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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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太刀如同刺出的长蛇,接踵而至,这一手,别说那怪物了,就连我都是在下意识的情况下做出的。
只听喀喀两声,直太刀似乎触碰到了什么东西,接着,毫无阻塞的一带而过,刷的一下,直太刀被我拔出。
与此同时,就感觉几滴液体迸溅到我的脸上,那团如同破布一般的东西,在天空中顿了一下,接着真就如同破布麻袋一般,啪嗒一下,摔落在地上。
第101章 魔化蝙蝠()
砍。砍中了?
连番的砍空导致我甚至都不敢相信自己此刻的心情,仿佛此时此刻在地面挣扎着的那个怪物根本就是一个错觉。
还未等我用手掐脸验证一下的时候,又一只怪物,趁着我愣神的功夫,伺机对我进行了攻击。
如同一张敏捷的破布麻袋,奔着我的后颈俯冲下来。
后知后觉的我忙举剑相迎,却让它避了过去,只是在避开的瞬间,锋利的脚爪唰的一下在我脸上留下了几条伤痕。
接着,嗖的一声,那怪物又再次没入黑暗之中。
这下,我可以断定,这绝对不是错觉,地上那只尚在折腾,还未断气儿的怪物,的的确确就是被我挥剑刺中的。
只是刺中的位置应该并不是什么致命点,所以在它失去平衡,摔落地上之后,尚能扑愣扑愣的挣扎着求生。
虽然我很想一剑了解了这个难以摸到砍着的怪物,但还是止住了这个冲动,因为我更想知道这个怪物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牢固而合身的护手此时此刻派上了用场,我拽着它的一只翅膀状的东西,拖拉着朝第十二层的传送门走。
传送门有点类似于结界,怪物虽然能够无伤的轻易通过,却极少有怪物选择这样去做,貌似它们天生对传送门就有一种极度的恐惧,这种恐惧是深入骨子里的,极难抹去的,除非地下城产生了异动,或是某个个体出现了混乱。
拖着那只垂死挣扎的怪物,一步一步朝前走着,被抓着翅膀的怪物拼命地挣扎着,一双利爪时不时会抓挠到我坚韧的护手上,发出刺耳的声音,然并卵,这护手的坚韧程度早已超出了它的攻击强度,几番抓挠之下,也不见有任何坏破的迹象。
身后的怪物们虽然仍旧想要对我发起攻击,但由于天生对传送门的恐惧,故而都蛰伏在棚顶的角落里,瞪着一双双泛着微红的眼睛,冷冷的盯着我。
“哼哼”我冷笑一声:“你们等着啊,看我摸清了你们的弱点之后,怎么虐爆你们的!”
转过身,拖着怪物钻入了第十二层。
强烈的光芒瞬间遍及了整片视野,正自打着小算盘的我猝不及防,被这强烈的光线照了个正着,痛得我哗哗流眼泪,赶紧闭上了双眼。
可即便如此,抓着怪物翅膀的手仍旧毫不松开。
貌似怪物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刺眼强光刺伤了双目,不停地翻滚挣扎,嘴里还不断发出频率极高的‘吱吱’尖叫声。
“这怪物的叫声真难听!”
虽然尚不能睁开双眼去看怪物的长相,不过单凭声音,估计这东西就不会有什么好看的模样。
双眼终于适应了十二层的强光,手中的怪物挣扎的强度也渐渐弱了下来,估计是体力不支了吧。
睁开眼,我被吓了一跳。
眼前这东西,长了一张大幅缩小版的猪脸,一对圆形朝天鼻上,两个和嘴巴差不多的硕大鼻孔,鼻子两侧,是一对黑豆大小的眼睛,鼻子的下方,一张和拳头差不多大的圆形大嘴,大嘴张开着,露出满口锋利的獠牙。
一对尖耳生在圆形脑袋的两侧,接着头的,是椭圆状的身子,身子的两侧,是一对薄可见光的羽翼。
这。这不是蝙蝠吗?
我下意识的松开了手,那只怪物的翅膀刚落在地上,整个身体就再次拼命挣扎着扑腾起来,似乎想要挣扎着飞起,逃出去。
然而它的想法一定会落空,因为在它右翅的中间位置,一道四五寸长的口子赫然在目,虽然流血不多,伤也不重,却再也没办法飞起来了。
见它逃不了,我也就放下心来,一边细细观察着眼前的这只蝙蝠,一边在脑子里回想着冒险家手册上关于第十三层的记忆。
蝙蝠。蝙蝠。
我的嘴里不断念叨着这个词,突然,灵光一闪,我想起了冒险家手册上关于第十三层怪物的信息:魔化蝙蝠,一种高敏捷的蝙蝠,虽然数量众多,但并不善于群体攻击。
至于之后的内容,我就记不得了。
知道了它是什么物种,事情就变得好办了。
用手翻了翻魔化蝙蝠的翅膀,被垂死挣扎的它用利爪狠狠抓了几下,只是全都抓到了护手上面,我仍旧不疼不痒的翻弄着。
“这东西貌似除了敏捷高,爪子利之外,并没有任何特色啊。”
我喃喃自语,松开手,看了眼护手,虽然被抓挠了很久,可上面连一道划痕都没有,不愧是守门小boss爆出来的好东西!
