意的人,都死的很惨。
只要接近高速公路上的车流,就会惊动丧尸,只要惊动丧尸,丧尸就会开始嚎叫,惊动下一只丧尸,下一只丧尸又开始鬼嚎,惊动第三只、第四、五、六只直到引来恐怖的丧尸军团。
想要活命,就得赶在丧尸大军到来之前,把车开走!
你没有时间打破车窗,然后站在安全距离之外,等着丧尸慢吞吞的爬出来,你得用非正规的方式开车门,也就是撬车。
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即使有合适的工具,也很难办到这一点,除非你正好有钥匙。
而对业内人士来说,也绝非易事。
撬开车门,仅仅是第一关,注意,里面还有丧尸呢!
撬开车门后,门往往不是你打开的,而是被里面的丧尸推开的,这种时候,极易受伤。
苏默就认识一个人,他麻利的撬开车门,将冒头的丧尸打死,迫不及待的钻进去,装备开车,结果一只藏在座位底下的丧尸爬出来,咬掉了他的脚。
有的时候更倒霉,你完成了上面几步,却不幸的发现,车子放太久,打不着火,一切努力都白费了。
等等,装甲车的话,载重有五吨左右吧?苏默目光闪烁,一辆卡车,总量在五到二十吨之间,而除了宝马7系和奔驰之外,其他普通的小轿车,一般不会超过两吨。
如果用拿的话,以装甲车的麻利,完全可以拉动。
唯一的麻烦,就是下坡的时候,后面的车可能滑动,撞上前面的装甲车。
不过这也没关系,只要再开一辆车,在后面跟着。
上坡或平地的时候,装甲车在前面拉,下坡的时候,另一辆车在后面拉,防止中间的车滑落。
除此之外,转弯的时候,可能也会遇到麻烦,不过没有关系,路上的弯道不多,可以叫人推。
等远离了高速,到达相对安全的地带,就可以杀死车里的丧尸,直接将车开走了
这个方法,刚冒出来,就像魔鬼一样,不停的缠着苏默,诱惑他立即行动。
苏默反复的思考,不断的进行情景模拟,他越是想,就越觉得这个方案可行。
“干吧。”苏默每一次行动,都会思考很久,但是他一旦下定了决心,就不再有片刻的犹豫。
他给果基格隆说了一声,果基格隆很高兴,欣然应许。
然后他俩叫上了更多的人,直到坐满了装甲车,一行人带齐装备,就这样风风火火的出了寨子。
灾变后第五十九日,兰海高速。
这条高速,是距离巴莎苗寨最近的一条高速公路。
苏默顺着兰海高速行驶了一段时间,沿路闪过车窗的路标,不断提示离贵羊还有公里。
又开了一会儿,果不其然,在高速公路的后半段,出现了一条长长的车龙。
车的车头,都指向前方,车屁股,则对着苏默等人这边,看样子逃难者似乎认为,到了前方的大城市,就能逃避尸灾。
果基格隆从舱盖探出脑袋,向外面瞧了一眼,感慨道“哇,好多车啊,一眼望不到头。”
苏默眼睛微眯,果基格隆看不到是正常,可苏默开启了远视的异能,居然也望不到头。
这说明,车龙的长度,远远不止两三公里。
装甲车刚一靠近,车尾的丧尸爬到车后窗,用力的怕打玻璃,隔着车窗嚎叫。
它在嚎叫的时候,嘴里的脓液,不知是唾沫星子还是什么其他的玩意,糊的车窗到处都是。
果基格隆皱起眉头“咦,恶心,打死我也不要这辆车”
话未说完,苏默就给他一拳,并把一卷拉车的铁链塞到他怀里“别磨蹭了,快去。”
果基格隆扭头,想找个替死鬼,车内的其他人都偏过头去。
唯一一个看着他的人,理直气壮的说“格隆大哥,你是我们的头儿,应该做好带头作用”
“放屁!”果基格隆怒指苏默,“我像头吗?他才是头儿!”
苏默甩了他一个白眼“我要负责开车。”
“一帮怂货。”果基格隆骂骂咧咧,抱着冰冷的铁链下了车,这才想起,他现在也会开车的啊。
不过既然已经下来,他也不好意思再回去。
果基格隆将沉重的铁链,甩到肩膀上背着,一路叮叮当当,大摇大摆的走近那辆车。
更多的丧尸被惊动了,前面的丧尸惊动了后面的丧尸,后面的丧尸惊动了更后面的丧尸,成千上万的丧尸嚎叫起来,响彻天地。
苏默忽然感到上衣的口袋里有点凉,等他察觉到不对,把口袋里的仓鼠掏出来,发现小家伙已经吓得口吐白沫了。
仓鼠的听力,本来就比人类好,如此多的丧尸一起嚎,对仓鼠过于敏感的耳朵来说,完全是一种折磨。
而外面的情况,比苏默想的更糟糕。
丧尸确实不会开门,但并不是所有的丧尸都被困在车内。
有些丧尸,只是找不到食物,才窝在车里。
现在噪音刺激了它们,于是这些丧尸钻出破洞,撞开虚掩的车门,循着人类气味,不紧不慢的赶来。
苏默离开了驾驶座,他站起来,上半身探出舱盖,给雷明顿狙击枪装上消音器,用精准的点射,将丧尸一一击毙。
但是,在苏默的远距视野里,远离高速公路的地方,已经出现了几头摇摇晃晃的丧尸。
它们,响应公路丧尸的呼唤,正在赶来。
这还是苏默能看见的,他无法确定,在自己目力所不及的地方,是不是有更多的丧尸被惊动。
“果基格隆,快点!”苏默喊道,“铁链前面有个钩子,钩在车上就行了,怎么花那么长时间?”
