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之光-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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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没有谁可查访。她如此平静地度过了一生,向来只专注于自己的事务,她在这个城镇出生长大,至死仍是个外地人,外来者;她死时馈赠给这个县城的是一场惊讶和义愤。尽管她最终为人们提供了一场激动人心的大火场面,几乎可说是一次罗马式的节日盛会,人们还是饶不了她,不让她死后得到平静与安宁。不能因为这个。安宁哪是经常可以得到的呢。于是人们熙熙攘攘,挤作一团,相信这场大火,这次流血,这个仿佛是三年前早已死去的人,现在又重新活了过来,都在一齐嚷着要进行报复,而不相信开始沉寂下来的火焰和已经僵硬了的尸体都肯定无疑地表明了房屋已毁,人已丧命,无论怎样报复也是枉然。不能因为这个。既然对她的死亡的看法已确信无疑。货架上橱柜内塞满熟悉的货品有什么可取的呢,主人进货不是为了欣赏或者得到拥有它们的兴趣,而是为了招徕顾客,让他们以为划算而买去,否则主人会常常陷入沉思,既对那些尚未卖掉的货品大为不满,又对那些具有财力购买它们却不肯花钱的顾客感到愤怒,甚至感到绝望;律师呆在发霉的律师事务所里有什么好处呢,空等客户上门,与贪婪鬼和诈骗犯的幽灵泡在一起;同样,医生空等在诊所里有什么用处呢,准备好锋利的手术刀和高效的药品,相信病人抱有同样的信念而不用向病人提出人所共知的忠告——他们能够手到病除、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女人也来了,有闲的妇人,身穿色彩鲜艳但有时是匆忙赶做的衣服,带着神秘而又兴奋的灼灼发亮的目光,同时心里暗暗感到沮丧(她们一向更热爱死亡而不甘心坐享安宁),她们到处印上坚实娇小的脚印,一面走动一面咕哝谁干的?谁干的?也许还会和着脚步说他还逍遥法外?噢,是吗?是吗?
既然没有可调查的现场,警长也带着恼怒和惊讶的神情望着火焰。他尚未想到使自己陷入困惑的是某个人。仿佛引起这一切的只是火本身,这场火是为了达到那个目的和结果而自发燃烧起来的。他似乎认为正是由于杀人放火这类罪恶,才早就有不少前辈会干上这一行——一直延续到他自己,而这场火却站在罪犯一边跟自己作对。因此,他带着困惑而又恼怒的神情继续走动,绕着那自由自在燃烧着的大火,那既给人以希望又能毁灭一切的火焰,直到他的助手跑来报告:在房子那边的小木屋里发现了新近有人居住的痕迹。这时,发现这场大火的乡下人(他还没进城去,两小时前他就下了车,马车还停在那儿没有移动一步;此刻他在人群中间走动,头发乱蓬蓬的,比划着手势,满面倦容,神情愤怒,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见)才立即记起来:他破门而入之际曾看见屋里有一个人。
“一个白人?”警长问。
“是的,先生。他扑通扑通地在厅堂里滚,像刚从楼梯上摔下来。他竭力阻止我上楼去,告诉我他刚才还在楼上,那儿没有任何人。等到我下楼时他却没影儿了。”
警长打量了一下他们,问道:“谁住在那小木屋里?”
“我不知道谁住过,”助手说,“我猜是黑鬼吧。我听人说,她也许曾经让黑鬼同她一起住在这幢屋里。我奇怪的倒是,过了这么久的时间才有黑鬼把她干掉。”
“给我找个黑鬼来,”警长说。他的助手和其他两三人抓来个黑人。警长问:“谁一向住在那个小木屋里?”
“我不知道,瓦特先生,”黑人说,“我不没有留心注意过。我连有没有哪个谁住那儿都不晓得。”
“把他领到那儿去,”警长说。
这时人们围在警长和他的助手以及那个黑人的周围,带着贪婪的目光,无力的延绵的火焰已开始失去吸引力,大家呈现出一致的表情。像是顿时出神入化似的,他们每个人的五种感官都变成了一个视觉器官,他们中间流动着像是由风、由空气生成的谈话声是他吗?干那事的是他吗?警长抓到他了。警长已经抓到他了。警长则盯了他们一眼,说道:“走开。你们都走开。去看火吧。假若需要你们帮忙,我会叫你们。走开去。”他转过身,领着他手下的人朝小木屋走去。被他斥退的人在他背后拥成一团,看着三个白人和一个黑人走进那个小木屋,随手把门关上。在他们背后,将尽的火焰又烘烘地燃烧起来,声音虽不比嘈杂的人声更高,却到处烧个不停看在上帝面上,要真是他干的,我们这些人在这儿干啥,老站着干啥?杀死一位白女人,龟儿的黑——他们谁也没有进过这幢住宅。她活着的时候,他们不愿让自己的妻子去拜访她。他们年轻的时候,还是孩子的时候,他们(父辈中也有人这样做)在街上追在她背后叫喊:“爱黑鬼的人!爱黑鬼的人!”
