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我其谁:胡适-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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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意味的是,胡适在大一上英文课、写报告的时候,也动辄喜欢用中国人的观点去品评。比如说,他在第二学期“英文一”的课上读了好几篇莎士比亚的戏剧。我们从他《留学日记》里,可以知道他至少写了一篇《罗密欧与茱丽叶一剧之时间的分析》。'18'同时,他也写了几篇有关《哈姆雷特》的报告。其中一篇分析的是剧中的女主角娥蜚(Ophelia)的《娥蜚论》;另外一篇讨论的是哈姆雷特。《娥蜚论》可惜今已不存。胡适在日记里说:“余前作《娥蜚论》,为之表彰甚力,盖彼中评家于此女都作贬词。余以中国人眼光为之辩护。此文颇得教师称许。”'19'胡适在1912年9月25日的日记里,进一步说明了为什么西方学者都对娥蜚作贬词。当晚,他去“兰息院”看了《哈姆雷特》这出戏。他在这则长篇评论《哈姆雷特》的日记里说:“莎氏之女子如Portia'白霞,《威尼斯商人》女主角',Juliet'茱丽叶《罗密欧与茱丽叶》女主角',Beatrice'芘儿翠丝,《无事生非》女主角'之类,皆有须眉巾帼气象,独Ophelia始则婉转将顺老父,中则犹豫不断,不忍背其父之乱命,终则一哀失心,绝命井底。迹其一生所行,颇似东方女子,西人多不喜之。”'20'
胡适在日记里所说的《哈姆雷特论》,可能就是现存的《哈姆雷特:一出没有英雄的悲剧》(Hamlet:A Tragedy without A Hero)。这篇报告的主旨,他在9月25日看《哈姆雷特》剧观后感的日记里作了摘述:
王子之大病在于寡断。当其荒郊寒夜,骤闻鬼语,热血都沸,其意气直可剸刃其仇而碎砾之。及明日而理胜其气:一则曰鬼语果可信耶?再则曰此人果吾仇耶?三则曰吾乃忍杀人耶?至于三思,则意气都尽矣。'21'
除了寡断以外,胡适认为哈姆雷特对女性的态度不够忠恕。他父亲的幽魂虽然愤恨他的皇后在他尸骨未寒,在他死还不到两个月,就跟毒死他的弟弟结婚;虽然他忿忿然地说:“切不可让丹麦的御寝,变成荒淫乱伦之榻”,他还是叮嘱哈姆雷特不要对他母亲采取任何行动。他要哈姆雷特把他母亲交给上天去处理,让那梗在她心窝的荆棘去轧她、刺她。然而,哈姆雷特却用锐如“利刃”的话语去伤他母亲,去“撕绞”她的心。他居然忍心用最下流的话去说他的母亲“躺在沾满汗臭的床上”、“在污秽的猪圈里调情作爱”、“让那肥猪一样的国王把妳引上床”、“淫捏妳的脸颊”、“几个臭吻”、“用他的脏手去撩拨妳的颈项”。
哈姆雷特对娥蜚更是恶劣。胡适说,哈姆雷特是一个读书人,是一个王子。而他居然可以借着装疯作傻对娥蜚说:“妳要结婚,我就送天谴给妳作嫁妆”、“去尼姑庵当尼姑吧”、“要嫁人,就嫁个傻瓜,因为智者知道妳会让他们变成妖魔”。胡适说这种恶言恶语对娥蜚不公平。她除了太过柔弱之外,一点过错都没有。批评她的人可以说她不了解哈姆雷特,配不上他。然而,胡适套用莎士比亚在《亨利四世》里的话说:“虽然她只是个女子,她能从一而终(constant)。”胡适认为大家太苛求娥蜚了。娥蜚在精神失常以后唱着:“我的情郎,是这个还是那个?我就认他的海贝帽、手杖和凉鞋。”胡适认为娥蜚在这儿所说的“那个”,指的是因为装疯作傻而淹没了他那“高贵至上的理性”的哈姆雷特。他说,我们怎能苛求,要她从哈姆雷特的哀吁长叹中,看出他有“一个被谋害的父亲,和一个被玷污的母亲”呢?胡适说,也许娥蜚在看哈姆雷特设计要引蛇出洞的那一出戏时,她终于领悟出哈姆雷特为父报仇的计划。他说,我们可以想象娥蜚在领悟了哈姆雷特为什么要装疯作傻以后,是多么懊悔她误解了她的情郎。如果这时哈姆雷特再来找她,胡适认为娥蜚一定会跟他有情人成为眷属,终生须臾不离。可惜,天不从人愿。因为娥蜚以为哈姆雷特已经死了,她唱着:“不,不,他已经死了;安眠吧!他再也不会回来了。”胡适的结论是:所有能仔细阅读并诠释娥蜚所吟唱的这些凄美的歌词的人,一定可以体会出她之所以会死,与其说是因为她哀悼她已亡的父亲,不如说是因为她悔恨她没有了解哈姆雷特,以及哀痛哈姆雷特杀了她的父亲,致使他们永远不能结合的命运。'22'
