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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超级系统在初唐-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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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众人回转神来,转头看去,只觉火光依旧耀目,火堆底下,依稀可见的半缕绿色,慢慢的,被火灰堆没。

“没想到李家郎还有这一手!”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

李行之往声音来处看去,正见得洪山转头看向自己手中去,手筋暴突,握着黑鳞大刀,不断比划着,若有所思。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李行之还不知道他那一手“庖丁解牛刀法”,给自认刀法一流的洪山,以怎样的冲击!更不知道,几年后,有所悟的洪山,因此而创出一路刀法,成为刀法大家!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呀——这是什么——好可爱、好萌!”众人闻声看去,正见一个红衣少女,满眼冒星星的看着不远处一只黑白分明、眼中充满好奇的异兽。

众人光盯着异兽,至于少女口中的那些从李行之那里学来的什么“可爱”“萌”之类的新新词语,倒没注意。

“这小东西怎么追过来了。”李行之怪道。

这些人没见过这小东西张牙舞爪、磨牙吮血的时候,倒被它那副憨厚可爱的模样给萌住了。

“这是、这是啮铁兽?!”胡三儿惊道。

他一个经常往山里跑的人物,其他东西甚么毒蛇猛兽都见得多,唯独这‘啮铁兽’只闻其名。

竹林对于蜀人来说,绝对是个要命的地方,而大熊猫又生息在竹林深处的某些固定区域,自然难见!

“啮铁兽?老丈认识这东西?”李行之好奇的问道。

在后世,这国宝大熊猫,据说还是被外国人先发现的。

“倒不认识,只听说过。据传,这啮铁兽生得黑白驳杂、壮硕似熊、痹脚,齿牙甚利,能食竹骨铜铁。”胡三儿满脸惊异的看着这小东西,心里疑惑转溜:这么小而憨的东西,怎么能舔食铜铁那等硬物。

若说食铁,李行之是不信的。但这小东西的好奇心实在过甚。

在他看来,怕是有人看到大熊猫,用那尖牙把那些生铁青铜铸就的器物,啃咬碎了,方才传出‘啮铁’之名。至于这些东西能不能咬碎这些青铜铁器,见识过刚才那一幕的李行之,绝对没有任何怀疑。

“啮铁?”

少女听说这只小东西牙齿爪子极利,本来伸出去,准备抱住熊猫的手,立马缩了回来,又听得小兽啮铁之名,半信半疑的掏出一把精钢匕首,小心的丢到大熊猫面前,看那模样,好似在给小狗丢根骨头。

小东西看着少女丢过来的匕首,有些好奇的用鼻子嗅了嗅,感觉并不是什么害“熊猫”的东西,稍一犹豫,伸出舌头,匕首上舔了舔,又往口中咬去。

百锻精钢,自不是那些杂质生铁可比,大熊猫牙齿再利,也不可能把它给当豆腐嚼了。

李行之看着少女小脸紧皱,看着胡三儿,一脸‘你是大骗子’的表情。而后者也面现尴尬之色。

“匕首用百锻精钢铸造,怎么能跟那些生铁青铜相比。”李行之看着胡三儿尴尬表情,连忙救场。

少女虽然有些傲娇,但却不是什么蛮不讲理的人,见李行之这么说,也不再紧盯人家老头子,又转过头,大眼睛放光的看着眼前可爱萌物。

正当李霖芷和‘小可爱’大熊猫玩得乐乎的时候,李行之抽动着鼻子,一股清清淡淡的酒香从他鼻子下飘过,逸散开来。

在其他人还没什么感觉的时候,李行之赤手伸入火中,直接将那泛黄泛出竹香酒气的竹筒,小心的取了出来。

众人看去,只见竹筒上,几缕如发丝粗细的白雾直往上冲,却原来,李行之早在竹筒上打了几个小孔。这几个小孔开始暴露在空气中,后来,筒中酒沸,亦是不虞灰尘落入其中。

李行之用竹刺堵住几个小孔,倒转竹筒,用匕首削去顶盖。

“噗!”

一声闷响,一窜白汽冲出,在众人头顶散开,如小一团蘑菇云。这团云雾渐渐将众人笼罩在其中,一股淡淡而清逸的酒香顿时弥散开来!

连沉浸在‘解牛刀法’奥秘中的洪山也醒过神,狠狠的吸了一口气。

他只觉浑身都浸泡在温水泉中,连日来奔波的劳累,全都散去,多年暗积伤处,尽皆消弭。

当然,李行之做出来的这东西,自然没这等效用。不过,这效用么,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其他的嘛,大多就是错觉咯。

“妙、妙、妙!”洪山大概是说不出其他的词了。这么个豪壮汉,竟然拽出几句文词!

