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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重生之筱暮年华-第27章

小说: 重生之筱暮年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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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暮本人绝对不像她外表那样简单,回想起遇见她以来的一举一动,总是沉稳淡然的很,丝毫不因为他的身份和背后的势力有所动容,就能窥见她与普通的不同。
  而桂潇带来的人里面,很多人都对宋筱暮升起了几分敬畏,现在的社会虽然讲究文明,但是依旧难掩男生骨子的热血和好战。没一个男孩子在年轻的时候总有一个侠客梦,他们亦然,宋筱暮和梁硕的激烈的打斗场景,让他们升起了热血,又为之感到敬畏,武力永远是一种能让人获得尊敬的方法之一。
  梁硕与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本就遥远,但是宋筱暮却与他们一般年纪,活生生的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这让他们的感官收到了极大的冲击。
  宋筱暮可不知道有人在这么琢磨她,依旧很淡然的走着,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走到了一楼的大厅。
  在陈元凯的解释下,服务处的小姐弄明白了事情的缘由,虽然觉得这群衙内们真心没事找事,但是秉持着服务的态度,她很细致的完成了陈元凯的要求,出示了一份账单,让桂潇签付,桂潇咬着牙签了,只是心里有些滴血。
  宋筱暮笑眯眯的样子活像一只狐狸,看别人掏钱的感觉就是好,她有钱,也从来不缺钱花,但是这并不妨碍她爱钱。
  一群人打算回去的时候,一楼的电梯“叮”的一声开启,一个西装笔挺、打理的很妥帖的男人从电梯中走出来。
  安松边走还边对旁边的秘书讲,“把我的几个建议记下来,明天打印下发给几个负责人,让他们看着办。”
  他的目光习惯性的扫视了一下大厅里的人员,突然,看到了一抹熟悉的身影,赶紧喊道:
  “宋董。”
  所有人都是一愣,不由的停下来脚步看向那个出声的人,只见一个男人穿着做工精致的西装,脚步匆匆的走过来,脸上洋溢着惊喜交加的笑容。
  在场中有认出来人的,低声地道,“是金都的总经理安松。”
  宋筱暮看着安松向自己走来,有露出了一个无奈的笑容,看来自己的身份是瞒不了了,本来她也就没打算瞒着,当日她买下金都的时候,在场就有很多人看见了,只是当时几乎没有人认识她,除了几个好友,而且她也没有对安松下封口令,并没有隐藏身份的打算,所以身份被人知晓是早晚的事情。
  “宋董,你怎么来了也不告诉我一声,我好亲自来接您啊。”安松向宋筱暮伸出了手,有些埋怨的说,对于这个赏识自己的老板,在自己在困难的时候伸出一把手的女子,他心里是尊敬的,而宋筱暮在平日里的相处中表现的很平易近人,让他对她很亲切。
  “安松,你现在可是我金都的顶梁柱了,我全靠你赚钱,怎么能让你因私忘公呢。”宋筱暮开了个玩笑,很有派头的和安松握了握手,“做的不错!”
  安松脸上的笑容又多了几分,宋筱暮对他褒奖是对他最大的肯定,“只要宋董记得给我加年终的奖金就行了。”
  “哈哈,一定,我年终的时候给你包个大红包。”宋筱暮也是笑着回答道。
  早在宋筱暮站出来和安松握手的时候,桂潇以及他所带来的人就已经惊呆了,安松叫宋筱暮居然是“宋董”,还非常的恭敬,心里还在好奇宋筱暮是什么人,随后两人的对话中,他们得出一个令人惊爆眼球的结论,眼前这个女子居然就是在东市传的极其神秘的金都董事长!
  柜台的服务小姐被吓到了,自己今天居然接待到了大老板,不停地再心里反思自己今天的服务,有没有不到位的地方,是不是不够热情,金都的工资待遇很好,她可不想因为这个儿引起老板的不满,丢掉饭碗,不过,她还是很好奇的偷看了宋筱暮几眼。
  听说她曾经甩手就是五百万现金买下金都,在那之后却隐藏在幕后,只是由一个叫安松的年纪不大的男人打理金都。
  关于金都东市的传闻在东市多的很,有传言说是个年轻的女人,多年轻?在他们眼里,三十岁的女人拥有金都已经算的上市非常年轻了,可是事实上,这个幕后老板居然只有十八九岁的样子,和他们同龄,或者更小。
  这样一个事实,让他们的心里除了震惊还是震惊,一瞬间各种神色在脸上转换,让一旁早就知道了身份的陈元凯等人看得津津有味,心中露出了几分看好戏的快感,你们不是自视甚高吗,不是目中无人吗,今天就让你们见识见识社么才是真正的青年俊彦,让你们知道人外有人,当然关键是哪个主角还是他们的朋友,这感觉真是爽透了!
