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有贼-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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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实在是值得一交。
‘这npc值得收留。王兄,我就替你留下了。’苏恪紧握马三的手,承诺:“兄台,你的恩情我记住了。此事不管成败,我愿与你结为异姓兄弟!”
这么一说,马三也十分动容,站起身对苏恪抱拳:“小哥,我做此事乃出于义愤,兄弟的事不要再提。我看你也不是普通人物,承蒙你看的起,我马三必不负所托!”
说完,他转身出了房间,屋外传来他婆娘的声音,似乎不愿意,马三哼了声:“妇道人家,懂个什么!”
屋外静了一会儿,过了一会儿,马蹄声起,马三已骑着瘦马出发了。
第四十三章 风起青萍末(一)()
第二天早上,五点的时候,天蒙蒙亮,马三回来了。
苏恪不知道他这一夜是怎么过的,见到他的时候,苏恪几乎认不出他来了。
他是走回来的,那匹瘦马已经不见了,他身上的衣袍已经几乎成了烂布条,上面被露水沾湿透了。脸上、身上到处都是淤泥,脸色更是发青,眼窝都凹了进去,这一夜,他定然过的极其幸苦。
他一瘸一拐地走回来,他婆娘看到之后,当场就哭成了泪人儿。
这副惨样,就算苏恪知道这人是npc,也不由得心中震动,将心比心,若有一日真有人如此对他,他一定将之视为生死至交!
不过他现在不是苏恪本人,而是王守仁,却得克制。
睡了一夜后,他肚子上的皮肉伤已经基本无碍,已经能走动,见到马三的时候,急忙从床上爬起来,却先不问自己妻子情况,而是问道:“兄台,可伤到哪了?”
马三眸色一暖,摆手道:“不碍事,都是皮外小伤,一晚上在山里打滚,就是脏了些。”
“那就好,那就好。”苏恪连连点头,然后就看着马三,脸上却是期盼之色。
不用问就知道他在等什么。
马三脸色很沉重,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兄台,有什么事你直接说,不要瞒我!”苏恪心一沉,他已经猜到情况了。一个女子被掳上山还能发生什么事呢?
果然,马三哑着嗓子道:“小哥,消息打听到了,我说了,你可要挺住。”
苏恪脸上顿时‘血色全无’,艰难地道:“兄台,您请说。”
“你妻是被二十里外山里的黑炭头那伙人劫走的,我去的时候,人是见到了,但却已经死了,被扔在寨子外不远的草丛里,身上没了衣服,心口插着根头簪子,应是自尽而死。”
苏恪踉跄了下,几乎摔倒,扶着床沿才站稳,眼眶已经红了:“芸娘,我对不住你啊!”
当术士时,对手都是贼,大家都当这是游戏,不太较真,没多少感触,但此时附身普通玩家,亲身体会这王守仁对芸娘的深情记忆,而这玩家的挚爱之人却又被如此折磨而死,苏恪才真正感觉到了痛苦和仇恨。
这感觉让他心口闷闷地,似乎里面堵了一口淤血,不吐出来不爽快。
一发觉自己肉身异常,苏恪顿时醒悟:‘不好,刚才我自己也入了情局,心神震动,伤了心包了。
古人说伤心伤心,这里的心不完全是真实的心脏,还包括心脏外一层几近虚无的胞膜,被称为心包。
这心包十分奇妙,它是通神的,一旦人动了心,在心包以及从中连接出的手厥阴心包经上就有反应。
正因为如此,如果一个人过于动心,或愤怒、或悲伤、或狂喜的,都有可能伤了心包,心包伤了,若还不注意保养,病就有可能病虚转实,真正伤到五脏六腑。(兄弟们要长寿,得先养心。心平静了,日常小病至少少一半,就算生病也好的超快。)
俗话说:‘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忧伤肺,恐伤肾’,其实这些情绪先伤的都是心包。
这些因为情绪变化出现的病,一开始都是情志病,只要刺激心包经,调整自己情绪,不需要吃药就能好。
苏恪感觉到自己身体细微变化,立即沉下心神,神守手厥阴心包经,用特定的手法,一个一个地刺激经上穴窍。
稍过一会儿,苏恪就感到胸口心脏位置暖洋洋地,胸口那股郁闷感已经消失无踪。
心神影响身,身体又反过来影响心神,身体舒适了,苏恪之前的郁闷和愤怒也大为减轻,稍稍调整,他就重新恢复了平静。
虽然心平静了,但外在却还需要表演一番。
这一回,苏恪没让自己落泪,他紧紧咬牙:“前日,我才得知我妻肚中已有身孕,今日她就遇害。这黑炭头杀我妻,害我子,此仇不共戴天,我必杀之!”