“李小子,你这东西,是个甚么说法?”洪山说道。

李行之心里暗暗瞥了个白眼。

谁说豪壮之人,心里没个弯弯道道?莫说先前应付焦大等人的一番手段,单就面前,那眼睛紧紧盯着他手中之物,口上却带些文绉之气,提些不相干的。

他坏心一起,眼睛一转,便道:“这吃食,倒是有个名儿,唤作‘蛇鼠一窝’!”“好!”洪山一拍腿,大呼道,把旁边的李行之吓了一跳。

这名字,难道真的就好了?李行之听着他这么肯定、洪亮的一声,也怀疑起来。

洪山倒不觉这个词儿如何,只是觉得贴切,好记而已。瞧他那直瞪瞪的眼神,怕是更多是想着,怎么把这好东西早点吃上口才‘好’。

李行之看着这豪爽汉子这般模样,心底暗诽的同时,倒也有几分得意。也不多说,长剑刷刷几下,削出几个竹碗。

竹筒倾倒,乳白色粘稠带着几分莹润的蛇鼠肉羹倒出,一股混合着竹香、酒味、蛇狸肉腥鲜的异香顿时沁入几人骨髓心间。

“喔~~”

几个大汉发出一声让李行之肉麻的呻吟。他手一抖,差点就把手中竹筒给丢了。

众人一人拾起一碗,顾不得什么礼仪和客气,等不及的往口中倒去。

“呜呜呜——啊啊啊——”

心急喝不到热汤。就这么一到,烫得几人呜呜直叫,又舍不得吐出来,如同一个个哑了嗓子的人在欲死又欲仙的嗷叫。

正看热闹的李行之,感觉有个毛绒绒的小东西在蹭他脚。

“原来是你这小东西!”

这只未成年的大熊猫濡湿着眼睛,满是渴望的看着李行之,让他心间的阴影全都消散,更被萌得不行。不愧是国宝熊猫啊!他心里感叹。

“这东西做出来,也算有你的一份功劳。”李行之摸了摸小东西那绒绒可爱的头,倒出满满一碗,送到这只小小的熊猫面前。

……

火,依旧明。

热闹了大半晚的夜,在启明星闪现的时候,也渐渐安静下去。

——以上三千二百二十余字,一下习惯性吐槽——

吐槽: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很奇怪——明明胸无点墨、生性懒惰、贪吃贪睡,偏偏又不知从哪里生出来一些,不知是傲骨还是清高的东西。

我觉得,如果我生在古代,一定是个迂腐的穷酸秀才。

这不关本书什么事,只看看我做的某些事情就知道——有个助学金的东西。读过大学的都知道,约莫近半甚至过半的人都有机会。当时,我爸把获取助学金的材料都给我准备好了,结果,到申请的时候,我打电话给我爸“咱家不穷,这些东西还是留给别人吧。”

这不是所谓的自尊心过不去,毕竟,不少同学都申上,却写得凄惨无比。有时我自嘲:是不是因为不要我自己出钱的原因?

有时候想想自己以前做的某些事,觉得真是有些奇葩_|||。

 第二百零四章 故地

第二百零四章故地

我现在这拖延症已经很严重了,就拿今天,明明…就想着要写小说的,结果到七点才开始。/

——以下正文——

既是萍水相逢,自然早起作别。

洪山离去,李行之一行继续前行。到了前面小城,又与胡三儿几人相别。在小城休息了几日,继续往北去。

一路向北,山势逾高,云层好似触手可及,三里不同天,晴雨更没个征兆。再向北,云已经到了眼旁、到了腰间、到了脚下!

山荒人希之处,白骨隐现。蜀中之地,山险人更凶,其本来面目,渐渐在李行之几人面前显露。

李行之带着两女,如同吸铁之石,凶人恶匪如潮浪涌来,如割葱韭,杀之不绝!

本来暴力因子发达的李霖芷,在这山间走了几日后,再遇到跳出来的贼人,也不在如先前那边‘蠢蠢欲动’、杀之后快了。而原本性子柔软的周柔儿,几日时间,神色越来越冷,双剑既出,必不留活口!

过得万安白马关,地势有渐渐平顺、慢慢低了下去。拾路而去,直通绵州巴西。

自过白马关,李行之几人遇到的贼匪越来越少,除了偶尔三两个不眨眼的小贼,倒没其他阻碍,只是跟在后边的小尾巴多了几个。

白日煌煌,巴西城一派祥和。

李行之带着两女,走到李府门前,忽觉有一道目光如火一般,投射到几人身上。

他转头看去,正见得一长须八字胡的中年人在打量着几人,当看到李霖芷身上的鞭子,以及周柔儿身上双剑的时候,眼睛定了定,瞳孔微缩;待看到李行之的时候,神情又是一变。

李行之还未说话,那中年人想他抱拳拱手,搭话道:“在下常三,见过这位郎君。”神色颇为恭敬,又对着旁边两女镇重一礼,“两位可是近来声名鹊起的‘红白双煞’?”

