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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晨起夕不尽-第2章

小说: 晨起夕不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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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的男人还站在落地窗前,毫不生疏的记忆又一次回忆完。
偶然相遇,转眼分离。这便是他们吧!
欧阳曾经也说过,一个偶然,一个过客,只是转眼间,何必在意。
如果可以,他也不想在意,夜幕的遮拦之下,他的出众更甚。
这样的情况下再继续呆在公司里也不会有什么效率可言,踏入社会后,他的世界里就没有昼夜之分,只要清醒着,可做的事也只有工作。
开着车漫无目的的驶过一条又一条公路,眼前出现A大的校门时已经天黑。下了车,看着百年不变的老校,一种奇妙的情绪在心里快速滋长,浑浑噩噩的看着,恍恍惚惚间就像重温在他的旧梦里,这个给了他希望又目睹了他失望的地方,如今再看,心里竟充满了物是人非的感觉。
看着前面的公园,黑暗中清清脆脆的声音似乎在周身回荡。
“念晨,下个星期离学校里有个化妆舞会,我们两个人来扮黑白无常好不好?”
“念晨,你怎么这么聪明,又帅又聪明,你父母怎么把你生的这么全能?”
“念晨,你看我们两个人的名字里都有个晨字,你是念,我是慕耶。念是想念,慕是爱慕的意思。对吧?”
他苦笑,她说了那么多话总算有一句是对的,他的念还在,只是……她的慕已变成望。
静静望着面前的石椅出神,那年的对话还在耳边,“念晨,明天是情人节耶,活了这么大,我从来都没有过过情人节呢。”
淡淡的撇她一眼没有搭理,热情似乎被打击,气呼呼的冲他,“什么嘛!你就不会说我陪你过嘛!”
蹲在一边不说话,手指捡了个小木棍玩时下最幼稚的游戏,画个圈圈诅咒你。
哭笑不得的看了他一眼,虽然他并不信,但也不想被诅咒,因为那时……他是圆满的。
“你想怎么过?”神智还没理清楚前,嘴巴就先开了口。
刚才还黯然失色的眼睛立刻亮起来。
他在一边摇头,她觉得她的专业学错了,演戏才是她的归处。
“今晚西郊有一个活动,我们班上好多人都去呢,我们也去好不好?”
苦笑,这才是她的目的吧!耐不住她的软磨硬泡,终于还是陪她去那个所谓的情人节活动,刚进场地,前面就围观了一大群人,据说是求签的,慕晨又会是愿意错过热闹的人。
“念晨,我们也去求一个试试看好不好?”
他没有拒绝,只是……如果他拒绝有用的话,他一定会那么做。
看她装模作样的又是拜又是祈祷的,那一刻,就算是有拒绝的机会,怕是也开不了口了。竹签筒落地……上上签,转过背面,黑色毛笔字清清楚楚的写着一生一世。
其实他怎会不知那个竹签筒里都是好签,只是看她如此兴奋的模样……算了。
犹记得那日,她兴奋的拿着那个签蹦着跳着,“念晨,一生一世耶,我怎么这么幸运?意思是说我们会在一起一生一世呢!这一定是最好的签。”
洛念晨看她,没有说出他刚才看到另个人求了个生生世世。
如果告诉她,她一定会重新来过,不求到决不罢休。
他不贪心,生生世世……他不知还会不会有来生,一生一世亦算是上天对他的眷顾。
十年过去,那个说要是一生一世的人在哪?已然不属于他又何必挂念。只是,不得不念,可能爱就是赋予某人摧毁你的力量。
每年的今天他都会想起,某个人在西郊说过的一生一世。之后再想起,明日似乎是情人节。
只是,他多么希望很多年后,他望着满大街牵手的情侣及大红玫瑰花后恍然大悟,很多年的昨天,某个故人似乎说过明天是情人节,你会不会陪我?
慢慢回神,不知何时广场上放了首老歌,洛念晨听着,忍不住感慨,这注定是个不眠夜。
在朋友那听说,知心的你曾回来过。
想请他替我向你问候,只为了见了怕说不出口。
你对以往的感触还多不多,曾让我心碎的你,我依然深爱着……
在朋友那听说,知心的你曾找过我。
我要他帮我对你隐瞒,只是为了见了面会更难过。
我对以往的感触还那么多,曾给我幸福的你,我依然深深爱着……
有一种相见不敢见的伤痛,有一种爱还在埋葬在我心中,我只能把你放在我的心中……
一首《听说爱情回来过》与今晚的气氛完全不搭,在情人节前夕满街火红的玫瑰,怎能让失去爱人和爱情的女子,唱得如此如泣如诉?
“念晨,你说玫瑰花为什么会取名叫玫瑰花?”
