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坟墓的猫(寄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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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之墓,为何没了名字,难道见不得人?」只有生年未有卒日,这碑文未免刻得离奇。
「见不得人又干妳何事,在人家门口鬼鬼祟祟,非奸即盗。」
什么非奸即盗,我哪有在人家门口……等一下,谁在说话?」为什么会有男人低沉的声音传出?
「鬼魂。」
「鬼魂?」大白天也有鬼出没,不怕日阳灼身?
眉头一皱的皇甫冰影四下顾盼,不见有人的影像,但她也感受不到所谓的鬼气。
「妳站在我坟头的行为相当不礼貌,希望妳尽速离去。」冷冰冰的男音回荡在空气中,不带温度。
她扬唇一笑,以手轻抚置于胸前的辫子。「公孙先生,你死了多久,可否现身一见?」
「妳不怕鬼?」低漾的回应中微带怒意,不高兴她的打扰。
「鬼是死去的魂魄,不具威胁性,将来我也会死,成为鬼族的一员,何足惧乎。」反正她天生异能也是没办法的事,不将就着适应还能怎么办。
「愚蠢。」
「听起来像是骂人的话,我能解释是不欢迎的意思吗?」除了那几个不受教的家伙外,还没人认为她面目可憎。
「有自知之明就快滚,别来打扰亡者的安息。」活人不入幽冥。
「不成,敝府主人要我特来问候尊驾,没见到你的面是为不敬。」不是鬼,她敢肯定。
见鬼见鬼多了也多少有些心得,她与生俱来的特异体质能感应出两个空间的不同,真正的魂体不难捕捉到那一抹迥异于阳气的阴寒。
而此人自称鬼魅,却无丝毫鬼气,若误当为无形体的鬼,才是滑稽得令人耻笑,以她与鬼共处的经验,还不至于分辨不出生灵与死魂。
「妳家主人又是谁?」尽是一些找麻烦的阳间生物。
谁?「公孙先生不知情吗?」
她以为龙大小姐的名讳人人皆知,原来也有漏网之鱼,不识魔女之名。
「妳怎么晓得我姓公孙?」声音低得似在恼怒,恨不得将她一掌挥向八千里外。
「墓上有写,你不常出来晒晒月光吧!」皇甫冰影抿唇轻笑,表情淡得一如墓前的两棵苹果树。
试问谁会在坟墓两旁种上果树,还是果实硕大的红苹果,先不论季节是否到了,光看那一颗颗饱实的红艳,鬼也会摘食一番。
问题来了,是谁在不到两坪的土地上栽树植木?别的坟头满是蔓生植物和野草,而这位公孙先生的坟上却是种满圣女小番茄。
能说不诡异吗?
就像布满腐恶气味的沼泽中多了一座嫣红紫的花园,看来生气盎然却离奇得不像真的,有如一场荒诞的幻相,似梦似真的飘浮在幻象空间。
「哼!」
冷哼一声,似乎十分不快,不爱笑的皇甫冰影微微勾起唇,想象自称鬼魂的公孙先生正沉下脸,别扭的面露难色。
「人有人间道,鬼有黄泉路,虽然冒昧打扰你的清静,但远来是客,茶水一杯不为过吧!」声音是从地底传来的,确实具有威吓效果。
「无茶无水,只有黄土一抔。」意思是想吃泥巴自己挖,恕不招待。
「既然如此,我就摘摘坟头的果子止渴,聊胜于无。」一说完,她当真要动手撷取。
人因环境而改变,性情薄凉的皇甫冰影在龙门不按牌理出牌的熏陶下,多少沾染几分狡诡和无赖,存心与不是鬼的鬼先生杠上了。
以她平时的做法早就掉头离去了,绝不会浪费时间与之攀谈,鬼虽恐怖却及不上人心,她宁可明哲保身也不愿像某人一样老是惹是生非。
可是不知怎么回事,今天的兴致特别高,明明脑中的警钟直响却置之不理,听从心的指示纠缠不清,完全不似她平常作风。
或许说身处在一群怪人当中,再正常的人也会变得古里古怪吧!一时失常兴起捉弄之意。
「不准摘,那是我的,妳一颗也不能碰。」怒吼声连连,怒不可遏。
「喔!那就麻烦阁下出来阻止喽!」头一偏,她盯着跃上墓碑和她对视的大黑猫。「不过鬼应该不吃人的食物,等它熟透了往下掉也是麻烦,不如我帮你解决。」
住在坟地的猫?!
