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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隋唐之谋国-第5章

小说: 隋唐之谋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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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子轩看到这个豹子不由自主的向后退了两步,心中怦怦乱跳,紧张之极,这可是仅次于猛虎的金钱豹,自己能敌得过吗?若敌不过,他就要被咬死。

    “冷静!冷静下来,一定要冷静下来。”

    他低声告诫自己,虽然自己不是什么传说中的武林高手,而且身体机能各方面也不见得是它的对手,但自己有一样是绝对能够超过它的就是-----智力,面对这种情况林子轩迅速思考杀豹的策略,只在一瞬间,他已经想到三套策略。当然如果是在后世自己当兵那会儿的话,一枪就解决问题了。那时候虽然有枪,可那时的金钱豹属于保护类的野生动物,不会允许人们私自猎杀的。现在的金钱豹倒不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只要你有本事可以肆意的猎杀,可是却没有枪。

    不过林子轩虽然没有枪,可是他却有箭。或许是当过兵经常射击的原因,他射箭的技术还是很厉害的。林子轩从后背背着的箭壶内抽出一支箭,慢慢举起弓,拉开了弓弦,眯起眼慢慢瞄准了数十步外的豹头。

    金钱豹的瞳孔剧烈收缩,收缩成一线,盯着林子轩的弓箭,闪烁着慑人的凶光,豹子一般不会主动攻击人,除非它先受到人的攻击,虽然林子轩闯入它地盘,但如果林子轩能够及时离去,它也未必会发动进攻,它现在只是敌视,敌视和进攻之间还有一线之隔。

    这一线之隔就是一种犹豫,它还处于这种犹豫状态,但就是这种犹豫让金钱豹吃了大亏。

    一支长箭如闪电般射至,箭矢强劲,金钱豹大吃一惊,一扭头,企图躲开这一箭,但箭矢太快,额头虽然躲过,眼睛却没有躲过,‘噗!’的一声,长箭竟射中金钱豹左眼,血光飞溅。

    山林中顿时响起惊天动地的豹吼,惊飞大片鸟雀,金钱豹野性发作,扑下桂树,不顾一切地向林子轩猛扑而来,它恨透了这个侵入它地盘的人类,它要将他撕成碎片。

    林子轩在这个时候,又迅速的将第二支箭射出,这回强劲的长箭取得是它的右眼,我们有时候不得不佩服动物的反应速度和那敏感的神经。面对着林子轩射出的第二支箭,金钱豹这次有了准备,它一甩头,躲过这一箭,纵身一跃,从几丈外便扑向林子轩。

    面对着快速行进的金钱豹,林子轩来不及射出第三支箭了,他扔掉长弓,拔出刀迎面一刀向它劈去,刀快如飞影,这是他自己摸索出来的刀法,虽然不好看,但是非常实用,尤其是在冷兵器这个随时准备上战场的时代。第一招,林子轩叫它‘劈山’,听名字就知道这个刀法是什么意思,非常简单,但却凝聚了力劈华山般的力量,由于力道控制得非常诡异,会让对手的眼睛产生一种幻觉,好像刀并不快,可以从容躲闪或者抵挡,可实际上,当对手反应过来时,刀已经劈上面门。

    这样的效果对于人来说或许有用,可是对于伤了一只眼,满怀愤怒的兽类却似乎没有这种效果,它的反应比人更快更敏捷,金钱豹在空中一侧头,躲开必杀一击,霎时间到林子轩的眼前,前爪扑向他肩膀,白生生的犬齿张开,一口向林子轩的喉咙咬去。

    林子轩前世的本事和这个时代十年的苦练效果也在这一刻淋漓尽致体现出来,他身体的柔韧性远远超过一般人,不等豹爪按住肩膀,他身体向后一躺,像个死人似的,整个身体直挺挺的躺在了地上,使金钱豹的攻击失去了效果,而就在他躺下去的一瞬间,他右脚却猛地向上踹去,正好踢在豹子的肚子上,就像武功招数中的兔子蹬鹰一样。

    金钱豹在林子轩的这一击之下痛苦得大吼一声,来不及使出豹尾剪的绝技,竟被踢翻一个跟斗,重重摔进旁边的河中,而这一脚得手,使林子轩的心态改变,他能对付这只豹子,这只金钱豹也不再是将致他于死命的野兽,而将是沉甸甸的几百吊钱。

    他们村里的老猎户庞四爷说过,一张品相好的豹皮至少值三百吊钱,三百吊钱是他们家好几年的生活费。

    他几乎在金钱豹落水的同时也跳入了水中,这本来就是他准备的第二套方案,在水中搏杀金钱豹,金钱豹会游水不容质疑,但它不是鱼,它不可能在水中和自己长时间的搏斗。

    一人一豹坠入河中,人胆壮,豹已惧,金钱豹昨天先败于同类,今天又被人类所伤,两次重挫使它雄心迅速消退,它也意识到自己不是这个人类的对手,一入水,它便急向对岸游去,要逃了。