看了看拉着他胳膊走路的慕晨没有多想,开口为她解释:“玫,石之美者,瑰,珠圆好者。司马相如的《子虚赋》中有‘其石则赤玉玫瑰’说法,玫瑰并不娇惯,对生长条件要求非常低。早年还有过徘徊花,离娘草,刺客的名称。”
她似懂非懂的点头,半响又抬头看她,眼睛是一片认真:“念晨,你什么都懂,我真担心有一天我会因为自觉配不上你,而离开你。”
他每当一回事,只是觉得她随口说说。
看了看她,他也开口“你要是早有这个自知之明就好了,我也省力了。”
她没有再回应,两人之间一片沉默。
曾经以为,沿途有她陪伴即使不省心也不至于烦。
这其实是她一直担心的,有些东西她不开口他也不会不知,只是觉得似乎没什么严重。他能感受到她在他身边一直都是小心翼翼的,这种不敢触摸的心情总是藏在她乐呵呵的心态之下。比如说,她主动要求的他的事从来不超过三遍,比如说她每次发脾气之后第二天都会主动去图书馆帮他占位子,比如说他在忙时,她都是安静的陪在身边而不是平时的叽叽喳喳,比如说……
他早该想到的……他在任何事上都精明,却偏偏在这件事上迟钝了。
如果这些事他能在她走前看清,或许现在一切都会不同。
转头看那处金融系的大楼,忽然发觉,十年过去,时间短暂的不过是他转头的一瞬。
一切的记忆依旧清晰,只因一切的回忆仍在眼前。
七年之前,没去法国之前,他的理由是,他不想勉强,所以他愿意等下去,法国回来之后,他还有什么理由?
好像只是因为他不得不坚持,所以他不得不一直孤单下去。

第三章

光阴荏苒,一晃经年。
沉默渐渐淡去伤感,留守心田的尽是依然逝去的凌迟。
念晨是,她也是。
再次回到这里,已经是十年之后,当年遵从父亲的安排从初中直接调往大学已经是十年前的事,那年她十六岁,现在她二十六岁。虽然不想,但却是事实。
昔日的记忆在法国记起,婚礼上,高浓度的酒,刺激了她的大脑皮层潜在的记忆,那个一直存在她心底的人,终于在那一刻一清二楚。然后,她回来这里,回到当初跟有他共同回忆的那片土地上。
只是,该用怎样的自己去面对他,不知不觉已经在一栋大楼处停下。
手指上拿着的简历稿已经被捏皱,心里的翻天覆地跟表情上的平静成了对比。
人事经理看着她的她的简历开问,“近些年我们国内去国外的人流越来越多,倪小姐怎么会想来回来?”
慕晨顿住,一个极为普通的问题,却单单把她问住了。
为什么呢?因为曾经在这里度过一年的大学?因为曾经在这里交过一个男朋友?还是因为在这片土地上记忆了她最重要的那一部分喜怒哀乐?排除万难来到这里,只是没想到,万难之后,又是万难。
抬头,人事经理还在等她的回答,慕晨微笑,避重就轻的回答,“因为在这里有很多无法复制的回忆。”
经理偏了偏头看着她微笑:“倪小姐这样子才是中国人啊,国外再好,总是要回来的,落叶归根嘛!”
慕晨也点头微笑。
人事经理又翻了翻她的资料,有些犹豫的开口:“只是,倪小姐的条件只做个前台未免太大材小用了,我们公司现在也有招聘翻译,你看你要不要考虑。”
慕晨顿了顿,没想到经理会这样建议,眼神黯了黯开口:“谢谢,不必了,不是可不可以,而是适不适合。”
没错,就是适不适合,不止是工作,感情也一样。
人事经理也没想到去被慕晨拒绝,活了大半辈子,面试过的人比吃过的饭都要多,他完全不会看错,眼前的这个女子绝对是那种老板最爱的傻员工。
就这样,她留下来了,在他的公司。
那天,多年来第一次见他,他刚从外面回来,考究的西装,比起当年有过而无不及。耀眼,孤傲,身后的秘书为他开门,一瞬间,她突然怀疑,这样的出色世上能有几人?
