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惹邪魅王爷-第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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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燕
248、里燕
谢艳峰跟在皇帝身边的年份远比跟在邵轩辕身边长,她一直很清楚地知道,自己首先是皇帝的人,然后才是邵轩辕的妻子。但她也从无内心煎熬,因为她理直气壮的认为,忠于皇帝和忠于邵轩辕没有什么冲突,御赐王妃,多么荣耀,显示着自己的忠诚、强大和价值。她无所谓外人怎么议论纷纷,重要的是,皇帝信任她,邵轩辕宠爱她,众人敬畏她,这是她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几乎是她存在的意义。
那时候皇帝还是大皇子,中宫空虚,皇贵妃并不算一枝独秀。皇贵妃的叔叔在人贩子手中将自己买下来,那戴着偌大玛瑙扳手的手掌轻轻托起自己脏兮兮的小脸,这人赞叹道:“不惊不惧,大将之风。好明亮凌厉的双眼。”
“大人好眼力。”那锦衣的紫袍中年男子的身边站着个仙风道骨的白须老者,却是武林中一等一的高手,老人摸了摸自己的身子,道,“此女骨骼清晰,会是练武的好材料。”
然后她被义父收养,教她一个女子应该会的一切,暗地里还教她一个女子不该会的一切,她白日里学习歌舞女红,夜晚学习做记号生存间谍和暗杀。等到她有足够的力量,从夜色中的树梢上俯冲下来,抽出腰间的匕首,一刀杀死行人,见血封侯之后留下隐秘的记号告诉同伴自己的已经得手之后,她心中已经可以把自己的使命倒背如流——辅佐大皇子登上王位,报答义父一家的养育之恩。义父给了她一个好听的名字,谢艳峰。她果真明艳锋利,依稀像极了险峻高峰的嫣红,像绽放在高峰之巅的花朵。
被义父送进宫廷,安排在大皇子母子身边的那一日,是个艳阳高照的晴天。她看见了美艳的皇贵妃,但又淡漠地移开了眼神。这宫廷中美丽的女子不要太多,她对美人素来不以为意。相比较而言,还是那个锦衣华服,腰间配着宝剑的少年王子更让她觉得吸引人,王子比她大不了几岁,她长得已经算高,王子比她还要高一个头。那王子生得漂亮,但老成自持,于是看上去就像是眉梢眼角都不太高兴。这是个绷得很紧的人,谢艳峰想。这样才是成大事者。谢艳峰在心中继续补充了一句。
皇贵妃对她的加入表示了欢迎,可大王子对此不屑一顾。她直挺挺地上前,虽然穿上了娇嫩的鹅黄色的宫女服侍,气质却还是和穿着刺客细作的乌黑夜行衣没有两样。她有这样一个成长的特殊环境,她就算笑也不是寻常少女思无邪的天真了,她是一把利剑。谢艳峰对着大王子行礼,规矩她学得很好,礼数周全,有模有样,除了不会低头和别开目光,她道:“奴婢参见贵妃娘娘,奴婢参见大王子。贵妃娘娘凤体金安,大王子福泽绵长。”她觉得这种宫廷之中的吉祥话着实无聊,人都是肉身凡胎,如何可能千岁万岁,金安绵长。
“噌!”大皇子却一把拔出那腰间的宝剑,因为那宝剑又沉又长,几乎有这个少年一半高。她本以为这只是这个野心勃勃的少年的装饰,不想那少年握剑的手又稳又准,她心中对自己的主人微微钦佩。眉目俊美但冷峻的大皇子冷冷道:“本王子身边最不缺的,便是帮本王子办事的奇人异事。你有什么能耐,有资格在孤身边为本王子效力。”
