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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误人子弟-第14章

小说: 误人子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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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虽然答应了会去,可是情绪并不是很高。他知道赵明轩是为了他好,却总觉得哪里出了点差错,让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晚上的时候,赵明轩一下下的摩挲着陈良的头发,陈良转过头去亲他的嘴角,赵明轩笑着回应。陈良一直生活得很辛苦,虽然他自己从来不这么觉得。同情心泛滥也好,爱屋及乌也罢,赵明轩总是忍不住想帮他做些什么,让他过得更随意一些。

“我没事儿就过去看你,”赵明轩揉着陈良的头发,“想我了,可以打电话。”

陈良点点头,咧开嘴笑笑,但赵明轩觉得他并不是真的高兴。

一个月之后,陈良飞去了北京,阔别已久的校园生活对他而言既兴奋又陌生。进修实行的是半军事化管理,不过周末是可以自由活动的。陈良没有来过北京,对这个城市充满了好奇,所以自由活动的时间基本上都用来逛景点。

但是各景点门票价格不菲,陈良一面心疼人民币,一面又觉得好不容易来一次,不进去看看实在太可惜。故宫,天坛,十三陵,颐和园,圆明园,大观园。偶尔体验一下拿着地图坐公交的感觉也不错,有人一起固然好,没人的话陈良自己也会逛得痛快。

每次打电话,赵明轩都觉得自己是在听陈良的游记,这两天去了哪儿,看了什么,陈良乐此不疲的汇报着。赵明轩心说,这给你忙的,估计都把我往脑后了吧。可是转念又一想,这样也挺好,有新鲜事物转移陈良的注意力,让他不至于总想着自己,就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半年的光景一晃就没了。

一同来进修的人年龄各异,但是陈良与他们相处的都还不错。混熟了之后,一帮人决定周末去泡吧,俩周把三里屯后海都转了一圈。陈良虽然对泡吧没什么兴趣,但也跟着去了。灯红酒绿和略显嘈杂的音乐让他有点不适应,每当这个时侯他都会很想念赵明轩,那种平静悠哉的生活,着实让人怀念。

进修就是过来镀金的,一起来的人都是这么说的。陈良也明白这么回事儿,可是镀完金之后呢?考上公务员时候,他觉得自己会像大多数人一样熬年头,副科级,科级,最好能在退休的时候混上处级。可是现在,赵明轩给了他一个更优的选择,让他可以去做更喜欢的事,不至于虚度年华。这条路能走多远,没人知道。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自己走的越高,和赵明轩的关系就越容易被曝光。

每次一想到这里,陈良就觉得很头疼。他只有二十五岁,让他一辈子呆在派出所,他肯定不会甘心。可是如果以舍弃这段感情作为代价,他还是不会甘心。而赵明轩的想法,他又摸不透。赵明轩似乎一点也不介意帮他爬的更高,那是不是就意味着他并不在乎面对迟早分开的局面。

进修的日子,其实并不像赵明轩想的那样好过,每一天过的很漫长。早上六点出操,晚上十点就寝。用的是内部教材,外面根本买不到。好在伙食还算不错,虽然每天都很累,不过大多数人还是胖了。 

好奇心,新鲜劲儿全都过去了之后,陈良开始疯狂的想念赵明轩。可是他所能做的除了打电话之外,再无其他。就连打个电话,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在寝室里打,只能躲到走廊上去打。好在同寝室的人都以为他是脸皮薄,磨不开面子在大家面前给女朋友打电话。

见不到面已经很惨了,更惨的是,陈良根本就不懂怎么表达自己的想念之情。每次打电话,都像在做学习汇报。虽说赵明轩不会不耐烦,可是陈良自己都觉得没劲。

入冬之后的一个周末,赵明轩出现在了学校门口。陈良本想一路狂奔过去,无奈周围有人,而且人还不少。

赵明轩穿着黑色大衣,带着皮手套,朝他招了招手,陈良快步走了过去,“你怎么来了?”

“我琢磨着,你应该想我了。”赵明轩勾起嘴角,笑眯眯的看着他。

陈良睁大眼睛看着他,“什么时候到的?”

“今天早上,愣着干嘛?出来啊。”赵明轩说道。

陈良出了校门,跟着赵明轩走了一段路,“咱们这是去哪儿?”

“酒店”,赵明轩回头看他,“难不成你以为我要带你去爬长城?”

进了房间,陈良就直接给了赵明轩一个拥抱。赵明轩拍拍他后背笑道,“我看你在北京呆的都快乐不思蜀了。”

陈良咬上他脖子,口齿不清的说我想你。隔着电话,怎么也说不出口的话,一旦见了面,就脱口而出了。

赵明轩嘶了一声说,“你轻点成么?你是想我还是想吃肉了?”

