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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上面说禁止开后宫[快穿]-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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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门铃还在想,洛应确定了自己没有听错。

    “肆,门外的是人是鬼?”

    014默默的翻了一个白眼。

    鬼还需要按门铃,不是可以飘进来吗

    “好吧”

    洛应认命的掀开被子,穿上拖鞋下楼去开门。

    刚打开门,一阵冷风就灌了进来,刺的洛应身体一抖,睡意醒了九分,等到看清门口站着的小人,洛应那剩下的一点睡意也没了。此时小男孩又变成了第一次见面时的样子,甚至比那次还惨,衣服又脏又破,鲜血糊了一脸,看的洛应吓了一跳,赶紧侧身让他进来。

    “你先坐着,我去给你拿药。”

    等洛应跑回房间将医药箱拿了回来,发现对方这一脸血也没法擦药,又赶紧去打了热水给他擦脸,来来回回折腾了半个多小时才把额头上的血止住了,而小熠的头也被洛应包成了一个粽子。

    洛应打量片刻,中肯的评价到:

    “有点丑,可惜了我这个世界的属性加成不是医术。”

    是医术的话你还怎么去怼黑道大boss?还怎么救女主?

    “说的也是。”

    “身上要擦药吗?你把衣服脱了吧。”

    看到洛应的手伸过来,小熠立即避开了,神色有一瞬间的不自然。

    “我自己可以擦。”

    上次是他晕了,现在醒着当然不需要洛应帮忙,而且他心里隐隐的不愿意让那么漂亮的手碰到自己身上的疤痕,却又不知道为什么。

    洛应愣了一下,随即笑了笑将手中的药膏放进医药箱里。

    “那你自己来吧,对了,你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

    小熠想起自己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点了点头。

    “那你先擦药,我去给你煮吃的。”

    洛应于是站起身,朝着厨房走去。王姐这个时候已经走了,洛应要煮东西只能自己来,他翻找出一条围裙围在腰上,用了半分钟思考自己的厨艺等级,最后决定还是煮面吧,面条是用时最短,操作最简单的食物了,而且恰好冰箱里装着王姐烧的牛肉,可以做面臊子。

    洛应先将水倒进锅里,趁着烧水的时间另起一灶准备煎荷包蛋,等到煎蛋过程在洛应脑中的过了一遍,洛应才开始给锅预热。

    就算有了完整的构思,实际操作过程还是出了差错,在打蛋的时候一滴油溅了起来,将洛应的手背烫着了,洛应痛的缩回手,放到眼前一看,已经红了,不知道会不会起泡。

    洛应摸着发疼的手背,默默的反省自己,煎蛋这种复杂的操作不适合他,以后还是煮白面就好了。

    虽然出了一点意外,洛应好歹还是把面条煮出来了,考虑到小熠的食量,还特地煮了一大碗,顶上铺上牛肉和煎蛋,再加一点香菜,至少卖相还是不错的。

    “快点尝尝。”

    洛应将面放在小熠面前,随即解下围裙搭在椅背上,回到厨房倒了一杯热水出来。

    “味道怎么样?”

    小熠从面碗里抬起头来,点了点头,一本正经的样子让洛应觉得好笑。

    “那就快吃吧。”

    其实不用洛应说,小熠本来就吃的很快,不一会儿一碗面就见了底,连面汤都喝了,看的洛应咋舌不已,真怀疑对方这段时间有没有吃饭。

    洗碗的工作被小熠包了,虽然洛应不愿动用伤患,但是在对方的坚持下还是妥协了。完了之后,洛应将小熠带到客房。

    “你今晚就在这睡吧。”

    然后回到自己房间拿了一套睡衣过来塞到小熠手里,道了一声晚安就准备回自己房间。

    “等等”

    洛应顿住脚,转过身。

    “还有什么事吗?”

    “这个拿去,手上擦擦吧。”

    小熠的手里拿着一只药膏,洛应接过来一看,是治疗烧伤的,应该是从医药箱里翻出来的,原来对方连自己手上这么一点伤都注意到了。

    “谢谢。”

    洛应拿着药膏走了,小熠独自坐在床边,摸着手中的睡衣,上面似乎还残留着那个人的味道,很好闻,他没有换这套睡衣,而是光着身子抱在怀里睡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洛应的闹钟响了,洛应关掉闹钟,起床洗漱,然后换好校服下楼。王姐已经做好了早饭,看到洛应下来就将饭菜端了出来,今天是小米粥加小笼包,洛应拿起筷子慢慢吃着。

    王姐注意到洛应手背上的创口贴,惊讶了一声。

    “少爷,你这是怎么弄的?快让我看看。”

    “王姐,没事,只是不小心烫了一下。”

    “少爷怎么会烫着?我发现厨房被动过,少爷昨晚进了厨房?”

