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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香江话事人-第3章

小说: 香江话事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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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句话说,赢病己无须质疑他们的忠诚,实力才是最重要的,因为新生的自己!

    赢病己整好心态,环视众位弟兄,道:“我回来了兄弟们!”

    短短一句话,让他们心中一定,一直以来他都是他们在道上的心头骨啊!

    又是一阵热火的寒暄。

    赢病己的目光定睛在这小小蜗居内最高大最引人注目的家伙身上。

    赢病己微笑著,笑如湖水般清澈透明,没想到我的小弟会是他。这厮不是路人,正是人称大傻,本名成奎安的大恶人。

    江湖最后一个大佬,大傻是我小弟!?还是排行老七!

    每每想到此,赢病己都有些荒诞和有趣的感觉。

    大傻见大哥饶有兴趣地望着自己,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还是傻笑着摸着他的脑袋瓜子,乐笑不语。

    大傻也就是成奎安,是新界原居民,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家子弟。1968年,因家境贫寒而交不起学费,13岁的成奎安被迫辍学。辍学后,因家中兄弟在电影公司做技术工而把他带了入行,他由此在邵氏电影厂的摄影组做小工、临时演员,但做了一段时间后他觉得做摄影没前途就不做了。1972年,17岁的成奎安混进了黑社会做舞厅打手,随后过了一年多,也就是说再过多几个月就被抓进监狱关了四年。

    这次牢狱之灾,彻底转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出狱以后就回到邵氏当武行,凭着大块头和凶恶的长相,很轻松的展开了演艺事业。

    成奎安是内地观众最熟悉的香港艺人之一,他一生虽然多演配角反派,但因“凶相”出众,“大傻”形象早已深入人心。他在多部电影里饰演傻里傻气的**份子“大傻”,由于演得惟妙惟肖,名头深入人心。这个外号也跟随了他一生,成为他独一无二的代名词,观众在街上碰到他,都会亲切的喊他一声“大傻”或者“大傻哥”。

    在香港电影的黄金时代,成奎安创下六年拍片100部的记录,堪称港片经典符号。

    这些为人所熟知的事情很多人知道,赢病己也了解。

    值得一提的是,其实,成奎安人生最重大的转折也即是17岁那年,未成人,在旺角,很多歌舞厅夜总会,一个老板请佣人,他去做。原来老板是让他当打手,老板说要去砍人,就砍人,当时当打手,赚钱也蛮多的,差不多600一个月。

    某日大哥赢病己逝。

    众兄弟分崩离析,各自温食。

    大傻便继续以往的工作,每天站在夜总会门口,当时是四个人,其中的两个人就是赢病己七兄弟中的老四和老五。有些小姐,欠公司钱,因为她养小白脸嘛。几人去要钱,小白脸比成奎安他们人多,几个人身上肯定有把刀,没说的不付钱就砍啊。结果警察来抓,因为面貌出众就抓了他一个。警察问,你们四个,还有谁。为了义气,大家一起衰不如让自己扛,果断阻止了几个要出头的兄弟,说就我一个。那好,不说就判你,结果就是大傻一个人全包了责任,判刑。

    可以说,他虽然面恶,却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好汉子。

    。。。。

    时已夜深,屋外夜风凝肃,万籁俱静。

    顾盼间,老三金光,深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两缕青色的烟雾在静穆的小房间中袅袅地荡漾着,交织成不规则的烟幕。烟雾里,他问:“病己哥,现在咱们该怎么办!”

    其余诸人也将目光注视在他身上。眼神火热的望着他,老四金太极哈哈一笑,就坐着之势,扬了扬手,道:“哈,在我们哥几个的眼中,你一向强悍无比,世上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难倒你,打倒你。”

    赢病己心中苦笑,暗忖:强悍吗……哈,原来你们对我这么有信心,难怪刚才回来看到我这一身狼狈,你们竟丝毫不曾讶异,赢病己啊赢病己……。

    对于原赢病己,赢病己除了佩服还是佩服。没想到在如此危难之际,他们还能如此信赖自己,坚信能挺过难关。

    真是亚历山大啊!一到紧要关头就挺不住的人不能信任!

    如果要看一个人的能力就必须将其置于绝境,古人有谓:“父子之间观其孝慈,兄弟之间观其和友,君臣之间观其忠惠,乡党之间观其信诚。省其居处,观其义方,省其丧哀,观其贞良,省其出入,观其交友,省其交友,观其任廉。设之以谋以观其智,示之以难以观其勇,烦之以事以观其治,临之以利以观其不贪,滥之以乐以观其不荒,喜之以观其轻,怒之以观其重,醉之酒以观其恭,从之色以观其常,远之以观其不二,昵之以观其不狎,复征其言以观其精,曲省其行以观其备,此之谓观诚。”如此种种,才能看出一个人的才能,而所谓伟人就是在关键时刻能做出最恰当的人,所谓庸人就是在关键时刻只能听从别人命令的人。再厉害的ceo也只是一个高级工人而已,如果他不能在关键时刻决断,那只能是一个雇员而不能进入真正的决策层。对于一般人而言,只要能把握自己的命运,对自己的选择做出合理判断的话,想来,就已经是一种合格的“管理者”了。

    同理,对于他们这些出来温食的,在关键时候,绝对不能掉链子!