这句话如闪电划过天际,迅速的打入她大脑里,美目微玻У幕矢Ρ翱床怀鍪桥故悄眨淅涞谋榷允稚纤亢敛徊畹摹该排啤埂�
所不同的是,那不叫门牌,而是墓碑排列的号码,方便后世子孙的祭祠和辨认。
她被摆了一道,小魔女行事不会漫无目的,只是段数更高,藏在天使面具下的邪恶非凡人所能比拟,一个不察便落入她挖好的陷阱中。
难怪拥有预知能力的司徒在她离开前,语重心长的要她保重自己,有所保留的欲言又止,轻拍她的肩膀给予一个古怪的祝福。
原来她还是逃不开既定的宿命,让这双日见人,夜视鬼的阴阳眼发挥到极致。
「住手!」
狂吼一声震动地表,唤醒陷入沉思中的皇甫冰影,她有耐心的斜倚着树,轻拍枣绿色微带暗红丝绣的旗袍,抚抚不起折褶的缎面。
两条麻花辫,脂粉未施,六○年代贵妇的打扮,外加一把古色古香的小洋伞,时代背景退后了三十几年,柳丝般的美人独立风中,看来唯美而凄凉。
她根本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我行我素的近乎任性,明知主人暴跳如雷的不同意,她仍轻松自在的摘下苹果,未经水洗的小啃一口。
入口的甜蜜的确不差,她一口又一口的啃着手中甜脆,有点故意的惹恼果树的所有权者,好让他「死而复活」的爬出土坑。
只是,人的盘算还是失了一着,出现在她面前的是满头银丝的花甲老人,痀的身影由远处缓行而至,小小的黑点倏地变成一团。
若非她看惯了面目狰狞的黑道份子,又习于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否则真会被眼前巨人般的怪物惊得腿软,嘤呢一声先晕了再说。
很高的……人吧!至少看得出发福的四肢,目视而言身高起码有两百公分以上,一眼歪向耳际,一眼往上吊,鼻头朝天翻,嘴阔得横过半张脸,露出参差不齐、染上黑垢的两排牙。
而那一身肿瘤不规则的长满皮肤表面,一颗颗像初生幼儿的头,要掉不掉的随着他蹒跚的脚步而晃动不已。
她几乎可以听见婴儿尖锐的嘶叫声,如果白昼披上黑衣,深沉的夜幕徐徐拉下,她大概会把他当成是夜鬼出巡鲸吞四方小鬼。
「小姐,这里不是妳该来的地方,请妳尽快离开。」老人呼出的气味中混杂着一股恶臭,令人闻之掩鼻。
「这是私人墓园?」不为所动的皇甫冰影仅是挑起眉,旋了旋花洋伞。
「不是,但我家主人打算买下它。」也就是说这块土地即将属于墓中人所有。
「既然不是你便无权驱逐我,我来赏赏风景并不犯法。」瞧!多荒芜的一片绿意,寂静得不受甘扰。
老人有些生气的挥动巨大的拳头。「我是守墓人,这片坟地是我管的,妳不能擅自闯入。」
「喔!是这样吗?」收起伞,她以伞尖敲地三下。「把一座墓园管理得像荒地,你也算是有本事了,不知政府一个月付你多少薪水。」
老人听不懂语轻言淡的讽刺,山一般的庞大身躯往她逼近,「走,不许靠近,我的主人要休息。」
「休息呀!」她斜视冷冷的墓碑一眼,再次展开遮阳的伞花,「好吧!公孙先生,祝你有个好梦,过几日等你心情好些我再来拜访。」
「滚──」
如雷的吼声由坟墓里发出,体形如幼豹的黑猫也射出不友善的怒光,扔掉果核的皇甫冰影有几分挑衅意味,手挠胸前的发辫嫣然一笑。
游戏才刚要开始,戏猫的蝴蝶轻拍羽翼,等待下一回的交手。
也许,这是一段有趣之旅。
她是这般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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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什么鬼,居然不请自来亡者之家,这女人脑子里到底想什么?」
一张竹制的折迭椅当场被甩成七、八段,椅脚断裂,隼钉纷飞,完全手工编成的藤竹家具顿时化为灶口的柴火,不复原来的模样。
微暗的地底空间透着稀微日光,由上方的聚光玻璃往下照射,照出一道熊般的暴躁身影,正烦躁不堪的来回走动。
土深十公尺,在一座照料良好的坟墓底下,四面墙壁是坚固的混凝土,下探一层是地下室和储存室,一堆杂物和粮食大量囤积,三、五年不见天日亦不致饿死。
那是一个长得不算难看的男子,身形魁梧相当高壮,下巴有新长的青髭十分性格,炯炯有神的双目燃烧着对闯入者的厌恶。
虽然他还不到巨人行列,但是惊人的高度仍叫人望而仰止,离两百公分的距离大约还有十公分,脚一踮便破百的倍数。
因为他很高,体形比一般人壮硕,因此他所处的空间非常辽阔,视觉所及之处皆是他私人住所,而且极度厌烦他人的打扰。
他喜欢孤独,享受寂寞,靠着十台电脑与外界来往,从不露面的抛弃外面的世界,拒绝来自外界善意的关心,或是怀有目的的利用。
公孙静云打小就不喜欢人群,一度被怀疑有严重自闭症,但在家人的开导下才逐渐面对人与人必须交流的社会,勉为其难的和其他人相处。
可是在他十七岁那年,他又缩回不与人打交道的壳里,即使众人悲切的指称并非他的错,因他而生的人却确确实实的躺在泥土覆盖下的墓穴里,了无生息。
「大波,你也未免太没用了,看到那个女的就应该狠狠捉花她的脸,让她不敢越走越深入。」最好吓得她连滚带爬,尖叫连连的滚出去。
眼神写着无聊的大黑猫绕过男人的脚旁,一样倨傲的不理会他的喳呼,前脚一伸跳上角柜顶层,找个舒适的位置一窝。
与其说牠是被豢养的,不如说是和他同居的伴,随他像疯子似的自言自语,牠心情好些会喵上两声作为回应,表示牠还是只猫,未被疯子同化。
但大部份时间人与猫是各据一角,没什么交集的各做各的事,彷佛是两道没有生命的游魂,没有谁在乎对方是否还活着。
「哼!贼婆子,明明主人不允许还偷摘我的苹果,她不知道那两棵蜜苹果很难种吗?我叫人种了五十几棵才活了两棵,竟然忝不知耻的当我的面伸手一摘,嚣张狂妄的把果核丢向我的墓碑……」
可恶,可恶,毫无羞耻心,连鬼都不怕的要他现身,简直莫名其妙得叫人发火,住在坟里就是不想有人打扰,她凭什么来骚扰他的清静?