警长来到小木屋里,沉甸甸地坐在一张帆布床边。他叹了口气,大腹便便,不折不扣地像个大胖子那样懒得动弹,磐石般坐在那儿。“现在,我要知道谁住在这个小木屋里,”他说。
“我已经对您讲了我不知道,”黑人说,声音忧郁却十分机警,尽量不动声色。他注视着警长。另外两个白人站在他背后,他看不见他们,也没转过头去瞟他们一眼。他注视着警长的面孔,像一个人在瞧镜子似的。惩罚到来之前他也许就看见了,正像从镜子里所能看见的那样。也许没看见,因为警长脸上要有任何变化的话,也只不过是忽地闪烁了一下。黑人没有往后瞧;当皮鞭抽在他背上,他的面孔只抽搐了一下,那动作突然、疾速而又剧烈,嘴角猛地翘了一下,像微笑时牙齿短暂一露。然后他的面孔又恢复常态,看不见任何反应。
“我想你还没有尽力去回忆,”警长说。
“我知都不知道,能回忆个啥,”黑人说,“我不是住在这个地方周围附近。白人兄弟,你们知道哪里我住在。”
“比福德先生说你就住在路那边,”警长说。
“住路那边的许多乡亲多哩,比福德先生应该知道哪里是我住。”
“他在撒谎,”助手说,他的名字叫比福德,就是他在用皮鞭抽打。他握着皮鞭,打结的一头露在前面,正在观察警长的脸色,他像一只长毛垂耳狗,只待一声命令便会纵身跳进水里。
“也许在,也许不在,”警长说,沉思地注视着黑人,肥胖的身躯一动不动地压在行军床上,床的弹簧直往下沉。“我想他还不明白我不是闹着玩的,更不用说外面那些乡亲;他以为我们没有监狱关他,要是他不放明白点,要出了什么差错,别以为即便有监狱也不会把他关起来。”也许这时他眼里闪现一个暗示,一个信号;也许没闪现。黑人可能看见了它,也可能没有留意。又一皮鞭抽打下来,鞭头划过黑人的背部。“记起来了吗?”警长问。
“那是两个白人,”黑人说,声音冷淡但不阴郁,平平淡淡,“我不知道谁是他们,他们干啥。不与我的事任何相干。我不绝不见到过他们,只听人说两个白人那儿住。我才不管谁他们是。就是这些我知道的。您可以把血抽打出我来,但那是所有我知道的。”
警长又叹了口气:“行啦,我猜是那么回事。”
“是那个叫克里斯默斯的家伙,往常在刨木厂干活的,另一个家伙叫布朗,”第三个人说,“你在杰弗生镇上随手抓一个出气带酒味的人,都能够告诉你这些。”
“我想这也说得不错,”警长说。
他动身回城去。当人们意识到警长要走时,大家便纷纷离散。现在似乎再也没啥可看的了。尸体早已搬走,这会儿警长又要离开。仿佛他身上的什么地方藏着秘密,藏在他那懒怠的一大堆肥胖的肉内,那秘密像是什么诱人的希望,可以推动人们摆脱饱食终日、百无聊赖的日子。因此现在除了观火再没剩下什么热闹可看;而且他们已经观看了整整三个小时。现在他们已经看惯了,不新鲜了;这场大火不仅已经变成了他们的经历的一部分,而且还会永久地留在他们的生活里。他们站在烟柱下面,无风时的烟柱会比纪念碑还高,巍然耸立,但火势随时都可能变化回复。当警长一队人抵达城镇时,真有点儿神气十足,威风凛凛,那庄重的气氛像一列灵柩队伍经过。警长的车领头,别的车尾随在后,汽车的喇叭声与扬起的尘土混在一起。行至广场附近的交叉街口却被一辆乡村马车短暂地阻挡了一会儿,乡村马车恰好停下来让一位乘客下车。警长探头朝外望,看见一个年轻女人动作缓慢、小心翼翼地从马车上爬下来,带着临产孕妇的那种笨拙与谨慎。之后,马车靠过一旁;队伍继续前进,横过广场。这时在那家位于广场边的银行里,高级职员已经从保险库里取出那位死去的女人早就寄放的一个信封,上面留下了亲笔字迹在我死后拆阅,乔安娜·伯顿警长走进自己办公室的时候,银行高级职员带着那个信封和信里的内容已等在那儿。这封信的内容只有一页纸,信上的字与信封上的字出自同一手笔通知E。E。皮布尔斯律师——比尔街,孟菲斯市,田纳西州;通知纳撒尼尔·伯林顿——圣埃克塞特市,新罕布什尔州就是这几个字。
“这个皮布尔斯是一位黑人律师,”高级职员说。
“是吗?”警长说。
“是的。请问有何吩咐?”