研究了好一会儿,最终也没发现魔化蝙蝠有什么特殊的技能,看着它盯盯瞅我的一双黑豆眼,我叹了口气,道:“你也不用这么敌视我吧,要不是你攻击我,我又怎么会把你打伤呢,其实我也不忍心看你这幅悲惨的模样,你等着啊,一会儿我行行好,一刀把你解决了,好叫你的灵魂早日回归到创世之神那里。”
说着,举起斩马太刀,正要砍下去,就见那怪物的脸变得更加狰狞了。
我抽了下嘴角,道:“你也没必要这么记恨我,其实我是在帮你,回归创世之神不一直是你们的信仰吗,你得感谢我才对啊,哦,对了,记得到了创世之神那里帮我说点好话哈。”
接着一刀斩落,刷的一下,将魔化蝙蝠的脑袋斩落下来。
一股鲜红的血水喷溅出来,撒了一沙地,它半人多大的身体缓缓的化作黑烟,消失不见了。
叮当,两声轻响,染血的沙子上掉落了一枚银币。
“忒小气了点。。”
我嘟囔着,弯腰捡起了地上的银币。
环视四周,找了个有阴影的地方,盘膝坐了袭来,取出水袋,猛灌两口,接着从背袋里拿出烤好的面包。现在已经变成了干面包的说,不紧不慢地啃了起来。
一边吃着干粮充饥,一边在脑子里思考着该如何对待第十三层的怪物。
刚刚翻看了魔化蝙蝠的身体,也试着干掉了一只,发觉它的肉体并没有多强韧,斩马太刀已经足够应付得了。
至于对抗它们利爪的盔甲之类的东西,我不大习惯穿,也不大喜欢穿,总觉得会阻碍到战斗时候的敏捷度。
看了下肩膀被抓伤的位置,伤口并不大,也不是很深,估计不会致命,可以先缓缓再想对策。
现在最主要的,是如何在昏暗的洞穴里将它们的身影捕捉到。
第102章 买个火把()
“要不买个魔法手电筒?”
我突发奇想,记起了前世电视剧中,那些身处黑暗,一手拿着手电筒,一手拿着手枪或匕首,满走廊寻找敌人的片子。
然而思索再三,我还是否定了这个主意,不仅不方便,而且显眼。
试想一下,提着个魔法手电筒在昏暗的洞穴中走来走去,洞穴中昏暗的光线和手电筒释放出来的强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我整个人在不由自主间,形成了一颗闪亮的明星。
那群隐匿在黑暗中等待猎物的魔化蝙蝠,说不定还处在昏昏欲睡的状态中,冷不丁来了这么道强光,有种在提醒它们‘喂,点心来了,赶紧热热身子准备享用吧’的感觉。
如此一来,那群饥饿的怪物们不攻击我,还能攻击什么样的!
要不换成火把?
在蔚蓝星球上,这种类型的野生动物一般都比较害怕火,见了避之不及,地下城中的怪物是不是也会有类似的恐惧心理呢?
思来想去,我觉得这个方法可行,就算到时候真的没用,带着火的棒子也是一件不错的武器。
打定主意后,我离开了地下城,时间刚到下午。
来到日常用品店,向店老板说明了来意,不多时,柜台上就摆满了长长短短,形态各异的十几根火把。
“这些是时下最受欢迎的”老板扶着柜台,笑容可掬道。
我挑了挑,从里面找出了一根看起来比较结实的,用手掂了掂,又用指甲用力划了两下,点了下头,问老板道:“这根火把什么价?”
“三十枚银币”老板一脸真诚道。
但他满脸的真诚看在我的眼里,却是赤裸裸的勒索。
三十枚银币。你卖的不是火把,是夜明的钉锤吧。。
我皱了皱眉头,一脸难色:“是不是有点太。”
“太便宜了对不对”老板全然无视我一脸蛋疼表情,仍旧殷勤道:“是的,我这里的东西,最大的特点就是物美价廉!”
他接过我手中的火把,道:“就拿这根来说,纯钢打造,镂空雕花,大师作品,一旦燃起火焰,就会有一种蓬勃而发的激情感,站在人群当中,立刻会成为众人的焦点,成为艾瑞城的明星,成为最闪耀的男人!”
