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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刻在心里的齿痕-第25章

小说: 刻在心里的齿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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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再为你的事心伤,前提是我能控制自己的情绪。
鹏,再见了,我真的不得不承认,你真的离开了我,永远也不会回来了,我承认我自己并不坚强,但我答应你,从此以后我要改掉自己拿野蛮的脾气,鹏,你知道吗?我多么希望自己可以像一个普通的小女生那样依偎在你的怀中感受着你带给的温暖,但现在一切的一切只是奢望,现在我用灿烂的笑,埋葬那些最寂寞的回忆,鹏,永别了,也许那句话是对的,没有伤痛如何去成长?

终于,在国庆假之后我和浩南来到了大学,因为落了一个月的功课,所以一到学校没来得及和同学相处,马上便进入了学习状态,每天都很忙,也许那样让我觉得更充实,忙碌是一种幸福,让我没时间体会痛苦,奔波是一种快乐,让我真实地感受生活,疲惫时一种享受,让我无暇空虚失落。
从大学开始我绝对不在没有都记日记,因为那只是在拼凑回忆,如果那一天又发生了什么变故,我宁愿把一切都忘记,也不想因为看到那密密麻麻的文字去回忆那份曾经,来上学的前一天晚上我写了这样一篇日记:
“所有梦想,在邂逅之后闪亮,所有奢望,在相识之后想象,所有彷徨在相恋之后辉煌,我的心在翱翔,带着早已深藏的畅想,飞过已不再有你的天空我的心在遨游,带着迷茫深埋的愁伤,驶过已不再有你牵手过的大地,我忘却了茫然中的悲凉,忘记了,失望中的惨淡,却永远忘不了刻在心里那淡淡又浅浅的齿痕”
随笔写下的离愁,随意写下的句子,只为述写那解不开的纠结,泪水尚未释怀,回忆却早已苍白,刘鹏,依着黄昏淡淡想你,淡淡流泪。

时间总是那么快的从每个缝隙溜走,虽然也许时间是无限多的,但分给我们的却少的可怜,就在泪流间我已经大四了,这一年主要的工作便是实习,鹏离开已经三年了,三年了,我到底是怎么过的,忘了,真的忘了。
杨婷因为一直都在内疚,所以特别找关系和我上同一所大学,虽然没有鹏相陪,但有杨婷和浩南的陪伴也不至于那么孤单,也许我们都在慢慢习惯没有鹏的日子,但那思念却永远不愿脱离我,总有夜深人静,总有一个人时,那时那惨淡的曾经便活跃地来刺痛着我,鹏,究竟怎样才能忘记你呢?
自己真的好惨,为什么要为一个早已不在的人如此念念不忘呢?唉,如果我能想通也许就不这么痛苦了。

在大学我终于看到了一直向往的真正从天而降的雪,只可惜身边的人变了,鹏,你知道吗?因为你不仅让我一直陷入悲痛,也让杨婷一直活在内疚和痛苦中,你是在她生日那天出事的,你真的很坏,她生日那天失去了你,她以后还能过生日吗?
本应是最开心的一天却被你永远布满了悲伤,而你却永远静静的躺在那,你好狠心啊,现在不知为什么突然好怀念你那坏坏的笑,你那句讨厌的丑八怪!

悉数记忆的流沙河,那些逝去的年华,洗尽了我的尘沙,孤单北半球,谁把谁埋于心底,过往的青春,诉写白纸般的纯真,我的温柔只为你搁浅,你的柔情却与我擦肩,我为你改了性格,你为你又做了些什么呢?四年了,你除了给我不同的思念和伤痛外,什么也没给我,现在我即将大学毕业,你还要折磨着跟随我一生吗?

毕业这天,在照过毕业照之后,我们几个好朋友决定一起去吃顿饭,也许这顿饭之后再想相见就不那么容易了。


  正文  第十三章 惨淡背后的迷茫心碎(五)

在饭店里,所有人都兴高采烈。

“今晚一定要喝得尽兴,醉了就到大街上抽风去!”浩南笑着说。

“好,一起去抽风!”一个叫林彤的女孩说,凭我的经验,这个叫林彤的女孩一定喜欢浩南。我们大家围坐在餐桌前,举起了酒杯,我们系的“系长”首先举杯:“我们从四面八方聚在一起也算是一种缘分,马上我们就要离开校园去完成各自的梦想,但人分感情不能分,以后有事我们还要互相帮助对吧!”大家都点头。

“我提议大家举杯干了这杯酒,愿我们未来的事业成功,友谊永存!”酒杯碰在一起,接下来狂欢,这一晚我喝了很多酒,人们都说借酒浇愁,但我更认同李白的话:举杯消愁愁更愁。

“你以后准备做什么啊?”系长问我。

“我已经联系好了一家唱片公司,从小我就很喜欢唱歌,也算是去完成我的梦想!”

“是么,听说林彤也说是去做歌手,说不定你们会在同一家公司呢!”系长笑着说。

“哦,那真挺好的!”

