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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舍我其谁:胡适-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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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圈划……表明胡适曾用心阅读。批注以英文为主,间有中文,有“此亦未必尽然”,“吾国之伦理学说大半注意此点”,“此意吾向所未思及”,“此说甚是,平允之言”,“此言是也”等评语。'15'
邹新明在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的胡适英文藏书里看到的胡适购买的第二本杜威的著作是杜威和其长女艾佛琳(Evelyn Dewey)合著、于1915年出版的《明日的学校》(Schools of ToMorrow)。邹新明判断说:“本书扉页有胡适钢笔签名:Suh Hu; Dec。1,1915,New York'1915年12月1日胡适购于纽约'。书内数页有胡适朱笔圈划。本书1915年出版,胡适的签名为同年12月,因此大致阅读时间应为1915年底,或者之后。”胡适购买并签名的杜威的第三本书是《实验逻辑论文集》,一如我在上文所述,该书是1916年出版的。邹新明说:“本书扉页有胡适题记:Suh Hu; New York; July,1916'1916年7月胡适购于纽约',杜威著《实验的名学》。书内多处有胡适批注圈划。”换句话说,邹新明就目前所存胡适的英文藏书来看,胡适在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以前,也就是说,在他“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以前购买、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划线批注的杜威著作就只有杜威跟塔伏茨合著的《伦理学》这一本。一直要到1915年12月1日,也就是胡适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的第一个学期末,他才买了杜威跟其长女合著的《明日的学校》。而胡适买的第三本他所精读的杜威的《实验逻辑论文集》,亦即胡适译为《实验的名学》的著作,既然是1916年才出版的,则他一直要到该年7月,也就是他转学到了哥伦比亚大学一年以后才买,这就毫不足奇了。
当然,胡适“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并不表示他必须自己买杜威的书来读。他大可以利用康乃尔大学图书馆所藏的杜威的著作。当然,今天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的胡适的英文藏书可能被打散过,可能收集有遗漏。然而,无论如何,胡适在1915年暑假“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前后一年间所购买、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划线批注的杜威著作只有一本。这个事实,单独引用,可能没有作为铁证的效力。但是,可以用作辅助的证据,说明胡适在转入哥伦比亚大学以前对杜威以及杜威的实验主义了解有限。
邹新明从胡适的英文藏书所得的这个发现,其实可以让我们作至少两个完全相反的推论。这两个推论都牵涉到胡适说他是“在1915年的暑假中,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的说法。其意义不只在于胡适的说法正确或精准与否,而直接关系到他与杜威师承溯源的问题。第一个推论可以用来支持胡适的说法。也就是说,胡适在1914年购买的那唯一一本杜威跟塔伏茨合著的《伦理学》,不能用来证明他早在1914年就开始心仪杜威。换句话说,这不能证明胡适开始心仪杜威应该推早到1914年。因为一个人买了一本书,并不一定当时就拾起来读。说不定胡适真的是“在1915年的暑假中,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时,才开始阅读那本《伦理学》的。我们也可以很合理地相信胡适买杜威的那本书,可能是受到他选修伦理学课的启发,跟他开始心仪杜威没有直接的关系。我们知道胡适在康乃尔大学哲学系及哲学研究所读书的时候,总共选修了十四门哲学的课。其中,伦理学的课就占了五门:第一次是1911年春季班狄理教授和炯司先生合开的“哲学六:道德观念及其实践”;第二次是1912年的秋季班,也是由狄理教授和炯司先生合开的“哲学七:伦理”;第三次是1913年的秋季班。那学期他一口气选了三门跟伦理学有关的课:哈孟教授开的“哲学20:伦理学史:从古代、中世纪、到文艺复兴”,以及狄理教授开的“哲学26:伦理学进阶”和“哲学37:伦理学讨论课”。
