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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老情歌-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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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n说太可惜了,万圣节在纽约是非常好玩热闹的,送走Anan后我看窗外奇装异服的人群觉得自己是那样格格不入,中国那边怎么样了,父母还好吗,他呢?
埋没在浓厚气氛人群中的我,我穿的是最正常的也是最最鲜艳的,所以我也撞见和我穿着一样正常的陆则朗,有些差异,我们能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再次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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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VOL。7
“你怎么在这里?”
他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在宿舍睡的正沉突然被这狂欢的声音吵醒了。。。你倒是怎么出现在这里了,按我猜测你应该不会出现才对。”
我点点头,我是不太喜欢吵闹的地方:“不下来感受一下气氛,回国了免得别人说我白在国外待四年了。”
他插着口袋低头笑了笑,忽然之间我们就陷入了长久的沉默中,或许是他觉得我这个人很无聊没有风趣吧,所以我主动和他打招呼说先走了。
“喂,你等等。”他在后头叫住了我,我回过头在人群中却找不到他的身影,穿梭在我身边的都是脸上带着血要不就是白的和僵尸没什么区别的人,忽然间我心头缩紧,莫名有种紧张感。
我看到他从人群中挤出半个身子,挥手让我不要先走,好不容易挤出来他跑了过来,那一刻我不知道为何又心头有股暖意袭来。
“既然是万圣节,碰到你了我好歹也要送你些什么吧。”他摸索着身上的口袋找着什么,像是又找不到最后找我借了手帕。
他在我面前正反两边摆了摆手帕,然后把我的手帕卷了起来,左手拿起打火机毫不犹豫的把我的手帕烧了,我着急的大喊大叫,并不是可惜那在中国地摊货上卖十块钱三条的手帕,而是我害怕他会烧到自己的手,他急忙喊我别动,看着手帕烧到一定程度了,他松开左手,这个时候一朵鲜艳的玫瑰弹出,把正在燃烧的火把打散了,火光四涧,惹人爱的玫瑰花摆在了我的面前,我显然是吓呆了。
他把玫瑰花给了我,很高心的说:“神奇吧,玫瑰花漂亮吧,虽然这个时候不是生产玫瑰的时候。”
我不可思议的笑了笑:“谢谢,你这人怎么那么古灵精怪。。。”我把玫瑰花举高观赏着。
“那得问问我爸妈了。。。这是不是你见过最美的花了?”很明显他摆明让我像娇滴滴的小女生那样拉着他的手臂说“哥哥,这花真美。”
“当年我生日。。。有一个男孩子他还在没什么钱,在路边采了些五颜六色的野花送给我,他说那时环卫工一边种下去他一边摘的,后来被人发现了幸好自己跑得快,那是我这一生中看过最美最美的花,没有之一,只有唯一了。。。。。。”
在手里的那朵玫瑰花像是变成了当年那束野花,周围好像想起了爸爸妈妈和他给我一起唱的生日歌,似乎面前就摆着一个大蛋糕,一切似乎都历历在目。。。。。。
“我带你去个地方吧,这地儿实在不适合我们俩个?”他用的是“我们俩个”这个词,我们之间的距离似乎又拉的更近了。
我思考了会还是决定跟着他去那个地方,其实就是学生会活动室。
我坐在哪里看着散在桌上的文档,全都是学校同学的个人档案,我还找到了自己的,盯了半天看,他走过来给我低了杯热茶,说:“学校的录入工作都堆给我们了,我可是清白,我真没有去调查过你,我可不是变态的!”他举起手发誓。
我放下我的档案,喝了口热茶,自从来了纽约见谁都是端着杯星巴克,连楼兰若也是,咖啡虽然好闻,但是我却受不了那个味道,饮料我也不太喜欢和,每天喝白开水觉得无趣,今天总算有点中国的东西尝尝了。。。
“你说你要给我什么看看?”我问他。
他才记起来刚才在路上跟我说的话,走到一旁拿过一个民谣吉他,拨了拨六根弦,在安静密闭的空间内清澈甜美,就那几个单调的音像是把我的心灵洗涤了一遍,渐渐觉得舒畅了些。
“小的时候可喜欢这玩意了,爸妈就是不让我学,说学音乐没出息没前途,后来高中毕业了打工挣了些闲钱,背着爸妈偷偷买了偷偷跟着教程学了学,现在有些忙是不是玩玩吧,境界也高不到哪里去。”
我摸了摸那把吉他,说:“你知道吗,小的时候我们家穷,我和妈妈住在北方的一个小镇上,爸爸南下去丽江打工当煤矿工,那时候我上小学一年级,学校搞新年玩会,我们班级的节目就是跳一支舞,老师要求全班同学都要买统一的服装参加,我真的很喜欢这种活动,回家和妈妈说了这件事情伸手要钱买衣服,妈妈扇了我一巴掌,骂我说‘家里本来就穷你还要那么啰嗦,和老师说我们不参加!’那次以后我再也没有参加任何的班级活动,因为家里穷!”