    “嗯,昨晚饿了煮了点东西吃。”

    “我记得少爷以前从不在半夜吃东西,说是不好消化”

    “”

    “昨天看书看的晚了,就有些饿了。”

    “这样啊,那以后少爷可不能自己做了,打电话叫我就行。”

    “好的王姐。”

    终于把这件事揭过去了,洛应喝了一口粥,装作若无其事的开了口。

    “对了王姐,一会儿你再做一份早饭,昨晚有个朋友留宿在这里。”

    “少爷的朋友什么时候来的?我怎么没看见?”

    “这个事发突然,他来的时候你已经走了。”

    “这样啊”

    王姐似是不经意的抬起头,瞥了二楼人一眼,那人立刻藏到了柱子后面。王姐收回目光,语重心长的劝着洛应。

    “少爷,我知道你心地好,但也不能随便把来历不明的人带进家里啊,谁知道那人安的什么心。”

    知道王姐已经发现了,洛应有些尴尬。

    “我觉得那孩子不像坏人。”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先生太太把你交给我照顾,要是出点什么事,我怎么担的起责任啊。”

    “放心吧王姐,不会有事的。”

    发现王姐还想继续说,洛应赶紧擦完嘴站起身。

    “我先去上学了,王姐你记得做早饭。”

    洛应拿起书包朝外走去,距离家一千米外就有一个公交站,原主不喜欢被围观,所以把司机辞了,一直都是自己坐车上学。

    等到洛应走了,王姐去厨房又做了一份早餐,然后没好脸色的放在小熠面前,小熠只装作没看见,默不作声的吃完了。

    “还有吗?”

    一听这话王姐就瞪了他一眼。

    “你不是吃了吗?”

    “我没吃饱。”

    “果然是个上不得台面的,吃的比猪还多。”

    王姐愤愤的进了厨房,又做了一些吃的端出来。

    “快点吃完走吧,就当是我家少爷做好事,以后可别来了。”

    闻言,小熠抬起头来,冷冷的看着王姐。

    “我要等他回来。”

    “你什么意思?还想一直在我们这白吃白喝不成?”

    小熠不说话。

    “你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身份,我们少爷好心帮你一次,你可别得寸进尺。”

    “你没有资格赶我走。”

    “你――”

    什么时候自己连个小屁孩都说不赢了,王姐更加愤愤的把碗碟收走了,也不管小熠有没有吃完,并且接下来一天她就像个背后灵一样盯着小熠,深怕对方偷东西跑了,她可是听人说了,住在那条巷子里的人都是穷疯了的。

    好在小熠一直沉默的待在客厅里,没有让王姐抓住把柄。

    时间很快过去,洛应放学回来了,打开门王姐就迎了上来,接过他手里的书包,倒了一杯水给他,洛应看见小熠站在一边,他还穿着那件破破烂烂的衣服,不过已经干净了,想来是昨夜换下来之后洗的。

    “少爷饿了吧,我做了你最喜欢吃的清蒸鲈鱼,我这就端上来。”

    王姐去端菜了,洛应走到饭桌边坐下,对着小熠招了招手。

    “过来吃饭。”

    小熠走到洛应对面坐下,等菜端上来,两人开始吃饭。明明吃的是中餐,王姐却特地将菜品分成了一式两份,免得小熠抢洛应的吃。自然,鱼肉的精华部分都在洛应那边,剩下的尾巴和脑袋才归小熠,其他菜同样如此。看着自己盘子里的,再看看小熠盘子里的,洛应就有一种自己是万恶的资本家的即视感。

    “王姐,你不用这样,我吃不了这么多。”

    “这可不行,少爷你正在长身体,一定要多吃点,我再跟你盛碗汤来。”

    “”

    没办法,趁着王姐去厨房,洛应赶紧将几盘菜推到小熠面前。

    “快点吃吧。”

    小熠将其中三盘倒进饭碗里,剩下的一盘鱼肉推了回去。

    “你喜欢的,你吃。”

    然后埋头扒饭,不说,小熠的吃饭速度,无论看多少次,都只能用风卷残云来形容。

    其实清蒸鲈鱼是原主喜欢吃的,洛应尝了一下味道,觉得好吃,但也没到偏爱那个地步,不过为了不让王姐怀疑,他还是把那一盘鱼肉吃完了。

    饭后,王姐洗完了碗就走了,王姐年轻的时候就在洛家做事,后来结了婚,生了孩子有自己家里的老公孩子要照顾,就不能一直待在洛应这里,洛母是看她老实无二心才继续雇她,事实证明洛母没看错人。

    王姐走之前让小熠走,洛应没表态,她只好算了,随后却给自家小舅子打了电话,让他晚上来守着,她小舅子是做保安的,收拾一个孩子绰绰有余了。当然这件事洛应并不知道。

    如同这个时代大多数初中生一样,洛应也是有家庭作业的,吃了饭他就坐在书桌前开始做作业,这时候小熠就站在他的旁边看他写字,只是可惜,他一个字都看不懂。

    “你叫什么名字?”洛应一边在练习册上写写画画,一边随口问了一句。

    “小杂种。”

    “小――”

    洛应抬起头来,愕然的看着小熠。

    “怎么会有这种名字?”