她看见一旁的皇贵妃笑得美丽和从容,一入寻常,眼中还有对自己那一手调教出来的儿子的赞赏。谢艳峰又把眼睛低下,微微看着自己脖子上锋利的宝剑,知道皇贵妃对自己好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儿子,她还是更喜欢这个英姿勃发拿着剑质问自己何德何能胆敢进宫协助的少年王子。这宝剑销金如铁,稍微往里面移动一点,自己的咽喉便会被一刀割破。
可是下一秒,她柔柔的白白的纤细手指一点,大王子的眼睛瞪大,不可置信地看着那冷漠淡然的谢艳峰身影灵动如影,转眼便闪开了剑锋,逼近到了自己的面前。在大王子的错愕和皇贵妃的惊讶中,谢艳峰近距离直视着大王子,还是那样锋利和娇艳,然后再次行礼,口中道:“奴婢自当犬马奔走,百死不辞。”她有这样一个扭曲的生长环境,其他女子该有的东西她都没有,既没有善良,也没有恐惧。她只是一把剑,为了主人杀戮战斗,不怕死也不心软。
而这些,都是大王子欣赏和推崇的,大王子将空荡荡的宝剑豁然收回剑鞘,道:“那你留下来吧,有的是用你的地方。对了,你做的很好,只是记住和人行礼,要低头和移开目光,若不然,你容易被宫中有权势的男人忌惮厌恶或者好奇喜欢,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为孤添麻烦。”
她记下了。时间匆匆过去,宝剑的锋芒更加锐利,直到已经成为皇帝的大王子将自己作为监视安插入邵王府,她才重新抬头直视身为自己主上的有权势的男人。因为她要把邵轩辕所有的点滴记录起来,随时的报告给多疑的皇帝。
而直到谢艳峰死,她也没有发现邵轩辕的任何不臣之心的疑点。她直到死,也觉得自己的身份会让自己的君主和夫君兄弟之间更加和睦,自己是光荣和骄傲的。
也许对于一把剑,这样已经足够。
《九·堂前燕》旧时旧事,已经长成大好青年的年轻王子们在一起下棋闲聊,说起自己的择偶标准。这些男子是全天下条件最好的男子,观看秋月春风,于是对王妃的要求也极高,个个说的眉飞色舞,条件一个赛过一个的苛刻,若这场谈话被天下女子们听了过去,恐怕足以掩面而泣好大一群。轮到邵轩辕的时候,邵轩辕邪魅狷狂的一笑,拿着白棋子道:“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床下仙女,床上淫娃。”和他正在下棋的大王子扑哧一笑,操起玉石金线棋盘便朝邵轩辕的头上砸过去。
这话说完的第三天,陈里燕嫁给了邵轩辕当了邵王府的第九侧妃。
茁雅
249、茁雅
陈里燕的存在完全就是为了映衬邵轩辕对自己的兄弟手足吹过的牛。邵轩辕果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意洋洋地牵着自己心目中全数符合条件的美娇娘入了苏州邵王府。陈里燕秀外慧中,长得一表人才,柔顺温柔,系出名门,弹得一手好古筝,他们的结合也勉强算的上是天作之合。
先说上得厅堂。陈里燕出身书香门第,爷爷曾是先帝的太傅,父亲母亲个个都是饱学之士,再这样充满墨香的环境中成长,陈里燕气质和涵养不用多言。邵轩辕在刚娶了陈里燕的最初那段时间里,最大的一个兴趣爱好就是带着这女人出入王府宫廷等一切达官显宦们交际娱乐的场合,陈里燕把女人可以充当男人面子工程的花瓶的这一特点阐释得尽职尽责,邵轩辕拎着她出去溜达,颜面有光。同样的笑,陈里燕就可以笑得笑不露齿含蓄委婉,矜持美好,一切尺度她都拿捏得刚刚好,多一分则欠了矜贵,少一分便流于木讷,总之此女是个妙人。