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话事人-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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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持续片刻,将一群乘客赶得筋疲力尽没有力气后,最后又将他们全都赶到机尾。
机舱内很快就没有了奔跑声,听到有力的脚步声;一步一步往人群那边走。
“唔好再过来。”
“呜呜呜。。。。。。”
“死定了,我们都要死。”
“救命啊他过来了!”
乘客们都疯了似地再次往后跑;不过空间很无奈的不允许他们继续这么做;再退了十米后已经没办法再往后挤了,除非跳飞机。
“我们怎么办啊。”刚才敢出头的人都会干掉了,这让大家上下全都咬牙切齿,恨不得把那伙菲人拆皮剥骨。
纷纷义愤填膺的喊道。
一个熟女空姐咬着牙道:“可现在我们还有什么办法解围,没人打得过他们啊。”
大傻宛如雕像般的呆愣,只顾着守护厕所门。
一名体胖心不宽的胖妹空姐,眼中泪珠已滚滚而下,此时的她看起来如此的孤单和凄凉,满脸无助的朝旅客望去,求助道:“谁能挺身而出,救救我们啊。”
一名空姐跟着哭道:“救救我们吧。”
“妈妈,妈妈我怕。”一名穿着公主裙的小姑凉,哭着鼻子对她妈妈哭喊,她妈妈抱着她。全身发抖,语气中带着说不出的悲哀与凄凉道:“这里还有好多老人,和孩子啊。”
好多人都在绝望的哭着求救;哭哭啼啼声嘈杂成一片。却只能眼睁睁望着劫匪逐步逐步接近,他们不知道这些劫匪会对他们做什么,这里有女人和孩子老人,都是些老弱妇孺。
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没有那个人想死。
乘客空姐和劫匪只隔着四五米距离的时候。一名空姐发出了带着绝望的悲鸣:“哪个英雄能救救我们!”
又是一阵沉默,一阵难捱的寂静。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乘客们一言不发仿佛冬眠了一样,舱里死一般的沉寂,彼此只能听到自己沉重的呼吸,一声重过一声。
每个人都是悲戚之色,但也无可奈何,敢战的人都死了。而且是毫无价值的死去。这让大家都绝望了。
突然;人群的最后面,有人说话了;“谁叫我?”
喊话的空姐楞住;乘客们也满脸吃惊地看了过去;“是你?”
这人除了赢病己还能有谁;还能有谁能力挽狂澜,拯救众人!
赢病己轻轻叹息,拔开人群举步向外面聚集的四名劫匪走去。
“让我过去!”
我该怎么办?邓丽君双手紧握,默默无语,头脑飞速运转,咬着牙要做出决定的时候就见赢病己脱颖而出。
众人没有阻止他,一步。两步,三步。心里默念着,往前每走一步都是重逾千钧。
只有邓丽君飞快一把揪住他:“赢病己你发什么疯了,都什么时候了逞什么英雄我不许你去。”
赢病己不置可否的笑笑,越过群众,傲然的走在四名劫匪面前,当他扫视过众人的时候。包括劫匪都现,他整个人的气质全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俊逸,优雅,浑身上下都充满了让人尊敬且不可侵犯的气息。
赢病己的嘴角扬起了笑容。淡淡的说:“我觉得我行。”
“你行毛线行。”这个时候的邓丽君很没有什么形象。
大家见到赢病己出来,顿时也不再吵闹。
赢病己知道她是关心自己;但也没听;前面的人群已经傻乎乎地让开了一条路;张烨一笑;顺着走出去。
“赢病己。”邓丽君急道:“投降就好啦!”
赢病己眼角射出威严,缓缓的说:“我的字典里没有投降两字,因为,因为,我的字典里什么字都没有!”
小空姐怔怔道:“怎么是你?刚才你不是跑的最快的么!”
赢病己轻声一笑:“解决个生理问题,让你们着急了。”
小空姐和之前瞧不起赢病己的人们这才明白;感情闹大笑话了,真正的英雄竟然被他们当做了胆小鬼!
每个人的脸上闪过欣喜,随即恢复平静。他,会是那个英雄么!
那空姐微微点头;“一切小心。”
在赢病己凝眸时,如波澜不兴的黑海。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异色。“不给点实力你们瞧瞧还以为我是偶像派呢。这话还是送给这几个劫匪吧!”
众人面面相觑;心道,这人谁啊,也不怕吹破牛皮!
在赢病己眼里,这群劫匪是头四处乱咬人的狼,而自己,则更是在旁虎视眈眈的猛虎。
狼固然可怕,可老虎也是吃人不吐骨头的。
“是赢病己!”
“哇塞,是赢病己。”
“哪个赢病已啊?”
“香江还有哪个叫这名的啊,华人的赢始皇啊!”
“家?还是作曲家?不就一个靠笔的文弱书生么怎么还……”
邓丽君哭腔道:“赢病己你快回来。”
赢病己头也不回。
背水一战,不战的死,战者为雄!
