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悲歌-第2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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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些步行骑士们,准备回军支援,可为时已晚,等他们杀到时,其他的军阵早已溃散,面对骑兵和钉锤兵的包围,只能束手投降。
而这时,哈劳斯国王大声地说:“让他们拿起武器e不接受头降!让他们对王子做的一切负出代价!”接着,在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以亲身提剑砍下了一个步行骑士的头。
骑兵们也纷纷会意,举剑杀降,顿时人头满地,血流成河。
经过双方一整天的大战,整个平原上堆满了尸体,一座座的尸山堆积而起,断肢、残臂、内脏,铺满了整个战场,到处都是用碎肉搅成的泥浆,鲜血汇集在一起,顺着维鲁加河汇入大海。
斯瓦迪亚人将战死者的人头堆积成一座座山丘,喂食秃鹫,将尸体烧掉,并且国王派出骑兵追缴逃窜的罗多克士兵。一旦发现,格杀勿论。
此一战,罗多克的一万步行骑士一万罗多克军士几乎覆灭,三万民兵死伤两万三千多人,两万弩兵死伤一半,剩余的罗多克士兵便四处逃窜。
而斯瓦迪亚这边也损失严重,钉锤民兵只剩三千多,而且还多为带伤,骑兵损失近一半,主要是重骑兵损失严中,超过一万五千人。
经过这一战,罗多克人几乎是完败,此后全国上下再也没有能够与斯瓦迪亚人一战的军队,听到此消息领主们也是不敢再出城堡,见斯瓦迪亚的黑熊旗便跑。
但就在这时,斯瓦迪亚人的北方边境并不安静,蓄谋已久的诺德人趁斯瓦迪亚人出兵罗多克,国内空虚,便大举入侵斯瓦迪亚境内。
哈劳斯国王不得已,只能放弃围攻维鲁加的计划,回援本土,但他并不甘心两手空空的回去。
于是,公历元年七月,哈劳斯国王以再次开战为威胁,签订了一份边境条约,罗多克王国答应割让格鲁恩沃德堡与阿哥尔隆堡,并用十万第纳尔赎回马拉斯堡和库尔玛堡。
葛瑞福国王无奈,只得签下条约,对于整个罗多克民族而言,这时可耻的一天!
“殇,回来!”
凡明大叫一声,一只雄鹰便从天而落,准确无误的落在凡明的手臂上。
没错,这只名叫殇的鹰,便是那只鹰王,自从来到索伦堡,凡明每天除了看着军队训练就是训练这只殇,现在这只鹰王已经几乎是人鹰合一,形影不离。
可以说你若看不到他在凡明头顶的天空上,他便在凡明的肩膀上,你若也不到他在凡明的肩膀上,那他就在从天空飞往肩膀的路上。
“头儿,今天的拉练完事了。啊啊”莱姆气喘吁吁的禀报道。
“奥,不错都回来了吗?”凡明看着莱姆上气不接下气有些好笑。
“这次还行,回来了一半,另一半在往回爬呢!”
凡明自从上次山谷战后,便发现了许多军团的缺点,例如长途奔袭不足,近身的搏斗不够强悍,所以回来后凡明便加倍的开始训练,要的就是一支能奔袭,能近战,又能搏斗的顽强的军队。
新迁来的一千农兵,凡明将其中一百多老弱病残化为农民,剩下的八百多壮劳力编入长枪兵,外加剩余的长枪兵,正好凑够了一千长枪兵军团,又将重甲兵补满,盔甲全换新(不得不说斯瓦迪亚人的全板式盔甲确实比罗多克人的铁板凑成的盔甲好得多)。
现在整个自由军团已经有一千两百五十人,虽然不多,但是却全是精锐,在凡明看来,兵不在多,而是在精。
“坚持着,以后他们就会感谢我的训练了!”凡明笑着看看莱姆说道。
“来吧z我去吃早饭吧x城堡”凡明边逗弄着殇,边对莱姆说。
来到城堡里,此时雷萨里特和班达斯已经等在这里了。看到凡明来,忙迎上去。
“大人,夜莺传来的消息,斯瓦迪亚人在维鲁加平原上大败罗多克人,罗多克人几近全军覆没,现正四处逃散,斯瓦迪亚人也损失过半,维鲁加城内余下的三千多守军仍在坚守”雷萨里特先开口说道。
由于上次雷萨里特卓越的表现,还有他能力的出众,现在己经被凡明委任第一任夜莺首领。
“奥?维鲁加竟然还在坚守?难道那数万斯瓦迪亚铁骑都是混饭吃的吗?”凡明兴盎然的说道。
“哈哈,大人,您在看看这个情报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说着雷萨里特将第二封情报拿起来。
这是会所的商人带来的“就在斯瓦迪亚人跟罗多克人作战的时候,北边的诺德人由杰尔博格山道入侵斯瓦迪亚,现在已经包围了瑞泊莱特堡。所以哈劳斯国王不得不回兵本土”并且,将签订的边境条约告知了凡明。
“怪不得呢!原来是后院着火了,自己回去救火啊。真没想到,胆小的葛瑞福连这种条约都签!哎。”凡明也有一种羞辱感,毕竟他现在也是个罗多克人。
“哈哈,这下哥特拉斯公爵要好好感谢诺德人了!”班达斯看看凡明,接着又说:“那大人,我们的计划”
“嗯!是时候了!”凡明思索一下,坚定的说着:“该是我们发威的时候了!”
