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游戏宅的升级人生-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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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天华凭着比那几个小武师更高的等级和身手,在二十天之内成功升为了三级佣兵,不过可惜的是,他离加入主战团的最低标准四级佣兵还差了10000佣兵积分。
而现在他接的这个任务是护送一位大商人去几千里外的涂迪城,奖励任务积分已经不少了,足有100积分可拿!
可是这位大商人谨慎得每天只肯前进几百里路,遇到风吹草动就下令停止前进,看来这几千里路很有可能走到半个月后了……
罗天华很后悔,他现在最主要的目标就是升到四级佣兵,加入雷暴狮子佣兵团的主战团,这次确实是有些贪心了,一听这位老板肯拿出1000佣兵积分雇佣保护他前往涂迪城,罗天华二话不说就接下任务来了。
结果是他没问清楚,人家拿出1000佣兵积分是不假,不过人家要的是10个三级以上的职业者佣兵……
合着每人就100积分……不过罗天华也看在路没多远的份上没提出什么异议,几天时间能挣到100积分也算是不错的一项任务了。
不过等他跟着走了近十天,结果还是离涂迪城有千多里地时,他就真的有些火大了。十天!就算做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任务也足够积累下100积分的了,跟着这家伙却只有100积分可拿,还有种目的地遥遥无期的绝望感时刻干扰着他的理智。
当夜罗天华就纠结了其余九个佣兵去找雇主讨要说法,结果雇主好说歹说,又提出每人多加10个晶币的条件出来,希望几位佣兵能顺利把他送到涂迪城。
罗天华哪里看得上这区区十个晶币?当时就提出,必须加快前进速度!不然他可没时间陪人玩什么龟速行进的破游戏。
雇主却觉得用九十晶币的重赏攻略下其他九位佣兵已经足够保护他了,根本没理会罗天华的要求,只是一句话,十个晶币,你收着大家就继续,你不收就分给其他几位,你走人。
罗天华怒极而笑,指了指雇主那张满是奸狡神色的大方脸,却也没再说什么,最后,大家都不妥协的情况下,他竟然还真收钱回去了。
什么?没骨气?骨气值100积分吗?骨气能买回这十天的损失吗?这还是荒郊野外,回墨武皇城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万一……万一迷路了咋整?
好吧,罗天华这时就是刚刚收下十个晶币后,正躺在宿营地附近的一棵树上怀疑人生呢。
这时受雇佣的另一个佣兵,一个叫史威利的光头也爬上树来,向罗天华递出一个装酒的皮囊,“阿瑟,快来尝尝,这可是刚刚从雇主那里搞来的好酒!平时要卖100金币一壶的!”
罗天华微笑着拒绝了,“我从不喝酒。”
“那你可是没口福了!”史威利爽朗一笑,自己拔下木塞美美地灌了一气,“哈!痛快!还真是好喝!”
罗天华这时已经不能再安安静静地看月亮了,索性坐起来跟史威利搭话:“我一直都不知道你们几个是哪个佣兵团的,不过看起来你们都很熟啊。”
史威利这次只是对准壶口小小地抿了一口,似乎舍不得像刚刚那样大口大口喝了,“我们?不不不,应该是我和他们,我是奇葩佣兵团的团长,虽然只是刚刚注册的一个小型佣兵团,连两个人都没凑齐的光杆团长。不过,等我回去就能有三个人了。呵呵呵呵。”
罗天华看着史威利傻呵呵在那里笑,不知为何,心情竟忽然轻松了点,不禁也笑道:“三级佣兵就能注册佣兵团了吗?”
“谁告诉你我是三级佣兵了?我可是正儿八经的五级佣兵!”史威利说到这,光头傲然一抬,却是露出一张很年轻的脸庞出来。
“五级佣兵还来接这种只有100积分拿的小卡司?”罗天华见史威利这表情,却是忍不住地觉得有些好笑。
史威利面露尴尬之色,“我虽然把佣兵等级升到了五级,不过我本身却还是一个低阶武宗,佣兵中心发布的五级佣兵任务……呵呵,所以有一百积分的任务已经很不错了,有时候我还得抢一些低级佣兵能拿到十几积分的任务来做呢。”
“只凭做这些一二级任务也能升到五级佣兵,你也是蛮拼的。”罗天华无语,只能对这bug一般的攒积分手法表示钦敬。
史威利把罗天华这话当赞美来听,赧然一笑道:“花了十几年时间,总算是没有白费罢了。”
罗天华暗暗翻了个白眼心道:“你还真是够阿甘的,刷一二级任务刷了十几年,这劲头放地球上绝对够上一次新闻联播的了。”
嘴上却换了个话题:“你建立的佣兵团为什么要叫奇葩这名字呢?虽然跟你的做法很合衬,不过只要头脑正常点的佣兵就都不会有加入的想法了吧?”