    赢病己深吸了一口气儿,不过既然问到他了,也只得开口:“深居简出。”

    众人没说话,闻听下音。

    赢病己面色不变,徐徐启唇道:“当下正是暴风袭港的时候,廉政公署新官上任三把火,我们现在的状况就像暴风雨中,飘荡在汪洋大海的竹排,弱小的随时会被颠覆。”顿了顿,他继续道:“我想过了,等过一段时间,咱们再捞正行吧!”

    “相信我!”

    ···········

    ……

    ···

    本章因为黑色情节,已经删除六千字,大部分内容。不过和下面剧情没有太大链接与冲突,大家可以直接略过,继续往下看。

    ········

    元旦上传本书,祝大家元旦快乐!合家团圆幸福快乐一生!

    作者已被万恶的‘文·字·狱’禁言,评论区恕我不能回复,我都有看,不过交流的地方请去书友群!

    聚集地书友群:”308815“!后面保证不在有类似影响的信息出现,最后喜欢大家能够喜欢这本书,多给点建议只要不是一味谩骂保证聆听您的建议!再会!

3か 我与熊猫在家,筹划未来!() 
凄风!苦雨!

    地惨!天愁!

    香港伊莉莎白医院,一颗巨星从此陨落。

    李小龍的死犹如晴天霹雳,没人敢相信这是真的——他的身体犹如钢铁铸成,他的武功盖世天下无敌,他的昨天还是那么生龙活虎,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死了呢?但事实告诉人们:巨人倒下了,龙真的死了。

    李小龍静静地躺在灵枢里,身体和思想停止了运转,他安息了。香港举行了盛大的葬礼,香港万人空巷,人人一脸哀容,那种场面只有伟人总统逝世才会出现。

    几日里媒体全篇幅,满满当当地都是李小龍的消息,任何新闻在他的死讯面前纷纷让道,无一例外。

    ……………………………………

    ……………………………

    ……………………

    元朗。

    正午!

    这个时候的元朗许多地方都还未开发,在市中心外围,随处可见的是农田菜地。

    即便是市中心很多地方还是古建筑,类似西关大屋的房子也不少。

    虽然几十年后现代化城市的建设,遮掩了古屋的风采,但是在这个年代,随处可见和高楼公寓并立在一条街道上的古屋。漫步在那纵横织梭、百转柔肠的幽陌曲巷,巡梭、摩搓着每一条石脚水磨青砖铺就的秃颓滑润的窄道老街,能将人的记忆带到古朴优雅,优游自得的境界,让你领略到从未有过或者已经久违的市井情怀!

    短暂的领略了这个时代的独有风采。

    一个雄姿英发,神采奕奕的青年男子来到了一栋不大不小的宅第门外,青砖石脚高檐深宅。门只有半截,木框竹心,漆成了好看的朱红色,看上去亦相当别致。

    赢病己静浏了片刻,曲指重重地叩了几下小红门。朗声道:“我回来了。”

    很快,大门嘎吱一声打开。

    “病己么?”柔柔袅袅,就像是适时而来地春雨打透了人心,一个婀娜好看的身影伫立在门口。

    一身素衣,简单到了极点的淡绿色长衫衣裤,不减风姿,她肤白如玉,意态安闲,似一枝凌寒青梅,向隅而开,不求闻达,却自然清芬自散。

    过往的街坊熟悉的打了个招呼,一些人眼神炙热的望着她,二十出头的年纪,尤物一枚,周身似乎都在散发着一种无形的火,可以使任何男人溶化的火焰。不过赢病己在此,却不敢太露骨。望了会,又从两边行过了去。

    她的头发很长很长,是那种快到腰际的有些凌乱的细小鬈发,些许的发丝不时被轻风吹拂到脸上来,让她显出一点妩媚和神秘的模样。她的眼睛就那样透过那些发丝,像隔着雾一般,看这个世界。秋波流转,见得确实是赢病己,女子面色自然的喜形于色。

    〃真的是你!病己,病己,你没事吧?病己你可回来了,吓死姐姐了。〃一把飞扑到赢病己面前,抱著赢病己边说边哭,边哭边说,那叫一个梨花带雨惹人怜哪!

