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第1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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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精灵女皇说完,妖精女皇认真的打量小灯笼,足足打量了好几分钟,直盯得小灯笼浑身不自在,这才开口道:“在赐予你身份的同时,我希望你能帮忙办一件事。”
小灯笼虽然单纯,但并不傻,有些暗示一听就懂,忙表态道:“陛下请放心,我一定会想尽办法说服族人,让他们将您希望结盟的意思传达给我的王。”
“看来小毅把话讲的很清楚”妖精女皇点点头,道:“但我还要再附加一句,请转告你们的王,我很希望能与他来一次会面。”
第二千四百五十六章 流言蜚语()
在面见两位女皇陛下的当天,小灯笼拖着一箱子金币,从月光城东南方向沿海出发,寻族人去了。
目送小灯笼的身影在海面上消失,芭芭拉有点不舍,喃喃道:“她会不会就这样一去不复返了?”
我盯着芭芭拉,打趣道:“怎么,舍不得了?这才刚离开,就开始想念了?”
芭芭拉白我一眼:“才没有呢,我只是。。。。。。只是担心她携款跑路,不但浪费了我们的钱,更荒废了我们的计划。”
“放心吧,她不会那样做的”我笑着安慰她道:“忘了她临走之前,我对她许下的承诺了吗?”
“不就是一个纯金的罐子吗,切,你也就能用这些小玩意儿糊弄像小灯笼那样单纯的小女孩儿”芭芭拉白我一眼,道:“要换成是我,肯定不答应,最起码,也得是一座金子打造的房子啊!”
“哈,你还真贪”我轻笑道:“不过话说回来,你在达赛城的产业赚取的金币,现在还堆在二楼吧,是占了七间还是八间屋子来着?你难道就不觉得那些金币很消耗空间吗?就不能找个钱库把它们堆放到一起吗?”
“咱家二楼那么多空房间,凭什么我还要另找钱库啊!”芭芭拉不满的白了我眼:“难不成,你嫌我的金币占地方了?你嫌弃我了!”
她说着,亮出了尖牙与利爪。
我苦笑道:“姑奶奶,您脑洞别那么大,好吗?我什么时候说过嫌弃你了?我只是觉得,空房间还可以用来堆放必要的生活用品,也可以住人。。。。。。”
“嗯?”芭芭拉柳眉倒竖,勃然大怒:“住人?说!你是不是又有相好的了!”
我苦笑无言,惟有泪千行。
最终,钱库的问题还是解决了,解决的方法很简单,我又出钱买了一座较小的树房,专门用作堆放芭芭拉私房钱的钱库。
仔细想想,这座钱库买的还是很合适的。
虽然芭芭拉设立在达赛城的产业没了,可并不是被端掉了,而是转移到约克汉城继续营业。
眼下,有约克汉城城主西蒙斯·洛克出面罩着的咖啡馆,在约克汉城也照样经营得风生水起,甚至一度被引申为只有上流社会的精英分子才有资格光顾的高端场所。
虽说约克汉城对外族人不怎么友好,但咖啡馆的店长伊莎,却藉由精灵族特有的美貌,与认真而诚恳的工作态度,赢得了约克汉城人民的一致好评。
外界舆论或许认为约克汉城是极度排外的种族主义国家,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绝大多数约克汉城人和其他国家的人一样,无论对于本族人还是对于外族人,都很热情,只是不如达赛城人那样好客罢了。
他们真正排斥的,是那些隐居在约克汉城暗处的不安分子,也就是意图颠覆约克汉城政权,建立一个平等国度,自诩为正义之师的革命军。
还有就是那些大大咧咧的达赛城兽人,由于性格过于豪放,以至于这些人从来不把一些规矩放在眼里,而恰恰因为这个原因,使得他们在约克汉城人眼中成为异类,在权贵眼中成为规矩的挑战者,在最高掌权者眼中可以将之视为对绝对权力的挑衅。
为了维持绝对的秩序,西蒙斯家族从来都是采用将这群家伙驱逐出境,并终身不许再入国境这种看起来很极端的手段。
极端手段弊病不小,譬如说那些被驱逐出境的达赛城兽人,就有不少利用舆论手段,抹黑约克汉城,造谣说约克汉城排斥外族,更有一部分人,托关系找门路,并不停游说蛊惑其他外族人,建立联盟战线,一齐抹黑约克汉城,妄图以此打击约克汉城的国威,消磨西蒙斯家族的声望。
虽然这股势力,最终在西蒙斯家族的施压下,烟消云散了,但被抹黑的地方,却在民间流传得沸沸扬扬。
任何消息,一旦被民间传播,就再也收不住了,显然,西蒙斯家族也深知这一点,但他们不在乎。