既然没法帮王守仁夺回妻子,那就帮他把仇报了,也算对得起他了。
一听苏恪说他妻子肚子里还有孩子,马三顿时满心愤慨:“黑炭头这伙人真是天杀的,竟做出这等恶事!”
“我这便去寻他了断!”苏恪站起身来,捏着拳头,牙齿紧咬,竟是准备拼命。
马三大吃一惊,没想到苏恪竟然如此冲动:“小哥,报仇的事急不来,人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总的先养好伤再说。”
“我身上的伤已经不碍事,你无须担心。”本就是皮肉伤,激发自愈本能,又修养一夜,伤口已经基本痊愈,的确已经无碍行动。
马三见苏恪神色坚决,又劝:“小哥。。。。。。”
“我姓王,名清,字守仁,兄台称我叫守仁即可。大哥又如何称呼?”苏恪问。
“我啊。。。。。我叫马。。。。。马三。”马三很不好意思,他一个粗人,起名字可没读书人那么讲究,又是名啊又是字的,一听就很高大上,他却只知道自己姓马,至于三,那是因为他在这辈排行老三。对应的,他们这青山村里还有马一马二,一直排到马十五,都是堂兄弟。
“哦,原来是马兄。不瞒您说,我也习武,会剑术,我身上的伤我清楚,没伤到要害,都是皮肉伤。昨夜承蒙您搭救,又赖您打听到我娘子近况,此次我复仇若生还,必回报兄之恩情。”
苏恪说的极诚恳,神色之间更没有半分对马三的轻视,马三听了,心中舒坦,也越发感念苏恪这人对自己发妻的厚情。
在他看来,一个人能对自己妻子如此情深意重,那必定坏不到哪里去,而这读书人醒过来之后,一直对他礼敬有加,没有一点儿鄙视,这让他感到了对方的敬重。
‘这人如果不是读书人,就这性子,定然也是个江湖豪杰,值得我马三一交。看来这次我马三没白救人。’马三心中暗忖,但他还是觉得苏恪有些怒火上头,又劝:“守仁,我就斗胆这么称呼了,我还是那句话,要报仇,需养精蓄锐,蓄势而发。”
苏恪还是摇头,他有自己理由:“马兄,兵贵神速。我此刻去寻仇,那山贼必然没有半点防备,我半夜偷偷潜入,定然能成功杀了那贼首!”
这话在理,马三点头认同,不过他还是觉得太快,想了想,他说道:“守仁,我马三是个粗人,斗大的字认不得一箩筐,承蒙守仁你看得起,倘若你能再留个两日,我便陪你同去。这么一来,你我之间也有个照应,成功几率也大。”
“马兄,你为我做的已经够多,不必再陪我涉险。而且你家中还有妻子,要是出什么意外,他们怎么办?”苏恪摇头拒绝。
没想到他这么一说,马三却忽然跪倒在地:“贤弟,你是读书人,前程似锦,你的命比我金贵百倍。我马三跟你去,必冒死护你周全,我若是不幸,只求你照拂妻小,若能教他识得些许字来,那就是我马家祖坟冒青烟了。”
第四十四章 风起青萍末(二)()
在大魏,那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虽然此时大魏国势有些动荡,但却没人认为大魏一朝会因此崩散,武将卑微,而文官地位依旧极高,所以这句话却还是被黎民百姓视为真理。
苏恪身穿秀才才能穿的青衫,青衫腰际还悬有剑鞘,这青衫佩剑的打扮,那都是有功名的读书人才能有的待遇。
加上苏恪言谈举止,就更确定了马三的想法,他如此为苏恪尽心尽力,除了义愤,很大一部分还有为自己小儿前程考虑的心思。
马三心思很纯,苏恪一眼就看出他说的全是真心话,眉头微皱:“可我只是秀才而已。”
秀才虽然也是功名,但却是最低级功名,能受人尊敬不假,但想要人成为自己死忠,甚至不顾性命,这点功名就有点不够了。
在苏恪想来,要做到这单,至少也该是个官,比如县太爷这类人物才行吧?
