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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caicai我有多爱你(星星的守护者 续)-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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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我就找到了他所在的班级,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只有他一个人默默地坐在座位上。
“邢彩彩。”我叫他的名字,心里还是忐忑的,不知道他有没有消气,会不会不理我。
听到声音,他转过头来,在他的眼里,我只看到了惊讶。
“怎么?没想到我来?”我走近他,坐到了旁边的座位上。
他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心情应该不错,并没有提及昨天早上的事情。“我以为你不会来了。”
“怎么可能?我很看重承诺。”
我见他已经收拾好书包,便拉他起身,我想,他一定很不习惯我这种引导走路的。
我开始对他好奇,对他上学好奇。
他走路的步子迈得很小,看他小心翼翼的样子,我想起了姥爷跟我说的他的伤。
“你身体怎么样?摔的地方还疼吗?”
他停了一下,可能有些惊讶,眼睛飘飘闪闪,不知道看向哪里合适。
“不疼。那个,你今天和我一起回家?还是一会再回学校?”他很聪明和敏捷的转换话题,化解了尴尬。
“不回学校了,明天早上咱俩一块上学。”
“哦。”他点头,“谢谢。”
其实我并不需要他的谢,而是只想知道——
“咱们真的要走回家吗?”我问他,这至少得半个小时。
“真的。我晕车。”他说的很是无奈。
晕车?那又怎样?难道晕车就不能坐车吗?那如果怕水是不是就不用洗澡了?我心里想着,并不能当面表达我的不满。
这一路我们走得很是艰难,到家的时候已经过了四十分钟。他的意思是希望熟悉这条路,今后自己上下学。但是我看他还是没戏的,路上虽然车不多,但是人也很少啊,如果一旦出点事情,他连个能请求帮助的人都找不到。而且快到姥姥家时已基本进入了乡间,岔路频频,只有高低不齐的小木板上用大红色的油漆印着路标,如果光靠一根盲杖,我想,他根本回不到家。
一路上我还是把身边的环境讲给他,他默默地记下。有时候会因为专注而不小心踩到我的脚。他只能被我拉着手肘,深一脚浅一脚的跟在旁边,因为我不喜欢他拿着盲杖和我一起走路,所以他好像没有多少安全感。至少我不会把他扔在这里不管,这是他跟我说的。
“你一点英语也不会吗?”
“没学过。”
“你们班的同学呢?你们怎么交流?”
“说汉语的挺多。”
“你的同学也都是盲人吗?”
“都是健全人。”
“那你和他们一起学习不是很吃亏吗?”
“还好吧,放了学多下点功夫就好。”
“那你在学校的时候,上厕所什么的怎么办?”
“同学会帮我。”
看他的脸色越来越阴暗,我不敢再问,也许他是觉得有些难堪吧。
后来的这一周,我履行着诺言,每天放学到他的学校接他,然后我们一起回家。一连五天,他每天都在努力的记路线,还拜托我,说想把盲杖拿出来感觉一下距离。可是无论怎样努力,最终我们还是放弃了——他无法独立步行这四十分钟的路程。
看得出,他很沮丧。
“让姥爷接送也不是什么坏事儿,至少保证安全。”这样的话从口中说出已是极限,我从来没有安慰过别人。
彩彩脸上的表情开始变化,可我却不明白那样一种表情可以说明什么。
“你不懂。”
他说完站起身,不再让我看到他的脸。
“我觉得这样很丢脸。”
他慢吞吞的往自己的房间走去,关门声不大,差点盖住了这句话。
我想我无法懂他的感觉,也不想懂。至始至终,我们都是两个世界的人,就算我们俩家交好,我们也都是独立的个体。
一周不在宿舍住,会和本就不熟的同学们生分,所以我不会为了彩彩而放弃和同学们联络感情的机会。
以后只有周五我回家的时候,才会顺路去他的学校,和他一起回家。周五回家和周一上学时背的书包会很沉,里边有要带回家学习的书本以及一个星期的食物。和他一起走就意味着我要拖着大书包步行,但彩彩知道后什么也没说,直接背上了我的包上路。
“要不你把你的包给我背?”看着他的身板挺单薄,负重后更加跌跌撞撞。
他却说没事儿,扛大包背小包的走在我的身旁。
“就这样伸着手别往后缩。”我把一块狗粮放在彩彩的手里。彩彩肯听我的,来和艾莉莎接触,可是手却控制不住的往回缩。
“想跟它和平相处,就得先讨好它啊。”我鼓励他,然后按着他的手腕不放松。
艾莉莎终于走了过来,用舌头将彩彩手上的狗粮舔走。
“你看看,没事儿吧?”我说。
艾莉莎就卧在我们旁边大口咀嚼,我拿起彩彩的手,小心翼翼的放在艾莉莎的身体上。
刚触到狗毛时,他还是很害怕,好在手腕被我紧紧抓住,无法收回。他的眼睛死死地盯住一处,全身都似乎戒备了起来。
“别紧张,放松。”我在他的耳边说。
他稍稍活动了一下手指,感受着毛茸茸的触感。我想他从来就没有接触过这些,所以才会怕得厉害。对他来说,感知事物只能靠触觉,像这种会动会跳的生物,触觉并不能起多大的作用,如果不了解,永远都会害怕,我只是希望,他能和我们一样,平等的认识这个世界。
可是艾莉莎并不给力,冷不丁的一声怒吼,吓得我都是一哆嗦。那种凶神恶煞的眼神有一种随时扑上来玩命的感觉,我想拉起彩彩跑开,却发现他早已吓得坐在了地上。
“快跑啊!”我使劲拉起他的胳膊,带着他狼狈地跑进了他的房间,然后关上了门。
终于知道彩彩为什么总是关着房门了。
门外传来一波波的狂吠,母狗就是脾气不好,只不过是摸摸她的头,就惹来了这么大的动静,而我,也是颜面尽失。
艾莉莎,我会记住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 6 章
每天晚上我都要和母亲视频一会儿,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她很少给我讲她每天的生活,只是问我过得好不好,学习吃不吃力,还是一个人在外,要对自己好一点,不要担心钱的事,如果钱不够花了随时告诉她。
我真的无法想象,没有我在身边,她一个人生活的样子。
“妈,”我问她,“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呢?”