“小的时候我看邻居家的小孩子弹钢琴、拉小提琴,天知道我也很想学,可是我没有这个条件,很后悔,真的,后悔的事情大把,没跟爸爸撒娇,没跟爸爸交心,没来得及好好爱爸爸。。。”
说完,他没有说话,而是弹起了一首曲子,一边弹一边清唱起来。。。。。。
听见 冬天的离开
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
我想我等我期待
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
阴天 傍晚车窗外
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
向左向右向前看
爱要拐几个弯才来
我遇见谁 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
。。。。。。
他磁性的嗓音让我有一种喝醉酒的感觉,让我陶醉在优美的音乐旋律里而“沉醉不知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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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VOL。8 
“我和你交换一个故事吧,你看这样成吗,我想多了解你。。。。。”他弹到一半忽然间停下来和我说。
我看着他不回答,我已经不敢再相信任何人,不敢再和任何一个谈吐自己的过往,我不想赚别人的眼泪也不需要别人的同情,我害怕任何一个人会像赵雨嘉那样,我把她待亲姐妹一样,她却在背后捅我一刀。
“我对你的故事没兴趣,我根本不想认识你。。。。。。”我知道自己说的话有多伤别人的自尊,但是保护自己好过伤害别人,痛也不是痛我自己身上。
可是,他居然笑了,到底有什么可以让他笑的,我皱着眉头看着他。
“她是张国荣的大粉,为了她我把张国荣的所有歌都听的倒背如流,看了他所有的电影,那时候我们读的是寄宿学校,每周我省吃俭用给她买周边,送给她后连句谢谢爷没有听到,感动了自己却感动不了她。”
“她喜欢娃娃,每次我去抓娃娃都送给她,骗她是自己买的,其实都不知道自己是花了多少钱、废了多大的力气才抓到的。”
“每天早上算好她路过路口的时间,假装顺路载她去学校;上课的时候她突然发信息给我说她月事来了,我急匆匆的向其他女同学借了卫生巾,跟老师报告然后跑去厕所递给她。”
“她不高兴的时候,我陪她聊通宵,早晨五点多悄悄地爬起来,溜出家骑着单车去接她回家……”
“大姨妈给她做痛经汤,对她说是妈妈做的,其实是自己早早起床反复做了好几次,看着她喝光,我觉得恨幸福。”
“我喜欢她从小学到高中,我们都是形影不离,她却喜欢他的青梅竹马,我就偷偷撮合他们,给她送东西就说是那谁送的,模仿他那谁的字迹写很多情书交给他,他老是和那谁抱怨英语单词太多看着麻烦,我花了一周把几册书的英语单词全部抄成小册子给了他那谁,当然她不知道是我写的。。。。。。”
“她被甩了后,我抓紧机会告白,但我还是被甩了,我继续不要脸的单恋,隔三差五跟她表白,帮她物色新男友,以好朋友的身份继续活在她的世界里。”
“她开始讨厌我参合她的一些事情,即使被拉黑了依然每天关注她,每天放学都会在她家停下来,然后徒步走回家里,总想着她会不会出现在这附近。”
“后来我们在一起了,为了和她一辈子在一起,我用功读书,说好大学一起出国,我们实现了梦想,牵着手去了纽约。”
“但是她变了,开始为了别人放我飞机,只是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喝酒打牌,,她出轨了,做了太出格的事情,最后我们还是分手了,几十年的感情就这样一刀两断了。”
“喜欢一个人那么久,第一次让我感到我配不上她,我告诉自己很多次我很爱她,但必须放弃她了。”
这么一段感情,和我一样,从小学到高中,十二年,他或者比我长多个两年,十四年,他义无反顾、赴汤蹈火爱了那个女孩十四年,和我一样。。。。。。
难怪沈君泽和林岸都说他好几个月都走不出来。
回不去也忘不掉的爱情……
世界那么大,为什么偏偏就要喜欢一个人,真的很奇怪……
“那个晚上我出去散步,想通了一切,走在路上我就遇到了你,你知道吗,你身上有种像她的感觉,但是我不那么认为了……你比她好太多了!”