但很明显,马三却有不同想法:“贤弟,你文武双全,气宇轩昂,是读书人不假,但身上还有男儿的血勇之气,却不是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可比,将来成就必然不止于一秀才。我马三活了这么多年,看过很多人物,自认不会看错人,只求相公成全。”
说道这里,他竟然要磕头了。
苏恪怎么能让这个救命恩人给他磕头,急忙伸手扶住,见马三神情坚决,轻声叹道:“既如此,那就依马兄所说,我休养两日再出发。”
马三神色顿松,说道:“正该如此。贤弟的剑丢了,村头李铁匠手艺不错,我便去找他给你打上一把趁手的。”
“那有劳马兄了。”苏恪扶起马三,然后对他长身一揖,惊得这粗汉急忙避让开去。
事情商定,马三在家吃了早饭,随后马不停蹄,一路出门去寻铁匠铸剑,苏恪喝过小米粥之后,则在院子里缓缓行走,活动手脚,温养身体血气,以期让自己身体状况尽快恢复。
第一日下来,苏恪肚子伤口上就结了一个大血痂,等到第二日一早,这血痂下的皮肉就感到一阵阵微痒,做出许多大动作时已经伤口不疼了,却是外部皮肉已经开始愈合了。
等到辰末(上午近十点),苏恪听到屋外传来乱糟糟的人声,正疑惑,马三在门口敲门:“王相公,老李头把剑送过来了。我们村的里正听说你要去找黑炭头报仇,不放心您一个人去,特地点了村里十几个壮小伙,同您一块去。”
苏恪一怔,没想到这事会闹出这么大动静,他急忙穿衣开门出去,就见马三的小院子里挤满了人,其中一个老头身上穿着脏兮兮的麻衣,双手正捧着一把寒光闪烁的剑,另一个白发老者却是一身干净棉布衣,他身后跟着十几个健壮小伙。
想来拿剑的是铁匠老李头,白发老者就是里正了。
苏恪连忙走上,拱手打招呼:“两位长者,小子有礼了。”
在这小小的山村,读书人都每一个,秀才的份量也是极重的,苏恪态度诚恳,两个老头都感自己受到礼敬,急忙还礼,脸上皱纹聚成了一朵花。
“秀才公,这是你的剑,我特意在剑身里包了块百炼钢,绝对不会误了您的事。”
老李头走前一步,双手捧上铁剑,然后满眼期待地看着苏恪。
在大多数人印象中,读书人就该手无缚鸡之力,能考取功名的读书人,那肯定********读书,身子骨肯定就更弱了。但这秀才公竟然要执剑报仇,由不得人不好奇。
说真的,虽然苏恪一直说他会剑术,但村里人心里都不大信,只以为他应该只是稍稍练过,但想要用剑杀人,估计够呛。
所以这当口,老李头在看苏恪,里正和他身后十几个壮汉也都看过来,马三和他的婆娘孩子也都看着苏恪,等他试剑。
面对这阵仗,以前的王守仁估计会有些慌乱,因为他虽然练习剑术,练的也不差,但却没经过实战,所以之前面对山贼强盗,一番乱斗,虽然给对方造成了一些麻烦,但最终却也只能伤一人而已。
但苏恪自然不同,他可不仅仅是练过剑术,以前是在格斗场,后来是当术士,和人战斗无数,是经过无数战斗磨练出来的杀人剑。
如果来真的,估计这俗世亿万人中,还这找不出几个剑术比他高明的。
他看着铁剑,满脸感慨:“以前,我练剑只是为了强身,从没想过有拿它杀敌的一天。然,此次血海深仇,非手刃仇敌不能解我心头之大恨。”
他双手接过拿起老李头的铁剑,然后换做单手握着剑柄,轻轻将剑平端起来,剑身纹丝不动,如同铁铸。
这剑长三尺,重约八斤六两,寻常人若手拿起来,当然也能平平端直,但必然颤抖,如苏恪这般,看起来简单,实际做到却极难,需要极大的腕力和技巧。
铁匠老李头和马三都是识货的,一看如此,眼睛就是一亮。
苏恪手腕轻动,舞了个剑花,顿时剑光闪烁,寒气逼人,马三就忍不住叫了声:“好!”
他之前见苏恪执意报仇,以为只是一时气愤之语,如今见了他的剑术,才真正感到厉害,心中顿时大起感叹:‘果是文武双全,这等人都有天佑,看来我真没看错人!’
苏恪口中赞道:“好剑!”
虽然材质是普通的铁,但剑里包了钢材,韧性足够,剑身平衡掌握地也很好,作为一把杀人剑,足够了。
老李头得了夸奖,眼睛都笑眯了,难得说了一雅句:“好剑赠英雄,也算值了。”
里正心里也是松了口气,在诸人中,他的见识是最广,虽然敬秀才,但却不是盲敬。
他是被马三劝来的,但一路上都担心误了村中子弟的性命,现在看来,这秀才公还挺靠谱,不是那种靠嘴巴打炮的人物。
想到这里,他就对苏恪拱了拱手,祝:“那就祝秀才公马到成功,报仇雪恨!”
“多谢长者吉言!”苏恪回礼。
之后又是一阵寒暄,待得一干人暂时散去,苏恪就对马三道:“多谢马兄为我谋划,弟感激不尽!”
他一个人去也能杀了贼首,但要费一番周折和贼人周旋,现在多了十几个帮手,却又是另一种打法了。
马三只是傻笑:“应当的,应当的。那黑炭头本就是附近一患,人人和他都有仇。能跟着秀才公,那是他们运气。”
苏恪点头,想了想,说道:“人多未必是件好事。这些小子身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