第二个推论则挑战了胡适说他是“在1915年的暑假中,发愤尽读杜威先生的著作”的说法,而把胡适开始心仪杜威推前到1914年。这个推论是假设胡适1914年买了杜威的《伦理学》以后,当时就拾起来读了。这个推论认为胡适1914年买杜威的《伦理学》跟他之前选修那么多门伦理学的课是不相干的。我们要记得胡适最后一次选伦理学的课是在1913年的秋季班。也就是说,是在他买杜威的《伦理学》的前一年。更重要的是,胡适读杜威这本《伦理学》是有相当的选择性的。我在前边已经说过,杜威这本《伦理学》是跟塔伏茨合著的。塔伏茨是杜威在芝加哥大学任教时的同事。不消说,《前言》与《导论》是他俩合写的。此外,杜威负责撰写第二部分及第三部分的第二十章和二十一章。胡适在这本两百多页的书里所作的批注与圈划,泰半是杜威所写的篇章。更有意思的是,他在第三部分的第二十章和二十一章的启始特别注记了“D”,亦即Dewey'杜威'的缩写,然后又在第二十二章的启始注记了“T”,亦即Tafts'塔伏茨'的缩写,以便提醒自己哪些章是杜威写的,是他要特别精读的。换句话说,如果杜威和塔伏茨合著的《伦理学》是胡适1914年购买的时候,就针对杜威撰著的部分作了精读,则胡适私淑杜威的时间可以溯源到1914年。
无论如何,即使胡适跟杜威的师承可以溯源到1914年,那还是不影响胡适留美期间对杜威还不甚了解的事实。然而,话又说回来,我们也不应该太苛求胡适。他写完《先秦名学史》的时候,还是一个不满二十六岁的青年。试想天下古今,有多少不到二十六岁的青年能写出一本“使中国哲学史变色”的典范之作?胡适虽然自视极高,但也有自知之明,知道他的《中国哲学史大纲》的贡献在“开山”,不在“定论”。然而,这就是孔恩“典范”的意义。典范没有永远;它有夙昔,但更指向未来。对胡适个人而言,留学生涯的结束只意味着他人生的开始。他个人生涯里的日当正中还在未来。就像胡适1911年12月15日给章希吕的一封信里所说的:“欧美学校谓卒业之日为“mencement Day”,译言‘肇始之日’也。细寻绎其义,深可玩味,盖学问无穷,人生有限,终无毕业之期,此校卒业之日,即他种事业肇始之时。”'16'胡适在康乃尔大学五年,跟唯心论的哲学家念了四年的哲学。与之相比,杜威的实验主义,他才自修了一个暑假,外加在哥大选了杜威的两门课。如果他的《先秦名学史》展现得更多的,是他在康乃尔所学的唯心论以及他在实证史学上的斩获,其次是曝露了他对实验主义了解的有限,这反映出来的就是他在美国所受的哲学教育的实际。胡适有句墨迹:“要怎么收获,先那么栽。”信然。
如果胡适在留美时期还对杜威以及他的实验主义不甚了了,这个情况在他回国以后就有所改观。作为哥伦比亚大学的归国留学生,作为杜威门下的学生,胡适不可能不扮演诠释杜威学说的角色。特别是在1919年3月底以后,因为杜威接受了邀请,答应在日本的演讲结束以后就到中国,杜威及其实验主义,一夕之间,成为许多学生、知识分子亟于了解的题目。作为杜威的入室弟子的胡适,自然责无旁贷,担任起介绍、解释的任务。就在这一段时间里,聪明用功、悟力过人的胡适,好好地啃下了一些书。这就是胡适实验主义的发轫。欲知详情,请看本传的第二部以见分晓。
我在《前言》里说胡适是狐狸才、刺猬心。虽然胡适狐狸才、刺猬心的矛盾是越老越明显,其实这个倾向,他在年轻的时候就显现出来了。他的《先秦名学史》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胡适说他写《先秦名学史》的目的,是要从先秦诸子的方法学里,去找那可以与近代西方哲学契合的沃壤,以便让近代西方哲学的思辨、研究方法和工具得以在中国生根。即使他说儒家早已虽生犹死了,他仍然要为这个僵死的儒家找它的方法论。他借用了培根的《新工具》来称呼儒家方法论的《大学》。所谓用来接枝西方哲学的“沃壤”也者,所谓科学的“方法论”也者,就是胡适终其一生所亟亟追求的。他的狐狸才会促使他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资料。他研究中国古代哲学、白话文学、禅宗、理学、考证学;他谈杜威、赫胥黎;他讲西方的科学和民主。这林林总总的涉猎,看似一只精灵好奇、到处领略的狐狸。事实上,他是像一只刺猬一样,执著的是一个单一的理念:如何去深耕本土的沃壤,以便来移植或接枝近代西方的科学。胡适的狐狸才、刺猬心,使他成为一个有多方面成就的人。但那也是一个诅咒,那是他壮志未酬、藏诸名山之作伟业未竟的一大原因。
'1' 唐德刚,《胡适口述自传》,《胡适全集》,18:259。
'2' 耿云志,《胡适博士学位问题及其它》,《胡适研究论稿》(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页218。
'3' 余英时,《重寻胡适历程:胡适生平与思想再认识》,页12。
'4' 余英时,《重寻胡适历程:胡适生平与思想再认识》,页7。
'5' 。columbiagazetteer。/c3/main。pl?moduleinfo&sectionaboutcup?2008年5月2日上网。
'6' 根据哥大档案馆研究员Lea Osborne在2008年5月1日给笔者的电子信。
