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刁民-第7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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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道突然插话道:“等等,你说你们是直接推门进去的?”
“嗯, 我们到的时候,门是虚掩着的。国军他们已经查看了屋里的每个房间,家里只有胡文玉。”
“他老婆孩子呢?”李云道不禁好奇道。
那中年男子苦笑,王抗日却替他回答道:“胡文玉应该是个裸官,他一对儿女都在美国,老婆今年上半年也突然消失了,据我们推测,应该已经到美国跟儿女团聚了。”
李云道皱了皱眉,开始从别墅的门口开始检查。别墅门外是一个不大的小院子,种了不少花草,但多数已经枯死,木栅栏是常年敞开着的。院子里李云道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估计这些花草是胡文玉老婆经常伺候的,他老婆一离开,花花草草也就没人打理了 ,才成了如今这般凌乱不堪的场景。
别墅大门的门锁李云道也检查了,并没有明显被撬动的痕迹,就在李云道观察锁眼的时候,木兰花靠了过来,低声道:“头儿,有发现。”
李云道跟木兰花走了过去,尸体并没有解下来,而是仍旧悬在半空,看上去有些诡异。
“头儿,这家伙是被人勒死的。”木兰花直接下了结论。
李云道点了点头,搬了张凳子,踩上去观察脖子上的勒痕和石斑,过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嗯,是被人先勒死后再挂上去的。”
正在商讨下一步工作的王抗日和纪检工作人员均听到了李云道的话,不约而同地凑了过来。
“李局长,要不要尸检后再作判断?”纪检工作人员眼底里竟然隐隐有些兴奋。
战风雨没好气道:“现场一个是我们浙北最好的法医,一个是咱们破过多起大案要案的李局,你觉得还要尸检吗?”
“是是是,我们只是有些不太放心,如果不是自杀,而是谋杀,那就好办多了。”另一名纪检工作人员笑着道。
王抗日倒是没想那么多,只是追问道:“认定是谋杀的依据是什么?”
李云道从椅子上跳了下来:“大姑,一般自缢而亡的人,一般索沟在舌骨和甲状软骨之间,着力处两侧斜行向上提拉,出血点不会太多,而且舌头不会拉得这么长这么恐怖,而胡文玉的勒痕明显是环绕颈部,而且在甲状软骨之下,刚才我摸了摸,他有环状软骨纵向骨折的现象,不是被谋杀的话,我把木兰的脑袋拧下来给你们当凳子坐。”
木兰花一脸委屈:为啥是我的脑袋?
王抗日也踩着李云道刚刚用的那把椅子,在尸体上查看了一阵子,点了点头:“符合云道刚刚的描述,是谋杀。看来,有人狗急跳墙了!窝里开始反了,这是好事儿!”
战风雨不解,偷偷看李云道,李云道笑着道:“汤老头现在连亲儿子都不认,哪还是管什么秘书啊!”
王抗日被李云道扶着从椅子上下来,点了点头:“手段残忍啊,对自己人都能这样,可以想象,他曾经是怎么对自己的敌人的。”
李云道想了想:“汤林阳在浙北为非作歹这么些年,铁定有仇家,既然从他们自己人的身上我们下不了手,可以试试找找他的敌人。有句话说得好,最了解一个人的,往往是他的敌人。”
李云道给华山打了个电话,既然是谋杀案,照程序还是得交给当地警方来负责,由刑侦接手,如果能顺藤摸瓜地整出些线索就更好了。
在胡家小院里,王抗日看着一院子败落的花草,摇头道:“好好的日子不过,偏要去贪赃枉法,说这是报应也不为过吧。”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冷不宁地,李云道在这杂草丛生的院子里唱起了红楼梦里跛足道人唱的那道歌,在这不足十米处便挂着一具尸体的凄凉的夜晚,便也似乎格外应景。
一轮冷月挂在天际,寒风吹过,吹得人心发寒。
第一千两百四十二章 世道啊()
临近中秋,阳光和煦,在距离西湖景区不足两公里的一处老宅院落里,一个身材瘦小却精神矍铄的老人手执喷壶,叶片宽大的观叶植物上滚动着晶莹的水珠,阳光下的水珠漫射着七彩的光泽。这是他每天上午的必修课,就如同还未曾退休时每日上午要读舆情内参一般。他年过七旬,但看上去也就六十出头,尤其是眼角布满老人斑的眼睛,看待一切事物时均目光柔和,温润如玉。
这是一个历经世事后返璞归真的老人,所有人见他见一面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
收音机里传来唱腔跌宕婉转的越剧选段,老人也跟着一起咿咿呀呀哼起了名段血手印里的花园会,本是花旦唱腔,在老者略显沧桑的喉音里,居然另有一番别样滋味。
老宅的木门吱嘎一声被人推开,进来的是一个身着雪地迷彩色短袖的男子,平头国字脸,一身迷彩色,脚踏作战靴。见老者在院中浇花,男子面露恭敬之色:“先生,办妥了。”
老人笑了笑:“今秋的凉意来得比往年都早啊,看这白掌就知道了,才几天的工夫,就颓了精气神!木荆,帮我把那盆乒乓菊搬过来。”
木荆默默将院子角落的一盆长势极好的乒乓菊端到老人的面前,又退到老人身后,双手垂立,面色依旧恭敬。
老人从架子上取了剪刀,一边剪去杂叶一边道:“这人啊,就跟这花花草草一样,施了肥沃了土浇了水,精心伺候着,但也不定就长势极好,也有颓退败落的。摘了枯叶,去了病根,没准儿就有能活下来的机会。”说话的时候,老人笑着,仿佛真的是在谈论眼前绿意青葱的花草。
木荆仍旧没有出声,垂着眼帘,目不斜视,只是在老人剪去那泛黄的叶子时,眼皮轻微地跳动了一下。
良久,老人转身,看了一眼万里无云的碧空,竟长长叹了口气:“这般阳光灿烂的日子,刮什么大风呢!”