邵轩辕放着陈里燕与其他命妇们一起游玩,男人们巨猥琐地在后面看自家女子的背影,陈里燕永远是莲步碎碎,裙不露足,柳腰轻摆,婷婷婀娜的那一位,其实三代才能出一个贵族,陈里燕是被贵族到骨子里的家族用无数的大环境小细节全方位浸泡式养大的,寻常女子哪能与她比较仪表。而端个茶啦谈个古筝啦答男人的话啦伸个手眨个眼睛啦诸如此类这种事情,陈里燕的表演也可谓遇佛杀佛遇魔杀魔,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到了最后,苏州城中的命妇们都有了自知之明,不肯鲁班门前弄大斧,自讨其辱。邵轩辕洋洋得意了一个月,将全城权贵的妻妾们都杀了个昏天地暗之后,兴趣消失,也着实是高处不胜寒无人去炫耀了,陈里燕功德圆满,从此失宠。邵轩辕曾经一觉醒来,起床之后掀开被子,饶有兴趣地欣赏着陈里燕的睡姿。陈里燕在无意识地睡眠中也保持着仕女图中美人春睡的标准姿势,娥娥婷婷地侧躺着,青丝整齐,面容安宁,嘴角微笑,双手合十放在脸颊边上。邵轩辕不由感叹:“她是怎么做到的,九侧妃真乃神人也。”
又说下得厨房。陈里燕做得一手好菜,可惜身为侧王妃之后英雄没有用武之地,邵轩辕第一次见陈里燕之时,陈里燕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姑娘,除了那种完美到神迹一般的礼仪举止之外,给邵轩辕留下深刻印象的要数她的厨艺。那时候邵轩辕策马累了,向陈里燕讨一餐饭,陈里燕随便一道清蒸河鱼,便被少轩辕维持着王爷风范,文文雅雅地一扫而空。事后两人结为夫妻,圆月高悬,幸甚至哉地邵轩辕牵着马悠然回府,已经醉倒睡去的陈里燕趴在马背上,她睡死过去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李白的诗:“我欲醉眠卿且去”。青石板路静悄悄的,浮生自有闲适风流的快乐。邵轩辕宽大的云袖被梦中的陈里燕用一只白皙柔软的小手扯了扯,一声呢喃:“我好想再为王爷做一道菜。”邵轩辕看着她头上华贵的鎏金珠花,看着她身上价值不菲的上好孔雀蓝蜀绣,心中想,无论此女如何荣华富贵,在自己心中,她还是那个微笑着说,客人稍等片刻的擅长烹饪的贤惠小姑娘。
其次是床下仙女。前文说过了,陈里燕是个妙人,一个被丈夫拉去陪酒,灌醉之后会吟着诗仙名句的女子,此人如何九天仙女下凡尘可见一斑。后世有个文人,他赞美李白的“斗酒诗百篇,长安客栈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的诗情,写出了一个名句,道:“绣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这句话是对一个奇人的最高的赞美之一,本身也是很有美感和气势的,属于神来之笔。但如果邵轩辕知道这句话,一定认为这句话简直就是为了陈里燕量身定做。邵轩辕偶尔还回来陈里燕那里坐坐,听陈里燕说说魏晋南北朝的小故事也是精神上的莫大的享受。陈里燕这种女子合该优雅的老去,岁月不仅不会夺走她美丽的红颜,反而会为她添上动人的魅力。
床下是荡妇。这个不好说,尤其是我现在正在整理的东西是白纸黑字的东西,更加要听子曰的,非礼勿言非礼勿视。总之我本以为自己在这方面是个中好手,不想陈里燕早已珠玉在前。
陈里燕最大的遗憾大概是寡淡无味。所以我虽然折于她手,但我对她最大的印象便是美可能还是美的,然而眉目寡淡,让我记不住。此女蛰伏多年,终究将我一朝击倒,输给她,我心悦臣服。这是当朝摄政王大臣夫人的肺腑之言,现在记在纸上,任人评说。