'7' Morton White; A Philosopher’s Story(University Park:The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1999),p。32。
'8'《胡适日记全集》,4:603604。
'9' 胡适致袁同礼,1960年10月11日,《胡适全集》,26:507。
'10' 欧阳哲生,《胡适与哥伦比亚大学》,《胡适研究丛论》(哈尔滨: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9),页53。
'11' 唐德刚,《胡适口述自传》,《胡适全集》,18:255259。
'12' Hu Shih to Clifford Williams,《胡适全集》,40:181。
'13'《胡适日记全集》,2:135。
'14' John Dewey and James Tufts; Ethics(New York:Henry Holt and pany,1908)。
'15' 以下两段所述,请参见邹新明,《从胡适藏书看杜威对胡适的影响》,《胡适研究通讯》,2010年第三期,页12。
'16' 胡适致章希吕,1911年12月15日,《胡适全集》,23:35。
第六章 民主革命,国际仲裁
胡适对政治的兴趣是他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形成的。历来的学者以为胡适对政治不感兴趣,这是对胡适最大的误解。胡适在《我的歧路》里说:“我是一个注意政治的人。当我在大学时,政治经济的功课占了我三分之一的时间。当一九一二至一九一六年,我一面为中国的民主辩护,一面注意世界的政治。我那时是世界学生会的会员、国际政策会的会员、联校非兵会的干事。”'1'他在晚年所作的《口述自传》里,还以美国的教授为例,来说明他们对政治积极的参与如何影响了他的一生。他说他康乃尔的老师:“这些大学教授对国家政治积极的参与,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可以说,这个兴趣对我后来的人生有很大的影响。”其次,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杜威。他提到杜威夫妇参与了在纽约第五大道举行的争取妇女参政权的大游行:“杜威教授到处发表演讲、宣传,并积极参与了一九一五和一九一六年的示威游行。大学教授如此积极地参与政治,让我又一次深深地受到了感动。”'2'
胡适说得很清楚,他是“一个注意政治的人”。他不但注意,而且身体力行。回到中国以后,他不但在政论期刊上谈政治,而且从旁为主政者以及他从政的朋友出谋划策,后来甚至还出任中国的驻美大使。可是,为什么历来的学者都误解他呢?这始作俑者,还是胡适自己。他明明只“等候了两年零八个月,实在忍不住了”,就“出来谈政治”,却偏偏要强调他回国当初曾经许下了“二十年不谈政治”的誓言;他明明已经当了驻美大使,却偏偏要人家觉得他是一个“过河卒子”,不愿意、不得已,只是为了国家而牺牲自己的独立以及学术的兴趣。
先入为主的观念之所以惊人,就在于它可以左右甚至主导我们选取“事实”。胡适自己所散布的“不谈政治”、“独立”、“学术”的迷雾,诱使几位学者错误地诠释了胡适的两个关键词。第一个关键词出现在他的《留学日记》,是他1915年10月30日的日记,也就是他在《口述自传》里提到的争取妇女参政权的大游行。10月23日纽约第五大道上的游行已经让他肃然起敬了。他当天站着看了三个钟头。他赞叹道,游行的人多达四万有余,却“井然有条”。参加游行的人,年轻男女居多,但中年以上妇女也不少,还有头发全白者,“望之真令人肃然起敬”。当天大风寒,手执旗子的女子与风搏斗,无一人中途散去,“其精神可敬也”。'3'更让他感动的是,有一天他去哥大图书馆前听一个争取妇女参政权的活动。胡适说他忽然在人丛当中看到了杜威。他以为杜威只是刚好路过。没想到集会结束以后,居然看见杜威也上了车,跟主持活动的人一起离开。他方才领悟原来杜威也是该活动的主持人之一。感动之余,他在日记中写下:“嗟夫,二十世纪之学者不当如是耶!”这句再清楚也不过的赞叹之辞,照常理来说,应该是不容易被误解的。然而,由于已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贾祖麟和周明之都把这个感叹句错读成批判句,变成了:“二十世纪之学者不当如是!”'4'
第二个因为先入为主的观念而导致误读、或者应该说误译的关键词,是在《口述自传》里。那是胡适总结他留学时期对美国政治的兴趣,以及这个兴趣如何影响到他的未来的一段话:
我对美国政治的兴趣,我上课所学的美国政治制度,我留学时代所积极参与的两次总统大选,所有这些都让我对政府以及政治产生了恒久的(lasting)兴趣。在往后的生涯里,除了在华盛顿担任中国战时驻美大使的四年以外,我极少参与实际政治。然而,在我整个成年以后的生涯里,我一直对政治保持着一种超然的兴趣(disinterested interest)。这是我喜欢的说法,是我认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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