三人一路游山玩水,倒是不知道几人名声已经在蜀地传开。两女人称“红白双煞”,竟可止小儿夜啼。至于李行之,因为从没出过手,面貌又甚是俊朗,而被人传为是这红白双煞的面首。至于其中有几分,是见过两女容颜之后而产生的羡慕嫉妒恨,便不得而知了。

先前这常三也只道是如此,但见过三人之后,却不再敢作此想。

“红白双煞?好难听!”李霖芷皱了皱眉头。

李行之却好笑的想到:不过是些大字不识的粗鄙人物,能想出什么好听的名字。

李霖芷看到李行之眉眼间的笑意,却是不依,轻轻的在他腰间掐了一下,嘟囔道:“难道你觉得我和柔儿妹妹不漂亮?什么双煞,应该叫‘仙子’才对嘛!”她‘恶狠狠’的盯着李行之,“你说是不是?!”

周柔儿听得李霖芷的问话,也看向李行之,带着些许期待。本来微冷的神色,变得轻柔许多。

“是、是、是,我们家芷儿和柔儿这么漂亮,怎么能叫这么难听的名字呢?!”不过这口气里,取笑的意味却是多些。

“看过你们俩杀人的场面,能叫出‘仙子’这个词才怪!也只有那些传奇志异里,才写得出。”他想到。

“咳、咳!”

常三看着这三人在大街上旁若无人的打情骂俏,实在忍不住咳嗽两声,提醒一下几人。

“你怎么还没走?!”

李霖芷皱着眉头,不满的看着常三。

随着修为越来越高深,她除了出手更不留情以外,性子也越来越直率,说起话来,更是少有顾及。或许,这才是她的本来面目。

常三被李霖芷一句话呛住,尴尬不已。又见得她有些凌厉的目光,当下动了动嘴,竟说不出话来。

少女不过月余,便杀了数百人,杀气难敛,不过普普通通的一瞪眼,自己不觉如何,却让人底发寒,喘不过气来。

李行之看着常三所行的路径,问道:“先生是要去李府?”

常三略带感激的看了他一眼,“是啊是啊,如此,我先行一步了。”说完话,便要走。他此时是心有余悸,暗道:难怪人称“双煞”。看来此次贸然上前,有些唐突了。

“等一下。既然要去李府,便一起罢!”

“去李府?”常三怪道。难得人到中年,这小心肝还是发颤。看来,方才李霖芷带给他的阴影不小。

李行之见常三面现异色,当下道:“这李府的主人,是我爷爷辈的人。先前在巴西的时候,一直住在他府上。”

“哦。”

常三默然承受着这个惊人的消息——剑荡剑州北道的“红白双煞”,竟然是剑客李敬府上的人!他身体如同傀儡一般,双眼无神,不知道在想这些什么,跟在李行之几人身后。

到了李府,只是好酒好肉不说。

没几日,李行之又被人缠得烦不甚烦。

却原来,自从那日李行之施展惊人剑术之后,李敬就心痒痒,甩下一张老脸,巴望着看能不能学到一丝半点;如果李行之能留下,给家中后辈指点一番就更好了。

偏偏,那些后辈,在剑术上已有一番见底,对于李行之说出的那些大异于常理的东西,根本就难以接受,甚至于接受了,但身体已有的惯性与记忆却难以纠正,不过几天,李行之便撂挑子不干,干脆携着两女,一路向东,出了剑州,直取荆越之地,往潭州而去。

“什么,那小子又一个人跑了?”李顺看着李敬,面带焦色大呼道。

自上次,李顺被李行之剑法所惊,放他带着两女离开,心中便担忧、自责不已,却不想,一不留神,这李大郎有不见了人影。

李敬倒不如何惊讶,反而满脸笑意、自得。由不得他不高兴——虽然李行之自觉没教多少东西,但却让李敬以及李家那些年轻人,可以受益一生了。而李行之撂挑子的事,反而在他意料之中。

“你还年轻,这么急躁干甚么。”李敬还有闲工夫调侃几句。

“可……”

“可什么,你还不知,我那两宝贝侄孙媳妇,在这剑州之地,闯出偌大名头,比之我数十年的经营,都不差了。还担心什么!”

得,原本让李敬看不上的‘小白脸’和‘小白脸’他媳妇,现在都成他的‘宝贝’了。

李顺走出堂屋的,带着满心的疑问,四处打听去了……

又月余,大雪纷纷扬扬。

在白茫茫的一片雪地里,三个黑点迅速移动,不时,便出现在一座大城面前。

往三人来路看去,雪面上,竟无半点痕迹!

“终于赶到了!”

一个少年人身披大氅,吐出口白雾,说道。他旁边,还俏生生站着两个捂得严实的少女,只在雪花漫天的白幕下,露出两张红润的脸蛋来。

这三人,正是李行之一行。

李行之三人一路游山玩水,竟然忘了时间。待到惊觉,才发现,已近年关。

不想在荒山野地过年的三人,于是运起内力,紧赶慢赶,终于在年前赶到了潭州城。

潭州城近在眼前,但李行之没有进去。

他在两女奇怪的目光下,转到近旁小道。

一间在茫茫雪地里,显得有些孤单、颓唐、古旧的破庙在小道尽头。

那间破庙,经过几年时光,更加的破烂,墙面都裂开的几条缝。

李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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