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写作-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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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它的制发者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部门。例如:《安全生产制度》、《××地区环保局廉政制度》。
2.规则。规则是机关单位为维护劳动纪律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要求大家遵守的关于工作原则、方法和手续等的条规。它的制发者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部门。例如:《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组工作规则》、《南方工业学校图书馆借书规则》。
3.规程。规程是生产单位或科研机构,为了保证质量,使工作、试验、生产按程序进行而制定的一些具体规定。它的制发者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部门。例如:《车间操作规程》、《计算机操作规程》。
4.守则。守则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求其成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它倡导有关人员遵守一定的行为、品德规范。它的制发者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部门。例如:《全国职工守则》、《汽车驾驶员守则》、《高等学校学生守则》。
5.须知。须知是有关单位、部门为了维护正常秩序,搞好某项具体活动,完成某项工作而制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定性的守则。它的制发者是有关单位、部门。例如:《观众须知》、《参加演讲赛须知》。
(四)公约类
公约是人民群众或社会团体经协商决议而制定出的共同遵守的准则。是人们为了维护公共秩序,经集体讨论,把约定要做到的事情或不应做的事情,应该宣传的事情或必须反对的事情明确写成条文,作为共同遵守的事项。它的制发者是人民群众、社会团体。例如:《居民文明公约》、《北京市各界人民拥军优属公约》。
五、规章制度的写作方法及要求
(一)规章制度的写法
规章制度的种类不同,内容、范围各异,写作格式和方法也有所不同。但一般的格式是相同的,都包括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
1.标题。标题用宋体小二号字,加粗,居中。规章制度的标题大体上有以下几种:
(1)发文单位名称、事由、文种三项要素构成。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
(2)事由、文种两项组成。如《工伤保险条例》。
(3)发文单位名称、文种两项组成。如《湖北写作学会章程》。
(4)适用对象、事由、文种三项构成。如《湖北省人民调解工作规定》。
(5)适用对象、文种两项构成。如《公安干警守则》。
(6)只有文种。如《公约》。
如果制定的规章制度是草案或暂行、试行的,可在标题内写明,也可在标题后加括号注明。
2.正文。规章制度的种类很多,各类的结构安排与写法有别,但一般是用宋体五号字,开头部分写明依据、目的、意义、指导思想、适用原则等说明性文字;主体部分写明法规的具体条款,内容复杂的可分章节,简单的可直接分条列项书写;结尾部分说明实施日期、执行权、解释权及其他未尽事宜的解决办法。
常见的有章条式、条文式两种。
(1)章条式。章条式的结构方式适用于表述内容比较复杂的规章制度,如条例、章程、办法等。其内容可分为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每一部分均可按内容的多少分列若干章或若干条款,用序数表明。
① 总则是文章的开头部分或第一章,一般用小标题写明“总则”。主要概括说明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要求、原则和适用范围、主管部门等情况,类似于文章的前言,对全文起统领作用。
② 分则是从总则以下到附则以上,中间的若干章均为分则。“分则”二字一般不写出来。分则是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也就是要求遵守的事项,应分章分条具体、扼要地写明所规定的若干内容;分则的每章要设小标题,标明本章的主旨。
③ 附则是对中心内容的补充和说明,放在最后一章。一般小标题要注明“附则”。主要写明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解释权限、生效日期等内容。附则只设一章,根据需要,下分若干条,也有附在最后不单独成章的。
(2)条文式。条文式适用于表述内容相对简单的以及非权力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如规则、守则、公约等。条文式不分章,而分条列项阐述。条文式可分为两种:
① 主体条文式,这种形式分前言和主体两部分。前言不设条,只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述制定该文的目的、依据、性质、意义。主体部分则分若干条款写作。
② 条文到底式,是将前言、主体、结尾都用条款标示出来。
3.落款。在正文的右下方用宋体五号字,写明制度规章制定的单位名称和日期。如果在标题中已出现或在标题下面已注明的,就无须再写。由上级领导机关随公文发送的规章制度也可省略。
(二)规章制度的写作要求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有的规章制度,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能自行其事,为满足局部利益、小集体利益另搞一套。
2.明确制定的权限。规章制度的制定有明确的权限规定,写作时要注意不能超越权限、越级制定,也要注意不能同上级已制定的有关规章相抵触。
3.内容具体明确,语言严谨、规范。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力求具体明确;语言表达应严谨、准确、简洁、规范,不能有歧义,更不能含混不清,前后矛盾。
第二节 规章制度的分类
规章制度主要包括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四大类。不同的类别,反映不同的需要,适用于不同的范围,起着不同的作用。规章制度的具体种类,在上一节中已经有一个概括的介绍。在本节中,主要结合例文,把我们常用的行业章程、部门规章、岗位规范与细则做一个系统、详细的论述。
一、行业章程
行业章程是指从事国民经济中同性质的生产或其他社会经济的经济单位或者个体的组织结构体系,用以说明该组织的宗旨、性质、组织原则、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等的纲领性文件,具有准则性与约束性的作用。它的制发者多是该行业的协会,如《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章程》、《广告业章程》等。
行业章程具有专业性,对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要求和规范。制定行业章程,要遵循各行业的性质和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确保所制定的行业章程对各行业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真正起到规范和引导作用。