    赢病己脸上的神情很奇特,嘴上宽慰道:“姐,别哭了我没事儿,我回来了。”

    这是这具身体地姐姐,不过不是亲姐,因为赢病己是这家里领养的儿子,因为这家庭只出女不生男的缘故。

    一家四口,这具身体地父亲去年因为脑癌去世,剩下了孤儿寡母三人,母亲林芳,性情温和且善体人意,容貌娇艳,体态姣好,对人无心机,内心却是刚毅坚持,苦心坚持着这个破败的家。非常疼爱自己的儿子赢病己,除了关于儿子的事外,对任何损害伤害儿子的事绝不留情,连自己的丈夫也不例外。丈夫可以不要,女儿可以不要,儿子却是不能不爱,母性伟大的体现淋漓尽致,或许有些畸形就是了。

    姐姐赢仙凤,容貌绝艳唯美,个性温柔纤细,是个聪慧机敏、善解人意、聪明伶俐、蕙质兰心的优雅女子,体贴知心且坚强有主见。同样和母亲林芳一样对赢病己甘愿付出一切,是赢病己体贴窝心的小棉袄。

    赢仙凤情真意切地哭了好长一段时间,这才抽抽搭搭地止住了泪。赢病己一直冷静地注视着,不闪不避,心中却在想,爱是什么?明明是需求与依赖,却被包装成纯粹无理由的伟大情操。自己便配合这世间的荒谬,做出最忠诚的表现吧。

    轻轻推开,和赢仙凤拉开了些距离,伸出手将她脸上的泪珠啵擦开,赢病己不理周围街坊指指点点和窃窃私语声,视之不见,听如不闻。连看他们一眼的兴趣都没有,对于他来说他们只是路人,陌生而无所谓的过客而已,只有最愚蠢的人才会逼著自己记住那些不想记住的面孔。

    温柔的擦拭了赢仙凤脸上的泪珠,安慰了几句便拉住了她温婉的芊芊玉手,进了屋内。

    感受着赢病己从所未有的温柔体贴,赢仙凤初初还有些发愣,继而脸腾地一下变红,霞飞双颊有些羞涩,又想,弟弟长大了,脸上挂着一抹笑意,这种笑意最迷人。

    屋内。

    后房。

    一个容貌艳丽的女子,瘫到躺椅上不动。

    突然一阵心惊肉跳,终是惊醒过来。

    当日闻听自家儿子出事了,立马急得只蹙眉,苍白的脸上顿时爬满了惊惶和无措,要知道她可就这么一个相依为命的宝贝儿子,剩下的女儿终究是女大不中留地,儿子可是自己的命啊。

    一辈子……林芳仿佛已看到自己老来无依的情景。

    单穿着件月白绡衣。毫不思索的带着女儿外出寻找了整整一天,却打听不到半点消息,只听到一点流言蜚语,说赢病己已经被人沉尸抛下海里喂鲨鱼了。本就心烦意乱的她昏昏沉沉的被女儿搀扶回了家。

    连续两日,赢病己还是了无音讯。

    万念俱灰下,闷在家里已经绝望。

    赢病己来到林芳面前,略看下这个女人发上梳着两发髻没什么缀饰,白皙的脸庞,耳上戴着式样简单的耳环,衣着也是朴素至极。这位母亲显然有心事,见她蹙着柳眉,怔怔地立在藤椅前,那心事重重的模样好不可怜,见到忽然出现的人影,身子蓦地僵住。

    近前来伸出纤长细指,白玉无瑕,摸了摸赢病己的脸,又看看上下,现确实是自个儿的宝贝儿子,没像以往那样带着伤,活生生的无伤无碍。

    林芳一笑,秀丽容颜如花般绽放,只要他没事就好!

    衣下的身子有些颤抖。伸手比划着,用唇语读诉着!

    没有错,她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人的命,天注定。苍天不由人,恨命莫怨天。

    在她用她特有地方式诉说什么地时候,赢病己也在打量着这位爱子胜过爱自己的女人!

    一身布衣难掩姣好身材,一只手臂很自然的抬起,骨节分明的手指利落的捋起脸上散下来的发丝,然后一手赶紧从口袋里掏出便笺铅笔,在便条上飞快的写着字。

    她是个哑巴,根本无法跟人通话,因此用纸笔沟通是必要的选择!

    可怜可敬的女人,望着她回想起记忆中的她,赢病己脑中一片清明,道:“妈,…放心吧!我以后不会再让你担心了,不会再让任何人欺辱你们,我会用尽我的所能照顾你们地,我向你保证!”

    赢病己说这话的时候,自信非凡,坚定霸气。

    朋友,爱人,彼此总是信誓旦旦,但倘若谁付出真心,谁就是天下第一笨人。而亲人比前两者只是多加了一层脆弱地血缘关系罢了,赢病己跟她们甚至连血缘的关系都没有,因而绝不会轻易付出感情。不过他却必须还债,为了谁都好。

    林芳呼吸蓦地一紧,眼珠里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见赢病己注视着她,遂缓缓点点头,唇边泛起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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