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吗,失恋的人-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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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白雨不讨厌她,也就默认了,总是来说今天这桌饭局,莫白雨不反感,反而觉得这个徐阿姨应该是位慈母,不然也不会教出那个叛逆的儿子。
总结完毕。
莫白雨在心里默默祷告,希望以后能和那个没见过的弟弟好好相处。
作者有话要说:
☆、一厢情愿
周末的书店总是比平常人多,看书和买书的都不约而同的往里面挤,顾熙白有些懊恼自己竟然会选择来书店看书,人多不说,空气还格外的压抑,抬头无奈的看了一眼窗外有些阴沉的天空,看来要有一场暴风雨来临。
“顾先生?”
叶林舒本来是下楼准备拿两本书,没想到竟然会遇到莫白雨的表弟顾熙白。
“哦,你好啊,叶先生。”顾熙白又怎么会忘记自己的大情敌呢,顾熙白对叶林舒没有好印象,先不说这个看上去冷漠冰霜的男人让顾熙白觉得难以接近,仅仅因为他是自己情敌这一个理由就已经让顾熙白毫不犹豫的将他放到了对手的圈子里:
“想不到你还有时间来看书啊,你应该很忙的吧。”
叶林舒皱皱眉看着面前的顾熙白,有些疑惑面前的这个少年竟然一开口就有一股浓重的火药味,是自己什么地方让他讨厌了吗?
“还好,和白雨约了在这里见面的。”
听到这里,顾熙白有些不爽,年少轻狂这个词本来就是用来形容顾熙白这样的人,显然顾熙白比一般的青年少要幼稚,顾熙白不屑的切了一声:“你一个大男人没事情,就找个女人结婚去,不要老缠着我家白雨,你又不喜欢她。”
“我想你误会了,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总之是怎样的关系都与我无关,不过我不喜欢你和莫白雨呆在一起就是了。”顾熙白无奈的摆摆手。
虽然同为富家子弟,顾熙白和莫白雨之间简直差的太多了,叶林舒看着面前这个年少轻狂的少年,秀气的脸庞,一双乌黑的眼眸却很容易吸引别人的目光,本来长的一副乖巧懂事的模样,但是估计年纪比较小吧,对待别人最基本的礼貌还有所欠缺,单是说话就一股火药味,不明白自己到底招惹到顾熙白什么地方了,自己仅仅只是和他见过两次面,对方就一脸苦大情仇的样子,若不是因为看他是叶莫白雨的表弟,叶林舒到真的不想和他说话:
“是吗?我是为自己而活的,我无法面面俱到变成任何人都喜欢的样子。”叶林舒的成熟和开阔胸襟是顾熙白所没有的,对于顾熙白的质疑和误会,他觉得没有辩解的必要。
“实话实说,我蛮喜欢莫白雨的,其实我和莫白雨……”
“顾熙白,你怎么会在这里啊?”
话还没说完,突然出现的莫白雨就把顾熙白的话打断了。
“……表姐。”顾熙哈哈的笑着,懊恼的摸摸头,到底自己为什么要主动叫她表姐啊?
“你也来看书吗?”
“嗯,是啊。”
由于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面了,莫白雨也就不多做介绍,本想今天又可以像往常一样好好的度过整个午后,谁知道顾熙白那个小子竟然一点也不识趣,偏要大摇大摆的夹在莫白雨和叶林舒之间,虽然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不过他一脸犯贱卖萌的样子吃着冰激凌倒是让莫白雨想要掐死他的冲动,本来是充满文学气息的地方,那个小子竟然拿了一本漫画,像这种高大上的地方,那小子却点了冰淇淋和甜甜圈。顾熙白在这里绝对是格格不入的代表。
莫白雨被扰的没心情看书,拿起桌上的手机发出一条短信给顾熙白:
【顾熙白,你能不能不要那么格格不入啊。(╯‵□′)╯︵┻━┻ 】
坐在莫白雨对面的顾熙白听到手机震动,打开手机看了看:
【怎么了嘛?又没有明文规定这个地方只有文人雅客才可以来。╮(╯_╰)╭ 】
莫白雨翻了个白眼:
【出来一下。】
发完,起身装作要换书的样子,朝外走去。
顾熙白收了短信紧跟其后。
等到了外面莫白雨才松了口气,看看低着头看书的叶林舒,他似乎并没有怀疑自己和顾熙白的关系:
“顾熙白,你今天没事情做了么?”
“呃……”
“干嘛一脸疑惑的样子,你以为我看不出来啊,小孩子脾气。”
“喂喂,我可是已经28岁了。”
“你的性格跟你的年龄有半毛钱关系啊?”
莫白雨真是没想通,究竟是怎样的生活环境,才能将一个28岁的男人培养成一个20岁的叛逆少年?