吃完饭,大家提议去唱歌,同系长说的一样,林彤果然也决定去当歌手,而且很巧的我们还真的是同一家公司,爱,不知道是福还是祸啊。

这场聚会持续了很晚,在回去的路上,我吐了很多,浩南一直扶着我惹得林彤一脸仇视表情。

浩南提出要打车送我回去,让大家继续逛吧,所以我被单独的拉到车上,车缓缓使动,我躺在车里昏昏沉沉,不久便到了,浩南扶着我下车。

“璐瑶!”他叫住我。

“什么事?”我看着他。

“做我的女朋友吧,让我去保护你!”天空中那颗最亮的星是在昙乡每天都会许愿的那颗吗?

(本章结束)


  正文  第十四章 乖巧女pk温柔男(一)

“泛滥的青春谁来诠释,那些多余的画面叫做伤害,释怀你的释怀,所以含泪离开,物是人非,连回忆都显得多余”这是我新歌的歌词,似乎也写出了我的青春,已经五年了,现在的我似乎已经完成了我的梦想成为了一个还算知名的艺人,而杨婷便是我的经济人。

已经五年了,时间过得真的好快,开始的四年是大学,每天都重复着学习和复习,毕业后在一家传媒公司做小艺人,经过一年的努力终于有了些名气,而这一年里给我帮助最大的就是陈浩南,谢谢你,不论你出于什么目的说喜欢我,我只能给你一个什么时候也不会变的答案:我们不合适。

(忧伤能让人变得美丽吗?我的粉丝团就说,每当看见你眼里那化不开的忧伤,听着你那忧伤的声音,我们的心就会很痛,好想把你抱在怀中安慰!)

昙乡,这个我出生成长的地方,永远是那样,不论过了多少年,天上的云永远那么多,雨永远没有征兆的下,当又一次回到这里是,曾经拥有的早已失去,现在拥有的却不想拥有,也许我也在那个凄惨的夜里永远消失在了这个原来属于我们的世界上,灵魂中充满了醉人的画面,却又是愁伤的根源,五年改变了我的年龄,改变了我的学识,改变了我的一生却改变不了那早已消逝的回忆。

走在昙乡的街上,感受着五年前的感觉,回忆着曾经,一切只是纠结与悲剧生命是华丽的错觉,时间偷走了一切,一转眼已经五年了,梦已逝,心已碎,留下只是在为离开做准备,那悲伤留在心里,不论怎么填补都会留下痛的痕迹,总觉得像个笑话,演绎着自己的悲剧,曾经以为所谓无时无刻的思念,只是华丽的说辞,却不知现在已思念成疾。

一路过很多风景,见了很多人,也许是该把过往封存,让生活继续,那感情也许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被慢慢耗尽了,不想拿华丽的词藻去描绘那曾经轰轰烈烈的生活,夜深映微凉心事自惆怅,安徒生何时也能为我谱写一篇童话呢?

当聚光灯洒在我身上时,我的梦想实现了,但我却感觉不到一丝欣喜,也许是悲伤惯了,也许是又想起他了,也许是我该新生了。

这次会县乡其实是有原因的,自从上学分开之后我们那些人一直没有好好聚一聚,所以借这次机会大家一起徐徐旧,说到这,不得不说一说现在的我们,我成了一名歌手,也可以说是一名艺人,因为我的工作不单纯的只是唱歌,一天会有很多通告,比如某广告,某某电影,虽然角色不大,但工作却绝不轻松。
相比之下小菀的工作就比我更专门,她是一个演员,工作只有一项,便是演戏,其它的一概不做,而且她在圈中也是小有名气的,轩宇哥哥成了一家公司的执行CEO,事业干得很大,李超则成了很有名的音乐家,我的好几首歌都是他帮我写的呢!
 王伟成了一个工程师,设计很多高层建筑,听说马上还要在县乡建个商场呢!寒成了一个自由撰稿人,从事小说创作,但更多的时候是在他的养父公司帮忙,肖雨则成为了一名律师,经手的案子无一例外的全部胜出,因为他只帮那些有理和弱势群体打官司,所以在县乡也小有名气,大家都很尊重他
  而陈浩南则成为了我所在城市最大一家娱乐公司的编辑,他说这样可以对我有帮助,毕竟娱乐圈里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有他照应会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5年了,一切似乎都在变,唯一没变的也许就是你留在我心里的思念。

在那个圈子里每天到很晚都是忙不过来的通告,因为我还是和小明星,所以要比许多人更努力,每天都挂着一个做作的表情,虚伪的活着,因为在这个圈中没有请而言,除了杨婷外没有人是可以相信的,因为今天你和她肺腑地说了自己不为人知的秘密,说不定那就会是明天娱乐报道的头条,真正的朋友在这个圈中子里很难得啊!
高速下繁华的城市,在我看来犹如一个空寂的死城,人们每天活在奔波中,活在金钱利益中,活在勾心斗角中,可那便是生活,我安静的抽离在你的世界里,渐渐地把你搁浅,鹏,五年了,比在天堂还好吗?

