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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一枝梅-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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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

  楔子

  庄重的《婚礼交响曲》回旋教堂,佳客列席,神父伫立讲台。我穿着神话般的婚纱,挽着他的手臂,从教堂门口盈盈步入。阳光在我的眼皮上跳动,眼睛却怎么也撑不开,只听到耳边赞叹声此起彼伏:“新娘看起来很年轻啊。”“嗯,两人很配。”“赵先生没找错人呢。”
  脚步停在讲台前。神父的目光像冬日阳光一般温和,扫过的地方立时像被染上神圣的紫。我颤抖的心在这目光前得到了平息。
  “赵文宇先生,你愿意娶莫丹妮小姐为妻,并且从今以后,无论富贵贫贱、健康病残,都爱她、珍惜她直到永远吗?”一切安静后,神父说出这句每个人早已料知又满怀期待的话。
  “我愿意。”
  “莫丹妮小姐,你愿意嫁给赵文宇先生,并且从今以后,无论富贵贫贱、健康病残,都爱他、珍惜他直到永远吗?”
  “……”
  “莫丹妮小姐,你愿意你愿意嫁给赵文宇先生,并且从今以后,无论富贵贫贱、健康病残,都爱他、珍惜他直到永远吗?”
  神父问了第二遍,我不能再沉默以对。十五年的时光织成利箭穿透我的心脏,一朵血色的花开在眼前。视野模糊了,脑海里的声音却越发清晰,最后化作语珠子从唇间吐出——
  “我不能。”
  “你说什么?”我看到他的瞳孔顷刻扩大。
  “对不起,我不能。”我一面说一面扯下无名指上那亮晶晶的玩意,摊在掌心中。手掌伸至他眼前。
  “这个时候你反悔?”
  “就在神父问我第二遍的时候,我突然想通了。我不能嫁给你。”
  台下喧哗声隆起,我只当是睡梦中窗外轻风扫落叶。
  汗珠一点点占领了他的额头,难以言述的神情在他的面部怂动,我可以感觉到他的心沉到了马里亚纳海沟。
  “对不起。”
  他缓缓伸手拣起戒指,凑到眼前,微微转动,眼光朝四周发散,闷雷似地说话:“你是为了他对不对?”
  “我只有两年可以活。你何必为我浪费光阴。”
  他冷笑,手一扬,戒指在空中划出一条莹滑的弧线,继之“叮”的一声响动,重极又轻极的,诺言就在这声响动中四散成烟。
  “再见。”他说。迈步,一个人,冲出教堂。
  我目送他背影远去,泪花带着微笑一并绽放。
  只是,赵文宇,想不到你四十二岁的人,为了爱情和婚姻,冲动得就像个孩子。
  孩子,孩子,我在心中默念。我的孩子只有一个。不是他,是那个叫莫鸿筱的,比我小十七岁的人。
  莫鸿筱,我的寄托,我的生命,我的爱,我的……养子。