《十一·茁雅篇》世人大概知道,邵轩辕有个胡姬侧妃,一舞动天下的楼兰李玲丽。可世人只道邵轩辕早在李玲丽之前,便有了个出生南疆的异族美女康茁雅当十一侧妃的,恐怕不多。康茁雅的父亲在南疆是当地部族的头目,翻译成中原话叫作康王爷,南疆的山高水长养育了康茁雅健康直爽的性格,就像大自然里美丽的花花草草,尽情沐浴着风雨雷鸣,无限的风光尽在险峰。康茁雅不似我们,她喜欢沐浴阳光,觉得为了保养肌肤而不晒太阳不吹风简直不可理喻。康茁雅的肤色是我们一众侧妃之中最黑的,可她黑得健康讨喜又别有风情,真的很美丽。何况她还有那样灿烂性感的五官和身段。总而言之,人如其人,她真是又健康又茁壮又雅趣,邵轩辕把她放在身边我完全能够理解,换我是男人我也要了她,这种女子是个妙人,本该有个更美好精彩的人生和天地去盛放,终究只能说天不从人愿,一切都是命。
胡笑
250、胡笑
记得一年合府欢宴,瑞雪兆丰年,难得一群寂寞已久的莺莺燕燕可以争奇斗艳与邵轩辕共度良宵。由康茁雅提议,邵轩辕当时与我热恋,心情正好,竟然答应了,于是邵轩辕酒后与我们打雪仗,我最得宠,风头几乎盖过胡思莹,那些侧妃们平时对我已经恨之入骨,这次雪仗,大多都是冲着我来,邵轩辕自己用身子挡住我,为我挡去了大部分的攻击,我们并肩作战,也很有趣。不过康茁雅显然不是我等俗人,她觉得擒贼先擒王,以多欺少没有意思,欺负女人也不算了不起,连我在内,所有的女子中唯独有她玩得最为开心,她不攻击别人,只尽心尽力地做好一个个冰冷的雪球,然后对着邵轩辕劈头盖脸地砸过去,邵轩辕紫色的披风被她砸成了大花脸,邵轩辕身在高位,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对他,于是少轩辕到了最后被康茁雅打得顾不了我了,放着我被打,然后一面尽力挡在我身前,一面与康茁雅激烈的争锋相对起来。康茁雅身手敏捷,自由自在,不像邵轩辕有我这个后顾之忧,于是堂堂邵王爷被这个侧妃打得甚是狼狈,我都看不下去了,一把推开邵轩辕,口中发狠道:“别管我了,冲啊你!”
话音未落,我便被铺天盖地的雪球打得够呛。大家哈哈大笑,我郁闷不已,但还是坚决维护邵轩辕大战康茁雅。邵轩辕最后和康茁雅堪堪战成平手,大家都玩得特别开心,尤其是这两个出尽风头的雪仗战士,乐不可支,大呼过瘾。
康茁雅很让人喜欢,这女子直来直往,有原则得很。于是她才会在锦鲤池的拱桥上与谢艳峰狭路相逢之时,坚持不为这位御赐王妃让道。她的一番话说得谢艳峰内伤不已,玉面转青:“明明是我先上的桥,你看见了还坚持要上来,真是够霸道,人争一口气,你要是不让开我就把你打到池塘里,总之万事离不开理字,你别逼急了我。”
谢艳峰身手很好,其实康茁雅真的动起手来,掉到池塘里被粘腻的鲤鱼碰来碰去的人肯定是她自己。但谢艳峰的难处在于不能暴露自己细作的身份。谢艳峰和康茁雅不一样,康茁雅不平则鸣,但生性率直好爽不计较,今日若是谢艳峰硬要不讲到底把她丢下桥去,她骂个几句转眼就忘了。谢艳峰从来不是个善于言辞的人,她那日沉默不已,最终还是让了康茁雅,可是心中的怨恨滔天盖地,康茁雅的失势已经在那一刻注定。
古人云,宁可得罪君子,不可得罪小人,大概就是这个道理。自此之后,谢艳峰夜夜对着邵轩辕吹枕边风,邵轩辕一世英名,未必不知道真相到底孰是孰非,可他也正因为一世英名,自然知道为了自己的王图霸业孰重孰轻,大事业从来都要用无辜牺牲者的鲜血和骸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