二、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所属的各部门、委员会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的调整部门管理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具体说来,部门规章就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的决定,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调整本部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同时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的主要形式有命令、指示、规章等,如国家科委制定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劳动部发布的《技工学校招生规定》等,都属部门规章。
三、岗位规范与细则
所谓岗位规范,是指企事业单位根据劳动岗位的特点,对上岗人员的条件提出的综合要求。
它是企事业单位劳动管理工作的基础,是组织生产和进行内部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于加强企业劳动科学管理,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的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岗位规范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岗位职责、上岗条件和生产技术规程三个部分。
岗位规范与细则是为实施“条例”、“规定”、“办法”作详细、具体或补充的规定,对贯彻方针、政策起具体说明和指导的作用。例如《〈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定办法〉实施细则》、《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等。
制定岗位规范与细则,需遵循客观性、实用性、科学性、层次性的原则。它的制定者,可由各事业单位自主制定,对于一些特殊工种人员,如高压容器工、电焊工、驾驶员等,国家对这些工种有特殊的要求,可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有关部门制定通用岗位规范与细则。
范文解析
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
(卫生监督部门制定)
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网络。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自上而下形成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定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实行岗位责任制,单位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簿(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资金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的培训计划,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法规、卫生知识教育和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清洁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专间操作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在操作前和接触不洁物品后,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出现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三、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生产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3.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生产加工用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时避免交叉污染,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要明显区分,不得混用。
6.经常保持生产环境整洁,班前、班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
四、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1.库存食品账目清楚,标明进货日期、保持期、数量,做到先进先用、易坏先用。
2.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3.散装易霉食品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肉类、水产、蛋品等冷藏储存,并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5.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6.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7.不用非食品袋及容器存放食品及原料。
8.保持贮存场所清洁,库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蝇及防蟑螂工作。
五、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根据食品工业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冰箱中保存;果蔬类食品、随即要用的食品应置于冷藏箱内,在4°C左右温度下短期保存。
2.冷库或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臭味。
3.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工业不宜再次冷冻。
4.冷库中的种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
5.保证冷冻、冷藏设施正常运转,贮存温度符合要求。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六、环境卫生及除“四害”制度
1.食品卫生经营单位必须有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滋生,防蝇、防鼠、防尘及灭蟑螂设施有效。
3.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
4.营业场所整洁、无灰尘,墙壁、门窗及天花板无霉斑,无涂层脱落或破损。
5.有油烟排放设施,并保持排气罩清洁,不滴油。
七、熟食间卫生制度
1.制作熟食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刀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2.每天清洗两次,每周大洗一次,做到无蝇、无尘、无杂物,玻璃光亮、环境整洁。
3.做到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理消毒。
4.操作人员个人卫生须做到四勤,穿戴洁白工作衣帽,操作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