“好了,你赶紧回家去了。”
听到莫白雨要赶自己走,顾熙白突然哭丧着脸:“莫白雨,外面要下雨了好么?我怎么可能……”
“不是还没下雨的吗,好啦,今天天气预报说了,是雷阵雨,如果下雨了,只要躲一躲不就好了么。”
“可是,那我至少要去和叶林舒打个招呼……”
“好啦,我会和他说的。”
莫白雨可不希望因为顾熙白的关系破坏她和叶林舒的两人世界。
顾熙白无奈的摆摆手:“好啦,我的书就麻烦你帮我放回书架上了,那我可真的走咯?”
“嗯,知道了,去吧去吧。”
看到顾熙白走远,莫白才安心的走进去。
※※※
夏日的雷阵雨总是出人意料的措手不及,莫白雨刚好从步行街走出来,豆大的雨点就噼噼啪啪的落了下来。
顾熙白暗叫糟糕,别说是雨伞了因为今天出门匆匆,他身上只穿了一件简单薄的衬衣。
好不容易找了个躲雨的屋檐才发现这地方也被措手不及没带伞的行人站满了。
好在最边上有个外国人好心的让了一块地出来,顾熙白用英文句谢谢,站了进去。
“你好。”
老外用别扭的中文朝顾熙白问好。
顾熙白点了点头微微一笑,算是回应老外的问好,那老外又问道:
“对不起,你知道什么地方可以买到你们这边的特产吗?”
看来是在新晨旅行的外国人,虽然觉得他的中文说的十分别扭,不过顾熙白还是用中文告诉他卖特产的地方:
“顺着这条街道一直走下去,有一个很大的超级市场,三楼……”
脑海里突然传来的眩晕感让莫白雨不得不抓住旁边的老外。
“你还好吗?”
老外看着面前的少年,面色苍白却紧锁眉头,只见顾熙白摇摇头勉强笑笑:“没问题……”
话音落下,顾熙白已经失去知觉。
“你好,听得见吗?”
“你好?”
周围的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听到那个老外用有些奇怪的中文腔调像民众求助:
“这位先生晕倒了,快叫救护车……”
人群里乱作一团,反应过来的人已经掏出手机打了医院的电话,胆小的女孩子则是缩在男朋友怀里,似乎是吓哭了。
索性离市区不远,趁着雨不大,等不及救护车,老外就在周围人的帮助下将顾熙白背在背上朝离这里最近的医院跑去。
还没到医院,老外就听到耳边传来顾熙白的声音:
“谢谢,我没事了。”
说完,执意从老外的背上下来。
看着面前这位年轻的先生终于恢复气色,老外无奈的笑笑:
“你突然晕倒,吓了我一跳。”
“没关系,这是一种奇怪的病症,无人能治,非常感谢你不然我一定躺在满是雨水的街道上睡十分钟。”顾熙白幽默风趣的向老外解释。
“很高兴认识你,我的中文名字叫白子墨。”
子墨,很有诗意的名字啊。顾熙白本以为这个老外的中文名字不是叫青山就是叫绿水,谁知道一开口就是这么有诗意的名字:
“我叫顾熙白,很高兴认识你。”
“哇,你的名字里也有白,那这个是不是叫做缘分。”
“哈哈,是的。”白子墨的热情让顾熙白尴尬,毕竟和一个身高差不多185的老外站在一起,而自己只有175,又加上比较瘦,顾熙白还是觉得有些压力上大。
“不过,我更喜欢别人叫我盼盼。”
“为什么。”
“因为我很喜欢熊猫,这次旅行我去了四川,北京,然后到了你们这里,啊,真是糟糕,我需要去买我的特产了。”白子墨拍拍脑袋:“我真是个健忘的人,对不起,我得走了,很高兴认识你。”说完,向顾熙白招招手,朝顾熙白告诉他的地方走去。
顾熙白不想回家,但是又不知道该去哪里,还在纠结之中,倾盆大雨又漂泊而下,顾熙白只得赶紧叫了一辆出租车。
“帅哥,去哪里啊”
“嗯……”莫白雨看了看时间,对司机大哥说道:“麻烦你绕着三环跑一圈,然后送我到浅水湾,车速越慢越好。”
司机虽然一头雾水,但还是照例启动了车子。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在当今这个社会,谁打车不是为了越快捷越省钱才好,顾熙白的行为让司机大哥发出些感叹。
其实对于顾熙白来说,无聊的人生随时随地都是为了消磨时间而活。
他长那么大,在遇到莫白雨之前,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就是一片黑暗。就像一只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外面的世界再美好,也因为禁足和顾忌而充满忧郁。
现在他的内心开始有了牵挂,那个有些倔强,可是却聪明的莫白雨,让他的内心时刻散发着阳光,唯一的遗憾就是纵然顾熙白有多努力,莫白雨却从来没有正眼瞧过自己一眼。
莫白雨从来没有注意过顾熙白。