陈良伸手去扒他的大衣,赵明轩按住他的手,“我自己来,我自己来。”

脱下大衣,挂好放进衣柜。赵明轩转身,陈良正目不转睛的看着他,“你这么直勾勾的看我,我没拧!�

陈良贴过去扯他的毛衣,咬上他的嘴唇,赵明轩认命的看他折腾。陈良用最快的速度把两人扒了个精光,然后伸出舌尖一下下的舔着赵明轩耳垂,“我很想你。”

赵明轩摸摸自己已经破皮的嘴唇,无奈的笑笑说,“我知道。”

解决相思之苦的最好办法就是抵死缠绵,两人身体力行的贯彻了这一准则。筋疲力尽躺在床上,赵明轩拿脚踢了踢陈良,“饿不饿啊,天都黑了。”

陈良翻个身趴在赵明轩旁边,“饿,但是我不想起来。”

赵明轩拿起床头的电话,让人送晚饭过来。挂上电话,陈良凑过去亲他,温柔而冗长的吻,让人沉溺。

晚餐并不怎么美味,但是还不至于难以下咽。两人都饿了半天,也就不讲究那么多了,一切吃饱了再说。

赵明轩掐掐陈良腮帮子,“我看你好像胖了?”

陈良点点头,“累归累,可是吃的还不错。”

“胖点好”,赵明轩给陈良夹了一筷子菜,“你以前有点瘦。”

赵明轩这次过来,给陈良捎了几件衣服。整个周末,陈良跟赵明轩呆在一起。北京这地方,赵明轩工作以后,每年至少得来个一两趟,该逛的地方早就逛过,因此也不介意两天都在酒店里窝着。

周日晚上,陈良就回学校去了。赵明轩自己一个人也没什么意思,订了张票,周一飞了回去。凭良心而论,这是个烧钱的周末,好在旅游淡季飞机票折扣很多,不然烧得更厉害。

赵明轩有些不太适应一个人的生活,就像陈良不太适应学校园生活一样,这是他烧钱也要去北京过个周末的原因。

日子一天天过,赵明轩对于硕导这个身份越来越驾轻就熟。王贺那小子最近也颇为老实,据说虽然还是经常去单行道晃悠,但好在已经不再跳钢管舞了,这让赵明轩觉得很欣慰。

圣诞节过后,赵明轩一个人度过了自己三十六岁的生日。虽然早上陈良打过电话,但是还是有那么点寂寞。炒了几个好菜,开了一瓶好酒,赵明轩看着电视自斟自饮,倒也还算惬意。时不时的手机会响,或是短信,或是电话,赵明轩心说记得自己生日的人还真不少。

算一算和陈良认识快两年了,这段感情之所以开始,一半以上的原因是基于同情和好色。赵明轩自我检讨着,但是现在究竟是谁在乎谁更多一些,似乎已经分不清了。其实分不清也没什么,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下去也挺好,可是能过到什么时候呢?赵明轩揉揉太阳穴想,以后要是没有他,自己八成也要这么生活,好在,没有他,还有这么一帮朋友。

陈良是在元旦之后回来的,那天一大清早,赵明轩就开车去了机场。陈良出来,一眼就看见了他。两个多月没见,两人一回家就干柴烈火折腾了好几个小时,事后谁都没力气爬起来做饭,好在赵明轩有先见之明,先买了桶炸鸡,不然这温饱问题还真不太好解决。

陈良在床上啃鸡翅膀,弄得床上都是渣,赵明轩把被子一掀,“你给我痛快下来吃。”

陈良抓了条裤子套上,坐在椅子上接着啃鸡翅膀。

“什么时候回去上班?”赵明轩问道。

“领导说年后去报道就行”,陈良舔了舔手指,“这一阵可以歇着了。”

赵明轩点点头说,“那还不错。”

“今年过年,你跟我回去啊?”
 
作者有话要说:揉脸……又一个诡异时段的更新。




第二十三章

作者有话要说:同志们,我回来了,带着一身的海蛎子味儿回来了……
“今年过年,你跟我回去啊?”

赵明轩想了想说,“别了,你还是自己回去吧,带我回去,你怎么解释啊?哪有人大过年不回家往别人家跑的?”

陈良一想也是,就自己这点道行,在自己爹妈面前根本什么都装不住,大过年的,还是别出什么事儿的好,晚一点再说吧。

过完年,陈良正式去刑侦大队报道,下班后,赵明轩问他头天上班作何感想。

陈良说,“感想?我就觉得这帮人怎么一点都不像警察呢?”

