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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锦娘-第44章

小说: 锦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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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和宫之中仅剩的十来位老臣,忠心耿耿地走到这最后一步。方锦苦笑,伸手去触碰那茶碗,却不料被那刚沏的茶水一烫。前排的老太医向上一步:“贵君,臣妻儿早已为大慕贼党所弑,臣,放不下大戌,愿与大戌共生死。”

“邹太医又是何必?”方锦浅浅一笑,“行医者,救济天下,哪里还去管这天下为谁人掌控呢?”左胸一阵绞痛,惹得男子蹙眉,“君子乱则隐于世,安则出于世——若太医效忠怀仪,那么在下不欲挽留,太医愿留便留;然太医要是效忠大戌,在下想大可不必,这顺者昌逆者亡的肤浅道理,用不着在下教了吧。”见众臣神色困顿,方锦挥了挥手,“方锦感谢各位这些时日的照料,只是为了‘愚忠’二字赔上性命实在是不值得——来人,将大人们速速送走。”

那老太医颤抖着双腿跪了下来,见邹太医一跪,周遭的大臣也齐齐地跪倒在地,“臣等,”年迈的臣子遏止不住那纵横的泪水,“拜别贵君。”

将臣子们送走,方锦亦遣散了前后宫的侍从、公公及宫女,御花园后门大开——那伛居宫闱的下人们鱼贯而出,似是迫不及待地摆脱禁锢身心灵魂的枷锁。“终于到这灯枯油尽的时候了,”他扬手合上天和宫的窗户,将那大戌玉印用红布包好,置于桌案左侧,“言亲王,快些上车吧。”

言默抿了抿唇,“你真要抛弃整个大戌?”双眸之中微闪的银光似乎在期待这男子的绝地反击——她不相信锦娘会这般懦弱地放弃整个国家,纵使他已然谴退了这宫中几乎所有活口。“可,这儿,毕竟是……”毕竟是生自己养自己的地方,这二十来年都不曾远离过的土地,如今却要永别不见,都说帝王子嗣没有故土,言默算是明了了这句刺耳的话——若是这江山易主,皇城依旧,却再也不是她言默的家,而这天下之悲凄莫过于有家不能回。

“走吧。”他轻声说道,没有太多的规劝,没有太多的安慰,就这样缓步走过言默身边。那两字仿佛是一种不可违反的命令,驱使着驻足于原地的人们迈开脚步离开这是非之地。言默低头跟了上去——后院停着一辆有些陈旧的马车,沈笙早已站于车旁等待,他伸手将言默扶上座位,驱马而行。方锦亦跨上一匹马,那颠簸的马背晃得自己踉跄不已,男子咬了咬不见血色的唇,径直跟了出去。

怀仪苦涩地笑了笑,一番咆哮过后,自己不仅仅哑了嗓子,也剩不了多少力气。“什么和亲,锦然公主,都是借口……”几乎溃烂的双唇微颤地抖出几个字,她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哪里,老天要她经受这得而复失的痛楚;还是那大戌真正到了气息奄奄的地步,灭国不可避免——怀仪抬起眼皮,麻木地看着城下血流成海,她不禁想到当初血洗湮华殿的夜晚,定是如同今日这般横尸遍野。

“怀仪!”言默忽的从马车车窗中探出脑袋,“沈笙,是怀仪,停车!是怀仪啊!”沈笙连忙制了车轮。车后的方锦急急地拽了缰绳,绕道车前停了下来。言默奋力爬出马车,她仰首,“怀仪……”那被捆于南门城墙之上的女子,她言默就算是隔了十万八千里都能认出来是自己的妹妹,“怀仪!”少女激动地想冲跑上去,却被沈笙一把拉住不得动弹,“求求你,方锦,你救救她啊,她是我妹妹,你救救她……”

就算,就算她祸国殃民,但,怀仪至始至终都是言默的妹妹啊!

