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意终须落声嗨-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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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老北京喜欢玩意儿的人们有过一句话——玩意终须落声嗨。无论之前多么的显赫荣耀不可一世,百年之后都会落得他人嘴里的一声轻叹。机缘巧合,东方颢渊平步青云,他试图改变这个被他看起来腐朽的帝国,第一步,就是把挡在路上的绊脚石全部铲除。可阴谋算计真的能够帮他完成他思想中的幻景吗?也许他还不知道,他的所有算计,亦是在别人的算计之中。他以为正在掌控着自己的命运,其实他只是命好地做了他人的垫脚石罢了。但或许,还有改变的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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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他总是说其实世间的事远不是什么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什么天时地利人和什么民以食为天什么乱七八糟的的,应该是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说这话的时候他就好像受了很大的委屈一样,一副郁郁不得志的神态,就像是故意克制自己不做出怨天尤人的样子的表情。有的时候我也就得这样的表现太做作了。毕竟它只是一个乞丐,老乞丐。
他就住在我家门前,用他的话讲,天是被子地是褥子,“你们家的围墙就是我的围墙,我家比你家大多了。你看我吃的,虽然没有厨子专门给我做,可我这几年尝遍了各种美食,什么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南北全席满汉大菜,这日子比你们滋润多了。”
我也不知道这种乐观的精神是怎么来的,如果是我早就一死了之了。
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和他聊天的。他懂得很多,总能跟我说一些特别的事情,比如有个唱戏的本来打算靠跟一个有钱有势的女人结婚来出名,结果表白那天赶上一个大商人自己组建的蹴鞠队踢赢了一群吃泡菜的人,没人在乎他那茬了。
当然家里人是不赞成我和乞丐混在一起的,他们说我出身书香门第,要以天下大义为己任,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哪怕我现在都不知道这句话什么意思。不过还好家里人都是善人,虽然不赞成我和老乞丐一起,倒也没做出赶尽杀绝的事来,一年四季也给他准备了应时应景的东西,活得也算是自在了吧。
“看你最近面带倦容,可是有什么烦心事啊?”老乞丐一边问我,一边抢过我手里的鸡腿大快朵颐。这鸡腿本来就是给他准备的。家里那个白胡子老厨子最近跟番邦来的卷头发厨子新学了一种*的方法,裹上面粉炸,可是今天好像火大了。
“我要考试了,听说考过了就能去朝廷里做官了。”我悻悻的告诉他,“不过考题跟之前科举的题不一样。”
“什么题啊,能难倒你这个状元?”
“我问你啊,”我想起上午刚刚看到的一道题,“有一子一母,现在母亲比孩子大21岁,六年之后母亲年龄是孩子的5倍,问其父在哪。这道题里根本就没说他父亲的事,我哪知道他父亲在哪啊。”
老乞丐看着我,抹了一把嘴,诡异的对我笑了。
天呐,我真的不知道他爸去哪了啊,也许是去唱最近最流行的小星星了也说不定啊。
“你真的要去做官吗?”老乞丐吃完了鸡腿,一脸油花的对着我,一只油手还伸进怀里搓起来,听语气倒是正经了不少。
这种语气很少出现,从我认识这个老乞丐以来,我就听过两次这种义正严辞的言语。第一次还是我很小的时候,我拿着木头剑求我爹爹让我学武未果,出门跟他诉苦,结果被他训斥了一番,当着我的面捏碎了我的木头剑,并且告诉我如果我去练武以后看见我一次抱我一次,我一想起他当时身上虱子的表情我就发誓我以后再也不学武了。第二次是我前几年要考状元的时候,有一天我不想看书就出来和他扯淡,结果又是一顿痛骂,说我玷污了我家的姓氏,只不过这次他没说要抱我,只是把我家门口的两个石狮子拎起来互相换了一下位置。
而已。
“你这次是要抱我还是要搬石狮子。”我退后了两步,等着这个老乞丐干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来。
“我就是问你,你真的要去做官吗。”他把从身上搓出来的泥球抓在手里。
“是”他不会是要把这个泥球塞到我嘴里吧。
“那我问你个问题。”老乞丐站起来瞪着我,“现在倭寇屡屡犯戒,依你之见,是战是和?”
“战。”我想也没想就回答了他。“但不是现在。”
“愿闻其详。”
“倭寇蕞尔小国,如今竟对我天朝上邦无礼,必有其原因,此时若战,即便胜,也是两败俱伤,届时东南之其他小国进而来犯,我国必定无力抵御。以我之见,此时更应韬光养晦,招兵买马,囤积粮草,不出意外,5年之后,一战便胜。而此战后,倭寇之国必不复存,天朝之威名,人尽皆知,无人敢犯。”
老乞丐似乎很满意我的答案,打了个哈欠坐了回去,手里还搓着那个泥球,越搓越大,越搓越圆。
“你觉得你这个说辞,有人会听吗?”
