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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元气萌主太子妃-第14章

小说: 元气萌主太子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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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目不识丁的叶沙沙明白“总角”含义总算有一丝宽慰,不过也从中肯定这丫头并不知“千面童子”的奇闻异事。

“他虽有总角少年的音貌,实则已近而立之年,先前种种态度只不过为了欺瞒你我,如此费尽心机,你竟还懵然不知!”一向淡然处世的郑瑗突然有些激动,叶沙沙微微惊讶,想起杨金刚在郑瑗出现前后态度上的变化,开始好奇。

“也许他有不得已的苦衷呢?”她曾听老爹提过,这世上国度多如繁星,在那遥远的地方坐落着一个小人国,无论体态、形态、状态,都如长不大的孩童,并不是他们天生如此奇异,只因生活环境不佳,导致疾病蔓延,影响了身体发育,这才造就了小人国。

“苦衷?你倒是说说他有什么苦衷?”

“这还真不好说,揭人短总不太厚道。”叶沙沙摇摇头,又道:“阿瑗,你也别再纠结了,小刚是好是坏,你用两只眼睛是看不出的,江湖上称他是‘千面童子’,那他便是童子,难不成你是嫉妒他比你年轻?”

郑瑗脸上微微一僵,说多了已口干舌燥,思想过于单纯的人只能用“蠢”来形容,他已无力与她争辩,也无心入眠,开了门,独自站在柴房门前赏起了今晚的月色。

今晚的月色很美,美得令人无法辨清眼前的虚实,只觉身体某处空空然,身子也不听使唤地左右摇晃起来。

倒下前一刻,他又清醒了过来。

“饿了吧?”托住他的人是叶沙沙。

睁开沉重的眼皮,虚弱的身体出卖了他的灵魂,他点头,嘴唇愈发苍白。

“小刚说你吃不得油腻,我想这东西不放油应该算不得油腻。”还没明白过来她在说些什么,已见她单手捏着一团灰不溜秋的生物在他眼前来回摇晃。

他的眉头皱得愈发紧了,道:“你这是杀生,会遭天谴的。”

“你怎么跟爹一个样,保护小动物自然值得提倡,可是人饿了就要吃人以外的东西,再说我又不信佛,杀不杀生佛祖管不了,天也管不了。”

郑瑗微怔,觉得这是她这些日子以来说得最像人话的人话。

“谁说天管不了,天会打雷警示你。”虽然饿得头晕眼花,但他仍有力气来挖苦她。

“天上那么多星星,这会儿雷公准是跟电母生孩子去了,哪得空来警示我。”

郑瑗皱眉,问:“你怎么知道雷公跟电母生孩子去了?”

“爹说的,为了制造更多星星,雷公就要跟电母多生几个孩子。”叶沙沙实话实说,丝毫不怀疑这是叶老爹捏造的传说,根本无法考证。

郑瑗听后更是无言以对,话题也很难继续进行下去,他默默瞅了一眼正在她手中垂死挣扎着的黑老鼠,颇想干呕,但他还是咬牙忍住了,因为他无法保证干呕是否会演变成湿呕,届时若破坏了他美好的形象,或弄脏了自己的衣物便实在不妙了。

“你不信佛,可我信,而且非常虔诚,劝你别在我面前杀生,否则……我会废了你的武功。”

一听他要废自己的武功,叶沙沙吓得连忙扔了那只硕大的黑老鼠,不知是不是力气太大,黑老鼠撞墙之后便晕了过去。

“那我去厨房看看是否有吃的……”叶沙沙讪讪道。

郑瑗闭上眼睛,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叶沙沙放下郑瑗离开半刻后又回来,她只找到了两个微凉的包子,全都给了郑瑗,郑瑗也没问是什么馅儿的,一口一口优雅地咬着、嚼着,最后吞进了肚里。

当不再饥饿时,两人也没有困意,便坐在一起看着发光发亮的大银盘你一句我一句地聊起了天来。

“今晚月色真美。”叶沙沙感叹道。

“话先别说这么早,许多东西总在你觉得最美的时候被蒙上一层黑纱,这不,乌云耐不住寂寞了。”郑瑗说。

“可就算乌云挡去了月光,也无法改变月色很美,爹说了,美与丑虽然对立,但它们永远依附着对方。”叶沙沙说。

郑瑗侧过脸,看到她抬着头,望着天空,对着他的这半边额头没有那道可怕的疤痕,其实仔细一看,她也不算难看,只是她耳朵上的耳坠很难入眼。

“你从哪里弄来的耳坠?”

“小刚送的,好看么?”她忽然转过脸笑嘻嘻地看着他,郑瑗不自然地撇开了视线,道:“很难看。”

“诶?可我觉得很好看、很别致啊,这是小刚他娘亲生前最喜欢的耳坠,说是要给未来儿媳妇的。”

这眼光、这审美……郑瑗简直无法直视,一个正常的儿媳妇会喜欢这种恐怖不雅的耳饰?

倘若说一个正常的儿媳妇不会喜欢,那换做不正常的呢?在他看来,叶沙沙一直处于“不正常”级别,而且她方才也明白清楚地说过,这是要留给未来儿媳妇的!