“没换呀,和你走前一样。”
我出国前,她在一家超市做服务员。这种服务行业很累人,也很熬人,每天要十点才能下班,多次劝她换个工作,她终于答应了,说等我出国学习后,她就换个轻松些的工作。
“服务员一个月能挣多少钱?”我问她。
“怎么了?是不是钱不够了?那明天我就给你打钱过去。”她立刻回复道。
“妈。超市的员工一个月撑死能挣两千五,你到底拿什么来供我上学?”
“你还小,钱的事不是你应该操心的,妈妈学历不高,找不到什么好工作,所以你看不起我也是情理之中。”
“我没看不起你!”
很生气,母亲总是这样,一旦遇到这种话题,她很快就能找个方法避过去,总是糊弄我,我不是家庭的一员吗?为什么什么事情都不跟我说,我受不了母亲的遮遮掩掩和自暴自弃,关掉了视频,不想再跟她说话。
之后的两天我都把QQ设置成隐身状态,没有再和她视频通话。
本该视频时间忽然变得无所事事,突然有一个人加我,我看他的所在地是北京,又和我是一个区,所以我就同意了。那个人的网名叫祈,年龄是30。
他不像其他网友那样上来就说你好,而是直接叫了我的名字。
“你认识我?”我问他。
他说是的,不但认识我,还认识我的妈妈,甚至我的生日和血型他都说得出来。
看来他定是我家的朋友。
“你叫我叔叔就好。”他说。
“你认识我的家人,那一定也认识我的爸爸了?”我问得有些急切,这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唯一问题。
他说他不认识,在我的意料之中。算了,所有的人都瞒着我,没有人肯对我提起爸爸事情,就好像他完全不存在。
每周上学我都会很认真的听课,然后参加各种社团。而不像大多数出国留学的中国学生那样,躲在家长看不见的国外,白天睡觉晚上游戏。
周末的时候,我常常会去德州更西的地方,感受着乡间的生活。
有一天,那个让我叫他叔叔的人让我把我在美国的地址告诉他,他有东西要寄给我。反正又不是什么坏事儿,我便告诉了他我学校的地址。
信封是在一个周三的早上寄到我手中的,那是一个账户,他告诉我密码是011021,叫我一定要牢记。
再后来,他每个月都会给我打钱,而我却一分没动过。
德克萨斯被称为孤星之州,来之前我对此倒是没什么了解,只知道有一只会空手道的陆地松鼠来自德州。
听姥爷说,媒体评出来的“全美宜居城市”的前二十五名中,德州占六个名额。
周末的时候,我去了不远处的牧场,对于在城市中生活的我来说,牛仔对我来说拥有绝对的神秘感和吸引力。
我和彩彩一起去的,所以我们只能步行。一路上数不清的电线杆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而在电线上排排站的小麻雀才是这里的主角,在北京,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多的鸟类,它们的悠闲让我本来劳累一路的身体有些放松下来。
“看什么呢,好好走路。”彩彩拉着我的胳膊,有些使不上力,因为我的仰头而放慢速度。
“好多的小鸟,这风景真不错。”我说。
“跟我走着来也有收获吧?”他似乎有些得意。
后来我才知道,彩彩的晕车绝对是个大问题。他因为看不见,受不了脚不着地的位移,简单来说,只要是带轮子的交通工具他都不能坐。车子拐弯加速等等对普通人来说一看就知,然后可以及时调整自己的身体,比如拐弯时我们自然的就会把重心挪到另一侧,如果加速,我们会本能的将身体向后靠。可是彩彩不行,所以他受不得任何一点关于身体的移动。
那天我们去看了德州最著名的长角牛,虽然身上的皮肤很是凹凸不平,长的出奇的大角也极是唬人,但是主人哈瑞说他们是一种很温顺的动物。
我弯腰拾起木质栅栏边的饲料,伸出手来,他会用长着刺的舌头将它们舔走。我趁机摸到了它湿漉漉的大鼻子。
“彩彩,你也试试。”我拉拉站在一边的人。
“试什么?”他只是愣愣的站在一旁,对我的所作所为毫无知觉。
我捧了一把黏了吧唧的饲料扣在他的手上,他立马就警觉起来,一个劲地往后缩手,“不会又让我喂什么动物吧?”