“现在没有,但以后一定有。”
“去考吧,我等着别人听你话的那天。”老乞丐蜷缩起来偎在墙角,“我困了,别烦我了。”
“你还没告诉我他爹去哪了。”
老乞丐睁开一只眼瞪着我。“看来我是等不到这一天了。”说完便呼呼大睡,不再理我了。
总算是熬到了考试那天,下着大雪,我和许多考试的人被官兵关到一个小屋子里,嘴里塞着东西,不许出声。单独的桌子,隔断,连笔墨都是官兵发的新的,我废了好半天劲才把那个用孔明锁锁起来的墨打开。考题倒是很简单。
监考官是个已经秃顶了的老头子,一丝不挂,翘着兰花指,偶尔还溜达下来看看我们写得怎么样。
“告诉你们,你们都是读圣贤书的,都是知道礼义廉耻的,都是通晓大义的,和老夫一样。但是谨慎起见,还是要告诉你们考场的纪律。”监考官插着腰,肚子微微隆起,其他地方倒是瘦得可怜。“考试期间,不许交头接耳,不许说话,不许左顾右盼,有违反者,驱逐出考场,廷杖四十,没打死的可以继续回来考试。都听明白了吗?”
我们嘴里塞着东西,回答不了他,只能点点头。老头子满意的笑了笑。
总算是考试结束了,我赶紧交了卷子跑出考场。我实在受不了一个**的老头子笑眯眯地站在众人面前翘兰花指的画面了,今天晚上可能要做噩梦了。于是就这么低头走着,重重的撞到了前面的人。
那人一个趔趄就趴在了地上,半天才爬起来,看着我。倒也是个翩翩公子,青色的长衫,手中一把折扇,腰间一枚玉玦,长得堂正,一身正气。本来以为他要破口大骂,可这人却一语不发,只是看着我,到弄得我自己不好意思了。
“这位公子请见谅,我不是有意的。”我歉意的笑了笑,深深鞠了一躬,等着那人数落我。
“你也是来考试的?”
“是,公子也是?”
“不,我不是,只是游玩至此。看公子虽然走得很急,却面露喜色,想必是考得不错了?”那人拍了拍身上的土,表情丝毫看不出有些许的恼怒。
“还行还行。公子既是游玩,在下就不打扰公子的兴致了,刚才的事多有得罪,抱歉抱歉,先行一步了。”道了别我便走了。一路上我的脑子里都是那个一丝不挂的监考官,真想自戳双目啊。
时至正午,街市上人也多了起来,摆摊叫卖的声音不绝于耳,平时听来嘈杂烦耳,今天听来倒是别有一番滋味,这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吗?
“抓住那人!小贼休走!”身后传来喊叫,我一回头就看见一个小混混朝自己跑来,后面追的不就是刚才那位公子吗,身上还有土呢。那贼我也认识,是街面上偷鸡摸狗的惯犯。见他朝我骂骂咧咧的跑过来,我便伸脚绊了他一下,待他趴在地上我就一步跨到他身上坐下来,压得他起不来身。他手里还抓着那块玉玦——晶莹剔透,雕有龙纹。
那公子赶过来一把夺过玉玦攥在手里左右摩挲检查,直到确定了玉玦完好无损才舒心的长出了一口气。
“是你啊。”公子一抱拳,伸手拉我起来。这时,人群中挤过来几个彪形大汉,把公子团团围住,其中一人还掐住了小偷的脖子把他拎了起来。
“公子可有受伤?”为首的人低眉顺眼的问那公子。
“无碍无碍,只是这小贼偷我玉玦,幸亏这位公子相助。”
为首的大汉看我一眼,双手抱拳深施一礼:“多谢公子相助,在此谢过了。”言罢又准过头问那公子,“这小贼如何处置?”
“给他些银两放他走吧。”这公子倒是个仁义之人。
“公子,相见便是缘分,如今你又帮我拿回玉玦,不知可否告知在下姓名?”
“在下复姓东方,双名颢渊。”我说。
“东方?那之前的太守东方明是?”
“正是家父。”
“哦?”公子玩味的一笑。“公子刚才可看到了我的玉玦?”
“是,看到了。”刚才那小偷抓着玉玦时我看了一眼,直到现在我后背的冷汗还没停。
“那你知道我是谁喽?”
“猜的出来。”
“那你还这么自然地站着?”