果基格隆回过头,脸色惨白,他的指头上挂着几滴血“苏默,我、我好像被咬了”
“什么!?”苏默的脑袋嗡了一下,那个瞬间,他的脑海一片空白。
血战数万丧尸,那么坚苦卓绝的战恶劣环境,都没有出现战斗减员,如今,却有人将要死在这条高速上!
第二十八章 组建车队()
“怎么搞的?”苏默感到一阵恶寒,高速上的车龙,难道真的像其他人说的那样,永远不可触碰?
果基格隆沮丧的道“后备箱没关好,里面藏了一只丧尸,它偷袭了我”
偷袭?不对,偷袭是静悄悄的。如果后备箱里有丧尸,果基格隆一考进去,它就会发出噪音,丧尸不是大猫,它们不可能搞偷袭的。
苏默察觉到一丝异常,他开启透视能力,向后备箱看去。
“这不是丧尸。”苏默打开后备箱,松了口气。
他指着卷缩在其中的尸体道,“丧尸的血是黑的,和粘稠的沥青差不多,但这个血,是红色的。”
“不是丧尸?”果基格隆的表情立即舒缓下来,就像一个刚被赦免的死刑犯。
他又怕这不是真的,问道“不是丧尸的话,那怎么会咬人呢?”
苏默道“在末世,有些人存活了下来,但心里上却接受不了。在这种人之中,有一小撮人的精神状态,极度扭曲,他们害怕丧尸,非常的怕,就把自己想象成丧尸的同类,去模仿丧尸的行为咬你的这个伪尸,其实就是这样的人。”
“呸!末日已经够乱了,他们还出来添乱,真是吓死我了”果基格隆骂完,心里头一阵后怕,要真是丧尸,那他可就完了。
这场有惊无险的风波过去了,果基格隆麻利的拿起铁链,将这辆黑色奥迪与装甲车连在一起。
已经有零星的丧尸围了上来,苏默将装甲车发动起来。
虽然后面拖了一辆奥迪,但以装甲车的速度,还是很快就甩开了尸群。
跑出一千米后,丧尸还远远的跟在后边,苏默继续往前开。
两千米、三千米、五千米苏默停下了车子。
“应该没有跟来吧?”苏默望着远方。
他的远视异能,能看清千米外的一根线,但他的目力,最多扩展到五千米。
在这个距离上,丧尸就像一只小小的蚂蚁,再远就看不清了。
苏默拔枪瞄准,扣动扳机。
子弹穿过奥迪的车窗,将里面的丧尸爆头。
接着,苏默清理了丧尸,检查了一下部件,确定车是好的。
然后他用酒精给奥迪作了个简单的消毒,把油箱加满,让果基格隆开着奥迪,跟在装甲车的后面。
等找不到猎物的丧尸,自行散开之后,两辆车又调头返回,去拖下一辆车。
就这样,苏默凑齐了一支车队。
在返回巴莎苗寨的路上,每个人都开着一辆车子,显得非常开心。
苏默却注意到,公路旁的草丛中,有道人影一闪而过。
“你们直接回去,中途不要停”苏默交代完,就向那道人影追去。
装甲车太显眼了,很容易被发现,即使茂盛的杂草也挡不住,所以苏默把车藏了起来,然后徒步追踪。
苏默压低身子,在草丛中穿梭,动作轻巧,像一只捕猎的花豹。
那人在数百米开外,不紧不慢的走着,根本不知道后边有个人。
苏默心想,车队在高速上呼啸而过,那么大的动静,这个人想不注意都难。
他知道车队的存在,也肯定看见了装甲车。
在和平时期,有一辆豪车,可以吸引很多拜金女,而在灾变时期,人命微贱,一把没有卷刃的刀子,就能换到一个女人,那么一整支车队,又会引起多大的骚乱?
而且那个人不是孤身一人,他是团体行动的,这点从他口袋里的对讲机,能够看出来。
不能冒险,杀了他!
一个可怕的念头,从苏默的意识深处冒出来,但又很快被他压下。
他不想变成野兽。
那些曾经是人的野兽,“适应”了末世,他们与残酷的环境融为一体,成为残酷的一部分。
见到丧尸,杀,见到动物,杀,见到人,还是杀!
管你是带着敌意还是善意,杀了再说,死掉的人,才是安全的。
他们认为把全世界都杀光了,就不会再有东西伤害他们了。
苏默可不想变成那种非人非兽的东西,他曾经堕落过一次,沉浸在杀戮之中,不会再重蹈覆辙了。
但是另一方面,哪怕是再小的威胁,苏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