“他为何无缘无故送你耳坠?”

这语气莫名令叶沙沙背后一凉,却又不敢有所隐瞒,只能如实相告,而在知道真相后,郑瑗便难以再淡定下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呦呵~阿瑗你为什么不淡定了呢?

话说你们是怎么看待这对cp的呢?

 19元气火山

郑瑗知道叶沙沙这丫头是个蠢丫头,却不知道她可以蠢得令人发指!

“你要嫁他?”

“只是在他娘亲灵位前磕个头,不作数的。”

“他说的?”

“嗯。”

“不可信,立刻给我回绝了他!”

“可我已经答应了,不能出尔反尔的。”

“你!……”

郑瑗只觉得一阵头疼,没想到自己内伤发作昏过去后,叶沙沙便跟人做了这般不符合常理的交易。

杨金刚自称从小便被父亲丢弃,只留他孤儿寡母相依为命,可才懂事,母亲便不幸身染恶疾故去了,而他母亲生前唯一的遗憾不是见不到丈夫最后一面,而是没能看到儿子成家立业。

他苦于这十来年遭聂莎莎百般纠缠,未能好好计划成家立业之事,又难以有姑娘家愿意跟一个看似十多岁的孩童成亲,只好常年待定。

直到叶沙沙的出现,萦绕在他心头多年的夙愿总算能了了。

叶沙沙在得知杨金刚的境况后,颇感同情,虽然很难理解他娘亲想要一个童养媳的心情,但是为人子女,总不会希望家长失望的心情她还是能够理解的。于是乎,她便答应了杨金刚的提议,三日后与他在他娘灵位前磕头拜堂,算是了了老人家生前的心愿。

由于事先有过“冥婚”的经验,叶沙沙对于杨金刚的这番提议并不感到惊讶,算是给自己积善,将来好为嫁给盖世英雄提前做好铺路。

叶沙沙的想法单纯并不代表郑瑗也想得单纯,直觉告诉他,这件事绝没有她说得那样简单!

“再说一次,把耳坠还给他,让他另找个人去拜堂。”郑瑗的语气非常强硬,叶沙沙却很为难,她的处境就好比她想吃饭,他却逼她必须饿肚子,难受至极!

“阿瑗,小事而已,如果出尔反尔,今后就很难在江湖上立足了……何况我有过经验,之前与你冥婚,到最后不是很顺利么?”

“这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当初的“冥婚”并不在他的算计之内,加之他对他俩的“冥婚”并未放在心上,自然可以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但是现在不同,杨金刚是外人,江湖传闻他生性狡猾,令人难以捉摸,谁知道这背后打的什么主意。

“为何不能混为一谈?难道不一样么?”叶沙沙茫然相问。

“当然不一样,你不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如此随意跟他拜堂,可有想过后果?”郑瑗皱眉道。

“有啊,他说事成之后给我一袋金子,阿瑗,有了钱我们就不用饿肚子了。”

郑瑗愣了愣,虽然这个“后果”很是诱人,他却没什么欲望,他反而觉得,与其这样赚钱,不如过风餐露宿过生活……

反正人总要学着习惯。

“这钱我们要不起,还不如去街头卖艺。”郑瑗被自己突如其来温柔的语气吓了一跳,感觉声音不像自己的,像是被什么鬼东西附了身,趋之不去。

“街头卖艺……”叶沙沙低头沉吟片刻,似乎觉得哪里不对,郑瑗一瞬不瞬地盯着她,随即意识到:“剑呢?!”

“剑!对,我刚吃饭时,把剑放在桌边……然后……”叶沙沙仔细回忆,随即哭丧着脸看向郑瑗,郑瑗脸色一沉,他总觉得身边少了什么,不用说,定是刚才疗伤之时,他们被顺手牵羊了!

又一次大意,错失了两把好剑,只是擅长易容术、从不用兵器的千面童子要那两把剑做什么?

“阿瑗,对不起,是我太大意了……其实没有剑也无大碍的,大不了不去卖艺,去搬石头,说书的说了,这些年战乱,各国边境为了抵御外敌,都在赶工造大围墙,工钱虽不多,但总比街头饿死来得好。”

叶沙沙的重点永远都会偏离轨道,这次也不例外,倘若可以掐死她,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将她掐死。

郑瑗说:“留着力气去找杨金刚把剑要回来吧,服徭役早晚丢了小命。”他不会忘记,沦为质子的十年间,他也曾被迫服徭役,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当时一个民工因饥饿难耐,不慎将杂草混入泥土来堆砌城墙,结果……就死了。

为了避免悲剧重演,他决定找杨金刚拼一拼!

二话不说,郑瑗扣住叶沙沙腰肢运功起跳,可他忘了自己内伤未愈,才运功便觉气门一阵慌堵,继而如万箭穿心,痛不欲生!