见又有送死鬼闯出来。
四名劫匪相视一笑。
事实上他们也不想杀光这群人,还想着用这些富商政客换大把钞票呢。
不过一些刺头,非死不可!
几人中,由那戒疤劫匪走出来,打算单独对付赢病己。很显然他们都并不把赢病己当回事儿。
赢病己眯眼看去,这戒疤男子没有被衣裳掩盖的地方每一处都黝黑如铁,在灯下闪闪地发着油光。这是个精悍健壮的汉子。
赢病己不屑的摇摇头,打盹的老虎,也终究是能够噬人的猛虎。他神情自若的笑着说:“戒疤男,真可恶,罚你一辈子没头发~”
戒疤男眉头一挑,冷冷的看着赢病己。冷冷的说:“又来个出头鸟,今晚就让你跟着去喝碗孟婆汤。”
见那刀锋寒光闪闪,直往自己胸前砍来,赢病己面色不动。
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黑色的短刀。
是的,这是把极短的刀。
刀已握紧。
刀就好像毒蛇,越短的越凶险。
谁也看不到他的动作,明明是戒疤男先动手的。
赢病己的刀,在半空中华丽的转了半圈。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刺进了戒疤男的胸口,心脏位置。正欢快的导出着鲜血。
戒疤男没有任何的惨叫和挣扎,连手里的刀都没有从手中掉落。
三步杀一人,出道未失手。不成想今天栽给一个小毛头!
邓丽君和众人愣住。
都没有想到赢病己如此强悍,在惊愣瞬间,就已经用手里的刀如毒蛇般的刺进戒疤男的胸膛。
杀人不是做*;不需要讲究持久。
赢病己轻轻收回刀,戒疤男庞大的身躯就向后面跌倒而去,临死的时候,带着不甘心。不相信的眼神,还发出内心的低吼。
赢病己这种人。绝不会令人感觉到危险,等人感觉到危险的时候,必定已经活不成。
剩下三名劫匪。
他们的脸色全部阴沉了起来。
杀了一晚上的人,却被一个毛头小子杀死。感觉异常的窝囊,不由都恼怒起来,扬起手中的兵器。分成两批,纷纷向赢病己冲杀而去。
这些劫匪身手其实都相当不错,否则就不会混上飞机,如此轻易的肆虐一通了,因此拼起命来。谁都不敢忽视,赢病己于是踏前两步,拼尽全力的劈出两刀。
刀光闪过,人头落地。
两声惨叫几乎同时响起,同时断绝地两颗头颅就像是两个被一脚踢出去的足球,冲天飞了起来。
好快的刀,没有人见到赢病己出刀。
短刀刀锋仍旧光亮锋利,甚至看不见一点血渍。
冲在最前面的两个人都被赢病己劈下了脑袋,鲜血汹涌的让后面的最后一名劫匪停止了攻势。
高手过招,一看就知道彼此相差多少,首个回合,能说是戒疤男死的大衣死得冤枉,第二回大家都全力以赴,再狡辩只是自欺欺人罢了。最后一名独眼劫匪知道自己相差赢病己几个档次,何况赢病己的雷霆手段,凶悍气势已经让他感觉到畏惧。
赢病己脸上的笑容依然帅气淡然,但在劫匪眼里却宛如毒蛇。
赢病己认为自己是条毒龙。
彼时,两具无头人就如两尊雕塑,慢慢的一起倒在地上。
天空极端的阴沉,迎来了阵阵响雷,仿佛无数决口被炸开,雨水开始惊马般的奔泻而下。
独眼劫匪气势最强。杀气最浓。
赢病己身上气势却一点都没。
脸上只挂着淡笑。
“啊!混蛋别小看老子!”独眼劫匪猛然睁大眼睛,死死盯着赢病己喝道。
有些人即使微笑,也比一脸杀气更加让人战战兢兢。
独眼劫匪说罢,提起手中刀,一往无前的冲了上去!
赢病己淡笑。
伴随着忽然亮起的闪电,刀,以闪电之势速急的划破独眼劫匪的喉咙,惨叫声被惊雷声轻易的淹没,随后,整个天地变得安静起来。
独眼男没感到多大的痛苦,却清晰的见到幽光闪出,脖子微紧, 脆弱的喉咙瞬间喷出了汹涌的鲜血,双手紧紧的捂着喉咙。胸膛感受着温热的液体,随即就缓缓的倒了下去。
鲜血伴随着雷雨声喷洒出来,染红了身边的走廊,随即向四周扩散开来。
空姐和乘客们都愣了。
血战轰轰烈烈的开始,却悄无声息的结束,然后走廊上多了几具尸体横陈。(。。)
192【和邓丽君一起崇拜你】()
一切来得突然,去的也快。
平静下来后;众人都心有余悸;好险啊;要不是赢病己在;他们的小命可就危险了!啊。。。
“谢谢赢始皇!”
