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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恋上暖男有春天-第16章

小说: 恋上暖男有春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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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是个好的倾听者,但他不在的时候,我却很不习惯。

    三天后,下课的时候,利含情出现在我面前,问道:“你们到底在做什么?”

    她的语气,在柔和中透着一丝强硬。

    我考虑了一下,决定告诉她实话。

    “这是一个伪装。”我说,“目的是……找到柳泉的亲生父母。”

    我原以为这事情要解释很长时间,没想到她只是反应了一秒钟,就露出一副明白了的样子。

    “原来如此,看到报纸的时候我就……应该想到的。”

    “呃,怎么?”

    “柳泉的父亲之前曾经问过我,愿不愿意为了柳泉,去干欺骗人的勾当。”利含情说,“他把所有的计划都告诉我了,然后,我很直接地回答了他‘不行’。我不是擅长欺瞒的人。”

    “所以你拒绝了。”

    “那你呢,你为什么会答应?”她反问道,“这并不是一个好差事吧?”

    “我欠柳家的人情。”我说,“而且,说实在的,我也很想看看柳泉的父母到底是怎样的人物。”

    “我……”她小声说,“你别误会,我不是想阻止你,但是我觉得……像这样的计划,继续下去很可能会让你卷进麻烦。”

    “我也挺担心的。”我说,“近段时间烦心事多得很。要早知道会这样,我肯定会直接拒绝的,但是,既然已经答应了,也就没有退路了。”虽然柳叔叔说过如果我不愿意,可以随时退出,但是已经开始了的事情,我总想看到个结果。

    “柳泉很在乎找父母这件事。”我说,“他难得这么在乎一件事。你知道的吧?真正能让他在乎的事情少得可怜”

    “我总以为他不食人间烟火。”利含情说,“虽然我知道他曾经在孤儿院待过,但我总以为,他根本不会去想那种事情——他的眼光是应该放在常人难以企及的地方的。我甚至想……或许他是在找一个疏远我,而不被我质问的机会。”

    “中国人很在乎血缘关系,而他……”我摸着自己的下巴说,“他骨子里是个最落俗套的中国人。”

    一阵风吹过,她不禁将手插在口袋里,我望着教学楼——这地方设计得有点不靠谱,一到冬天,满屋都是穿堂风。

    “啊,对了。”利含情在口袋里摸到一样东西,“这是街角台球店的会员卡,我一个人去也没什么意思,不如你拿去吧。”

    “我也没什么台球上的玩伴啊。”我说,“要不……我俩搭伙?”

    我听柳泉提起过,利含情的台球技术很好,而我自己只是一个半吊子,至于我身边,好像倒没有擅长台球的人。

    她若有所思地笑笑:“那,你可以再叫几个朋友来。说真的,我最近朋友有点少。”

    当天晚上,我叫上苗嘉木,她叫了一个男生,我们在台球厅碰面。除了利含情,其他人的水平都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因此她一直在赢球。我看苗嘉木那样子,已经崇拜得快要跪下来拜师了。

    中场休息的时候,利含情出去买饮料,我们三个人坐在休息用的长凳上。

    “真是个漂亮女人啊。”苗嘉木感慨地说。

    “嗯,确实。”我说,“台球也打得好。”

    “成绩也好。”那个男人(利含情叫他“小真”)说道,“跟你比起来,她更配柳泉。”

    他的语气里似乎有些敌意,我假装没有注意到,说道:“也许是这样的。”

    小真眯起眼睛,说:“我听说,柳泉原来的女友是利含情,你把她挤下去了?”

    “我不知道。”我说,“我不知道柳泉原来的女友是谁,而且……他现在的朋友是些谁,我也一无所知。”我故意作出很失落的语气来:“虽然名义上是他的女朋友,可我实际上还是个边缘人物吧……”

    那小真似乎满意了一些,我抬头问道:“你很欣赏利含情?”

    “妈的,那个男人不欣赏她?”小真说,“还有,哪个女人不嫉妒她?”

    利含情从外面回来了,我不知道她是否听见我们的对话,她拿着饮料——虽然我们没有说过,但她似乎准确地猜中了每个人的口味。我的是摩卡咖啡。

    我们又玩了一会儿台球,这天晚上,时间似乎过得很快,我几乎忘了这些天来那种隐隐约约的孤寂感。但是当一切结束之后,我们站在台球厅的门口,挥手告别时,那种有些凄惶的感觉又回来了。

    “姐,兰兰姐。”苗嘉木转到我面前,“你最近是不是不开心?”

    “我?还好吧。”我说。

    “不,我觉得你就是不开心。”

    我淡淡地说:“人都会有状态不怎么样的时候。”

    他也不再说话,跑到旁边的杂货店去买了一根棒棒糖:“喏,给你!”