“班达斯,烧酒的事怎么样了?”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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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九章 战败了?()
凡明在上次想到蒸馏酒的时候,便用回炉的铁器做了一个蒸馏酒器,造出来的酒度数比现在的大麦酒高得多,像烧酒一样,于是便取名为烧酒,莱姆,格林,班达斯等酒鬼一喝便爱上了它,于是乎,凡明将一部分留下作为士兵训练刻苦的奖励,其余的都让班达斯联系商会的商人卖掉。
“大人可喜可贺,我们的烧酒效益很好,商人们纷纷都来到我们的城堡,要求能销售我们的烧酒,现在,每个月能收入三千多的第纳尔,养活我们的军队是够了9能有一点盈余入库”
“嗯,现在家里已经是稳定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啊,前途一片大好啊!”凡明自信的说道莱姆偷偷地靠到班达斯身边说:“头儿,说抽什么风?”
班达斯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说:“大人哪里说抽风!大人说的是欠抽!”
额。随后凡明吩咐道:“莱姆,你跟格林一起,下山去搜索逃兵,找到了,愿意来的就带回来,记得报我的名字啊!”
“哈哈,头儿放心吧!”
“班达斯,你去准备好三天的粮食和军费,随时准备着。”
“明白,大人!”
随后,凡明又叫来了雅米拉,询问索伦山的收成情况,雅米拉答道:“今年收成很好,一千户家庭的粮税已经都交齐了”
“嗯,不错对于农民要好好照顾他们,他们养活着我们,也算我们的衣食父母了!”
听到凡明所说的,雅米拉一楞,这是他听到的唯一一个关心农民死活的领主,不由一阵感动。
忽然,城堡外传来了一阵吵闹声。似乎是有人在争论着什么。
“什么人在那?”凡明问着近卫。
“奥,大人我这就去看看”近卫忙答应了,跑去查看。
不一会,近卫便跑回来了:“大人,城堡外面有一个猎户在跟士兵争论着什么,好像是说他的马被我们偷了。”
“奥?被我们偷了?有这样的事吗?”凡明有点生气的问,对于他治下的平民,凡明规定要秋毫无犯,凡是有触犯平民的,要重罚。
“这前几天却实有一匹马跑到我们城堡里了,我们的人看没人要,就收下了,谁知到。”近卫有点不好意思的说。
“这就不怪你们了,把那马还给他就是了,反正留着也没用”凡明不是不喜欢马,而是留着实在没用,上次俘虏的三十几匹因为没人会骑,只能闲在那,白白浪费干草。
“马已经给他了,可是。他非得。非得说那马瘦了让我们赔他两个第纳尔”近卫有点无奈的说。
“奥 ̄哈!走跟我去看看!”凡明虽然没有养过马,但也知道两三天内不可能会让马消瘦,这不明白着额他嘛!
来到城堡外,只见一彪形大汉站立在城堡门口,那巨大的块头简直把城门堵了个严严实实的,身边还有一匹马,棕黄色的马身,毛色发亮,四肢健壮,就是在不懂马的人也看得出,不为是一匹好马!
凡明走近壮汉问道:“就是你要让我陪你的马钱!”
块头转过身,看到又瘦又高的凡明,开口就骂:“你他娘的是哪来的根黄瓜!找你们领头的来,把我的马饿成这样,一定得赔!”
“什么!你他娘的说谁是黄瓜!你个参孙!”凡明前世最烦别人把它比喻成黄瓜,说着凡明便怒火中烧,挥拳打去。
壮汉看到拳头打来,忙用手去接住,可即使再壮的身体,哪能抵挡得住力量血石的神力,一拳朝壮汉的胸上打去,即使壮汉用手挡着,还是飞了出去。倒在地上的壮汉傻傻的看着这个怪异面孔的‘黄瓜’,一时竟露出了惧意,像个绵羊一样老老实实。
“哈哈!不错嘛!竟然还没死,要是一般人早就见主去了!行了别在我这闹事,给你两个第纳尔走吧!”凡明看着壮汉已经变得呆滞,有点好笑,怒气尽散。
“额不不不我不敢要钱,其实其实我是来找马,顺便想参军的!”壮汉看到凡明要走,立刻说道:“我在这,其实就是想见你们大人,要不没人识我这货!”壮汉有点不好意思的说。
“奥!参军!那你说说你是个什么货!”凡明听到壮汉的自夸,更是好笑。
“俺曾经凭一人抓到过一个贵族x你们送来过!俺还懂马!什么样的马我都能调教!”