还说主人命她来拜访的鬼话──根本是瞎话一箩筐,他独居在此已有十年整,知晓他与死人同住的没几个,他哪有可能认识她家主人。
下次别再让他逮个正着,否则他一定叫陈大把她倒吊在树头,让她吐尽一肚子酸水,看她还敢不敢踏入生人回避的禁地。
生性孤僻的公孙静云有着和名字迥异的性情,为人急躁又易怒,稍微一丝不顺心就甩椅甩桌,狂吼狂叫的发泄沉积的郁气。
一个人的生活难免养出异于常人的怪僻,虽然在他眼中再正常不过,可是以世俗人的眼光,他怪得不近人情,与绝种的酷斯拉属于同一等级。
「猫爵士,你又在发什么火?」
镶在墙上的十八面萤幕出一张十分欠揍的笑脸,梳着平整的发,穿西装打领带,衣冠楚楚的像时下都会城市中的精英份子,对着镜头时还不忘耍帅的拉拉衣领。
那是一个长相体面的男子,有点雅痞的味道,年约三十左右,典型的一双上勾桃花眼,斯斯文文的不带半丝侵略性。
但若以为他是牲畜无害,与危险绝缘,那就大错特错了,他是一名黑市掮客,游走在法律边缘,专做挖粪扒墙角的工作,只要有人出价,他连自己的老婆孩子都能卖。
重点是,他还没结婚。
「沈冠鹤,你一天不烦我会死呀!马上关掉你的视窗缩回龟壳,我今天不想看到你。」尤其那张假得要命的狐狸笑面,看了倒胃口。
「啧!这么无情的话你也说得出口,亏我们一、二十年的交情,你居然狠得下心叫我去死。」交友不慎呀!后悔已不及。
谁叫他是他的金矿源头呢!随便一挖就满手财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数断了双手仍财源滚滚,让他华屋名车买个不停,坐拥美人恩。
他是有那么一点点小自私,只朝现实面看齐,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谁有横财不想发,甘为瘦马吃劣秣,有钱大家赚,挤身十大富豪。
「谁管你什么交不交情,你最好把你的笑脸收回去,我没心情应付你。」他现在是满腹的火药,想找个地方轰炸。
「看得出来你正在气头上,是谁活腻了敢挑起你暴躁的脾气!」真该致匾一敬,大赞勇气可佳。
「你说什么──」
话才一起,十八台萤幕突然黑了一座,上头多了连着插座的键盘,还冒着烟。
「哇!爵士,你的火气还真不是普通的小,媲美火山爆发,你要不要说说看谁又在网路上让你难看了?」沈冠鹤一本正经的十指交握,装出最专业聆听者姿态。
「不是网路。」牙一咬,公孙静云转身收拾起刚被砸烂的「垃圾」。
至少它们「生前」都非常值钱,价值六位数。
「别看我平时吊儿郎当的,一副不学无术的样子,其实我是个很可靠的朋友,随时出借肩膀让你靠……等等,我刚刚是不是听到﹃不是网路﹄这几个字?」哈……肯定是听错了,这只没人性的猫哪有可能离开他的巢穴。
借着网路的便利,沈冠鹤和公孙静云唯一的沟通管道是电脑,即使两人相识长达十年以上,他却始终不知道猫穴在何处。
不过他也清楚公孙静云是典型的穴居派,可以连续好几年不踏出巢穴一步,衣食自理不假他人,指头一按就能买到必须的日常用品。
所以说多了电脑是好还是坏呢?真无法下定论,人都把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