“阿瑗!”叶沙沙脸上终于露出了惊恐的表情,她即刻扶住郑瑗,郑瑗皮笑肉不笑道:“我就说他没这么好心,居然封住了我的内力……”

叶沙沙状似难以置信道:“他做这么多事难道只为了那两把剑?可我总觉得小刚有苦衷的,至少他没有伤害我啊……”

“事到如今,你怎还相信他!叶沙沙,你吃那么多,都长去哪儿了?”郑瑗收回内力,气又回来了。

“头发,我头发长得特别长。”

这点郑瑗承认,当日给她梳头时,他的双手又酸又累,但这又不是重点……

“你又知道他给你吃的那些饭菜里没有下毒?”他该庆幸自己没有碰那只鸡腿,不然很难保证现在还能站着。

“我确实不知道啊。”叶沙沙无辜道。

在郑瑗看来,叶沙沙似乎对自己的特殊体质颇感自豪,只会这种自豪不具备任何意义,该面对的始终要面对,那就是他们从西门吹风坟前借走的两把剑必须找回来!

郑瑗被封住了内力,便只能将全部的希望寄托于叶沙沙的三脚猫功夫。

*

回到大堂,早已人去楼空,四周寂静又昏暗,唯有叶沙沙的腰间闪着莹莹的蓝光,依靠着蓝光,他们找遍楼上楼下、屋前屋后,没有任何人的踪影。

忽然,轰隆隆如雷响一般从远处传来,两人迅捷跑到空寂无人的街道上,四处观望,只见东方苍穹下数道光芒,红艳艳,就如大火席卷山林。

又突然间轰隆一声,弯弯曲曲的火光带着浓烟滚滚上升,如一根巨大的灰色长柱,与火星一同自四面八方喷射飞舞,远远望去,宛如一朵硕大的蘑菇云,爆裂时仿佛能看到灰白的粉末四面飘散,爆裂的巨响震耳欲聋,即便相隔五六十里,也能闻到呛鼻的烟火味。

两人痴痴地望着这一壮丽而又奇特的景象,难以言喻。

“阿瑗,那不是一座雪山么?怎么会喷火?”叶沙沙记得那方位,正是来时经过的大雪山,那时下了一场雪,此刻又天怒人怨地开始喷火,此地的地理环境当真气象万千。

“那也是一座火山。”回答她的并不是郑瑗。

两人双双回头,只见身材矮小的杨金刚站在长街中央,手中抱着两把剑。一时间,两人全然忘了火山喷发时的壮丽,直直盯着杨金刚,欲讨还宝剑!

“别盯着我,我可不像聂莎莎想打这两把剑的主意,方才只是拿去铁匠铺进行了一番保养,这么好的剑,可不能糟蹋了。”杨金刚依旧一脸无害。

叶沙沙松了一口气,笑道:“阿瑗,我们误会小刚了。”

“别过去!”叶沙沙正要把剑拿回来,却被郑瑗一把拽住,警惕地看着杨金刚道:“为何不打声招呼?”

“是你们自己没留意,如此重要的宝贝都能丢在饭馆里,幸得我回去巡查了一番,这才没让贼人顺走,可又不好打搅二位歇息,只好先保管着,保养好了明早再物归原主,谁料火山喷发了……”说着,他又朝天边望了一眼。

郑瑗似乎仍不相信他,直到他亲自走过来把剑交给叶沙沙,他有所松懈,只是:“为何封住我的内力?”

“这不是怕你一冲动带着沙沙逃走嘛!”他抖了抖眉毛道。

叶沙沙在一旁默默地点了点头,原来这一切都是个误会。

可是知道真相之后的郑瑗似乎还是无法平静下来,依旧死死拽着叶沙沙,杨金刚静观其变,若有所思笑道:“想必沙沙已将我的心愿告知于你了,你尽管放心,我只是借用一下以表为人子女的孝心,事成之后,她仍是你的。”

此言颇具暧昧,郑瑗脸色骤然一变,叶沙沙却百思不得其解,总觉得这话哪里不对,又不知究竟哪里不对。

“为何偏偏找上她?”无论如何,他总觉得此举不甚妥当,婚姻大事并非儿戏,就算是为了慰藉亡灵、表达孝心,也不该随便找个人来拜堂。

“你也知道如今婚配流行八字法,我大致算了下,和沙沙还算合得来。”

“八字这东西也能随便给陌生人?”郑瑗对叶沙沙说。

“你别凶她呀,我又不谋财害命。”杨金刚插嘴道。

郑瑗又冷冷瞪了杨金刚一眼,这仗势,倒是颇像老爹棒打鸳鸯……

叶沙沙揪着一缕发丝,望望天,当时她并没想太多,只想一个孩子问她八字总没有害处,便忘了老爹曾经的千叮万嘱。

“这事儿从今往后与我无关,你俩爱干啥干啥。”郑瑗无能为力,哼了一声,夺走叶沙沙手上的剑后便走进了饭馆。

杨金刚见势心头一喜,却又无奈地耸耸肩,挨着叶沙沙轻声道:“放心,他只是吃醋了,等事情办完,便会好的。”言罢,他朝她调皮的眨了眨眼,若不是知道他的实际年龄,真以为他只是个总角少年。

“阿瑗没吃醋,他到现在只吃了厨房两个包子。”

“啊?”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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