“奥!你就是那个抓到黑盔骑士的那个猎户!”凡明惊喜的问。
“是啊!你去问你们领主就知道了!”壮汉自豪的说着。
凡明看着,真叫一个得来全不费工夫,感谢的话自然不用再说,看来这个参孙只害怕比他强的,能接自己一拳还不吐血的,算有两下,到战场上也是个好手。于是乎见猎心喜。
“好!不错,那,你为什么非要见领主?”凡明上下打量了壮汉,看他满身的肌肉,赞他一下便问道。
“嘿嘿俺听说你们的领主大人人不错,听说给他当近卫比平常士兵拿钱多,所以,就想试试,哎!看你也不错的!你也是个当官的吧!”壮汉摸着光溜溜脑袋说。
“哈哈。什么当官的!这就是我们的大人!圣凡明骑士!”近卫已经忍不住,哈哈大笑着说。
“啊俺大人千万别怪俺俺不是故意在这闹得俺这就滚蛋”壮汉一听这个刚刚还被自己冠以黄瓜称呼的人,竟然就是圣凡明骑士,不由一阵后怕,吓得跪在地上说道。“起来起来,好!我就收你了!以后你就是我的近卫队长,你会调教马,那会骑马吗?
“真的!多谢大人!俺会骑马9不错呢!”壮汉忙答应道“好!以后你就叫我骑马,哎,你叫什么名字?”凡明突然想到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于是问。
“俺叫布什”
凡明一阵眩晕
公立元年八月逃回杰尔喀拉后的罗多克国王葛瑞福,由于急火攻心,医生无能为力,在一个大雨之日撒手西去,马特阿斯公爵与众人商议后,立还没断奶的王子卡蒙。瑞格森为新国王,他是葛瑞福国王唯一的儿子。
就在新国王登基之日,维鲁加领主哥特拉斯公爵联合一众自由骑士和自立领主,趁罗多克大败,全国上下无兵可用之时,欲反叛罗多克,并领兵三千,直奔亚伦。
哥特拉斯公爵打着王室无道,不足以统治罗多克的名号,一路浩浩荡荡,煞是狂傲。
亚伦城内,听到哥特拉斯出兵进攻亚伦,而亚伦城内仅有守卫一千余人,马特阿斯公爵以一句:“王室之兵皆以战死,我欲回城领兵来援”为由,逃出回到杰尔喀拉,再无音讯。
四周领主也因自己的士兵皆以战死,不愿再出兵勤王。
王室惊恐,国王的母亲特兰纳女王后已经准备带着喧王瑞格森逃跑,逃出卡迪亚大陆。
就在这时,凡明已经整合部队,招募被打散的罗多克士兵,将重甲兵扩充至两百人(用的是缴获的重甲)镰刀兵加备皮甲,并且扩至两百人,又招募了最让凡明欣喜地一百弩兵,弩兵的强悍凡明深深地知道。
他将弩兵的老式弓弩进行改善,速度大为提高,一分钟能射出六箭。
总共一千五百人,伏于哥特阿斯公爵的必经之地齐扎村,这里就是上一次斯瓦迪亚人夜袭罗多克人的地方,他就准备在这吃掉这三千人,然后直取维鲁加。
其实,凡明最先的计划,是趁着罗多克大败,在罗多克人对王室失去信心的时候,站出来,以自由罗多克的名号招募人民拿起武器,反抗王室,再将斯瓦迪亚人赶出维鲁加。
可没想到诺德人来得太巧,本以为这正好省去以后对付斯瓦迪亚人,可更没想到的是哥特阿斯公爵的小算盘打得比自己还响,竟然先下手为强。
于是乎,坏了凡明全盘计划的哥特阿斯公爵,只能无辜的承受凡明的怒火。
“大人,他们已经出了平原了,再有两个小时就到伏击圈了。”布什在凡明面前说道。
此时的布什,是凡明身边的近卫队长,而近卫队的全部三十人都在布什的帮助下骑上了马,而凡明自然是骑着那匹布什带来的马,这原本是斯达玛王子的坐骑,是匹当之无愧的好马,全身棕黄色,毛发亮丽,并且,比平常的马要高出一头,也要壮上许多!
凡明从布什手中抢马的理由很简单‘恐怕他的主人已经不愿在骑马了。’“都安排好了嘛?“凡明询问着布什。
“都照您说的去做了!”
“嗯”
随后,他来到山谷之上,看着埋伏着的士兵大声地说:“勇士们!你们知道这里是哪吗?”
“齐扎啊!”“对啊,我还来过几次呢!”士兵们三三俩俩的说着。
随后,凡明又说道:“不!勇士们!这里不仅仅是齐扎!这里,是我们的家,整个罗多克,都是我们的家!这里,在这片土地上,曾经有我们的家人,曾经我们的朋友,曾经有芬芳迷人的野花,还有那绿油油让人欣喜地庄稼。”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