不是自己关心的人,他过得怎样,是好,是坏,或者有怎样奇怪的病症都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莫白雨从来没有想过关于顾熙白的一切问题。
顾熙白的喜欢,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
顾熙白是这样,莫白雨,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你的一厢情愿与任何人无关。只因为在你心里,喜欢的那个位置上已经心有所属,任何多余的人都是陪衬,再也入不了你的眼。
这就是暗恋,痛苦着,欣喜着,自作多情着,宛若一剂迷幻药,而给自己下药的恰恰是你自己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这里,全文差不多也是三分之一了,这个故事中间瓶颈了很久,我一直很苦恼,怎样让故事顺理成章的发展下去,而且我特别纠结,纠结怎样放开里面的人物,这大概就是选择恐惧症的烦恼吧。
☆、她的婚礼
夏天的暴雨总是让人措手不及,从昨晚开始雷雨交加一直下到今天中午。
莫白雨在心里暗自叫苦,一个月以前自己精挑细选的长裙因为这突然出现的暴雨,让她心里有些犹豫,这条粉色长裙经由巴黎的著名设计师经过一个月赶工而成,裙边是今夏流行的荷叶边,腰身点缀羽毛,却又不失高贵优雅的气质。
这是莫白雨为了参加林安夏的婚礼而准备的,至于为什么要大费周章的弄这么一件高大上的礼裙,不过是因为莫白雨偶然在苏莎莎的微博上看到那个家伙在晒自己宝蓝色的一字肩露背鱼尾礼裙:
男票送的限量版礼裙,准备去参加朋友的婚礼。@白雨,你呢?
这分明就是在炫耀自己有男朋友送衣服好么,竟然还刮不知耻的@了自己,莫白雨气的半死,当即决定找个巴黎的设计师为自己量身定做一条。
苏莎莎是谁?苏莎莎是和林安夏合租五年的舍友,苏莎莎和林安夏的关系不比莫白雨差。
两人都是林安夏的闺中密友。然而,莫白雨和苏莎莎绝对是上辈子的冤家,两人自从知道对方的存在那一刻起就莫名其妙的讨厌对方。
这大概验证了一个说法,妖孽与妖孽相见,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还有一点恐怕就是因为两人同属于林安夏的闺中密友,而闺中密友,总是喜欢干涉好友的私事,比如,在林安夏选择老公的这个问题上,苏莎莎和莫白雨有很大的分歧:
各自心里都觉得林安夏更加适合自己心里觉得优秀的男人,正如莫白雨就是做梦也没觉得那个骆晨曲到底有什么优秀的地方,除了写的一手好文章,莫白雨还真找不到骆晨曲的优点。而苏莎莎也觉得,打死她也不会认可那个看上去一脸冷漠样子,少言少语的前男友叶林舒到底有什么资格娶林安夏?当年可是他亲口和林安夏说分手的
不过这一切的争执都是徒劳的,因为林安夏最后还是选择了自己心里最喜欢的那个人。
当林安夏终于决定在生了孩子之后找个时间补来不及办的婚礼,苏莎莎和莫白雨都一样高兴,因为只有这一点是她们共同希冀的
最开心的事情莫过于,那个和你一起长大的闺中密友,终于找到了自己生命里的另一半,这是发自内心的祝福。
然而有一件事情,让莫白雨苦恼了很久。
一个月前,莫白雨在叶林舒公司的楼底下看到林安夏亲手将结婚请柬交到叶林舒手里。
“婚礼那天,我希望你能来。”
莫白雨记得那天,夏天炙热的阳光烘烤着大地,叶林舒站在大厦门口,看着面前依旧脸色苍白而瘦弱的女孩子,其实自从林安夏生了孩子之后,叶林舒就很少遇见林安夏了,却没想到,这许久没见的见面,迎来的却是对方的结婚喜讯。
叶林舒接过请柬,露出一抹商业化的微笑:“一定会去的。”
那时候,莫白雨仿佛看到那双平日里总是冷漠冰霜的眼睛多了些其它的情愫,莫白雨知道,那是伤心。
……莫白雨将目光落到窗外的水帘上……大雨滂沱的世界里,视线里灰蒙蒙一片,莫白雨站在落地窗旁,看着雨帘发呆:
叶林舒,你真的会来吗?
※※※
虽然是雷雨天,好在婚礼安排在郊区的一家会场内,到场的人并不多,都是林安夏和骆晨曲同事圈或者商业圈的朋友,这场婚礼知道的人很少,莫白雨并没有看到报社的记者,看来两人做的工作还算保密。
会场很大,欧式的屋顶,一盏巨大的水晶吊灯悬挂在半空,上面绑了很多白色蕾丝蝴蝶结,看的出来会场布置的还是比较用心的,莫白雨并没有看到林安夏的影子,大概还在化妆吧,相反的,莫白雨倒是看到了一个十分不想看到的女人。
“哟,白雨,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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