“我想你顶好按信上写的去办吧,”警长说,“不过也许最好由我亲自来处理。”他发了两封电报。半小时内就收到孟菲斯发来的回电,两小时后,另一封回电也到了。十分钟之后城里便已传开:伯顿女士在新罕布什尔州的侄儿悬赏一千美金捉拿凶手。当晚九点钟,那个乡下人从前门破门而入时发现的那人露面了。当时人们不知道他就是那人,他没有对人这么讲。人们只知道他在这个城里住的时间还不长,是个名叫布朗的走私贩,还算不上一个真正的走私贩。他神情兴奋地出现在广场上,到处寻找警长。就这样,案件逐渐有了蛛丝马迹。警长知道布朗与另一个人有牵连,那个陌生人名叫克里斯默斯,尽管他在杰弗生镇住了三年,人们对他的了解还不如对布朗的多,迟至现在,警长才知道整整三年克里斯默斯一直住在伯顿女士屋后边的小木屋里。布朗有话想讲,坚持要讲,神情急迫,嗓门挺大;一看便知,他这样做是为了领取那一千元赏金。
“你想充当证人?”警长问。
“我啥也不想充当,”布朗说,声音沙哑刺耳,面带一丝横蛮。“我知道那是谁干的,我拿到赏金就会说出来。”
“你抓住干那事的家伙,才会得到赏金,”警长说。为了保护他的安全,他们把布朗领进监狱。警长说:“不过我认为事实上没有这个必要。只要他能嗅到这儿有一千元钱,你们想赶他也赶不走。”布朗被带走时仍然声音沙哑地大叫大嚷,又比又划,十分恼怒。之后,警长跟邻近的县城通了个电话,那个县有两条警犬,乘次日早班火车可以送到。
星期日黎明时分,站台萧条凄凉,当列车到达时早有三四十人等在那儿;无数照亮的车窗一晃而过,然后列车轧轧地临时停下。这是一列快车,在杰弗生站一般不停。这次只停了够卸下两条警犬的时间:一个价值昂贵、制作精致、稀奇发亮的金属大笼子,砰砰地推上寂静的站台,人们惊讶不止,说话声都变得低微了;笼子里两条瘦狗像幽灵一样畏缩在那儿,耳朵下垂,神情温和,阴郁地注视着人们疲惫苍白的面孔;他们从前晚以来没睡多少觉,脑子里乱哄哄的,这案子令人恐惧,亟待侦破,却又无从下手。仿佛这桩凶杀暴行开了头便会引出一连串的事,真够可恶,极端荒谬,这种事本身也违背天理。
太阳刚刚升起,搜索队就到了那幢已烧成一片炭灰、余烬已冷的住宅背后的小木屋。两条狗,要不是受了太阳的光线和阳光的温暖的鼓舞,便是感染了人们持续的紧张的激动情绪,一到小屋就开始搜索吠叫。它们出声地嗅闻,不约而同地一齐走向一条路,把牵皮带的人拽着往前走。它们肩并肩地跑了一百码,然后停下来开始猛烈地刨土,刨出一个坑,里面埋着新近吃过的空罐头盒。人们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它们拉开,拉到离小木屋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再放开它们。两条狗忙乱了一阵,呜呜咽咽地吠叫,然后伸出长长的舌头,流着口水,又拖着跟在它们背后的叫骂着奔跑的人迅速冲向小木屋;到了那儿它们便站定脚跟,身子后仰着抬起头来,眼珠直转,朝着空门口纵情地狂吠,活像两个唱意大利歌剧的男中音歌唱家。人们用车把狗载回城里喂食。当他们横过广场时,教堂正敲响钟声,缓慢而又宁静;街道两边,穿戴讲究的人们撑着阳伞庄重地走过,手里握着《圣经》和祈祷书。
当天晚上,一个青年,一个乡下小伙子和他的父亲专程来见警长。小伙子说,上星期五晚上他驱车回家的路上,走到离谋杀地点约一两英里的地方,有一个人持枪挡住他。小伙子相信即将遭到抢劫,甚至会被杀害,他述说自己如何骗过了那人,把车一直往自己家的前院开,他原想开过去后停车,跳下来呼救,但那人起了疑心,强迫他立即停车让他下去。他的父亲希望知道,那一千元赏金当中有多少能归他们。
“你们要是抓住他,咱们再看吧,”警长说。于是他们把两条狗唤醒,装上另一辆车;小伙子指给他们看了那人下车的地点。他们立即放开狗,狗随即冲进树林,以它们寻找金属的准确性,瞬间工夫就发现了那支上了弹药的双膛旧式手枪。
“是一支内战时期用的老式手枪,”警长的助手说,“一根撞针已经扳下,但没有响火。你认为他用这家什来干啥?”
“放开狗,”警长说,“也许皮带碍着它们。”不错,他们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