    可没游出一丈,它的尾巴却被林子轩抓住,此时的林子轩也不知道那里来的力气硬生生将它拽了回来,面对着这个力量明显在自己之上,就是想逃跑都不行的金钱豹顿时间恼羞成怒,它猛地回头一口咬去。

    林子轩等的就是这一刻,当豹子回头咬来的时刻,他已经迅速的潜入水,挥刀向豹子最柔软的心脏部位猛刺而去,他用的刀,是那种前端尖锐的刀,叫做障刀,这把刀一刀戳穿了金钱豹的心脏。

    金钱豹在水中咆哮、挣扎,渐渐的,它的身子不动了,血已经染红河水......、

    林子轩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将重达一百六十余斤的金钱豹拖上岸,拖上岸的以后,他立即就瘫在了那里,动也不想动。他躺在地上,看着蓝蓝的天,身上很累,而且是累得气喘吁吁,可是他的心却是高兴的。这不仅是自己即将到手的几百吊钱,更重要的是他经过这次的猎豹行动,他获得了突破。他想大笑几声,可是他已经没有力气了。他躺在地上转过头来,看着那十五根鲜艳的山雉羽毛依然在空中飘舞,但刚刚在自己心中还很重要的东西,此时在林子轩眼中却真的是轻如鸿毛了。

    .......

    一个时辰后,一个看身材仿佛二十岁的少年扛着一只体长超过五尺,重一百六十余斤的金钱大豹出现在幽州城的都会市街头,顿时轰动全市,无数人围上来观看。

    都会市在唐朝的时候叫做东市,而唐朝的西市此时则叫利人市,各个大型的城市都有这样的市场。都会市卖的大都是奢侈品,各种绫罗绸缎、珠宝翠玉、金银玉器等等,应有尽有,主要供应王公贵族,而利人市则是卖普通的茶米油盐,是生活必需品。

    林子轩这只金钱豹当然也可以在利人市去卖,但他却想卖个高价,不想被商家盘剥,他想看看在都会市能否遇到有钱的王公贵族,价格就绝不止三百吊钱,虽然说幽州城的王公贵族不是很多。

    幽州城毕竟是边境大城,来这里进行交易的各族人有很多,瞬间不管是在这里摆摊的商人还是来这里进货的商人和顾客已经将他围得里三层外三层,足有数百人,大多是看热闹,但也有不少人很动心。

    “小郎,这豹子是哪里打的?”有好事者问。

    林子轩可说是北山,但是不能说是靠近行宫那里,那里是皇帝的行宫,这只豹很可能是皇家散养,在靠近行宫的地方被猎杀,被人告发可是要被抓。

    隋朝的法律规定:偷一钱者即为盗贼,他偷猎一只皇家金钱豹,那还不得砍头吗?

    “呵呵!是在北山原始森林那边猎到的。”

    到北山原森林猎豹自然没人说什么,只是大家不相信,这个小小少年竟然能猎大豹,顿时议论纷纷。

    这时,一名商铺掌柜挤进来,他是百宝斋的掌柜,姓吴,他上下打量这只金钱豹,见这只豹左眼受伤,但没有伤到皮毛,而致命处是在心脏,那也就是说可以得一张完美无缺的豹皮,很罕见。

    他眼中亮了起来,问林子轩,“少年郎,这只豹三百吊钱卖给我,怎么样?”

    旁边有人起哄,“吴掌柜,你是开珠宝铺的,要豹皮做什么?难道用来做包珠宝的皮子吗?那你也太奢侈了吧!”

    “去!去!去!别捣乱,我挂大堂好不好。”

    林子轩却摇摇头,“三百吊不卖!”

    虽然庞四爷说过,一张豹皮可卖三百吊,可他这张豹皮完美无瑕,肯定不止三百吊,还有豹肉呢?豹骨也能入药,他怎么可能答应。在他进山打猎的时候,就对这个时代的行市做过一些调查,也就是咱们后世常说的市场调研,什么样的东西,值多少钱,要是不了解清楚的话,那岂不是被人给卖了都不知道吗?甚至是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东西,只买个白菜的价格,这样的事情他怎么可能会干呢?尽管他了解的也不是很清楚,但是他知道就凭眼前这个这么珍贵的东西,肯定能够买的上一个好价钱的。

    前段时间这个吴掌柜收到京城来的消息,说是上柱国贺若弼的老母下个月要过七十大寿,贺若弼想送上好一张虎皮或者金钱豹皮给母亲作寿礼,要他家的仆人帮忙留意一下。对于他们这些商人来说,消息就代表着金钱,不管是现代还是后世,这个道理是不会变得。再说了如果能够凭借这件事和当朝权贵盘上关系,那就代表着赚不完的钱。所以当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一直也在留意着,毕竟这对他的百宝斋能否打入长安市场,成为长安那些世家大族的首选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当他看见林子轩这张豹皮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飞黄腾达的机会就在这张豹皮的身上。

    其实价值三百吊的豹皮是普通的云豹皮,这样的云豹在现在这个时代的深山老林里是很常见的,但大型金钱豹却极少见到,林子轩打的这只豹而且有很大的可能是皇家放养的名贵金钱豹,是一头成年雄老豹,当然罕见,这种品相的金钱豹皮市价至少是五、六百吊,还有珍贵的豹骨,同样价格不菲。

    只是他欺林子轩年纪小,便想压低价买下。

    “那三百五十吊,算上豹骨和肉钱,这下可以了吧!”