木荆迟疑了一下,还是没有吭声,今日秋高气爽,万里无云,更无风。
“找到那个畜生了吗?”老人的面色突然多云转阴,提及“畜生”二字,更是双目中暗含杀气。
“还没有。”木荆将头埋得更低了。畜生指的是谁,他很清楚,那是上半辈子都活在老人阴影里的汤家公子。
老人笑了起来:“都说虎毒不食子,木荆,你会不会觉得我过于恶毒狠辣了?连自己的亲儿子都下得去手?”
“木荆不敢。”他不敢抬头与老人对视。
“只是不敢。”老人叹气,负手走到屋檐下,取下鸟笼,拎着木笼,驼着背,缓缓走向门外。
直到木门关上,木荆全身崩紧的肌肉这才慢慢松弛下来,都说伴君如伴虎,他摸了把早已经湿透的后背,颤抖着呼出一口气,他用腰带勒死胡文玉的时候也没有像这般紧张,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见到老人,他便像被念了紧箍咒一般。他不是行尸走肉,更不是没有感情的木头人。无论是汤力还是胡文玉,都曾经是这个小院落的常客。只是,他的命是这个叫汤林阳的老人给的,连名字都是汤老起的 ,除非什么时候他将自己的命收回去,或许到那个时候,他就解脱了。
木门外,是条青石板路,在如今的西湖已经很少见,老人踏着这条已经走了快一辈子的青石路,拎着鸟笼,微笑着缓步前行。
“汤部,又出来遛鸟!”
“汤部,吃了没?”
“汤部,好阵子没见小力回来看你了!”
“汤部,得催小力生个孙子了!”
都是几十年的街坊邻居,多数是热情的老头儿老太太,都喜欢喊他一声“汤部”。
他也喜欢这些没事儿搬着竹椅板凳在小巷两旁晒太阳吹风纳凉的老头老太太叫他一声“汤部”,这是祖上留下的状元府第,传到他手里,也算是光宗耀祖了,至少在周边的街坊邻居眼里,这个毫无领导架子的老人,的的确确是汤家的一块里程碑。
他走到街口,那里有一处街心小园,小园中央是一处小小的八角亭,这是他遛鸟的目的地。四、五个遛鸟的老头都聚集在此地,几种不同的清脆鸟鸣凑在一起,每日都在这里上演一段奇特的交响乐。
八角亭里,几只鸟儿,几个老头儿相谈甚欢,见汤林阳拎着鸟笼过来,远远便打招呼:“汤部,今天来晚了些。”
他笑容可掬,脸上的皱纹仿佛盛开的秋菊:“伺候好了院子里的花花草草才敢出来,在聊什么呢,这么热闹?”
那老头指了指对面面色不愉的老伙计,叹气道:“老林的那只鹦鹉,不知道怎的,从前天开始就说不了话了。”
汤林阳看向那面色惨淡的老人:“可惜了一只那么伶俐的鹦鹉!”
老头们聚在一起,多数是聊些家长里短的事情,每当这个时候,汤林阳只是笑眯眯地看着那些风烛残年的老人,很少说话,在别人问起自己的意见时,大多数也只是点头或摇头,极少像其他老人那般高谈阔论。
只在八角亭里待了半个钟头,他便开始拎着鸟笼往回走。沿着那条青石板路,走到离自家宅子还有十来米的时候,他会停下来,看看祖上传下来的四进院落,经历数百年,这些经历飘摇风雨的宅子又在自己手里重新焕发新生。
进院子的时候,他看到木荆还在站在原地,点了点头:“老林的鹦鹉是你毒哑的?”