赵明轩平时也很少和警察打交道,就算认识,也都是民警,刑警压根儿就没接触过。于是也不方便作评论,“可能是你对他们还不太了解吧,时间长了,估计就会好些。”

陈良说,“但愿吧,我就怕时间长了,我就和他们一样了。”

熟悉业务熟悉了一个多月之后,陈良接到的第一个大活是蹲点抓人。跟同事一起坐在车里对犯罪嫌疑人住所地24小时监控,等着嫌疑人回来抓人。当然,他也很有可能不回来。

一天两班倒,吃饭喝水抽烟全在车里解决,上厕所是唯一出去的理由。白班还好,晚班一到凌晨一点就困得睁不开眼睛,喝多少咖啡都没用。熬了一周,犯罪嫌疑人终于在半夜出现了,但是,那天晚上还不是陈良的班。

赵明轩说,“好歹抓着了,不枉你们蹲了这么些天。”

陈良两个眼圈乌黑,点头说,“是啊是啊,总算把这王八蛋抓住了,我也能好好睡一觉了。”

赵明轩说,“你睡吧,我做好饭叫你。”

陈良笑着躺下,跟赵明轩招了招手,“一会儿见哈。”

熬夜熬的是心血,忘了谁这么说过,反正赵明轩觉得挺有理,所以大学毕业之后就很少再熬夜,虽说做不到早睡早起,但是没什么意外,零点之前是肯定要睡觉的。

眼下陈良这情况,明显就是休息不好闹得,赵明轩翻炒的锅里的豆角,心想要是早知道刑侦大队这么辛苦,还会不会让陈良去。

但是,假设是骗人的,刑侦大队很辛苦,他一开始就知道。

陈良一觉睡到晚上八点才起来,从卧室出来看了眼表,“你怎么不叫我?”

赵明轩掐灭了烟,“我看你睡得挺香的,就没叫你,反正饿了,你自己就醒了。”

陈良挠了挠脑袋,“我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赵明轩转身进厨房,把菜一热端了出来。陈良睡醒了,食欲大振,一个礼拜没正经吃饭,见到好吃的,恨不得一下子全塞嘴里。

赵明轩说,“你慢点吃,吃这么快,嚼都没嚼就咽下去,胃受得了么?”

肚子里有了点底,陈良放慢了速度,“这几天昼夜颠倒,吃饭跟打仗似的,就怕那会儿功夫出点什么事儿。”

“呃,后悔么?”赵明轩试探着问道,当时陈良那么一提,他就开始动用关系。现在想想,没准陈良就只是顺嘴一提,根本就没深思熟虑,权衡利弊。这种事儿赵明轩不是第一次干了,虽然年纪不小,可是偶尔还会脑袋发热。当年在澳门遇见林凯的时候,人稍微有点意向,他就煽风点火,把林凯彻底领到了误人子弟的这条路上来。好在,林凯还是挺喜欢教师这个职业的,这才让他的头脑发热显得不那么明显。可是现如今对着陈良,赵明轩觉得自己真的是唐突了。就算他不是顺嘴一提,你能指望一半大孩子思考到什么深度。

“后悔?后什么悔啊?”陈良舀了勺汤进碗里,“再怎么不济,这点困难还是能预料得到的。这都受不了,就不用混了。”

赵明轩揉揉他头发,“喜欢这行,就好好干。”

陈良说,“那当然了,你好不容易把我弄进刑侦大队,我要是不好好干,不是折你面子么。”

赵明轩想了想说,“有些时候面子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你必须知道你想做什么。”

陈良看了他一会儿,“那如果我说我后悔了呢?”

赵明轩一愣,“你说真的?”

“逗你玩呢,”陈良笑着低下头继续吃饭,说不上后悔,因为刑警对他来说确实是一种更好的选择。唯一有点缺憾的不过是每次想到以后就觉得有些不安。这种不安,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陈良对能陪在赵明轩身边多久不确定,另一方面,就算他愿意,赵明轩是不是会稀罕这种陪伴?这种不安从一开始就有,到现在还没有办法解决。而陈良也像所有人一样有着趋利避害的本能,既然还不是火烧眉毛,就没有必要天天去想,什么时候真的出了事儿,再解决也不迟。

从一味的迷恋到朝夕相处,时间嗖一下的就过去,感情上说一点变化没有那绝对是骗人的,但陈良非常肯定的是,哪怕渐渐了解到赵明轩的一些缺点,他也仍旧喜欢着他。

所有的不安到了周一上班那天,全都被抛到了脑后。刑侦大队拿到的案件,就没有省事儿的。陈良休息了一个周末后,又接到了一个新活儿。西郊发生了一宗命案,一村民在野地里发现了一辆面包车,面包车里躺着一具男尸。尸体全身被绳子捆绑,有明显挣扎过的痕迹。尸体颈部有淤痕,经法医鉴定,死亡原因是窒息。

根据现场勘察,在面包车里发现了死者的钱包,手机及其他贵重物品。死者的身份很快得到查明,并迅速通知了其家属。

辨认尸体确认无误后,侦查工作正式展开。来认尸的是死者的妻子,据她说,死者三天前出门后,便再无音讯。经过详细询问后,陈良他们得到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面包车系死者本人所有,平时都是用来运货的,为了能多装点东西,除了驾驶和副驾驶之外的座位已经全部拆掉了。可是村民发现面包车时,上面又多出来两个座位。据死者的妻子称,死者一般都是在表哥开的修配厂里修车。

警方立刻派人去修配厂做了询问,得到的答复是,死者三天前曾到修配厂要求给面包车装上两个座位。这样看来,死者那天晚上应该是要去接人的,而他接完这两人之后就遇害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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