不在乎归不在乎,但如果能有个洗清冤屈,平反昭雪的机会,西蒙斯家族绝不会错过。
伊莎的存在,正好给了他们一个这样的机会,同时,西蒙斯·洛克还可以卖我一个好,何乐而不为。
于是乎,在西蒙斯·洛克的操持下,约克汉城咖啡馆的名气,以吹气儿的方式膨胀起来。
这期间,有些见不得约克汉城好的心怀不轨之辈,蓄意将精灵妹子伊莎打造为某皇贵,甚至是西蒙斯·洛克本人的情妇,以此证明约克汉城还是传闻中那个排外的约克汉城,之所以对伊莎那么尊敬那么好,只因为伊莎的身份不一般。
这些流言好似瘟疫一般,瞬间扩散了大半个约克汉城,并对精灵妹子伊莎也造成了不小的精神打击,但伊莎可不是什么简单女子,她性格坚挺着呢,竟然把这些流言蜚语,硬生生扛了下来,并坚决不做任何辩驳。
这使得约克汉城日报杂志社对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派遣小报记者,乔装打扮,改头换面,先是蓄意接近,待熟悉一些之后,再对其进行暗中访问。
虽说性格坚毅,但伊莎这姑娘的心性还是比较单纯的,在记者的精心追问下,她很快说出了自己的身份,以及自己所知的有关咖啡馆的一切。
不知记者是出于对伊莎妹子坚强的同情,还是对于将这个单纯的精灵妹子推上舆论风口浪尖的造谣者的痛恨,又或者受到了西蒙斯·洛克的暗示,他竟然洋洋洒洒,写了一篇数万字的个人传记,专门记录伊莎妹子的艰辛历程。
仔细去看,你就会发现,这份传记中,只有五分之一的内容是真实的,其余五分之四,全特么是瞎编胡造的。
然而就是这份人生经历,却在约克汉城掀起轩然大波,在有心人的推动下,这股波动比先前的流言更快,势头更猛,瞬间席卷全国。
随着伊莎身份的‘曝光’,咖啡馆的名气更是水涨船高。
先前还被称诩‘名**英聚集地’的咖啡馆,转眼就变为‘名**英聚集地’+‘道德模范聚集地’。
甚至有人扬言,只有道德水准达到顶尖的正人君子,才有资格坐在咖啡馆里喝咖啡。
一瞬间,小小的咖啡馆,炸了。
本章完
第二千四百五十七章 爆发的人气()
坐落在约克汉城的小小咖啡馆,炸了。
但此炸非彼炸,并非物理意义上的爆炸,而是名气上的爆炸,客流量上的爆炸。
本来只有约克汉城国都本地人,才会光顾的小小咖啡馆,如今,已经成为了约克汉城国内最有名望的圣地之一。
是的,你没有听错,就是圣地!
朝圣之地。
无数达官显贵,名流商贾,只要是有些家底的,自命不凡的,都争先恐后来咖啡馆,只为在道德模范聚集地,沾沾道德的光,洗涤一下心灵。
这群有闲有钱有权的家伙们,为了证明自己在咖啡馆受到了道德方面的洗涤,不惜亲自跑到报社杂志社,大肆鼓吹被道德气息洗涤之后,整个人脱胎换骨的经历。
甚至还有不要脸的,不惜自黑,把过去的自己形容成混蛋王八蛋,在把从咖啡馆归来的自己描述为至圣贤人,同时,为了证明自己已经登上道德的最高峰,他还把表面家产的一半,拿出来当做慈善资金,建设某些一穷二白,鸟不拉屎的贫民居住地。
此举,瞬间轰动全国,再次掀起又一波小高峰,连锁反应,又再一次捧高了咖啡馆的人气与名望。
这下妥了,咖啡馆直接成了约克汉城最为耀眼的标志性建筑。
芭芭拉最是喜欢凑热闹,在看到新闻之后,她嘿嘿笑个不停,为了保证咖啡馆的绝对地位,她直接连线伊莎,要求她拿出咖啡馆的一半收入,作为约克汉城贫民窟的建设资金。
伊莎很听话,后果很严重。
在约克汉城时报记者暗访明察,并最终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咖啡馆的确拿出了一半收入,用来建设约克汉城,改善贫民生活环境,咖啡馆,无愧为道德模范聚集地,无愧为圣地之后,其严重的后果便是,咖啡馆人气又爆了,这一次,非但是皇贵们如潮水般涌来,无数平民更是怀着感恩的心来此朝圣。
伊莎慌了,西蒙斯·洛克却乐了。
身为西蒙斯家族族长,约克汉城最高掌权者,他最渴望见到,也是最害怕见到的,便是民心所向。
他最害怕的,是民心不向他,他最渴望的,是民心皆向他。
咖啡馆是芭芭拉的产业,芭芭拉是我未婚妻,我是西蒙斯·洛克的孙侄女婿。
换言之,咖啡馆的幕后操纵人,既可以是芭芭拉,也可以是我,同样还可以是西蒙斯·洛克。
而且正因为有了这条关系链,其他皇贵甚至连插手咖啡馆的资格也没有,只能怀着朝圣的心,在咖啡馆里喝咖啡,朝拜。
是的,这正是西蒙斯·洛克最渴望看到的,他恨不能全国人民都来此朝圣!