“您好厉害啊?”
“赢先生,您是我们的救命恩人!”
“赢始皇赢始皇!”
“您刚刚简直酷毙了啊,待我……瘦到有腰的时候;你娶我可好?”一个胖胖哒的胖女生花痴道。
看着眼前这个比劫匪还要牛逼哄哄的赢病己;所有人全都送上了最热烈的佩服和滔滔江水一般的仰慕。
赢病己挥挥手,装逼一笑:“不要崇拜哥;哥只是个传说!”
他的话又让大家再继疯狂起来。
华夏这么大,牛人自然多,装逼的人更不缺,但有实力装逼的人再装逼,也是牛逼。
而邓丽君焦急的情绪在他的笑容中烟消云散,她的视帘第二次认认真真地打量着赢病己。
俗语话人靠衣状佛靠金装,如今这社会没有几个人穿着一身地摊货都能穿出一身气质,你如果穿着廉价货坐廉价车戴廉价表,就算是酒店服务生都懒得多瞧几眼。一身得体的昂贵名牌未必可以让一个原本龌龊的人凸显出鹤立鸡群的超然气质,但绝对能够让赢病己这种原本有气质的人更有气质。此时赢病己全身七匹狼,身材修长,举止从容,沉着冷静中有种雍容自若的奇异特质,平和的眼睛蕴藏若深刻的洞察力,气度慑人,帅气逼人。
面对这样的赢病己,有几个女人能够淡定从容?
冲动是魔鬼,那么女人的冲动算得上是魔鬼中的魔鬼撒旦了。就连邓丽君也不例外。飞一般的投进他怀里,紧紧抱住他有力的身膀,绝丽的面颊上闪烁着一层淡淡的光辉,说不出的动人。
在众人嬉笑的目光中,邓丽君倒在他怀里香肩一阵阵的颤抖,清澈的眼神。微微蠕动的红唇:“我的赢始皇;我也爱死你了!”
这时,终于有带相机旅游的乘客,拿起相机照下这一幕。咔咔咔的闪光灯闪个不停,这么宝贵的历史画面,不偷拍就是最大的罪过啊!
赢病己听得心花怒放,将她紧紧搂在怀里,英雄救美后往往以身相许却被英雄婉拒,但枭雄或奸雄则一开始就打着勾引美女上床的念头。想起来刚才的话,赢病己笑着在她鼻梁上刮了一下。淫笑说。“我真的很行哦!”
“坏蛋!就知道欺负我。”邓丽君秀脸一红,恨恨的拍了他一下。哼了一声,忽地从他怀里脱出来,嘟着嘴偏过头去,这一幕恰好也被拍摄的乘客照下来。
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是负数的,不仅如此,赢病己还要使劲的降低她的智商。毫不在意周围人的瞩目,拉过她小手笑着道:“我不欺负你欺负谁啊。换成别人我搭理的兴趣都没呢。丽君,你比照片上要漂亮多了。啧啧,看这眼神多么清澈,这小嘴多么红润,我看要不了几天,邓丽君就是世界第一的美人了,我就是世界第一美人的夫婿了——世界第一大丈夫。”
邓丽君本是聪明伶俐的女子。若是别人对她拍马屁,她连听都懒得听,偏偏这人不是别人,是对她很特别的赢病己,听闻他话。心里欣喜,两人这种感觉是在谈恋爱么?脸上阵阵发热,却执拗的哼了一声,不肯看他一眼,娇俏小鼻子一皱小嘴嘟起道:“才怪,你又不是我的什么人。”
人其实是很奇怪的动物,尤其是对女人来说,既嗅到非逃不可的恐怖味道,却被好奇所蛊惑,变得盲目,忍不住陷入其中。
这个男人就如同现代社会钢铁从林中无数食肉动物的佼佼者,换个比喻词来说,有种男人,可以强大到让女人忽略他的英俊外表。这样的男人,对女人来说就像是毒药。赢病己就是猛兽中的王者,同时也是一剂最毒的毒药。
谁都知道毒品很容易上瘾,可一旦开始抽,再想去戒掉,很难,爱情也是如此。特别是赢病己这种有霸道的掌控欲的烈性毒药!
而恰好,赢病己还不是像他中的主角那样在生活中喜欢纯爱流;他是个不折不扣的花心大萝卜,世界上十个男人有**个男人是花心的,而八个花心男人中只有一个能纵横情场左拥右抱,剩下2个不花心地男人中一个是性冷淡最后一个则真有可能是对爱情忠贞不二。但女人多半很难碰到最后一个男人,有时就算侥幸碰上了也会绕道而行,因为这个男人说不定太过平庸。
对邓丽君而言,谁叫老天爷和月老安排了这场戏剧,让她陷入了赢病己这个陷阱里呢!
——这辈子,生命尚存,就别想逃掉他的魔掌!
众人都看呆了,这节奏有点快啊。。。拍照的小伙按快门的频率更快了。
这急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