  第一章 明日黄花

  十五年前,我也像每个年轻女郎那样拥有洁白弹性的肌肤,乌黑柔亮的秀发,纤细柔媚的腰肢和美好挺秀的胸脯。用露华浓洗澡,涂雅诗蓝黛的眼影,穿蕾丝内衣,喷雅顿的绿茶——那种落花无言、人淡如菊的香水。
  但那只是外表而已。异于大多数二十四岁的女人的,是我还有拥有三十五岁以上的头脑和心境。如果非要从外貌上找出应证的话,拿轻妍的话说,就是我的眼里总是流动着永恒的怜悯与缥缈的寂寞。
  我喜欢,并且得意她的说法。多么沧桑和优美。
  可是,谁能想象我——在芳华未凋的时节,心却过早地冷败了。就像过了夜的莲叶包饭,外面还算鲜绿可爱,剥开一看,却是一堆又粘又酸的东西。
  两年来,我一直在有意地抗拒这心灵衰老之虫的啃噬。比如买一个蓝不拉叽的哆啦A梦挂在床头,闷的时候就朝它说话,作着竹蜻蜓带我上天、时光机带我返古、随意门带我周游世界……等等不切实际的梦。
  天真。
  天真?你也算天真的话,这世上就没有老女人了!轻妍巧笑倩兮,目光像碎玉明珠,一粒一粒敲击我的心坎。
  轻妍这个女人,比我大一岁,同样的心理年龄超过生理年龄。但我们两个绝对是不同的人。
  表现在:她可以在一星期里从外面带回三个不同的男人回家;每天至少抽一包烟——那种清凉薄荷味的女士香烟;高兴的时候哭,难过的时候笑;梦呓;夜游,吃便饭那么容易地说“我爱你”三个字;疯狂地工作和疯狂地做*爱并行不悖。
  很长一段时间我后悔跟她住一起,这个后现代的畸形儿——而我是古典的。现代派遭遇古典派,难免会爆发如火如荼的论争。所幸我们是有教养的女儿,只动口不动手。
  我跟她还算顺利地相处了两年。两年时光自然也会滋生一些有趣的、富有生机的事件。例如曾有一夜我俩翻墙闯进香山公园,登上山顶,赏一场华丽的狮子座流星雨。雨中许愿,下辈子作个男人。
  或者各自手里捏着一个啤酒瓶,回到花开的湖畔,对饮至凌晨。把诗歌从“山有木兮木有枝”吟到“时光消逝了而我还在这里。”大笑。
  更多的时候,却还是她跳舞,我听歌;她夜游,我睡觉。她昼夜颠倒,我按时作息。她是个自由职业者,而我有固定的工作——在北京城的某家不大不小的报社作新闻记者。
  作一名新闻记者是我大学时代的梦想。毕业后也算如愿以偿。青云满胸。但是,过了没多久,我便对这种人云亦云、唯当局马首是瞻的行当的失去了兴趣。
  轻妍说过,我是极有同情心的人。那句什么,“永恒的怜悯。”
  因为同情,道德感就弱不了。想伸张正义,作社会弱势群体的传声筒——我已说过我骨子里是个古典又浪漫的人。这样的人不大容易存活在现代社会,我的稿子毙稿率在小组里数一数二。
  中国的报纸,谁也不敢捅破那层纸。记者成了编,道义就下了肩。
  两年的披星戴月,两年的忍气吞声,令我决心彻底退出这一阵营。从报社走出的那个傍晚,身上轻松莫名。夕阳挂在西天,洒下满地金黄,我的影子被南风吹得长长短短,短短长长。
  我光荣地加入了自由撰稿人一族,每晚在台灯下对着电脑敲字。一敲十五年,敲成个作家。
  只是,我单身。
  轻妍在得知我还是个处女的那一刻,眼珠快要从眼眶里跳出来,嘴巴圈成一个“o”型。
  “啥啥?你没跟男人好过?”声音嘈杂。
  “怎么,谁说二十四岁的女人一定得非处?”我反问。
  她大片可惜中又夹杂些许羡慕地摇头:“人生不完整。”
  “不完整就不完整。我对男人没丝毫性趣。你可以骂我是病态。”我抛给她大方的笑脸。
  “呃,我想,是因为你年轻时爱情上遭遇挫折,对男人戒心太重的缘故。”
  “可能吧,我不知道。”
  “但是,亲爱的,你不能任自己这么冷淡下去。这样对身心健康都不好。你不妨只把男人当成一个工具。嗯,床上用品。就这么简单。”
  我笑笑。她现代,我古典。就这么简单。
  我没听从她的诱导,两年来坚守阵地,寂寞翕忽划过眼底。男人跟我接触一个星期以上,就被我的敏感和冷漠吓跑。
  时光退到四年前,情况就完全不同。
  刚进大学的时候,我还是个性感少女——不是纳博克夫笔下的那种性感少女,而是那种自信又精明,懂得怎么在男人面前发挥自己魅力的都市女郎。眼神、声调、动作,也许不是着意流露,却赢得了不少异性对我“很有女人味”的评价。
  大学里的一个女友说的就更直接了:男人不是想要爱护你,而是想要征服你。这句话像暗夜星光一般投射在我的心房,成为我多年来挥之不去的梦魇。以后日子里我对男人的疏离,也许正是一种反征服的念头在作祟。
  这个念头最早源于对大学里男友的失望。
  大学里我正儿八经交过两个男朋友,时间都不长。现在回想,原来我并没有自己当时以为的那么爱他们。也许不过是青春岁月的相伴相随,冬季里相互依偎,像两只刺猬,刺痛对方又温暖对方。
  第一个,交往不到三个月,把我弄到他的床上,不客气地进行侵袭。我用八路军抗击日本鬼子的精神竭力抵抗,幸免于难。他的同学都知道我上了他的床,背后有何指点我充耳不闻。冲出宿舍,天空大雨滂沱。
  我只不过是去他宿舍还书,只不过为他倒了一杯开水,我有错么?
  他是个强有力的、幽默能干的家伙。口里常吐出一大堆高深又有趣的话,有的很富哲理,有的纯属放屁。只一点不容置疑,他对女人有着强烈控制欲。居然问我:“你愿意作我的女人吗?”言下之意,有很多人愿意作他的女人或者已经作了他的女人。
  认清此人面目后,我大醉一场。一个外表老实的男孩闯入了我的世界。
  柔情而富有诗意的他,有一双梦幻迷离的眼睛,诱惑我走向黑暗边缘。我也试着和他亲近。徒劳。肢体接触的一刹那让我想到那一个惊险的夜晚。他温柔的劝说对我没用,终于撕开了面纱,露出狰狞的面容。看到我惊恐的模样,他似乎又后悔了,连声对不起,然后就着魔似地向我坦白他的过去,表情无辜且无助。
  又一个花小子。
  可能因为爱得不深,我并没有被他们彻底打击到,直到明确自己真正情之所钟。
  一个大我十七岁,对他的敬慕成为我终生云淡风轻的梦。后一个,纠缠与痛楚,多说无益。火花燃尽,惟余沉灰。只记得挥别时分,我站在路灯下,眼眶噙泪口角含笑地说:“我宁愿你跟她在一起心里有我,而不愿你跟我在一起心里有她。”
  还没毕业,我就对爱情灰了心,对红颜知己的身份更是极端厌恶。我只想一个人,消失在人群风暴中。不化妆,不应酬,不大笑,不大哭。朴衣素食,清简度日。读几本正的好书,写几首动听的歌,供自己与黑夜交流。
  一晃两年过去。寂寞开始侵蚀我的面容。
  是的,我老了。不但心灵,还有外貌。青丝里冒出了华发,梳头时,悠悠落下,我捉住它们,一根根摆放在镜子前,最后竟然凑成一束死白的光。皮肤也不复曾经的白里透红,而是黄里泛青,划着细微的纹路。
  信号灯打亮,我深刻地明白个中原因。
  我太孤独,孤独得发狂,孤独得刹那之间定格一生凄凉。孤独这把刀,刻坏了我的面孔,我告诉自己,我需要吸入鲜活的人气来翻新我的血液。
  交男友?这个方案两年前就被我否认,如今依然。何况,我对男人——确切说是失去了童心的男人没有任何留恋——这源于我的过于苍老——老年人只会喜欢孩子——所以在听轻妍说出那句玩笑话时我察觉到镜中我的眼眸骤然明亮。
  “我看你啊,还不如去孤儿院领养个孩子陪你过日子呢。”她磕着瓜子,冒出这句将要改变我一生的话。
  领*养*孩子?我停住手里的牛角梳,转头,目光射向她半卧着的沙发。
  她懒懒地打了个哈欠,将手指间的瓜子皮抖掉,咕哝:“既然你打算做一辈子老处女,只能去领个孩子回来养啰。”
  领*养*孩子?我重举镜子,对着镜中人露出会心的笑。
  就这么办。