“这你就不知道了,建立这个佣兵团是我对几个朋友的承诺。”史威利脸上露出回忆的神色道,“我们几个经常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被加入的佣兵团嫌弃甚至抛弃,所以我就跟他们说,到时候我一定要建立一个叫奇葩的佣兵团,专门招收像我们这种奇葩入团,不求什么扬名立万,只为了可以有个固定的归宿,不再被抛弃!”
第九十八章 怪咖、遇袭()
罗天华听了史威利的说法,不禁对他所说的奇葩好奇心大起,经常被佣兵团嫌弃甚至抛弃……他们做了什么才会变成这样呢?
面对罗天华的追问,史威利也不加隐瞒,很痛快地说出了那几个朋友被人嫌弃的原因:“我那几个朋友的实力都不简单,被人嫌弃大部分原因都是因为他们的实力,嗯……算是有一点点瑕疵吧。”
“有一个叫做鲁鲁的,是一个蛮族人,不经狂化也能达到高阶斗师的水准,不过他只要一见血就克制不住自行狂化,之后就会不分敌友地一通暴揍,直到全部都趴下没有再敢站起来的才会自行解除狂化。听说前段时间被墨武皇城最大的佣兵团星辰火龙佣兵团招收了去,不过后来听说星辰火龙的佣兵团团长也没逃过被鲁鲁揍了的命运,现在他应该已经被驱逐了吧?”
“还有一个叫塔克多西亚的小兄弟,他师从墨武三圣者之一的剑圣那罗尊上,虽然只是高阶斗师级别,不过他却是得到了那罗尊上的真传,自创借剑之道。这种剑道虽然威力惊人,可发出媲美圣者出手的一击,不过每次必须消耗一柄四级以上的注魔剑。塔克多小兄弟又不是什么豪门大族出身,根本没那个资源可供他消耗修炼,只好以剑圣弟子之名钓鱼,碰到愿意上钩的佣兵团就提出用一把四级注魔剑换他出手一次。一开始还真有许多佣兵团趋之若鹜,不过四级注魔剑哪是那么好得到的?而且一柄剑也就使用一次,这一次成不成还得看塔克多的运气,性价比实在有些低了,后来就再也没有送剑给塔克多修炼剑道的冤大头了。”
“还有一个名叫****西姆的空间系中阶魔导师,他是个半精灵人,没经过祭典获取魔法能量核心,而是天生一颗精灵之心。其它各系元素魔法都无法施放,只能施放空间系魔法,不过现存的空间系魔法典籍实在少得可怜,所以一直到现在他也只掌握了三个空间魔法——空间波纹护盾,转移虫洞和空间裂缝。而且除了空间波纹护盾以外的两个魔法他都没法彻底控制,像转移虫洞的入口虽然在他身边,但出口就没办法预测在什么地方了。空间裂缝的杀伤力虽然十分惊人,但他没办法控制其范围……”
罗天华听得满头黑线,“史威利老兄,难道你想跟这群怪咖组团吗?这样你们能完成什么任务呢?你们在一起的意义又是什么呢?”
史威利抓起皮囊又抿了一口,悠悠笑道:“意义?当然是互相依靠,做彼此的家人了!我们只想有一个落脚点而已,至于任务?看心情吧,心情好就一起出动去做做任务,心情不好的话就各自行动,反正我们不是为了什么成名成功的,自由点多好?”
罗天华一比大拇指道:“有境界!我喜欢!要不是我有个必须提升实力的理由,我一定要退团加入你们!”
“必须提升实力的理由?是什么?”史威利觉得眼前这麦迪森阿瑟很是投缘,正想着怎么把他拉进自己这奇葩佣兵团呢,结果人家就自动把话头接过去了。
罗天华忽然想起了兰纳德叔叔,艾丽莎唐图和至今毫无音讯的特塞老爹他们,心里隐隐一痛,顿时没有了聊天的兴致,摆摆手沉声道:“史威利老兄,这个理由请恕我真的不能说。太晚了,咱们回去吧。”
史威利虽然心性单纯,但也能看得出罗天华心里那个秘密令他很痛苦,也不多问,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便下树回宿营地去了。
罗天华却愣在那里,不知道为什么被史威利这一拍,让他刚刚还有些波动的心情奇迹般地平复下来了。
这个不久之前还是个陌生人的家伙,只用了短短半小时竟然就已经破开罗天华的心防,成了他老友一般的角色,实在太可怕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自带暖男属性的boss级NPC——知心大哥?”罗天华心里这么想着,随即打了个冷战,“这可是传说能把直男生生掰弯的超级NPC啊!我可得离他远点!艾丽莎可还等着我呢!”