只有这样,他才有机会,借着咖啡馆的名义,宣读出自己的野心与渴望,还能顺带着笼络人心,巩固政权。
这一连串事情,看起来好像一场闹剧,却又是那样的真实。
反正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闹剧的结果还是很喜人的,身为幕后大老板的芭芭拉,成为了约克汉城人口中的神秘圣女,而伊莎,则成为了圣女代言人,一众咖啡馆女仆,也就是那群在达赛城快要活不下去的女冒险家们,则成为了咖啡馆的圣徒。
至于咖啡馆的收入,那已经是一堆数字符号了。
我相信,不久的将来,从约克汉城流入芭芭拉腰包的金币,就会将我家二楼所有的房间全部填满,到了那时,万一再有新后宫,咳咳,新成员加入的话,就没地方住了。
因而,出钱购买一座较小的树房作为钱库,我觉得还是很有必要的。
想到这里,我不禁为自己的先见之明,沾沾自喜。
其实不止芭芭拉的咖啡馆,就连我的饰品店与多国饭店,也同样在约克汉城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尤其是多国饭店,由于菜色齐全,花样繁多,口味各异,兼顾西蒙斯·洛克陛下的大力赞扬,早已成为约克汉城最闪亮的美食之星。
说是日进斗金,一点也不为过,甚至生意好的时候,便是日进万金,都没人觉得意外。
不过生意红火,有利也有弊,像伊莎那样勤劳肯干的精灵妹子并不是多数,反而像吃货妹子这种喜欢偷懒的女孩儿却是司空见惯。
原本以为移店约克汉城,吃货妹子就能轻松一些,可谁能料到,她非但没捞着闲,反而陷入更加劳碌的深渊。
每天经营多国饭店的时间长达十二个钟头,钱是赚的越来越多,可用她的话说,她宁肯用所有的金币,换取一个懒觉。
这是她在通话水晶里对我发出的抱怨,声音中带着极度的倦意,听得出来,她累坏了。
吃货妹子还向我抱怨,由于很长一段时间没吃到零食,她都瘦了,而且连相亲的工夫也没有,家里人总会在她耳边向她抱怨这事儿,尤其是赚的钱越来越多的当下,家里人催婚的劲头也就越足。
有时候烦的她恨不得找块豆腐撞死。
我乐着打趣她:“那你可得找块冻豆腐,要是鲜豆腐,最多糊一脸豆腐渣,跟敷面膜之后的鬼样子差不多,清洗之后还有一股浓浓的豆腐味儿,贼遭罪,所以说还是冻豆腐好,干脆,直接,爽快,啪的一声,后顾无忧。”
吃货妹子当时就急眼了:“你这是巴不得我死啊!”
我当时挺无辜:“你自己说要撞豆腐的,我只是好心提个建议。”
结果吃货妹子就赖上我了,一边说我忘恩负义,忘了当年在艾瑞城时候对我的恩情了,一边又说我得为她的终身大事负责,实在不行她就来月光城找我,要么我帮她找个高富帅,要么她就赖在我家,一直赖到我娶她为止。
我心说你在艾瑞城的时候对我有啥恩情来着?我咋不记得了呢?我就记得咱俩之间倒是有一份不错的友情。。。。。。姑且算是友情吧。
不过要我负责帮她说媒拉线儿?这肯定做不到,因为我不在行啊!而且身边人和她的身份完全不对等,门不当户不对,不容易得到幸福。
至于她说要嫁给我这事儿,我倒是不反对,但又有些不甘心,毕竟我和吃货妹子更像是一对损友,而非心意相通的夫妻。
但仔细想想,我的未婚妻中,又有几个与我真正心意相通的?
哎,算了,不去烦恼这些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倘若真王八瞅绿豆,对上眼儿了,娶了吃货妹子又如何?
反正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要,多一个后宫也就那么回事儿。
第二千四百五十八章 自卑()
常言道:酒壮熊人胆。
我不善饮酒,在杀意灌注身体之前,我就不擅长,因为喝了酒非但不能壮胆儿,反而会倒头就睡,耽误事儿,而杀意灌注身体之后,就更不喜欢喝酒了,因为有杀意当关,烈酒莫开。
醉都醉不了,还喝个屁的酒,不如喝果汁。
之所以提及酒壮熊人胆,主要想引出我最近发现的另一个真理:钱壮熊人胆。
是的,就是钱。
众所周知,蝙蝠侠为啥能跟超人打的难解难分,主要是因为——有钱。
而新建立的新英勇公会,为何能在达赛城迅速崛起,并一跃攀升为最·潜力公会?
还是因为有钱。
当然咯,我说这么多,只是为了吐槽一下最近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