同样地,胡适也用中国人的观点来分析他在“英文一”课堂上所读的培根的散文。虽然培根《论结婚与单身》的散文,使他能进一步引申他的“无后”、“社会不朽论”,但是,他就是不喜欢培根的为人。他在1911年4月25日的日记里说:“夜读培根文。培根有学而无行,小人也。其文如吾国战国纵横家流,挟权任数而已。”'23'又,5月4日日记:“读培根之《建筑》与《花园》两文,皆述工作之事。惟此君为英王进土木之策,其逢迎之态,殊可嗤鄙。”'24'再,5月7日的日记:“作一文论培根,以中人眼光、东方思想评培根一生行迹。颇有苛词。不知西方之人其谓之何?”'25'
胡适不只喜欢用中国人的眼光来分析他在课堂上的所读所学,还喜欢为自己的文化传统作辩护。这种想为自己的国家文化作辩护之心是可以理解的。当时的中国留学生最引以为耻的,是美国人总以为中国人都是苦力,都是洗衣工。这也是为什么直到1915年,胡适还会在家书里,忿忿然地抱怨说美国人总以为全中国人“皆苦力、洗衣工,不知何者为中国之真文明也。”'26'就因为他希望美国人知道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所以他一到美国,就鼓吹美国大学应该教中文,同时也鼓吹美国大学的图书馆应该收藏中国的图书。在大一下学期的英文课上,有一天老师要他们在课堂上作辩论,他订的题目就是:“美国大学宜立中国文字一科。”'27'年10月18日,大二上学期的时候,他写了一封信给康乃尔大学图书馆馆长哈里司(Harris)先生,跟他讨论图书馆“添设汉籍事”。'28'胡适显然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梅光迪,梅光迪回信极力赞成:“我辈莫大责任在传播祖国学术于海外,能使白人直接读我之书,知我有如此伟大灿烂之学术,其轻我之心当一变而为重我之心,而我数千年来之圣哲亦当与彼皙种名人并著于世,祖国之大光荣莫过于是。”他唯一有顾虑的是,这难免有本末倒置之虞,因为如果大学不教中文,美国学生看不懂中文书,则图书馆添设的中文书,岂不等于只是供蠹鱼饱餐而已吗:“足下等欲即在彼藏书楼中添一中文部,是犹与瞽者辨五色,聋者审五音耳。吾恐徒资蠹鱼之腹,不辜负此书乎?”'29'
尽管梅光迪的蠹鱼受惠论言之成理,胡适这些中国留学生显然觉得凡事总须要有一个开始,因此仍然继续他们的赠书计划。《康乃尔太阳日报》在1912年1月5日有一则新闻,报道中国学生赠书给康乃尔大学的图书馆:
中国学生赠送给大学图书馆三百册书,以作为本校中文藏书的开始。这些书是向个人征集来的,几乎什么范围都有,从文学、经籍到期刊杂志;从儒家哲学到道家哲学;从公元前2400年到公元200年的历史;从公元前400年到现在的文学;以及当代的期刊杂志,这三百册里都有。他们把所有的书名都作了英文翻译,著名的作者,还附有简短的英文介绍。线装书和新式印刷的书都有,而且还有用平版印刷,超过四十名中国最著名的作家的手迹。'30'
鼓吹美国大学教授中文、图书馆买中文书,这些都是百年树人的想法。胡适更心急如焚的,是如何去矫正美国人对中国的误解与无知。他在1912年10月14日的日记里说:“忽思著一书,曰《中国社会风俗真诠》(In Defense of the Chinese Social Institutions),取外人所著论中国风俗制度之书一一评论其言之得失,此亦为祖国辩护之事。”'31'胡适在这里用“忽”这个字似乎颇为突兀。这是他在《留学日记》里常用的字。那并不表示他确实是“忽然”想到或动念,而实际上只不过是他行文的一个习惯,类似于起个头宣布他要谈新主题。这则日记里的关键,在于前一句话:“夜与印度盘地亚君闲谈。”盘地亚(H。H。Pandya)是康乃尔大学的一个研究生,也是“世界学生会”的会员。胡适没有在日记里说明他跟盘地亚闲谈了什么。但是,他当时跟盘地亚可能在“为祖国辩护”这方面,有英雄所见略同的惺惺相惜之感。两个月以后,他会跟盘地亚同台作报告。这就是胡适在12月3日在日记里提到的演讲:
“理学会”嘱予预备一短篇演说,述吾国子女与父母之关系,诺焉。是夜予演说十五分钟,有Prof。G。L。Burr and Prof。N。Schmidt二君稍质问一二事。Prof。Burr以予颇訾议美国子女不养父母,故辨其诬。亦有人谓吾言实不诬者。此种讨论甚有趣,又可增益见闻不少。'32'
这个Burr'布尔'教授,就是胡适晚年说他说“容忍比自由重要”的那个“老教授”。这个“理学会”(Ethics Club)是1911年底在康乃尔大学成立的,是一个全国性的组织,总部在纽约。胡适后来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去以后所常接触的艾德勒(Felix Adler)教授,就是这个“理学总会”的创始者。康乃尔“理学会”的活动通常是在“世界学生会”举行。12月3日“理学会”的演讲者有三人:胡适、盘地亚以及菲律宾来的研究生洛克辛(C。L。Locsin)。他们三个人都是“世界学生会”的会员。胡适的题目是“中美亲子关系的比较”;盘地亚的题目是“印度的婚姻制度”;洛克辛的题目是“菲律宾的婚姻制度”。根据《康乃尔太阳日报》的报道,这三位演讲者的论旨如下:
1914级的胡适给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报告,他比较了中美的孝道观。他坚称中国的孝道观念是自然的,美国的则人为的(artifcial),是后天培养出来的。印度来的研究生盘地亚报告的是“印度的婚姻制度”。他说他虽然才来美国四个月,但他注意到印度的婚姻制度常常受到美国人严厉的批评。盘地亚解释了印度的制度,并说明为什么他认为那是一个理想的制度。他说原来印度的结婚年龄,男子是25岁,女子则在15到20岁之间。这个制度有许多弊病。其中之一,就是美丽的未婚女子常被皇室掳去作国王的女奴。为了避免这个以及其他的弊病,印度人就立下了早婚的制度。今天的印度人早婚,但这个制度让他们在结婚以前就互相熟稔了。这样的婚姻的结果常是美满的,我觉得这是一个理想的制度。从菲律宾来留学的研究生洛克辛说美国和菲律宾的婚姻制度相当类似,但是菲律宾人要比美国人重孝道。'33'
不管胡适等人所作的演讲是否言之成理,这是他们当时的想法。胡适这样子的看法,持续了一段时间。比如说,他在1914年1月4日的日记里说:
忽念吾国女子所处地位,实高于西方女子。吾国顾全女子之廉耻名节,不令以婚姻之事自累,皆由父母主之。男子生而为之室,女子生而为之家。女子无须以婚姻之故自献其身于社会交际之中,仆仆焉自求其耦,所以重女子之人格也。西方则不然,女子长成即以求耦为事,父母乃令习音乐、娴蹈舞,然后令出而与男子周旋。其能取悦于男子,或能以术驱男子入其彀中者乃先得耦。其木强朴讷,或不甘自辱以媚人者,乃终其身不字为老女。是故,堕女子之人格,驱之使自献其身以钓取男子之欢心者,西方婚姻自由之罪也。此论或过激,然自信不为无据,觇国于其精微者,当不斥为顽固守旧也。'34'
事实上,胡适这一次也不是“忽然”有感而发。当时,胡适正担任康乃尔“世界学生会”的会长。他那时正在筹划“世界学生会”1月18日晚的“各国婚俗”(marriage rites)的演讲会。别人讲婚俗,胡适自己则讲“中国的婚制”。可惜《康乃尔太阳日报》虽然报道了这晚的活动,特别提到胡适以及他要演讲的题目,但并没有事后的报道,我们因此不知道其他演讲者如何演说他们国家的婚俗。胡适则在日记里作了他演讲的节要:
数日前余演说吾国婚制之得失,余为吾国旧俗辩护,略云:吾国旧婚制实能尊重女子之人格。女子不必自己向择耦市场求炫卖,亦不必求工媚人、悦人之术。其有天然缺陷不能取悦于人,或不甘媚人者,皆可有相当配耦。人或疑此种婚姻必无爱情可言,此殊不然。西方婚姻之爱情是自造的(selfmade);中国婚姻之爱情是名分所造的(dutymade)。订婚之后,女子对未婚夫自有特殊柔情。故偶闻人提及其人姓名,伊必面赤害羞;闻人道其行事,伊必倾耳窃听;闻其有不幸事,则伊必为之悲伤;闻其得意,则必为之称喜。男子对其未婚妻亦然。及结婚时,夫妻皆知其有相爱之义务,故往往能互相体恤、互相体贴,以求相爱。向之基于想象、根于名分者,今为实际之需要,亦往往能长成为真实之爱情。'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