电火石光间,他不经意的朝这边看来,脚步瞬间僵住。那时世界出奇的静,静到她可以听清墙壁上时钟好听的滴塔声。他也看她,两人深深对视,慕晨不懂他眼里的情绪 ,似乎是不敢相信,又似是厌恶,又似带着一丝眷恋,那样复杂,忽明忽暗,又似带上了重重伪装,透过浓厚的迷雾终是无法看清。
“总裁好。”清清脆脆的声音响起,还是当年的那个声音,一点没变。
洛念晨措手不及,七年来第一次失态,不顾旁人疑惑的目光,逃也似得上了电梯。
那一刻,天地不在,本以为再也不可能相见。背影狼狈,内心不堪。余光瞥过那个笑的一脸无辜的罪魁祸首,这么多年过去,她还是那样,依旧在彼端笑的无忧无虑的样子。
只是,怎么可能都没变?时光易逝,世事易变,容颜易改,情缘易折。没心的人才不变。
第一次见她,她似乎就是这样子的笑,好像单纯至极,又好像无忧无虑。复杂的心情夹杂着一丝对自己地厌恶,这么多年过去,原来该忘的他没忘,不该记的,他还深刻于心。
现在回来代表着什么?记得他还是依旧不记得。
那刻他才明白,他拼了命的工作,都是借口,只有忙才能停止他的胡思乱想。只是她的出现,所有的一切都前功尽弃。
那晚,大楼的人都走完,她没有等到他,轻轻按了电梯,电梯里的玻璃镜上倒影出她的影子,看清灵的眼睛填满空虚的沉重。
她终究是变了,跟十年前不同,不关乎外貌。
沉重的走出电梯,望着眼前偌大的办公室,仿佛他的气息已经隔着厚重的门板传过来,手指颤抖的扶上门柄,十二点的寂寞在夜幕之下显得有些阴暗。
轻轻转动,门开,满屋的酒气让她皱眉,他喝酒了吗?轻轻走进去,玻璃桌上空酒瓶已经堆满,沙发上的人已经睡死。
轻轻走进,满目的沉郁凝结,眉宇间的苦闷沉痛让慕晨流泪,那藏在平静下的不堪在那一刻爆裂开来,那种深入肺腑的痛楚再也逃不过她的眼。手指颤抖的抚上拧在一起的眉,眼泪断了线一样的一滴滴落在他略显憔悴的面容上。
感受到他的睫毛微颤,触了电的收回手,看了他良久,手指又忍不住触摸上他苍白的薄唇,手指传来冰凉的触感,在她还没反应过来之际,唇已代替手印上他的,分外眷恋,分外缠绵,还有浓浓的思念。
不经意撇到掉落在沙发旁的一本杂志,不动声色的拿起,随手一翻,震得她几乎忘了呼吸。
白首不相离还有……一生一世……
眼前似乎又转回到十年前的某天,八月份的气温很高,她跑遍了整个A市没有找到满意的生日礼物,那天中午,大汗淋淋的她主动替他买饭。
那晚在无人的寂静花园里他瞪她;“一上午也没见你,跑哪去疯了?生日礼物呢?”
她有些愧疚的低头,微微叹着气看地上的泥,不想把一整天的丰功伟绩给他听。
瞪了她半响最后挫败的妥协,“算了,唱首歌给我听吧!就当生日礼物。”
她点头,扶着脑袋想最近的流行歌曲,唱什么好呢!一个人弹琴吧!
“那个,我能不能只唱一句。”
“只会一句?”
“不是,前面的音调太低,后面的音调大高,都唱我会断气的。”
他忍着气点头,等待她开口。
一个人旅行,一个人弹琴,我在声音之中放进了你的呼吸,我好像把你遗忘可是每次回望,却搁浅心上。
一句唱完,她静站着等他的评论。
“本来我想说你想唱的好听就算过关,可惜啊,我现在不得不拿第二份礼物了。”没等她开口,他的手便上前深入她的头发,低头,印上浅浅一吻。
那是他们的初吻,似乎一点也不浪漫,跑了一天的她身上脸上都难免带着狼狈。那天却是她第一次看他那么温柔的笑,登时有些晃神,那样柔情千百的笑容在很多年后,即使是在梦里都不能忘记。
那天,她的眼睛一转,转身开心拉着他的胳膊甩着说道:“我知道送你什么生日礼物了,虽然我智商没你高,脑袋没你好,成绩跟你更是一个天一个地,但是我要送你一句很好的话,白手不相离。怎么样?很美好吧!其实前面是有一句愿得一人心的,不过我已经得到了,所以前半句可以省略。”
他看着她。没有回答,看神情,应该不是不高兴。
转念又道,“但是不是我一个人不相离哦,你也要不相离,这样才公平,你们法律的吗?那就应该以身作则,这叫等价交换,知道吗?”
她在一旁碎碎念的开口。
他终是没有回答,若有所思的看着她。
刹那间,久远的记忆纷涌而来,她和他的初吻,在寂静无人的花园里。两人都是第一次,没有过多的情绪或缠绵,却又美好的令人永世难忘,似乎一切都太过熟悉。那时的影像就要跟沙发上的人重叠,她蹲在地上看着,感情真是个坏东西。秦亦凡曾经跟她说过,常以为爱得很深很深、来日岁月,会让你知道,它不过很浅、很浅。
听到这句话,她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怎么能全部否决呢?总有特殊的,比如她。
有些感情总会微妙的与你血肉融合,想要分开,除非身心分开,血是血,肉是肉。
再看杂志,那句最美好的话也跟杂志上的话渐渐重叠。每一字体印上去的力道都出奇的重,笔迹凌厉且潦草。
一生一世。原来他还记得,本以为她随口说说,他不会记得,原来他一直记得。
不知不觉又一次泪流满面,记得,有一次在电视上看她,他已成了信息届的成功人士,风光无限,从容的坐在镜头前,温雅有礼的应对主持人一个接着一个的问题。
那时所有的声音都将她隔离开来,坐在沙发上,忘记了厨房开水烧好之后还未关掉的煤气。全身的力气都被那沉稳好听的声音一点一点慢慢抽干,嘴巴张了又合,却始终没有声音。依照口型不难看出,她在说:你怎么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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