    我不禁笑了:“你当是哄小孩啊?”

    他只是笑笑。

    那天以后,我经常和利含情一起出去,闲逛,打台球,或者玩弹子球,但是我们的关系始终保持着一层淡淡的距离。我们不是闺蜜,更不是知音。后来想起来,我们会突然走近,也许只不过是同病相怜而已。

    和利含情待久了,我有时会觉得,如果我是个男人,我一定会爱上她。这不仅仅是因为她好看而已。她身上随时都带着一种既要强,又楚楚可怜的气质。这种气质会让几乎所有的男人欲罢不能,而她自己多半并没有意识到这点。

    某一个雪后的晚上,我和利含情一起在供应热饮的面包房坐得久了些。她生理期,情绪有些不佳,所以整个晚上都闷声不响的。而我作为一个从不痛经也没有姨妈期烦躁的女人,对此只能感到无能为力。晚上我们一起回去的时候,我就问她:“柳泉跟你在一起的时候,要是遇到你身体不舒服,他会怎么做?”

    “多半会送我去医院。”她说,“或者是给我递药……他偶尔也会表现得温柔,不过只是偶尔,大多数时候,他的关心都是属于例行公事。”她顿了顿,又补充道:“我习惯了。”

    我停下脚步,借着积雪映出的光线,我看见前面的路上摆放着路障。

    “封路了。”我说,“可能是出了什么事故,我们绕路走。我知道这边有条小路。”

    今夜的月是新月,但是因为积雪的缘故,还是能看见东西我们走在积雪的小径上,白天这条路倒是有不少人走,晚上却空荡荡的,路边上的废弃工厂也看起来孤零零的,像是某种古老的遗迹。真是一个月黑风高夜,典型的杀人放火天。

    “大晚上走这种路没关系吗?”利含情小声说。

    我心里也有点没底,想不到这地方晚上是如此荒凉。

    “这是最近的路了。”我说,“要是走别的路,得绕很远。”

    她点点头:“要是碰上匪徒的话,怎么办?”

    “打跑他们!”

    她笑了,我知道她不太相信。但是她的笑马上凝固了,因为,我们看见一群打扮得五颜六色的人站在前方。

    “你还真是个乌鸦嘴!”我说。

第30章 当模特要脱衣服吗?() 
那几个五颜六色的人站在面前,我感觉就像看到了彩虹,其中还真有一个人,顶着一头彩虹糖一样的诡异发饰,而站在最前面的人,脑袋上的头发像火把一样轰轰烈烈地翘着。

    “妹子。”带头的那人,我暂且叫他做“龙套A”,用南腔北调的英语说道,“要不要跟哥几个玩玩?”

    我歪歪脖子,作出一副天真无邪的表情,说道:“怎么玩?”

    “你不知道么?”龙套A走过来,就要拉起我的手,“我教你玩。”我后退一步避开了他的手。

    “啊,就是男人都喜欢做的‘那个’是吧?”我说,“可惜我不喜欢。”

    利含情在旁边看着我,对我的胆大,她多少有些吃惊。

    龙套A“嘿嘿”笑了起来:“你觉得你有选择权吗?”

    “如果我拒绝,你会怎么做?”

    “那,当然是……硬来啦!”他哈哈大笑起来,带动着他身后的人全都笑了起来,然后,他朝我冲过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我却狠狠地把他往后一扯,用脚一勾,趁他一个趔趄之际,一拳打在他的肚子上。

    开什么玩笑,自从上次被一群小混混弄进医院之后,我就一直在想着怎么对付这种人!

    看见老大吃亏,站在后面的小混混全部冲了上来,我把打头的那个人狠狠一揪,然后甩出一个“羽鸟式过肩摔”,这是我跟羽鸟十香学来的招数,威力巨大,只听一声惨叫,其余人都愣了一瞬。我顺脚就踢开另一个人,吼道:“谁再过来,我拧下他的命根子!”

    一群混混互相对视,然后有一个人说:“怕什么?上!”一边说,他一边脱掉外衣。

    我也把大衣脱掉,本来想交给利含情,转念一想,直接把大衣扔到地上。紧接着,我一低身子,避开挥过来的拳头,然后略一转身,作了个要打他下巴的假动作,却在他要反击时退开了。

    哼!跟我斗!

    五分钟后,一群人都退到两米开外的地方,用看鬼的眼神看着我。我有些气喘,但眼睛里冒着兴奋的光,手上还拿着两把夺下来的刀。

    一群混混互相对视,他们不甘心就这么走了,我听见有人小声说:“要不要叫别人来帮忙?”

