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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将倾城-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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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头号情报员的她究竟是倒了什麽楣?

不但遭到上级和好友背叛,被敌人炸得支离破碎,

死了还不安宁,灵魂竟穿越到这鬼时代附到个奴隶身上!

而这用超低价买下她的世家少爷……很诡异,

先是嫌她身上臭,恶劣的把她扔到雪地里受冻,

接着却不计较她的愤怒反抗,真的照她的要求放她走,

害她无法不管遇袭落水的他,不只拚命救人还全天候看护,

算了,这样她就还完人情债,可以放心和他分道扬镳……

等等,他说什麽?要她跟他一起走,会把她这奴隶当贵客?

想想,虽然他视人命如草芥很讨厌,但她在外头备受歧视,

也好,先跟着他,等累积好实力再离开,才是聪明的选择,

然而一直被他温柔照料,又见他为保护她不惜和兄长翻脸,

她走得了才怪,还答应在他上山学艺後,替他守着家,等他,

不料,终於等回他後,迎来的却是灭门惨剧……

出版日期:2012年06月01日



序言

刚过了一个很Happy的生日,然後还有母亲节,所以,家里总共有那麽三个大蛋糕。

怎麽消灭这些赏心悦目,热量却高到爆的东西?

我不烦恼,因为,光看就开心了,家里有另类高手会负责把它消灭。

日子过得慢,稿子也爬得很慢,为五斗米还是得爬(米价也涨了),这个「也」,就表示万物齐涨的意思,隐隐约约也感受到了那种压力。

单薪家庭,压力很多。

有时候会反省,阿华的序实在没什麽看头,就是一笔流水帐,不过真的不能怪我,我的生活就是清清如流水,所有的作者还是读者看了都会唾弃的那种(不过,大家可以把它留到睡觉前看,很有催眠效果),所以不算一点效用都没有对吧。

下本书还在挣紮中,时装还是最後一本古装,尚不定。

所以喽,下本新书再见喽!



第一章

石室里腥臭味四溢,令人作呕,就算冷风从四面八方的缝隙钻进来,还是消除不了那股吃喝拉撒都在一间囚室里造成的恶臭。

三十几个人蜷缩在角落里,有男有女,其中又以年轻的女孩居多。

有人低声饮泣,有人眼神呆滞,有的挤在一起互相取暖,就是没有人说话。

突然传来咿哑声,石室的门被拉开,刺骨寒风随着钻进来的同时,走进来一个臃肿的汉子。

「什麽鬼天气,下这雪像下刀子似的,要到什麽时候能才消停?」掸去两肩雪花,开口就是抱怨。

「也就剩下这些,一完事,就没有咱们哥俩的事了,到时候百花铺的酒帘子一钻,只要有银子,里面的花娘、上好的竹叶青,大哥,你爱怎麽喝就怎麽喝、爱怎麽摸就怎麽摸……哈哈哈哈哈。」因为胖子身形太过庞大,听到这话,才发现他身後还隐着一个矮个子,表情龌龊,獐头鼠目。

「这狗屎地方比茅坑还要臭,妈的,赶快把人撵出来,好交差了事。」胖子爆了句粗口。

尽管石室里充斥的气味对他们来说并不陌生,但是每进来一次,就想吐一次,要是可以,他一辈子都不想进来。

矮个的粗鄙汉子步下台阶,亮出一把比平常人家使用的还要大的钥匙,打开牢门,然後撒开破锣嗓子大声的喝,「全部都给我出来,动作快一点,谁敢慢上那麽一步,小心我的鞭子伺候!」

只见那些孩子被吓得脸色发白,嘴唇哆哆嗦嗦,连话都说不出来。

他们手脚上都铐着比胳臂还要粗的铁链,一个链着一个,一个捆着一个,一个都别想逃。

鞭子挥打在栅栏上,发出恫吓声,有个孩子起身站了起来,牵动他身边的,一串大大小小的粽子开始往外走。

没有人敢挣扎哭泣吼叫,那只会换来响亮的耳光,那些粗鲁的人口贩子手上都是粗糙的老茧,掴在脸上疼痛万分,会让人生不如死。

被连续关了十几天,不见天日,被外头的寒风一刮,还没来得及发抖,看到屋外的摆设,雪地上血淋林的痕迹,每个孩子的脸色都变了,有人死咬着嘴唇,有的两泡眼泪在眼眶滚着,有的脚软了。

因为他们都知道要面对的是什麽。

盖世王朝的奴隶都必须烙上奴印才能交易买卖。

烙上那个身分标记,就代表一辈子到死、到盖棺,甚至生下来的儿女子孙辈都永远无法翻身,永永远远都是低下卑贱的奴才。

几大盆铜炭火炉熊熊冒着火焰,炉里是烧得红通通的烙铁。

每个人都在小心翼翼的控制着自己的呼吸,就怕稍稍用力就会打破目前恐怖的宁静。

人牙子粗暴的把孩子往前推。

烙铁被高高举了起来。

排在尾端的她眼睁睁看着,听着惨叫声此起彼落、哀号哭叫,有人弯腰开始呕吐、有人尿湿了裤子,却没有半个人理会,因为都自顾不暇了。

那些哀叫声太凄厉,让她痛苦得想掩住耳朵。

但是就算掩了耳朵,又有什麽用?