因为说要回县乡叙旧,所以我请下了一年中所有的假,所以时间还算充足,不过那也注定了假期过后我这一年里都将是忙碌的,这天和父母亲昵几句话后我决定出来走走。
虽然县乡的四季不分明,不过凭感觉和经验现在应该算是秋天了,浓浓的回忆片片落叶飘零出丝丝美景,走在街上,突然觉得又回到了五年前。
不,也许更早,那些伴随我走过繁花似锦的唯美,突然碎了一地,我似乎忘了一切,那时的我还不认识小蒙,不认识轩宇哥哥,也许现在我已经不能叫轩宇哥哥那么亲昵了,所有人我都不认识,也许我也还没有上高中,还在和我的那些初中同学聊着那些遥不可及的未来。
 也许是吧,但似乎有一个人他很早之前就进入了我的世界,虽然我们高三才认识,但我们缘于小学,可那么多缘那么多巧却挽不回一段刻骨铭心的情,唉,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好乱,好迷茫,好不真实的梦幻,看来我真得病的不轻。
 不知不觉走到了篮球场,球场上有很多人在打比赛,看看他们的年纪大多都是初中和高中生,呵,我也刚从那阶段走过不久啊,不过还是很羡慕他们的活力,他们在场上那吧不服输的精神。。。。。。。。。。。。。。。。。。。。。。。。。。。。。。。。。。。。。


  正文  第十四章 乖巧女pk温柔男(二)

突然一个人进入了我的视线,因为他的年纪似乎与我相仿,在这群孩子里显得很显眼,在这处看他的笑容那样干净阳光,他的动作很连贯,让我想起了一个人,对,没错,让我想起了刘鹏,不过他们差得太多了,刘鹏永远不会笑得那么温柔,他只会那样坏坏的笑,就好像在计划什么阴谋一样,不过这个男生的身材倒是和鹏很像,同样那么健硕,也许喜欢打篮球的男生都会那样吧,怎么会觉得这个男生那么熟悉呢?
似乎觉得他就是刘鹏,也许是想得太多了吧!眼前这个人除了身材没有一点像鹏,哎,我走到球场旁的观众席找了个空座坐下,在我旁边的是一些女生,似乎像是啦啦队,呵,会打篮球的男生就是很招女生喜欢。
那些女生似乎认出了我,纷纷让我签名,因为我的名气不大,所以不至于那么夸张的有尖叫了,惊呼了,或是粉丝很多有很多排场的,所以我才敢这样一个人上街不至于造成交通瘫痪,人群拥挤造成安全隐患,给她们签完名便继续欣赏球赛,这才发现她们是三队三的全场比赛,体力真好。
听那些女生说现在比分71比69了,时间还剩下了3分钟,看来我来得还真挺是时候的,现在由那个很像刘鹏的少年控球,因为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所以只能这样代指,他晃过防守球员突进篮下得到两分,71比71,现在到了最关键的时候。
胜负将在一分钟后揭晓,然后接下来发生的那一幕确实吓了我一跳,首先由对手一球员控球,通过配合很艰难地得到了两分,现在你分73比71了,之后由那个像刘鹏的少年一方控球,却被对方断下,而现在距比赛结束还有30秒,领先方一球员准备投射,就算不进时间也会被耗尽。
 就在我认为比赛已经结束时使我惊吓的一幕发生了,那个像刘鹏的少年跳起来给了对方一击,重重的火锅而球并没有落地,而是直接打进了这方的那个球筐,球进的瞬间时间到,比分应该怎么算,那是否算是个三分呢?场下的观众显得比我更吃惊,坐在那痴痴地看着,场上的球员也被吓了一跳,站在那望着他不动,而他则笔直向我走来,向我微笑,好干净温柔的笑,甚至比轩宇哥哥更温柔,更迷人。

“能把你手上的雪碧给我一瓶吗?”他对我说。

我看了看手中的两瓶雪碧都没有打开,不知为什么会买了两瓶,也许是习惯了吧,接着我递给了他一瓶,他又浅浅地笑着说了声谢谢,他打开雪碧那举止好熟悉,我的心突然跳得很快感觉呼吸开始急促,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

“你叫什么名字啊?”他问我。

“周璐瑶。”我的口气很轻。

“哦”他说着放下了那半瓶雪碧。

“你叫什么?”我微笑着问他,但他好像没听见一样走向了球场,和那几个球员说,“你们的基础都不错,勤加练习一定会很有发展的。”

话声一落他便离开了这里,这情形怎么那么似曾相识啊!

那时的我似乎很凶吧,我会大喊地骂了他,因为他没回答我的话就离开了这,也许这样的做法很平常,只是那时的我认为很特别而已,也许和刘鹏的初遇很平常,只是处在那个时期那个年龄思想不同呢,笑着面对他的这种反应我完全没有去追究的冲动,也许是心态变了,也许是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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