    林子轩的底限是五百吊,他看出吴掌柜的十分想要这个豹皮,正当他将自己的心里价位说出来的时候,就在这时,远处有人大喊,“前方人闪开,不要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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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街头比武() 
街上围观之人听见声音之后纷纷闪开,只见来了一队突厥骑士,为首之人中等身材,身材魁梧壮实,身着汉人的锦袍,一脸大胡子,乌黑的头发梳着辫子,目光里充满傲慢,看样子应该是突厥人的大人物。趣*

    当初隋朝初建,实力不足,而突厥兵力强大,屡屡大举入侵,侵占北方要地,隋军败多胜少。

    开皇二年,突厥四十万骑兵侵隋,杀入长城关内,隋军一败再败,四面告急,大隋江山岌岌可危,就在这关键之时,长孙晟出使草原劝说铁勒进攻突厥老巢,最终以围魏救赵之策逼突厥退兵,挽救了隋朝。

    从此,杨坚便采用了长孙晟‘远交而近攻、离强而合弱’的突厥之策,联合弱小突厥部落,孤立强大的木杆可汗,并用离间之计,挑拨突厥各贵族间的矛盾,最终使突厥陷入内战之中,最终分裂为东西突厥。

    突厥内乱,有力缓解了突厥对隋朝的威胁,给隋朝赢得宝贵的喘息之机,经过近二十年的休养生息,南北统一,民富国强,隋朝已经到强盛时期。

    为了进一步分化瓦解突厥,开荒十三年,杨坚又将女儿安义公主嫁给突厥突利可汗,长孙晟又劝突利可汗将本部落南迁至于都斤山旧镇,使之成为隋朝屏障,两年来,每有达头可汗部南侵,突利便及时告隋,使隋将事先准备,突厥军屡遭铩羽而归。

    此次这些突厥人来中原,同样是向隋帝求援的,因为今年初,东西突厥为了草原的霸主地位再次爆发大规模战争,由于**准备不充分,一时间被西突厥打的是连丢好多地方,最后无奈之下,都蓝可汗只能让自己的弟弟来向隋朝求援,按说他们从雁门关入关是最近的道路,可是为了担心此次出使的任务被破坏,他们只能绕道幽州入境。

    而这一群突厥人就是此次奉命向隋朝求援的师团,为首那个人就是都蓝可汗的弟弟始毕可汗。始毕虽是突厥人,却向往中原文化,尤其喜欢汉人的瓷器和玉器,虽然此次任务很急,可是他们有心情到处乱逛,想买些东西将来好带回草原去。

    街上行人纷纷闪开,吴掌柜也连忙拉着林子轩向旁边去,他生怕林子轩跑掉,始毕可汗虽然心向中原文化,此次也是向中原朝廷求援的,但是他的心中仍然看不起汉人,认为汉人是懦弱的。所以一路之上一直都是目中无人的,但是这个金钱豹鲜艳的皮色却让他眼睛一亮。

    胡人喜欢猛兽,这是天性,他立刻翻身下马,大步向林子轩走来,气势威严,这下,就连见多识广的吴掌柜也害怕了,松开林子轩的手腕悄悄溜走。

    林子轩打量着这个始毕可汗,这个突厥可汗虽然身材高大,但是刚刚下马的那一刻却脚步虚浮,并不沉稳,只是游牧民族的体格要略强于农耕民族,而且突厥人属于中亚人种,碧眼宽脸,普遍的体型壮实,这个始毕可汗肩宽背厚,两臂非常有力,是天生神力,虽然没有什么本事,但在马上也是一员猛将。

    “小子,这豹子是谁的?”始毕可汗不屑的问道。

    林子轩虽然身高已近六尺五(约一米七左右),而且还有着后世二十几岁的心里,可是这仍然无法改变他是一个十五岁少年的模样,所以始毕可汗根本不相信这只豹是林子轩所猎。

    林子轩抬脚从豹子身上越过去,站在那里傲然道:“这是豹是我猎!”

    始毕可汗的目光落在林子轩后背的长弓上,他也善使弓,一眼便看出,这是一把很普通的弓,根本就不是什么强弓,就凭一把连一石都没有的普通弓能够打死一头金钱豹,就是打死他他都不会相信的。所以他眼中闪现出一阵惊讶,上下又重新打量一眼林子轩,忽然一拳向他肩头打去。

    他是要试试林子轩的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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