夜深了,宿营地的篝火仍在哔啵作响,可火堆旁的守夜人却已经睡得喷香了。
朦胧中一阵呓语似的咕哝声响起,却没有惊醒任何一个人,随着咕哝声的消失,宿营地中心的篝火似乎活了一般呼地升起一人高,接着向火堆旁边的守夜人一扑,却是瞬间就将其烧成了飞灰。
接着那火焰再次如人类一般缓缓站起,左顾右盼一下,选择了最近的一个帐篷慢步走去,然后纵身一扑,又是瞬间将整个帐篷连同里面住着的人一起烧了个干净。
“谁啊?大晚上不睡觉!找……”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刚刚说了一半就突然停止了。
这下不少人都察觉到异样了,当时就有八个人影突然从各自的帐篷里一窜而出。
罗天华就在这八个人当中,当看到那个火焰形成的人时,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几个有见识的一声“四级魔法召唤烈火元素!”就喊了出来。
看样子,这来敌起码也是个魔导士级别的啊!不过宿营地这方毕竟人多,只是一人放出一个斗技就将这行动迟缓的烈火元素给灭掉了。
不过那烈火元素明显没那么简单,就在它被众多斗技击中的那一瞬间,竟然猛地膨胀起来,胀大到一定程度后又开始收缩,一胀一缩之后,突然剧烈爆炸开来,接着就化作一朵庞大的蘑菇云冉冉升空了。
爆炸过后,八个佣兵都受到了轻重不一的伤,尤其是罗天华,近身攻击的他被这爆炸正面击中,远远飞了出去,重重地撞进了雇主住的帐篷里。
就在其他七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时,一个阴森森的声音响起来:“各位佣兵大家辛苦了!你们的任务完成得很好,接下来,就把这位雇主交给老夫就行了!”
第九十九章 空间刃匙()
罗天华一上来就被爆炸轰了个正着,整个正面部分都被魔法火焰烧灼得焦黑一片,生命值锐减70%以上,神智都模糊了,确切说是晕过去了。
那个商人雇主见到罗天华飞了进来,先是一惊,差点就把拿着的魔法禁球丢出去了,不过还好他没有实施这个冲动的想法,而是凝神想看清楚一点,这才解除了罗天华的危机。
看到罗天华奄奄一息地躺在自己面前,雇主满脸鄙夷地冷哼一声,竟然理也没理他便自顾自地凑到帐篷口通过一条缝往外偷瞧。
听到那个阴森森的声音后,雇主像被踩了尾巴一般整个人差点蹦起来,随即满脸惶恐地来回踱步,好像在想什么办法。
过了一会儿,雇主好像下了决心,从随身携带的皮箱中掏出一套残破的皮甲勉强套在身上,想了想又到罗天华旁边拿匕首割出来一些血液往脸上身上一抹,活脱脱一个残兵败将的形象就出来了。
可是罗天华就被这家伙这几下给搞得疼醒过来了,刚刚睁开眼睛就看见穿着一身残破皮甲的雇主正在薅自己手上的伪魅力指环呢。
没等罗天华开口,这家伙就已经把指环薅下来了,随即从绑在肚子上的一个薄皮囊里取出一枚飞刀大小的银色尖锥,对准手里拿的指环正面就扎了下去。
罗天华见喝止都来不及了,困难地抬起手摸向鼻子——赶紧升级驱除这不良状态吧!
不过雇主见银色尖锥没起到效果,又仔细研究了一下那伪魅力指环,这才不耐烦地随手一扔,又一把抓住罗天华摸向鼻子的手,抓住那枚空间戒指又开始薅了。
“麻蛋!这家伙穷疯了吗?连佣兵的东西都看得上?擦嘞!他该不是以为哥们儿已经挂点了吧?所以才……丫挺的竟然是在摸我的尸?老子还没死呢!”罗天华想通了之后,顿时大怒,想要抽回手又使不上劲,只好用另一只手摸向鼻子。
这时这贪婪的雇主已经把罗天华手上的空间戒指扣下来了,那枚从河浦丛林的偷袭者身上敲来的空间戒指一直是罗天华背包空间的幌子,因此里面并没有太多东西,仅仅有一些杂七杂八的的锻造素材边角料而已。
雇主戒指到手,也不理罗天华,再次用银色尖锥往那空间戒指的戒面上一刺,过了一会儿,清脆的嗑嚓声响起,空间戒指一侧忽然裂开一道口子,一堆本该在戒指空间里存放的材料全部哗啦啦掉了出来。
罗天华这时手已经放在鼻子上了,见到这一幕不禁有点发愣,“这是什么鬼?怎么那么像捅破了水球,把水全部放出来了?”
雇主双手捧着那枚银色尖锥哈哈大笑道:“果然是空间刃匙!发达了!姓多比卡的老魂淡原来真的把空间刃匙藏在我这里了,难怪连异火盗也跟上来了!看来多比卡应该已经死在异火盗手里了,那我带走空间刃匙还有谁能知道?这一定是老天赐给我的机会啊!”
“还有一种可能,也许这是老天通过你转交给我的啊。”一个声音从雇主背后响起,随即一柄透着浓浓血腥气的双手刀已经架在这位雇主脖子上了。
正是罗天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