现实能逃避得了一时,能逃避得了永久吗?

瞪着自己无能为力又瘦骨如柴的手脚,她几乎要瞪凸了眼睛。

这副长年被苛扣饮食的身躯实在发育得不好,几乎只有一层皮裹着的手脚,还加上手铐和脚镣,那重量,沉得她必须把链子抱在胸口,利用全身的力气才能拖着走,甚至跟上别人的脚步。

走路都这麽困难了,更别提想翻墙逃走。

是啊,她想逃。

人没翅膀怎麽飞过那道墙?

好汉不提当年勇,可要是以前巅峰时期的那个她想走,没有人拦得住她。

但是现在这个「她」,别说对付手上的破铜烂铁、别说放倒那些如狼似虎的粗野汉子,她连自保的力气也没有。

这副身体根本是废物!

当年,即使被恐怖分子围捕跑进了最不适合生物生存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她都不曾这麽绝望过。

八天。

自从她睁开混沌的眼睛清醒过来,八天了。

这是她繁德儿出生二十五年来最痛苦的八日。

那天,她在肮脏的水盆里看见自己的样子。

那是一个消瘦单薄得跟豆芽菜没两样的小女孩,身上又脏又臭。

看着水中陌生的脸孔,不到十岁大的个头。

头一个钻进她脑子里的念头,就是天大的疑问。这是谁?

她用冰冷的手指狠狠掐住自己没有几两肉的脸颊。

可悲的是,会痛。

她又疑又惊。

她看到的一切是那麽不伦不类,匪夷所思,这些看到她「活」过来的奴隶们没有人多看她一眼,彷佛,她的死活,真的是她自己的事。

面对这荒唐的一切,每天她在这牢笼里醒过来时,她多麽希望张开眼睛看到的会是她自己舒适洋房里那盏远从英国带回来的水晶莲花灯,她的席梦思、羽绒被。

结果,她还是一个被关在这不知道时间流失,不知道多少奴隶中的其中一个。

孤影绰绰,孑然独立。

所有的一切都显示着一个结果—她,繁德儿,国头号情报员,在执行一趟第三世界国家的任务时,遭到上级和朋友联手背叛,知悉的那一刹那,正在执行任务的她被对手的火箭筒轰爆身体,死得支离破碎。

她死得好窝囊。

那麽优秀的她却因为身为男友的上级和她最好的情报员朋友有染,联手令她任务功败垂成,命也没了。

看着自己的身体破了个大洞,她没有很痛,眼里,只是不可置信。

不知道是离魂时的错觉还是怎麽了,她彷佛看见姊妹淘的眼中流露出一抹懊悔。

相信人,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下辈子,她再也不要相信任何人了……

可她也没想过自己的「下辈子」这麽快到来。

上一世的「繁德儿」死了,清醒过来的她莫名其妙的借了小女奴的身体,她来到了不知道几千年前,或者,距离几万光年的异时空,在浩瀚巨大的时空轮盘中,借屍还魂了。

她远远没有复活的快感。

失去她熟悉的生活和国家,要面对的是落後到把人当奴隶的世界,没有人高兴得起来。

那个开小差的老天爷为什麽不直接让她下十八层地狱算了!

那一夜,她缩在墙角,任眼泪流满颊以後,柔韧又坚强的她承认了残酷的现实。

她每天都绞尽脑汁想办法离开这个牢笼,希望却随着时间越来越渺茫……

她飘远的意识很快被拉回来。

被烙上奴印的孩子昏厥着从另外一道门被拖走了,她却只能眼睁睁,对,眼睁睁看着他们受虐,而且,很快就会轮到她。

她想来想去,还没想出个法子来,一只手已经粗鲁的把她拽到炉火前,另外一个人用力抓着她的头发往後拉扯,逼着她昂起了脸。

她吃痛,却什麽都没表示。

不哀求、不哭喊,也不挣扎,因为她知道这些都是白搭。

「你这小丫头倒是有副好眼神,居然敢瞪我?看在你这麽有勇气的分上……大爷我就赏你个痛快!」负责烙印的汉子咧嘴大笑,烧得炙热通红的铁块已经对着她的额头压了下去。

滋滋的声音。

皮焦肉烂的血腥味道马上传了出来,痛得她几乎要晕倒,可她却死死的咬着牙,紧握着拳头,直到两个汉子同时松手,她软倒在地上。

这该死没人权的鬼地方!