看他极不情愿的样子,担心他把艾莉莎的事说出来让我丢人,只好不再理他,继续和那些大角家伙做着互动。
“你很喜欢动物,女孩?”哈瑞问我。
“除了狗。”我说。
这个季节眺望牧场,几乎是一片暗黄色,没有见到那种像唐吉可德那样帅气的牛仔,也没有在茫茫稻香中看见那种安装小门儿的中世纪酒吧。我们见到最多的就是动物和花,更是各样,除了马和松鼠,其他的我几乎都叫不上名字来,他们都不怕人,尤其是那些身材袖珍的,总是在人前窜来窜去。
我跟彩彩说我好像看见了一只癞蛤蟆,他却没有多少反应。
“这个不怕?”我问他。
他眨眨眼,说这个没听说过。
红色的马厩搭盖的十分讲究,就好像是国内别墅旁边的私人车库一般。这里的马很壮实,身上和脸上都佩戴着不俗的装备,马主人告诉我,它们都是赛马。她还说,圣安东尼奥是赛马赛事最多的地方,建议我可以去那里玩玩,那是一座紧邻墨西哥的城市,她说那里的玉米饼很是好吃。
“我会去转转的。”我对她说。
德州对我来说还是个很充满吸引力的地方,这里的一草一木,哪怕是一朵小云都能让我感觉到生命的存在。
但是对于美国的食物,我却没有这么高的评价。每天在学校不得不吃那些,周末回到姥姥家,本以为能吃到纯纯正正的中国菜,却发现他们二老移居美国好几十年,做的饭菜早已半中半西,自己却还浑然不觉。
那天小新告诉我一个中国餐馆的地址,到了宿舍放下书包就奔那里去了。临去前我还跑到了彩彩的学校,问他对这个有没有兴趣。
他点头说好,把盲杖收起,放在了书包里。
“跟我在一起走路,不能用盲杖,是不是觉得我特不好啊,强人所难。”我轻轻问他,觉得手里没有盲杖的他变得更加小心翼翼。
“没有,只要有人引导,用不用盲杖都行。”他说。
我不再说话,沉浸在了自己的世界里,也许,我这个人对人对己都太过苛刻了。
没听到我的回应,他无法揣测我的心情,便解释道:“我知道,我要是拿着盲杖和你一起走,回头率肯定特别高,大家都会看向我们。”
“我……”他戳中了我的心坎,我真的有点哑口无言。“我是有点觉得丢人……”
“恩,我知道,你很坦诚。”
其实,我觉得没有故作镇定或者强颜欢笑的必要。他是盲的,与我无关时,我不疼不痒,连一丁点的同情也没有,可是如果和我站在一起,我还是会觉得介意。
彩彩大概知道我的这种想法,所以每次跟我出门,他都努力把精神集中起来跟住我的步子,尽量收敛盲态,就连平时不用的墨镜都戴在了鼻梁上。
其实他的眼睛很好看,用墨镜遮住实在太可惜了。可有时候他眼神的茫然和飘忽不定让人一眼就能看出问题,他偶说到兴头儿上的时候眼睛会无意识的往上看。
在那一刻,我会被突然摔到现实中,才意识到,无论他多美好,眼睛终究是盲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 7 章
圣诞节来临前,达拉斯下了一场很应景的小雪。尤其是夜幕降临时,所有的建筑都披着一层彩灯,从很远处就能看出他们的轮廓,有长方形,有圆柱形,甚至还有球体。
这座城市的高层建筑并不算太多,加上云层很低,有一种接近天空的感觉。就像达拉斯的中国城,也是矮矮的一片,空旷的广场上孤零零的耸立着一个简单的牌楼,没有国内的朱漆木柱,也没有国内的雕龙画柱,只是由象牙色的石砖砌成,没有装饰,只是写着中英文的“中国城”三字。
仿造的兵马俑和华表等中国特色建筑被摆放成一堆,不知道这有什么意义。但我喜欢这里的餐厅,喜欢这里的上海菜和杭帮菜。
有的时候我会叫彩彩和我一起来,但大多数时间他都是静静地坐在对面,“看”着我一个人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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