  第二章 沙上凫雏

  “我要去领养一个小孩。”
  轻妍听到我的答话,双目圆睁,嘴巴又圈了个“o”,结巴道:“你你你不会是来真的吧?”
  为什么不是真的呢。轻妍,你现在后悔是来不及了。
  好说歹说征得了轻妍的首肯,我挑了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直奔北京市儿童福利院。由于我还没到可以收养子女的法定年龄,便找了一个住在北京的远房亲戚同往,以她的名义向院长提出□□的请求,不久便办了过继手续。
  来孤儿院之前,我曾仔细思考过到底要男孩还是女孩。按理说,女孩子跟母亲容易亲近,何况少女的美丽灵秀就连达芬奇也不能绘其一二。只是,作为女人,我深知女孩子只会让更让父母操心。而我一个单身女子,对自己是否保护一个女孩一帆风顺地长大、中途不受任何伤害不抱信心。与其要一个女孩,为她担心一辈子,不如要一个男孩,等他长成男人后保护自己。
  我对院长说道:“我们想要个七岁的男孩。要健康活泼的,不要内向阴沉的;要长的
  可爱的,不要难看的;嗯,要懂事的,不要特别闹人的。”上帝原谅我吧,希望这要求不算歧视。
  经院长挑选,七八个合格的男童被领了出来。站成一条线,排开在我面前。
  看到眼前景象,我不禁要感叹造物主的伟大。
  一张张小脸,在阳光照射下,像是秋天刚成熟的红苹果。不管是瞪眼的、噘嘴的、吐舌头的、咧嘴微笑的,每一个孩子都露出天真烂漫、不加伪饰的表情。他们的生命之气鲜活得如汩汩山泉,煦煦林风,清新扑面,我像是畅饮了琼浆玉液,精神为之爽落。
  每一个都这么可爱,我应该选谁呢?眼睛一转,对着几个孩子说道:“小朋友好。”
  “阿姨好。”他们齐声道。福利院教会了他们礼貌。
  “告诉阿姨,你们叫什么名字?”
  “我叫彤彤”,“我叫小冬”,“我叫轩轩。”三个声音同时响起,把我的视线吸引了过去。
  三个粉妆玉琢的小孩,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盯着我看。
  我目光巡过,触及那个叫轩轩的小男孩时,心弦一颤。
  他顽皮天真的眼神中,为什么会流露出一丝浅淡如云的忧伤?是悲伤?是怜悯?是,好像又不是……
  我问院长轩轩是怎么进孤儿院的。
  “轩轩是个私生子,他妈妈生了他,没脸养,没钱养,就送进来了。不过这孩子呢,平时挺大方的,很懂事,从不捣乱。我们福利院的工作人员都很喜欢他。”
  原来是这样。我猫腰拉起轩轩的小手,说道:“轩轩,以后你住在阿姨家,让阿姨照顾你,你说好不好?”
  轩轩以前一定看过其他孩子被领养的情景,知道我意图何在,他抬头望了院长一眼,又对我说道:“谢谢阿姨,可是我不想走。”
  “为什么?”
  “因为……因为我想跟院长伯伯在一起,跟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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