还没能把那钻进骨子里的痛熬过去,衣领被人一扯,像畜生似的被拖离开那个刑场一样的院子,关进有木头笼子的车里。

铿锵,又一把大锁锁住了她们。

车里都是女孩,几乎每个人都像她一样昏昏沉沉,披头散发的软倒在角落,没有人知道自己的未来会如何。

车子动了,辘辘的往前而去。

她不能哭,哭是弱者的表现,她不能哭。

缓缓睁开被血糊住的眼皮往後看,风雪依旧绵绵密密,落了满地的苍茫。

长街尽头。

一车人口插着草标,待售。

木台下,黑压压一片,都是男人,个个瞧得津津有味,买妾、买丫鬟,评头论足,价钱谈妥,点交了卖身契,生意居然不恶。

时间逐渐过去,奴隶逐渐减少,这时天色已经近午,买菜购物的人变少,市集里摊子也收拾得差不多,这时奴隶车上只剩下几个样子不出挑的孩子了。

她是其中一个。

她实在太小,那身子,狗尾巴草似的,乾巴巴的;小小脸庞,面黄肌瘦,孱弱得连颧骨都凸了出来,枯瘦得好像风一刮就会飘走。

当奴才,个头太小,干粗活没力气,买回去只会浪费粮食,一点用也没有。

人牙子皱了皱眉,把几个孩子的售价从四两银子降至一两,这根本是流血赔本大拍卖了。

不过依旧乏人问津。

人牙子烦恼卖不掉这几个奴隶,回去不好交差,对街的商家屋檐下却站着一对主仆模样的少年,其中一个少年脖颈围了一圈貂毛,身披雪白狐裘,头戴一顶黑得发亮的皮帽,贵气清雅,两道逸秀的眉,舒舒展展的伸开去,越发显得眉下的漆黑眼睛淬了火似的明亮,而双唇轮廓鲜明,那种美,超越性别,飘逸出尘,风华绝代。

「少爷,失职的马夫已经处理掉,马车的轴心也已经换妥,请少爷上车。」小厮看起来年纪不大,身子站得笔直,下颔微收,面带恭谨。

被称为少爷的少年毫不关心那犯了错的马夫去了哪里,对他来说,一条奴仆的命,不值得他放在心上。

这世道,等级森严,奴才是主子的财产,也就是一个物件,就算任意打杀了,慎重的向地方官府说一声,抹去贱籍纪录痕迹,随便的就一笔勾销,一个奴仆死於各种意外,实在是太平常了。

他的目光投注在对街的买卖人口处,几不可察的微扬着眉。

「少爷看中哪个奴人?要小的去把人带过来吗?」脑袋灵活、精明,能揣测对上意,是奴才的基本技能,家生子的他这些技能自是从小练熟,他对个性阴晴不定的主子试探的问了问。

舆国公府三少,天性清冷,这并不是秘密。

能入他眼的东西,少之又少。

每个奴才都以能在主子的身边伺候为志愿,那是这辈子唯一翻身的机会,千方百计的讨好,绝对是力争上游的诀窍。

主子难得表露了那麽一点兴趣,他怎麽可以不逢迎?

通常这少年贵人不会在意下人们如何揣测他的心思,甚至加以放大,他不会对奴才的行为加以鄙视,毕竟人往高处爬,水往低处流,於他没有坏处,只要不踩到他的底线,他都睁只眼闭只眼,都在他的允许范围里。

「嗯。」声音漠然,带着在上位者不露痕迹的傲慢,指示了下是看中了哪个。

小厮倒退了两步,转头办事去,一句都不敢多问,已经奴婢成群的主子为什麽会看中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小奴人。

小厮一走开,他信步踩上已经匍匐在雪地上当脚凳的奴仆背部进了宽阔的马车内里。

马车的一侧放置了多宝格,里头旅途需要的事物都有,另一侧是可以容纳七八个人的软榻,榻上层层叠叠锦绣软垫,就算马车行走颠簸,也影响不到车内的人,固定的几案上有几碟细致糕点,一壶热茶,一本翻了两页的他国地理志,椒泥香暖炉散发着温暖如春的温度,一辆马车已经是这种讲究到骨子里的富贵精致,他的出身更令人思索的了。

车窗外雪花飘着,越紫非有些困惑。

不经意对上的那双眼,亮得格外吸引人,身为低贱的奴隶怎麽会有那样的眼神?

那双眼,有着不轻易妥协的眼神。

虽然只是一眼,她就垂下眼睑,脸也别向它处,可他已经记住。

一个不到十岁的女孩,为什麽会有那样的一双眼?

杀气,是吗?

他从来都不是好奇的人,明明是无关紧要的人,是死是活都不干他的事,为什麽就轻易的动了好奇心?

也许是旅程无聊,好奇心就难免多了点。

「紫少爷,您要的人,小的带来了。」小厮回来覆命,听里面没有声响,这才把车门稍稍打开。

用高於一两的价钱把小女奴买下来,就别提人牙子有多麽喜出望外了,只是她浑身脏臭,这样带到主子面前,妥当吗?

越紫非已经脱去皮帽和狐裘,只着一件夹了厚里子的鸾鸟衔绶联宝相花的暗红色织锦衫,衣袖间绣着浅浅金纹,细密的针法极为精美,腰系麒麟袋,一双云纹祥兽的斑斓靴子,他懒懒的倚在柔软的椅靠上,就像一个寻常的纨富家子弟。

被去掉镣具的繁德儿轻飘飘的站着,看着这富贵逼人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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