“额。没事儿举着个火把在那儿晃,是挺耀眼的。”我汗了一个:“不过多半,我一般管这种人叫做‘****’。”
“。”
老板怔了一下,明显,他并没有想到我会这么说,此刻,看他表情,估计正在脑子里飞速盘算着,如何组织更恰当的语言。
“小伙子,来看看这个”他另辟蹊径,转移话题,道:“你看这个地方。”
他指着火把道。
我顺着他的指向看了过去,火把上,记录着一行小字,然而很可惜,我看不懂。
不解的抬起头,我问:“这是什么?”
“你没看懂?”
老板的表情很诧异,仿佛在看无知的天外来客,似乎这几个小字和蔚蓝星球的‘脑百金’一样路人皆知,凡是不懂这几个字的,都是******的存在。
“这上面难道写的是。。”我挠着头猜道:“自由女神像的冰激凌?”
“不是”老板很正经的否定了我的猜测。
“鬼剑士的大棒?”
“不是,这上面写的是名字,名字!”
“德玛西亚?”
老板终于被我大开的脑洞所击败,擦了把头上的汗,道:“这上面写的是坎贝尔。”
“坎贝尔!”
我大惊失色。
“你知道了?”
老板的表情也变得激动起来。
“他是谁啊?”
再次恢复到面无表情的状态,老板险些摔死在地上。
“你不会连坎贝尔这个名字都不知道吧!”
老板脸上的表情异常精彩,眼神狐疑,貌似在猜测我是否在耍他玩,但是又根本无法从我真挚的脸上看出来任何虚假的影子,叹了口气,随口道:“你还真是。”
估计他想说我孤陋寡闻,却发觉这样说顾客并不礼貌,而且对他的财路也没什么好处,便放弃了接下来的话,清了下嗓子,道:“坎贝尔其实是。”
话未说完,就听身后有人接口道:“坎贝尔是和风大陆的铸造大师。”
转身看去,来人,是一个穿着华贵袍子的英俊男人,年纪比我略大几岁,皮肤很白,满头金发,贵族气息很浓。
他冲我微笑点头,很是礼貌。
我也点了点头,表示回礼。
在男人的身后,跟着两名全副武装,满脸横肉,类似保镖的人,正警惕地打量着四周,从他们的行动举止来看,实力应该有五级冒险家左右。
就在我仍打量眼前男子的时候,身后的老板突然率先打了招呼:“哎呀,这不是罗德尼少爷吗,大驾光临,招待不周,招待不周啊!”
他一脸奴才样的从柜台里快步走出,来到男人身旁,双手抱拳,放到胸口,双眼放光,射出贪婪而又卑微的眼神,一张原本就不小的嘴,瞬间咧到了耳根子下面,而且还在夸张地长大,他腆着一张老脸,嬉笑道:“罗德尼少爷,今天您打算买些什么回去?”
他的双手不断搓动,仿佛正在驱寒一般,只是我感觉得出,他的手心在冒汗,而且双手颤抖不止,按照一些无良老师们的话:他不是癫痫就是多动症。
感觉到他的白痴行为,而且并不知道白痴会不会传染,我立刻朝着较远的位置挪了两步,有备无患总是好的嘛。
“不急!”
罗德尼的嗓门不大,动作却很豪迈,他大手一挥,道:“是这个小兄弟先来的,让他先买。”
“呦,这年头,如此有礼貌懂规矩的钱二代可是不多见”我在心里暗自嘀咕道,不自觉间,给他点了个赞。
老板转头向我,瞬间变了个脸,由一开始的贱卑贼笑换成了不耐烦的冷脸。
“三十个银币,爱买就买,不买就走吧。”
呦,看老板这语气态度,跟打烊了急着回家和老婆啪啪啪的新婚男人似的,说赶人走就赶人走。
得了,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就是为了买个火把,我也不想找别扭,犯不上和他一般见识。
想着,我摇了摇头,道:“太贵,我不买了。”
说完,撇了撇嘴,我一边走,一边无奈的叹了口气。
“等等!”
第103章 菊花不能丢()
我停住脚步,狐疑的回过头。
是在叫我?
我指了指自己。
那个叫做罗德尼的男人冲我点了点头。
我抽了抽嘴角,心道:难道真如前世的网络小说中所讲,贵族总是会得一种叫做‘不强迫你做什么就会死’的病症?
难道他就是那个传说中势必会成为我垫脚石的无脑贵族男一号?
想到这里,我开口道:“你有什么事情吗?”
“有,当然有”罗德尼见我没过去,自己竟然微笑着走了过来。
难道他打算主动向我发起挑衅攻势?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接下来的剧情发展会是:他和我无礼,我礼遇有加,他继续装逼,我继续礼遇有加,他再次装逼,我忍无可忍,于是乎动手了,将他揍得连他亲妈都不认识他了,然后他满脸鼻血,指着我说,你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