    小熠垂下头,半边脸都隐在阴影里。

    “我没有名字,别人都是这么叫我。”

    “”

    “既然这样,我就叫你小熠吧。”

    “小熠”

    小熠呢喃了一句,一脸茫然。

    “就是这个‘熠’。”

    洛应在草稿纸上写了一个字,小熠拿起来看了半天,摇了摇头。

    “我不认识字。”

    “好吧”

    洛应继续算题了,小熠在他旁边站了很久,终于忍不住开了口。

    “我想学,你能教我吗?”

    洛应笔尖顿了一下,随即放下笔走到书架前,从最下面翻出几本书,那是他一年级的课本。

    “你看字上面标注的就是他的拼音,我只教你拼音,剩下的你要自己学,可以吗?”

    “嗯”

    “那明天开始吧,今天太晚了。”

    洛应将书本收进书包,准备去睡觉了。

    “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吗?”

    “问什么?”

    “我身上的伤还有我的来历。”

    洛应一边解衬衣的纽扣,一边漫不经心的回答。

    “等你愿意说了自己会告诉我的。”

    “难道你就不担心我是想害你?”

    洛应停下动作,走到小熠身边,弯腰摸了摸他的头发,嘴角翘起。

    “你会吗?”

    “我”

    洛应的衬衣已经解开了三颗纽扣,弯下腰的时候领口张开,露出性感的锁骨和胸口的皮肤,虽然小熠现在还不明白何为男色,但已经被吸引了。

    “不会”

    “那就行了,我相信你。”

    我相信你如此简单的几个字从洛应口里说出来,竟然让小熠感觉到了快乐,他突然觉得面前的人什么都好,对他也好,让他好喜欢。

    “那你早点休息。”

    小熠头也不回的走了,出了门才发觉自己心跳的有点快。

90。失足少女文(三)() 
除了家庭作业; 洛应体验到的另一个学生活动是――校庆。

    一个月后就是洛应所在的学校明诚中学六十年的校庆; 要求每个班出一个节目; 洛应他们班准备表演话剧,而且选择了一个相当烂大街的童话故事――白雪公主; 为了体现出新意,他们班班委决定用反串的方式来表演。

    对于向来喜欢清静的洛应来说,当然是不会主动报名参加这种活动的; 奈何他们班的文艺委员是个颜狗; 硬生生的把洛应抓了壮丁; 一番讨价还价后,决定让洛应出演白雪公主――她后妈; 也就是故事中那个恶毒的皇后。

    洛应的内心其实是拒绝的; 但是又没有理由拒绝,只得硬着头皮答应了。

    于是今天放学之后; 洛应破天荒的不是一个人走; 他的身边跟着江合合; 也就是他们班的那只颜狗文艺委员,为的是给他讲剧本。

    江合合扎着马尾辫,背着斜挎包,走路的时候马尾一甩一甩的,像是秋田犬的尾巴。她长得不算漂亮,皮肤甚至有点黑; 但她身上的气质却很吸引人; 阳光; 自信,活泼,她不仅拥有着这个年纪的女生该有的活力,而且比大多数女生还要有活力,是洛应他们班的体育健将。

    虽说洛应在明诚中学是校草级别的人,只可远观不可近采,但是在江合合眼里,没有吃不到的草,只有不努力的牛(妞),没有机会也要创造机会,于是,这次校庆成了江合合的机会。

    此时,两人走在亮起路灯的马路上,前后左右只有零星几个行人,江合合拿着剧本,指着其中一段,清了清嗓子。

    “跟着我念啊:‘魔镜魔镜告诉我,谁是这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洛应正了正神色,跟着念了一遍。

    “怎么样?”

    江合合很不给面子的翻了一个白眼。

    “不用魔镜告诉你了,电视机前的老大爷会告诉你。”

    “什么意思?”

    “你以为你在播央视新闻啊?”

    “”

    “你语气和表情不对,不能面无表情,要微笑,要有那种得意又轻佻的感觉,知道什么叫得意又轻佻吗?”

    洛应摇头。

    “哎呀,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妖艳贱货。”

    “”

    “再来啊,‘魔镜魔镜告诉我,谁是这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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