木荆低眉顺目:“是。那鸟儿太聒噪。”
汤林阳笑着摇了摇头:“就是会说‘贪官’两个字的鹦鹉而已,既然都下毒了,那便干脆毒死罢了。”
木荆忙道:“我今晚再去”
汤林阳摇头轻笑:“一只鸟而已,无需再去爬那二十层楼。不过阿力的下落,你要抓紧了,他手里有证据。”老人的脸色说变就变,刚刚还如沐春风般,此刻却面若寒霜,“一定要把他手里的证据一起拿回来。”
“是!”木荆如木偶一般,机械地回答道。
“还有个人,你马上要去处理了,本来还想留她一命的,现在看来,当初还是过于妇人之仁了。”将鸟笼挂在屋檐下,踏入二进院前,老人突然停下步伐,回头看了木荆一眼,“我知道不忍心对一个女人下手,只是如今是非常时期,我能信任的只有你了。另外,那些事情,暂时也先停一停,过了这个风头浪尖再说吧!”说完,老人便头也不回地进了二进院。
几片落叶从头顶的树上飘落,滑过的肩头,滑过他的雪地迷彩,落在那乒乓菊间。他望一眼天空,有些伤感。杀过很多人,处理过很多龌龊,但他有一个原则——不杀女人。
只是,他的这点可怜可笑的原则,在老人的眼里,连屁都不是。
他看了一眼走进二进院落的背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曾经在他眼中顶天立地的人也开始佝偻着身子了。
他叹了口气,命是别人的,脏了,还他便是。
踏着处处落叶翻飞的秋色,他开着那辆宝马x5在城里兜了无数个圈。这座城市的路,他早已经烂熟于胸,直到华灯初上,城市里到处亮起霓虹灯,他来到一处写字楼前。
他曾在这里蹲守了三个月,只为了监视一个在写字楼里工作的女子。
抛开一切立场不谈,这是一个苦命的女子,原本在浙北算得家世显赫,贫困和坎坷这样的词离她十万八千里,可是曾经的辉煌,在一夜之间分崩离析,她也不得不到这写字楼里,用劳动换取原先不屑一顾的报酬。
他知道,这女子去过京城,她要伸冤,可是一次又一次被人带回浙北,直到她唯一的弟弟也双腿折断卧床不起,她才终于放弃了一次比一次艰难的京城之行。
认命。
哀大莫过于心死,心死莫过于一笑。
仍活在这世界的,不过一具皮囊,一具行尸走肉。
从那时候开始,他没事便在这写字楼下远远地看着她,他觉得她和自己很像,至少都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他看了看手表,这个时间,应该是那女子马上下班的时刻。果然,写字楼的台阶上准时出现了那个急匆匆赶向地铁站的女子。
那是一个略施粉黛的年轻姑娘,二十来岁,扎着马尾辫,职业装,下了台阶,她从包里取出一双平底鞋,将脚上的高跟换下来放进包里——她要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去帮弟弟翻身,因为家中只剩下自己和弟弟,其余的,死的死,进监狱的进监狱。
这是一个不公的世道,至少她是这么觉得的。但她已经没有那么时间和精力来思考人生的不公,因为要赚钱养活自己和弟弟,她连睡觉每天都只能睡四个小时,哪有什么精力去思考这个世道到底如何了。
她并没有注意,走进地铁站的时候,一个一身雪地迷彩色的男子,也沿阶而下。
第一千两百四十三章 猛于虎()
一个没有梦想的人,与案板上的一块猪肉有什么差别?只是,当人为了生计而颠沛流离,为了几斗米而折腰,为了生存而忘却了梦想时,人会变得越来越麻木,越来越像一具行尸走肉。走下地铁的台阶时,那姑娘的眼神是空洞的,仿佛没有灵魂一般,机械地刷着便宜一些的地铁年卡,走进车厢时也如同一具抽空内在的躯壳,双眼无神,没有焦点。
她就坐在木荆的对面,整个旅途,木荆都在看她,可是她却没有丝毫反应,也不像身边的年轻人那样盯着手机——她的身体随着车厢有节奏地晃动着,就像一只被死神操控的木偶。
到站了,她张嘴看了看,下车。木荆也下车,远远地跟在她的身后,看着路灯下被勾勒出光晕的娇小身躯,不知为何,他突然想起了很小的时候,自己养过的一只白兔。
小区是一个很老的小区,如今住的多数是年迈而不愿搬的家的老人,月光下的斑驳墙面诉说着岁月的无情,更无情的是她打开家门后,发现半身不遂的弟弟正翻倒在地上,挂在床边的尿袋撒了一地。
弟弟愧疚万分,忍着泪说,姐姐对不起,是我没用。
她没说什么,咬牙将体重足有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