    “为一个小女孩,犯不着。”有人回答,“还是算了,我们走吧。”

    正说着,一个人从小路的拐角走过来,用我有些耳熟的声音说道:“你们,发生什么了?”

    我定睛细看,在雪光中勉强能看清那个人的脸。李新民,是他。自从上回在超市遇到这个“混混之王”后,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他,但他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他朝我看了一眼,然后眯细眼睛:“姑娘,你胆子挺大啊?叫什么名字?”

    “史兰。”我说。

    他愣了一下,然后他的眼睛就瞪大了:“怎么……难道是你?”

    我这么有名?!

    “你是克莱登大学学生会的史兰吧!”他说。那群混混开始窃窃私语。

    我露出高深莫测的微笑,抄起手,说道:“是,又怎么样?我倒想问问你,你和学生会的李新觉是什么关系?”

    尽管环境很黑,但我还是看出他的脸色沉了下来。“那是我哥哥。”他说。

    “原来兄弟两人可以如此不同呵。”我笑着说,“长见识了。”

    他皱起眉头:“你……我懒得跟你说,反正你打伤了我的朋友,你要陪我医……”

    “你还没陪我的时间损失费。”我说。

    他拧着眉头,显然知道这样杠下去也不是办法,但是又不好在一群小弟面前放下面子赔罪。我正想着要不要给他一个台阶下,却又有一个声音传来:“新民,你在干什么?”

    是李新觉,他走过来的时候,我细细地打量着他和李新民,才意识到他们两个人的脸如此之像,简直是一模一样,看来他们不仅仅是普通的兄弟,还是双胞胎,只是性格相差很远的双胞胎。

    李新民撅起嘴巴,那样子仿佛被老妈训了的调皮少年,李新觉朝我看过来,说道:“实在对不住,我这个双胞胎弟弟……不太成器。”

    “没事儿。”我说。

    “新民,你赶紧回家去!”李新觉瞪着他弟弟,严厉地说。

    李新民虽然一脸的不情愿,但仍然乖乖地对那些混混们说道:“大家都散了吧。”

    人们都散去后,我转过身寻找被我扔在地上的大衣,大衣已经被利含情抱了起来,递到我面前。

    “你的手臂受伤了。”她说。

    “被你发现了。”我说,我明明用袖子把伤口藏起来,想造一个毫发无伤的假象来着,“没想到有人在袖子里藏小刀,还好我闪得快。”

    她帮我把袖子捋上去,看到那伤口,细细长长的一道口子,远看就像某种爬虫。“伤口不深。”她说,“但是太长了,还是好好处理一下,不然会留疤的。”

    “没事儿。”我说,“我知道怎么做。”

    “到我家去吧。”她说,“就在这附近,我帮你看一下。”

    我没有拒绝。

    走到小路的尽头,拐一个弯,就是利含情住的屋子,另一边可以看到宽阔的大马路,她把我迎进她家。

    利含情的家里非常整洁,整洁得几乎有些没人情味,她让我在桌前坐下,然后去翻柜子找医药箱。我打量着她的桌子,桌上有桌布、玻璃盖板、餐巾纸和一本小小的笔记本。

    我看着她的背影,她看上去很认真。不一会儿,她拿着医药箱跑过来,说道:“来!手臂给我看看……别动。”

    她帮我消毒伤口,动作十分轻柔,我看着她专注的眼神。真是个贤妻良母,我想。配柳泉太可惜了。

    “要是疼的话可跟我说啊。”她说。

    “那本本子,是什么?”我问。

    “啊,那是……”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那是我记录柳泉的喜好的本子……你既然已经看见了,翻开看看也没关系。”

    我翻开本子,上面用清秀工整的字体一项项地写着,包括柳泉的饮食喜好,包括他的各种生活习惯,精细到了每一个细节,甚至包括他喜欢把手表戴在第三格,包括他不会连续两天喝一样的饮料,包括他看书的时候会把腰封当成书签用。这是一本很令人感动的本子,但是我真的觉得有些心酸。

    “老记这些,不累吗?”我说。

    “习惯了,其实这些事情我不用写下来也能记住,但这本本子我打算一直保存下去。”

    我摇摇头:“姿态放得太低,反而会容易让人忽视。”

    她帮我把伤口扎上:“我身不由己。”

    身不由己。

    她要送我回家,但我拒绝了,一个人走在回去的路上的时候,天气更冷了,我紧了紧衣服,突然很想去找林书南。我真的,真的很想见他,甚至在我意识到之前,我已经站在了他的门口。

    身不由己。

    我看看手机,已经将近夜里一点了。我摇头,转回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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