  桂潇自认为自己也是个脑子转的很快的人,可是现在的转变还是让他感到有些脑容量不够,他以为自己已经高看宋筱暮一眼了,但是事实上,却是远远不够,宋筱暮的出色或者说底牌,远超过了他的想象,怪不得宋筱暮从不低头折腰,怪不她与人相处时总是多了几分莫名的底气,原来她足够有傲视这个年纪的成就。
  盯着那个从容淡定的与安松交谈的女子,一举一动都是得体自然,丝毫没有这个年纪的拘束与不安,桂潇的心中莫名的对宋筱暮消了几分敌意。
  突然他想起了一件事,心中一动,走向了陈元凯。
  “你们早知道宋筱暮的身份了?她就没有给你们什么优惠?”
  陈元凯有些同情的看着他,眼里满是怜悯,让桂潇心里升起一种不好的预感,“筱暮说过了,我们在她这里的消费全免,我们本来是打算吃大户的,但是谁让你非要当这个冤大头呢?”
  桂潇现在的心不在滴血了,他已经气得想要吐血了,卧槽,这个死要钱的女人,金都都是她的,她还在乎那么点钱吗,居然还坑他的零花钱,她不知道他大爷的很缺钱吗!真是说多了都是泪啊。
  “抠门!”这话说的他咬牙切齿。
  难得陈元凯和桂潇这个对头达成了一致的看法,点了点头,“同意!”
  后面跟了一串“同意”,显然是方秋灵等人听见两人的对话后,心有同感,不过好在筱暮还是不坑朋友的,不由的将同情的目光投向桂潇这个冤大头。
  桂潇被几人的目光看得额头青筋直条,嘴角不停地抽搐。
  宋筱暮可不管别人的想法,和安松聊了几句后,就分手告别了,走向了方秋灵的身边。
  “走吧,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顶着桂潇吃人的目光,宋筱暮一脸的淡定,她前世什么眼光没遭遇过,早就练就了一张刀戳不破的厚脸皮,桂潇那种眼光,只是小意思,一点都不会影响她。
  桂潇恨恨的咬了咬牙,“算你狠,你这个周扒皮,一点都不顾及底层的劳动人民的辛苦,就知道剥削。”
  宋筱暮无奈的摊了摊手,“我向来对送上门来的钱不客气,再说你算的上底层劳动人民吗?活脱脱就是金字塔顶端的人物,我这算是劫富济贫好不好。”
  桂潇被反驳的哑口无言,只是想起那些钱就觉得戳心窝子,宋筱暮却在他伤口上继续撒盐,“诶,我说以后你要是嫌钱多就继续来找我,我很乐意为你效劳。”
  桂潇直接转身走人,他不想再看到这个女人了,她实在是太犀利了,看你哪痛就戳哪里,戳的他心肝脾脏都痛的很。
  桂潇的小弟们看着领头的人走了,面面相觑,不由的快步跟上了自家老大,边走还边有人回头看宋筱暮,不怪他们,今天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让他们的小心肝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感觉有些不真实,就刚才那个和陈元凯一行人说说笑笑的女生,如果不是因为她的身手,就和平常邻里邻家的女孩子一样。
  可是她居然拥有金都这样一个销金的俱乐部,她居然就是东市传的沸沸扬扬到处都在猜测她的身份的金都老板,她居然那么的年轻,她的资产已经足够超越东市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在他们尚未涉足社会的时候,她已经站在一个让人仰望的高度了,惊讶,震撼,失落,敬畏,种种感情在他们心中掀起巨浪,只是他们不知道,这只是宋筱暮的辉煌人生的一个开端,只是她的计划中的一部分而已。
  出了金都,宋筱暮和众人告别,就淡然的回了家。
  外人的看法她是不在乎的,关键还是自己的努力,她作为足够幸运的一个人,重生一次,不想辜负了这大好的年华,想真正像重生那天许下的心愿那般,活的有尊严!
------题外话------
  今天下午泠弦去参加了志愿者活动,O(∩_∩)O~看望残疾小孩子,结果又没有时间码字了!
  从今天起开始到周末都已经有事情占用了课余时间,┭┮﹏┭┮好忙好忙!
  

  ☆、第四十三章 同居

  年味儿日渐浓重起来,鞭炮声开始陆陆续续的响起,繁华的东市里好不热闹。
  这是宋筱暮重生后过得第一个新年,掐指一算,她已然在这里过了大半年,她也从一个一无所有双亲亡逝靠自己打工的小孤女产生了巨大的改变,手上拥有着金都这个日进斗金的产业,在股市上也有着大票的资金存在流动着,结交了三教九流的朋友,勉强在东市打开了局面,最重要的是,认识了韩子修这个男人。
  这个年和前世她多年后的日子一样,都是一个人呆在房子里,冷冷清清的,发达了,却已然没有了能共富贵的朋友,唯有那么些以利益来往的朋友或者手下,能在平日里出来寻欢作乐,却不能再这些重要的日子里相约。
  宋筱暮不是感性的人,她有着一颗坚如磐石的心,自不会被被着些许的孤独所打败,毕竟人在逆境中不是毁灭就是走向另一个极端,她早就学会了享受孤独,一个人独来独往,其实未尝不是一种快乐,没有了那些情感的束缚,活的更加自在,更加不羁。
  其实,宋筱暮常常自问,若是自己重生在父母尚在世的情况下,是不是更好,思来想去,她觉得前世养成的冷淡的性子,恐怕是不能再与父母融洽的相伴了,反而会亲情淡漠吧。
  看了眼窗外萧瑟的环境,她皱了皱眉,虽然只有自己一个人过年,等会儿还是等上街去一趟买点菜,就算是一个人她也不能亏待了自己。
  手机优雅的旋律在寂静的房间内响起,宋筱暮抄起手机看了眼屏幕:韩子修,眉毛不由的挑了挑,他怎么会在这个时候打电话来?