双眸再也遏制不住蠢蠢欲动的泪珠,任之倾洒,方锦瞥了一眼城墙,“带她走,盐城还有两处老宅,”将方家买在乡下的老宅子所在之处告诉沈笙,他转首看那城墙之上闪过一道银光,“别看!”男人惊叫出声。

言默只觉那一刻怀仪看到了自己,她从未见过怀仪这般纯真的笑容——记忆中的妹妹,一言一行总是透露着不与年龄相符的成熟——然而下一秒,自己的视线便被一只大手盖过。

余忆童稚时,忆不得尔笑靥若花。

余忆童稚时,忆不得尔双颊晕红。

余忆童稚时,忆不得……

“朕要看朕的鲜血,”城下忽的停了厮杀声,所有的大慕军士排列整齐,逼近城下,面对马贤身边刽子手举起的砍刀,怀仪忽的笑了出来——半世帝王一场梦,她斜睨着那泛着寒光的刀刃,想必能砍杀大戌末代皇帝的屠夫亦是新朝的开国功臣吧,没想到自己垂死之时,还能摒却一世骂名,成就一个刽子手。

她忽的想到了司书公子,那个替她担了一出荒唐亲事的男人,当初他出卖湮华殿成了自己的手下,恐怕最后也不得善终,然而他却是那五个后妃中实实在在碰过自己的人——这年头,真是想找个尸骨合葬的人都没有。她兀自哂笑,却迎上马贤凛冽凶恶的目光,“朕要看朕的鲜血,”怀仪一字一字地高声喊道,满脸的抽打伤痕几乎让她面目全无,深深吸上一口故土的空气,顾不得那利刃早已架上自己的脖颈,“散到大戌的一草一木,”怀仪昂着脑袋,“朕要这大戌的千千万万都给朕好好记住,这大戌,永远是朕的天下!”

“不!”言默紧紧地抓着沈笙的手,企图将那遮掩视线的黑暗驱走——听得那一声豪言,紧跟着刀剑一错,似有什么滚落——她忽的安静下来,两行清泪淌了下来。沈笙将少女转过身,然后将言默抱上马车,身后的厮杀声再度升调,整座城池充斥着嗜杀的野性欲望。“快带她走,”方锦催促道,“看来是要赶尽杀绝了!”他侧首瞥了一眼那城墙之上,旌旗之上沾染着大片的血红。

“看,是方锦!”人群之中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敏感的名字刺激着所有将士的神经。马贤顾不得收拾城墙上的尸首,夺过鼓士的鼓槌,向那墙上战鼓狠狠一擂,“大戌残党,一个不留,全给杀光——拿着他们首级来领赏!”一声令下,千军万马朝着三人狂奔而去。

言默还没有从方才的惊恐之中回过神,少女颤抖着双手攥住车帘的一角。沈笙神色复杂地望了方锦一眼。

“走,走的越远越好,”方锦抿着唇,苍白的脸上没有丝毫血色,他驱马前行三布,扬手一挥,皮鞭直直地打在马车的马匹之上,那骏马啸叫了一声,抬腿便狂奔起来,沈笙一惊,连忙拽好缰绳。言默探出脑袋,却见那男人漾着笑,“锦娘,锦娘你怎么办!”她扶着那上下颠簸的车窗边缘,大声叫喊起来,“锦娘!”瞥见那城墙之上血红一片,她望着渐行渐远的南门泪若雨下。

“快走!”男人策马追上来,在那马匹身后再加一鞭,无视言默的叫喊,“沈笙,我们有缘再见了。”方锦浅然一笑,等不及沈笙回话,男人将一柄长剑抛给沈笙,随即调转马头,向西狂奔而去。

背身而立,他依旧是那个风华绝代的方锦,天上人间,何人容颜堪似锦娘?