“你也不想我做出什么大的动作让大家都知道吧?”我附在他耳边小声说。
“嗯,你很懂事。”公子浅笑,“看来我要去你家打扰了。”
“请。”我装作什么事都没有一样请他去了我家。快到家门口了,老乞丐远远地看到我们,飞也似的跑开了。这老头子,平时什么人来也不见他挪窝,今天跑得到快。刚进了家门,我便跪倒在地。
“太子殿下,东方颢渊万死。”
二()
这位公子就是当朝的太子,文德王吴光义。想想真是后怕,我把皇上的唯一的儿子撞了一个狗吃屎,这要是当时再骂句街,脖子上长几个脑袋都是个死吧。还好后来我帮他拿回了玉玦,那是他早就死去的母后的唯一的遗物。不仅免了一死,太子还把我招为门客,这多亏了我那个晚上把我从老乞丐那里听到的稀奇古怪的故事都讲给了太子听,还跟他详细说了那个唱戏的如何依靠不出名而出名的事。想想太子也很乏味啊,这么大的事都不知道,居然笑了很久。
“颢渊啊,我来这这么多天了,都说你们这里有个玩乐的好去处,你可知道啊?”
“您说的是高雅堂吧?”
那可是个玩乐的地方,据说是本地知府的小舅子的二姨家的女婿的前女友的现男友开的,不仅有全国的美酒佳肴,还有番邦的伶人歌姬,**美妾,去那玩乐的要么是达官贵人,要么是土豪劣绅,反正就是非富即贵。
“太子爷,您去那个地方不合适吧,那的地方鱼龙混杂,我怕谁不长眼惹了您的雅兴。”
“有你呢,没事。”
太子爷您可真抬举我。这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表现吧。
高雅堂还是一如既往的人声鼎沸,各色公子老爷如鱼得水一般,伙计穿梭于人缝之间,招呼伺候。太子进来挑了个角落,看得出他也不想被别的人认出来惹得一身事。
“东方公子可是稀客啊,您可是不常来这种地方的啊。”老板娘满脸堆笑地贴过来。也是个四五十岁的人了,穿得花花绿绿浓妆艳抹的,身上的脂粉味重得呛死人。她看了看坐在那的太子,把我拽到一边悄声问我:“这公子是谁啊?面生的很,看相貌也不是一般人家的公子,那几个跟班的一个个五大三粗的,你也唯唯诺诺的,不会是什么皇亲国戚吧?”听她这么一说,我赶紧捂住她的嘴。
“别嚷嚷。他是谁我不能跟你说,不过你常在这市面上,知道该怎么办。”
她把眼睛瞪得大大的,看着我点了点头。我一松手她便跑开了,不多时伙计就送来了最好的吃食美酒,还叫来了这最好的两个姑娘陪着。
“我就说有你在没事吧。”太子左右开弓搂着两个姑娘,笑眯眯地跟我说。
我的太子爷啊,这真不是我的面子大,您这架势谁都知道是个惹不起的,何况常在这达官贵人圈子里混的老板娘啊。
“各位各位,”老板娘站在场子中间的高台上喊道。因为这里经常会有些番邦舞乐的表演,这台子就是为这准备的。“今天,是高雅堂店庆的日子,我们特别从大食国请来了几个当地著名的乐师,为大家表演助兴,表演结束后,还有特别节目!”台下的人一阵的叫好。
老板娘走下台,几个黄头发蓝眼睛的番邦人抱着各种不同的乐器走上台。那乐器的样子都很奇怪,长得倒和琵琶有些相似,不过有两个脖子短点的,一个脖子长点的,脖子长点的声音还很低,听都听不清楚;还有人抱上来一堆鼓摆在那,旁边立了一个棍子,上面挂了一个锣,演奏的人拿着两个棒子敲,声音还挺大。
唱得好像是番邦的语言,“黑猪的,冬特煤克一特白的”什么乱七八糟的。番邦就是番邦,蛮夷之地,这音乐远不如我上邦音乐悠扬悦耳,闹腾死了。
一曲终了,几个大食人抱着东西下去了,台下的人也都装作欣赏的样子摇头晃脑。
这时,二楼的楼梯上走下来一个女人。
她戴着面纱,看不清面容,只有两个眼睛露在外面,清澈似湖水一般。长发及腰,如缎似锦。一袭淡粉色的衣裙,飘飘似仙。寒冬之中,她宛若一抹初春般缓缓绽放,温婉异常。女子来到台上,深施一礼,轻启朱唇。
“奴家秦紫嫣,愿一舞以助兴。”
哦,原来是秦紫嫣,这里最红的女人。卖艺不卖身,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尤其是舞。最奇特的是,她脸上的面纱从来没拿下来过,没人知道她到底长什么样子,只能从她的眼睛和身段臆想。平时的时候,紫嫣只在月圆之时和当天出价最高的人喝茶饮酒,谈天说地,一年中也只有三五天会跳舞,多少有钱人为了她倾家荡产,看今天这架势,老板娘下了功夫的。
或许看到她在你眼前跳舞,你就会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不惜千万金也要和她聊天品茗了吧。弱柳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