  “喂。”
  “我是韩子修。”
  “我知道,你找我有事吗?”
  “我想来你这里住几天。”
  “……衣服、生活用品自带。”
  宋筱暮挂了电话,盯着电话看了好一会,笑的眉眼弯弯,一身清冷之气散了很多,这个家伙要来自己这里,而且住几天,真是一点也不含蓄呢,不知道成年男人上一个单身女人这里是多有不便的吗,含蓄的非得直接拒绝了不可,不过,他要来,可得再多买点菜,自己一个人没关系,不讲究多少,不过韩子修要来就不一样了。
  宋筱暮穿戴整齐出门去买菜,等到她回家的时候,远远的就看到一辆熟悉的低调的车子停在了自家门楼下,脚步不由的加快了几分,她以为他总要再晚点过来呢,没想到这么快。
  走到三楼,一个修身玉立的男子已经站在她房子的门口,一个五官犹如刀削斧凿的俊朗男子,带着一副黑墨镜,低调大气的灰色风衣,一双擦得光亮的皮鞋,手上拎着一个皮箱,虽然只是站着,他身上那股煞气刚毅却是挡不住,没由来的让宋筱暮响起了那些美制大片里的特工精英,都是这个范儿。
  宋筱暮赶紧拿出钥匙开了门,边埋怨道,“你这么早来也不在电话里说清楚,不然我出去买菜的时候就给你留个门,外面那么冷,要是冻坏了怎么办。”
  看了眼在换鞋的韩子修,继续说道,“快去沙发上歇歇,开着暖气呢,我给泡杯热水捂捂手。真是的,这么大个人了,也不知道注意点,平常就别装了,冷了就围围巾,戴副手套,你是人不是神,身体也会吃不消的。”
  韩子修默默的看着这个女人的似嗔的埋怨神情,耳边听着她略显烦琐的责怪,非但没有感到从前面对女人的烦躁和嫌弃,反而觉得暖融融的,她的每一句关怀都是出自真心,都是为了他好,而不是为了有所求,他有很多年没有听到过这样的关怀了,自从……韩子修的神情晦暗的一下。
  宋筱暮没有注意到这点,她此时正在忙进忙出的,到了杯热水放到韩子修的手里,和他接触的时候碰到了冰凉的手,忍不住将他捂着水杯的手捂住了,韩子修笑了笑,宋筱暮的手指修长纤细,柔嫩的根本没有任何茧子,丝毫不像是一双习武人的手,很难想象这双纤手的巨大爆发力,而韩子修的手很大,骨节分明,特别是常年握枪的地方更是有着一层厚厚的茧子,他能很清楚的感受到那双手的柔软和温暖,一直暖到他的心。
  等到宋筱暮觉得韩子修的手暖和了,她才放开了他的手,“快去把你带来的东西整理一下,衣服就挂在我房间的衣柜里,生活用品你摆在浴室里,我去做饭,我买了你喜欢吃的菜。”
  她的笑容不同于在外面时候那般淡淡的,眼角眉梢上都染上了笑意,丝毫不觉得自己叫一个男人把衣服摆放在自己的闺房里有什么不妥。
  韩子修向来强势的身上也是绕着淡淡的温柔,冷煞之气尽散,嘴角带着几分笑意,“我们这算是同居了?”
  “我以为我们早就是情人了,现在也不过多了一个同居的情况吧。”宋筱暮正准备起身去厨房,听到韩子修的调侃,也不忙着起身了,笑眯眯的反问,想了想又说,“你要是愿意,你可以在我这里常住,只是到底比不上夜瑰安全,处理事务也诸多不便。”
  韩子修突然伸出手,将宋筱暮抱了个满怀,头埋在她的脖子,“安全上,有你在比多多少人都安全,而且还不用担心背叛,处理事务都是白天的事情,我可以白天去夜瑰晚上睡你这儿,”他说话的热气扑在宋筱暮的脖子里,让她觉得痒痒的,“暮暮,我的大宝贝儿,怎么办,我好像越来越喜欢你了!”
  宋筱暮将韩子修抱在怀里,抚摸着他的背,男人在她脖子里拱了拱,像是在撒娇的感觉,坚硬的心不禁一柔,不知为什么,面对韩子修,她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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