言默胡乱地抹去夺眶而出的泪水,紧紧地握着沈笙转交给自己的玲珑剑,只觉那视线中的男子,淹没在血液迸溅与刀枪厮杀之中,身后那追杀的声音稀释在呼啸而过的风声之中,她放下了窗帘,死死地捂住脸颊——她无法想象他马革裹尸的样子,亦无法想象他被人剜下首级的凄惨状况,这个男人赢得了她全身心的钦佩,不单单是他那无可匹敌的智慧,他那风华绝代的气质,他和词昊那扼腕叹息的爱情,似乎从她第一次迈入湮华殿,称他一声“锦娘”之时,她便认定了这男人的不一般。

皇城的姓氏终究被改写,二皇子契天血洗大戌帝都,企图夺回大戌江山,不料盟友大慕翻脸,收回兵权将之赐死金銮殿前;马贤原本欣喜地等待着属于自己的封地与爵位,却不曾想到等来的却是一柄利箭百步穿心;慕斐帝还未在怀仪的位子上坐得热乎,便在朝野之上暴毙身亡——大慕老头怕是到死都想不到,这龙椅扶手之上设立了机关,一根涂满了“惊梦”之毒的金针直直地插入背脊……

南宫十三毒,惊梦——天下戎马,江山谁人,不过都是空梦一场。

戌景后五年,大慕入侵,剜景后首级献祭军旗,赐死奸人马贤、逆党皇子契天;然慕帝斐暴毙朝堂,终为“南宫十三毒”之“惊梦”所害;至此天下大乱,诸国争锋。

愈一年,北国大梁平定中原,南野北匈虎视眈眈;然梁恒帝战死沙场,太子清晚十一岁生辰之日继位,改国号大齐,立年号玄泽,戌景后六年为玄泽元年,立绍郡为国都——世称齐凉帝。

言默呆呆地立于方家旧宅之前,这寒冬腊月的时节,家家户户都洋溢着过年的气氛。沈笙从外面回来,见言默独立门口,发梢挂连着雪片。“有消息么?”她搓了搓冻僵的双手问道。

“没有。”男人拉着言默进了里屋,弹了弹两人身上的雪花,“就连原先是大慕军队里的士兵都不知道下落,只说那会儿慕斐帝也急着要找到方锦的人,无奈夺城一战之后那人就没了踪影——你要知道,那大慕的老皇帝也不是个正经的人,八成那会儿是看上锦娘了——不过这事情怎么说,如今这天下倒都不是他们的了……”

老百姓永远不想参与那改朝换代的事情,若要是有的饭菜温饱,管他江山谁和谁。

“这么说,锦娘没有死?”她转首望向一边,是方锦最后抛给自己的那把剑,当初宋翊鸢留给自己的玲珑剑。可惜,除了那驾鹤西归的人儿,世上再没有人成为玲珑剑的主人,包括自己。

“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沈笙换了一身袍子,将那淋了雪水的外套挂了起来,在屋内生上些火,方锦当日交代的地点还真有一处容身之所,这方家旧宅虽说年岁久远,倒也避得了风雪。男人拿出一把当日偷带而出的古琴,指尖轻触琴弦,缓缓地弹奏起来。

“我还在想,他不会真去找词昊了吧……”言默炖上了清汤,却听得“嘣”得一声,那琴乐之声戛然而止。

“多年前,这弦也就是这般说断就断了啊。”沈笙抚着崩断的琴弦,喟叹道。“对于弹琴之人来说,断弦可不是什么好事。”当年他断弦而惶,不料还真让湮华殿遇上了血光之灾。

言默一把拿过沈笙的琴,将那断却的琴弦拽下,“说什么丧气话,明天去镇上重新买一根吧。”她将头转向窗外,天地银装素裹。“对了,我听说你在邻村收了个小徒弟。”

“那孩子是个孤儿,又哑了,长到十来岁,有位姓禤的老婆婆收养着,二胡拉得着实不错,”沈笙舀了一勺汤,“习乐之人互为知音吧。”

“堂堂司乐公子也要靠双‘手’谋生啦。”言默眨了眨眼睛,故意加重了“手”字,却惹来沈笙一个白眼,她有些俏皮地笑了笑,径自取了碗,舀了热汤喝了起来。

玄泽二年,齐凉帝励精图治,天下太平。


 