他的眼神像一口井一样深,我和他的脸也不过是一尺的距离,他的唇让人蠢蠢欲动。。。。。。
“我也像你一样喜欢过一个男孩,十二年,因为他我尝遍了人生中的酸甜苦辣咸,他带给我的伤害不只是一句对不起那么轻,不只是一个了断那么简单,不是钱可以解决弥补,不是,谁为我逝去的全部青春买单,谁为我未来买单,我就是因为这些不愤气,我没有再打算想起他,也没再打算说起这件事情了,因为他连人渣都不如,禽兽也不足形容他……”
“陆则朗你比我好一百倍,曾经过往比你残的人还在你面前都没掉过眼泪,也没有想不开过……”
陆则朗眨了眨眼睛,平静的说:“何焕宸……”
这个名字就像个紧箍咒那样,一听到我的脑子就像炸开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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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要演出要排练,所以更新时间不能准时,但保证日更,抱歉,另外没有检查错字。

☆、第四章

VOL。9
“那个叫何焕宸的人,他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他咄咄逼问着我。
我吞了吞口水,不知道该如何说出口:“是个。。。是个又古怪又温柔的男生。”
我们沉默了很久,安静的都可以听到挂钟的秒针滴答滴答的作响,觉得时间是如此的漫长。
“以往,我喜欢到不敢碰他,觉得是亵渎了他,所以在远处一直看着他很久很久。。。。。。喜欢他十二年,他等了我十二年,那有怎么样,最后我们还是分手了。。。”
。。。。。。
楼兰若时常神出鬼没的出现在我们学院,她难得的一次出现是抓着我让我陪她去看什么校园篮球赛,我觉得自己整一个丫鬟似得,天天任她摆布,但又不敢反抗,她说:“你跟着我可能不太高兴,但是起码我保证你有肉吃啊!”
国外的男孩子一个个身姿矫健,热爱健身,省吃俭用为了办理一张一年的健身会员卡,每天那条毛巾奔波,比起我们中国的男孩子那真是不能比,所以外国人当时说我们中国人是东亚病夫还镇由不得我们生气反驳的,中国孩子总是在温室中长大,一点点风吹日晒就受不了,外国人对于阳光她们是非常喜爱而且去接收它的,而中国人呢,一天到晚防晒霜和阳伞。
友谊比赛设立在室内篮球场,还没开场的时候已经座无空席,气氛高涨。楼兰若拉着我的手走了好几排都没找到两个好的位置,后来是通过楼兰若的美色才解决了座位的问题,两个帅小子把前排中间的位置让给我了我们,所以说美色也是可以当饭吃的。
楼兰若跟社团里的人借了一部单反,拼命的按着闪光灯不知道在照些什么,运动员们开始一个个陆续进场,我看到了带表我们班的带队人是陆则朗,我好奇的问楼兰若:“这个是初赛还是什么?”
“初赛已经结束了,这不决赛了吗,我们系真厉害,有陆则朗这头狮子,一个顶十个!”楼兰若说完抓紧一切机会按快门。
我记起,他也是那么热爱练球,曾经不要脸的让我送他一个篮球做生日礼物,让我在决赛那天做他的小跟班,但是,那次我们班即使赢了比赛,我们却变得很不愉快。。。
陆则朗在学校里的人气很好,大概是学生会会长的原因,有很多学生会的成员都来拉着横幅,喊着口号为他大气,忽然间我觉得像是回到了高中的时候,楼兰若拉着我去看篮球赛,那时我第一次看,坐在我身边的仿佛是我那些亲密的高中同学,全场充斥着同学和老师嘶声裂肺的呐喊助威,在那一刻,我们所有的矜持和含蓄都不复存在了,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平时那么斯文、安静的同学竟然也有如此狂野的一面,在今天,我们共同挥洒的汗水见证了我们的友情和成长,拉近了我们同龄人之间的距离。
评委刺耳的口哨声让我从回忆中抽离,陆则朗进了一个三分球,给我们系来了个开门红。
第一场下来我们系居于上风,如果不出什么意外今年的冠军应该是我们系了,听楼兰若说,往年我们系一直是垫底,就连初赛也输,因为王牌选手陆则朗前些年腿受伤一直在养伤,一直上不了场,今天是他第一次重返战场。
刚刚楼兰若勾搭的两个帅哥忽然走过来给我们递来两瓶水,楼兰若微笑着说了声谢谢,转头和我说:“你快下去给陆则朗送水啊,快去快去!”
楼兰若推着我离开座位,我都没有说过要去送水给他,何况我有不是他的谁,连个送水的资格也没有,况且还有那么一段令人痛苦又难堪的记忆,当年学校班赛,我答应过要买水送给何焕宸的,但是当时突然出现了尖子生,我没好意思拒绝自己的大恩人,就勉强把水给了他,接过何焕宸看到了,记恨我好几个星期,我觉得那段日子是最难熬的。。。
“不就是送个水嘛,同学就不能送啦,这叫爱同胞,爱自己的同学,送个水慰问下是理所当然的,这时外国,开放的很,才不会像在中国那边,牵个手走的近一点都有人说闲话。。。”楼兰若的嘴像机关枪一样拼命的打击报复我。
我最后受不了投降了。。。
我过去的时候陆则朗还在和战友们讨论怎么在下一场保持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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