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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章

追随神迹-第2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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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技共鸣。

    两人的动作越来越快,但负担也越来越大,眼看大狮鹫兽唳叫连连不断退却,两人不断追击,格林却一眼瞄到身前不远处地上的王选断剑。

    他心念一动。

    “看你的了!!”

    格林大吼一声。手上刺杀的动作豁然一停,全身力量汇聚在右手,将念气战矛猛地投掷出去。一面的攻势缓解。欧平库尼斯立刻得到放松,翅膀一扇就要发动攻击。可格林哪里会给它机会,念气战矛飞射而出之时右手一捏,“爆!”整个念气战矛就在大狮鹫兽近前骤然化作最纯粹的念动爆炸,轰击在它的头上。双剑男抓住机会,豁然高高跃起,双手紧握银剑猛力劈下!

    嗤啦——

    虽然双剑男已经用上全力,但他此刻无论是身体还是手臂都力量严重不足,这一剑竟然只是插在了大狮鹫兽的背脊。卡在了它的背骨之上!大狮鹫兽感受剧烈疼痛,庞大的身躯竟然靠着一只脚爪的支撑高高跃起,带着吊在它身上的双剑男把他猛地甩飞出去。

    没成功?

    不对!

    就在双剑男从空中坠落的那一刻,格林蓦然一个瞬步冲刺,在逼近王选断剑的瞬间一脚踢在剑柄上。断刃的圣剑如同闪电般激射而出,划过双剑男头顶上空的那一刹那,双剑男福至心灵,豁然伸手抓住剑锋,不顾满手鲜血,借着王选断剑的冲劲腰部一挺。用力刺向大狮鹫兽的胸部,剑锋无阻,并借着重力下坠的驱使嗤啦一划——

    猩红的鲜血。如泉涌般疯狂喷出。

    “卢纳在上。”

    格林脚下一软,扑通一下坐在地上,整个人几乎都要瘫掉。他使劲儿地喘了几口气,眼瞅着大狮鹫兽和双剑男一起摔落,也没心思去管他的死活,只是庆幸终于杀了这头怪兽。他原本打算凭借杀意波动之剑,靠双剑男的配合强杀欧平库尼斯,但后来遭遇大狮鹫兽的魔力冲击,顿时打消了这个念头:杀意波动之剑需要蓄力。大狮鹫兽感应到自己的杀气,到时候直接一炮轰过来。自己连挡都没法挡。不能用杀意波动剑,这一战的胜算下降了数成。格林一度担心两人究竟能不能杀掉大狮鹫兽,或者退一步讲,能不能全身而退,但也不知道是怎么着,两人明明第一次相遇,却偏偏如旧识般默契十足,格林就是冲着这一点,才敢拼上一拼。

    结果让他赌赢了。

    “咳咳”

    大狮鹫兽的身上,传来轻微的咳嗽声。格林抬眼望去,看到欧平库尼斯的翅膀缓缓翻开,吓了一跳还以为这货没死绝,结果看到翅膀下的双剑男正伸手将它推开,然后艰难地爬出来,顺着大狮鹫兽的身躯滑下来,也站立不稳,直接摔坐在了地上。

    两个并肩作战的陌生人,迎面相坐,仅仅间隔数步。

    直到现在,格林才看清双剑男的容貌。他看起来也就是和自己相仿的年龄,一头金发瞳孔漆黑,长得颇为英俊。虽然脸上绝大部分都被鲜血所遮掩,不见恐怖,反而更添几分豪迈威武。

    少年公爵从腰包里翻出一包伤药,虽然瞄准了扔过去,却无力地落在两人中间,还是靠着惯性骨碌碌滚了过去。

    “”双剑男看了看格林,俯下身捡起伤药包,竟然毫不犹豫地洒在伤口上。

    这大概是信任的表现了吧?

    格林面色苍白地笑了笑,朝他点了点头,“厉害。”

    双剑男抬起头,一直严肃的脸上展露笑容,“总不能辜负了你一番苦心。”

    “诶?”

    “我凭一腔热血,根本没有战胜的把握,如果没有你出手相助,恐怕我只能耻辱地给敌人留下背影。”双剑男叹了口气,伸手拍了拍大狮鹫兽的尸体,“这次的磨难,兴许是我前行道路上必经的坎坷,你在我落难之时伸出援手,我永生不会忘记。”

    格林扬了扬眉毛,双剑男把话说得这么重,完全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做派,反倒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喘息片刻,少年公爵才缓缓开口。

    “其实你也不用谢我,我是听到战斗声音后过来查看的,看到同为人类的你遇难,才决定帮你一把,没想到这家伙太强,我可是差一点就打算逃走了。”

    双剑男笑了笑,却并不以为然。显然,在他看来,格林冒着生命危险和他并肩作战杀掉大狮鹫兽,已经算是患难的恩情,格林越是推脱,他越是铭记在心。对此,格林只能无奈一笑。

    “随你怎么想好了。”