锦娘 正文 【79】诀别

盐城。冬日肃杀。

抬头,周遭是这般简静苍凉。身下的褥子耐不住清寒,言默只得急急地起身——当日出逃时总以为自己会被溺死在这凡尘的荒芜之中,没想到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知不觉中便也习惯了粗茶淡饭的清贫。草草地挑了件厚实的棉袄加上,不由嘲笑自己被皇宫养出来的娇贵身子,想起昨日还见沈笙穿着单衣在屋外洗菜,没有半点畏寒的样子。

缓步走到门外,寒风迎面而来,男人正站在屋外晾晒着忆儿的衣衫——五年前沈笙带着言默逃到了盐城,依着方锦给的消息找到了这几间方家乡下的房子,虽说简陋,住着倒也宽敞。沈笙嘴上嫌言默骄纵,倒是将所有的杂活一并拢了下来。言默只好红着脸笑笑,“没想到公子笙如此能干。”

“哪能和你比,”沈笙轻笑着将言默搂住,从皇城出来便没有带多少衣物,这般天气更是将往日的金枝玉叶冻的不轻,躲在男人怀中依旧是瑟瑟发抖,“还冷?”怜惜地问道。

言默点了点头,“嗯。”

沈笙兀的叹了口气,将怀中人儿搂紧,温热的手掌覆上言默手背,“对不起,委屈你了,言默。”他轻声喊着她的名字,而不是硬生生古板的“言亲王”。言默亦伸手覆上沈笙的唇角,面对男人略显毛糙的下巴,言默调侃道:“真扎人!”

“嗯,那就好好地扎扎你吧。”男人轻笑,将带着胡渣的下巴噌住怀中人的额头。言默合了双眼,却直直地淌下了两行清泪——来到盐城的第一年,言默决定嫁给沈笙,尽管两人有着二十岁的年龄差距;第三年,他们有了个可爱的儿子,感叹往事千万唏嘘,两人便给小生命取名唤作“言忆”,随了沈笙的姓氏。言默站在门口,看着沈笙将衣杆架上干枯的树桠上,女子不禁浅笑——于宫廷的奢华凄迷相比,今日的言默宁可不要二公主的称号,不要“言亲王”的封地家财,沈笙在镇头接了几分教习音乐礼教的活,又带了个徒弟,虽说拿不到现钱,师徒两个兴起也会去别些富庶的村子卖卖艺——这般浅粗的生活,却给予自己更多的幸福和安心。

“怎么出来了?”觉着身后有些动静,男人回过身,见言默站在门口,急忙将外套扯下,快步上前给妻子披好。

言默浅笑:“没事,只是家里没有炭火了,打算去集市买一些回来,”伸手理了理沈笙没有穿好的衣领,“顺便将忆儿带回来,这孩子一清早就跑去集市上疯。”

“怪不得人家都说慈父严母,”沈笙也笑道,“小孩子爱玩就让他玩去吧,有时候不要管的太死。”

“是是是,”言默狠狠地戳了沈笙一下,男人佯装吃痛地叫了一声,“好啦,我得出门了,你呢,就乖乖地把衣服洗好,被子晒好。我看今天虽然冷,但太阳倒是不错。还有,昨天隔壁家刘大嫂送了酿好的蜜枣,不管怎样今天咱们要招待她一顿午饭,这就得考验我家公子笙的手艺啦。”一席话将公子笙的日常活动全部规划好,虽然自己曾是湮华七公子之一,又出入宫闱受封贤君,不过这些家务事项也得心应手,也算是对得起当年“贤”这个字。男人依旧是苦着脸点了点头——唉,谁叫自己把她惯坏了呢?

集市设在离盐城城镇半里的小村落中,距言默家不远,远远地便看见沈言忆那个小不点一摇一晃地向自己狂奔,小手还攥着两张被揉的不堪入目的宣纸。言默急忙跑上前去抱起自己的宝贝儿子,然后轻轻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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