    格林长长呼出一口气,抬头看到好奇写满脸上的双剑男,伸手遥遥向他摆动,做出握手的姿势:“我是格林菲尔德?矢帝猛?约尔斯门纳,你可以叫我格林。”

    “我有位同伴,名字比你还要长。”脱离了战斗,双剑男的笑容竟然格外地温和。他也伸出手,和格林遥遥相对,两人谁也无力动弹,只能隔着空气握了握。

    “之前失礼了,对你有所戒备实在是无奈之举,我郑重向你表示歉意。”

    双剑男放下酸痛的手臂,笑容中却多了一丝诚恳。

    “如果你能接受的话就再好不过了。”

    格林耸耸肩,他当然明白双剑男之前的举动实属正常,心里也没有什么芥蒂。

    于是他看到双剑男挣扎着站起身,晃晃悠悠地朝自己走来,然后体力不支地半跪在地上,却又坚持直起上身,定定地望着自己。

    “一直没有自我介绍,请你谅解,但我相信大度谦和之人可以共事,你的眼神告诉我,我的选择不会有错。”

    双剑男伸出自己的右手,视线与格林交汇。

    “格林菲尔德,我诚挚地邀请你,成为我们的一员。”

    “成为我的伙伴。”

    “我名米斯里。”

    “米斯里?吉尔伽美什。”

第三百一十四章 米斯里() 
“吉尔伽美什?”

    格林脑袋嗡地一声,不觉语气加重。

    “——米斯里?吉尔伽美什?”

    如果不是他迅速清醒反应过来,险些把“混沌领主”也脱口而出。

    金发黑瞳的双剑男听到格林重复自己的名字,脸上露出讶然的表情,“你认识我?”

    只是片刻的思索,格林打算隐藏自己的身份。他摇了摇头,脸上露出笑容,“不,但在我的家乡,‘吉尔伽美什’是英雄王的意思。”

    米斯里看着他的眼睛,把格林看得心中惴惴,才忽然咧嘴一笑,“看来我还需要多多努力。”说完身子一软塌拉下来,喘了几口粗气,爬到格林身旁与他并肩而坐。

    摒着一口气的少年公爵,终于放下心来。但紧接着,他又开始激动起来。

    自己一时起意,救下来的人,竟然叫做“米斯里?吉尔伽美什”——如果是在其他地方,或许还有重名的可能,但既然自己身处于前辈戎装之子的记忆当中,那么毫无疑问,这一位“米斯里”,显然就是那最初的戎装之子,哥诺迪亚世界的唯一一位征服之王,混沌领主米斯里!

    卢纳在上,这可是戎装之子的始祖!

    一念及此,格林偷偷瞥向旁边浑身是血的双剑男,险些忍不住就要纳头便拜。早在追随神迹的游戏当中,格林就非常崇拜这位平定了天下、终结了神祇左右世界时代的伟大王者,那时他根本不知道还有戎装之子这回事,只是觉得在那个黄金白银遍地的时代,能够有勇气和它们对抗已经很不容易,向高高在上的神祇宣战?若是自己活在那个年代,恐怕连想都不敢想。

    可米斯里不仅做了。而且还做的极为彻底的,不仅击杀金顶诸王中近半数,封印、驱逐若干。还获得了其他善良阵营神祇的认可,被它们共尊为王者。如果不是他打破了神祇的铁律、解放了青铜的生灵。又在战后将大部分黄金生灵和白银生灵放逐到异界,哪里会有现在青铜遗民和黑铁裔民自由自在的生活?尽管在格林所了解的历史当中,米斯里当政的前后十年行事作风大相径庭,可瑕不掩瑜,他的丰功伟绩,是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无论如何都无法抹去。

    只是

    格林又看了一眼身边的“混沌领主”,虽然心里相信他就是那位米斯里。可实在太过年轻,怎么看都不像是未来那个叱咤天下的无敌霸王。

    “你对如此狼狈的我很感兴趣吗?”米斯里注意到格林的视线,抬头看向他,“那么,我之前的提议,你是否也一样兴趣盎然呢?”

    格林犹豫了一下,并没有立刻应承。

    他有些事情想要了解,也有些信息需要传达给米斯里。

    “在我给你回应之前,我有些事情需要告诉你。”格林说着,从腰包里摸出一枚金币。递给米斯里,“认识吗?”

    那金币是当世通用的适值金币,米斯里当然不认识。他看了看。疑惑地摇了摇头。

    “我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格林接过米斯里递回的金币,放进腰包收好,“我生活在另一个空间。”

    “异次元的旅者?”米斯里眉毛一扬。

    格林心里一喜,这可是你说的,我可没骗你。

    “也不算是旅者,只是喜欢冒险而已。”格林轻咳一声,谦虚了一下然后继续说道:“经过传送门的时候,我遇到了一点危险,没来得及设定锚点。结果随机传送来到了这座树林当中。”

    “锚点?”米斯里疑惑地问。

    格林一愣,随即想起现在并没有与魔法有关的概念和理论。这些知识还是到中古纪元末期,成立了魔都的第一代魔导法皇恩底弥翁编撰了以太巴尔魔书之后。才在整个大陆流行开来。

    那会儿混沌领主都死了近千年了。

    “就是针对传送门目标的一种信号,是我的世界的说法。”格林随便解释了一下锚点的意思,把这个话题遮过去,“我们萍水相逢,何况我也不知道我会留在这个时间多久,就算是这样,你也希望我成为你的同伴吗?”

    米斯里笑了笑,“这样说来,你我二人的相遇便是弥足珍贵的缘分了。”说着,他再一次向格林伸出了右手。

    少年公爵看了一眼米斯里被王选之剑划破的右手,伤口还流着鲜血。

    “既然如此,过分推辞就是我的不是了。”

    格林同样伸出右手,也不管米斯里满手是血,和他紧紧握在一起。

    “请多指教了,米斯里。”

    未来的混沌领主眼睛一亮,对于格林的应答喜出望外。

    “与你相交,这份荣誉当属于我。”

    格林心里感叹,米斯里这份谦虚,和对初次相识的异世界之人的信任,还有那种隐晦的求贤若渴,虽然看上去是年轻人的低姿态,但那毫无疑问也是他能走向未来的关键,此类气度,绝对不是随便什么人就能达到的。看米斯里的年龄,大概也就是二十出头,这和历史上他直面金顶诸王、走上自己的巅峰还差了好些年岁,然而或许他现在还很稚嫩,可能都比不上这个时代的某国之君,但世界之王的雏形,已经在他的身上显现出来。

    啧,为毛总觉得我眼里的米斯里应该浑身放金光才对。

    格林默默吐了个槽,现在的情况毫无疑问,自己最终被初代的记忆所选中,那么眼前的米斯里自然就是这份记忆的主角,没能亲眼目睹主角光环的具象还真是有些遗憾呢。

    两个人靠着石头并肩坐着,休息了整整五分钟,才稍微缓过劲儿来。在这个过程中,两个人也不是就静坐冥想,格林并不知自己怎么学会了古代人类语种,不过既然能够和米斯里畅通交流。当然要好好询问一下前后情况,结果得到的信息解开了他心中很多谜团。

    有关于米斯里的身世,前世的官方设定并不清晰。不过由于许多支线任务都和这位伟人有关,不少玩家根据线索猜测他是被遗弃的混血生灵。也有人猜测他出身于太古时代最强大的人类家庭,最夸张的,则是一位玩家通过长篇累牍的叙述后,言之凿凿地表示混沌领主米斯里乃是神子。这些猜测神乎其神,把米斯里说的就好像是真主的化身一般,可通过米斯里本人自己的叙述,格林才愕然了解,米斯里既不是什么高等血脉。也不是神祇之子,他出生在一个偏远的村庄,在他还是婴儿的时候,诸神之战战火绵延,整个村庄都毁于一旦,他的父母为了让他能够存活,将他藏在了递交当中,后来多亏了一位路过的老兵听到婴儿米斯里的哭声,才把他救了出来,并从此带在身边。传授给他武艺和战斗技巧。

    当然,听到这里,格林已经心知肚明。那位老兵,也就是米斯里的授业恩师,就是罗梅卡教宗曾提起的赛格莱特。传说中,第一本世界古典就是他进行主体编撰的,想来戎装之子的这些技巧——甚至可能包括秘奥,都要和他脱不了干系。只是米斯里没讲,显然如格林一般,都把戎装之子的事情当做了心底最大的秘密,他不说。格林也丝毫不会怪罪他。

    毕竟换成自己,恐怕捂得还要更严。

    在米斯里十四岁的时候。他的老师因为事情远行(格林猜测是去‘写书’了),师徒二人告别后。米斯里踏上了自己的旅途。或许是婴儿的遭遇刻入骨髓,米斯里一直极度反感诸神间无休止的战争,几个月的世间修行,让他首先认识到这时间的艰难悲苦、爱恨情仇,而当他来到当时由黄金生灵主宰的巨大城市时,本打算找个工作安心生活的他,竟然因为身上的血脉而被守卫毫无缘由地抓走去充当了奴隶。

    ——提到这里,米斯里竟然撸起袖子,给格林看自己当时被烙下的奴隶印记。那虽然是不一样的图案,但大体上的轮廓格外清晰,少年公爵只看了一眼,心里就是一惊,几乎不用去查看,他就清楚知道,那就是自己胳膊上黑色荆棘花纹的雏形。

    是为了铭记这段耻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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