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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黑色夜晚-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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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变更是件痛苦的事。毕竟,学术生涯一直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甚至比我在依阿华大学工作的岁月更长——一直可追溯到1966年我在宾夕法尼亚州升入研究生院。尽管如今我拥有这份难得的享受可以专职写作,但我仍然十分怀念课堂。我时常反省自己的抉择。但是几个月过后,写作和教书对我而言突然变得都无关紧要了。
1987年1月,我的儿子被诊断为骨癌。从那时起直到当年6月他去世为止,眼看着马特遭受感情上和肉体上的折磨,如同梦魇般起伏跌宕,我简直怀疑我快发疯了。我对自己说:这种情况不可能会发生,这不是真的。但是令人绝望的是这是真的,而我发现自己很想逃离现实。当我坐在马特的重症监护室内,注视着他那受到脓毒性休克蹂躏的昏迷的躯体,我惊异地发现车中拿着斯蒂芬·金的一本小说。斯蒂芬是我的一位朋友。他认识马特,好心地写了几封信给他,还送了他一些摇滚乐磁带,试图分散他对病痛折磨的注意力。即便如此,在现实生活的恐惧中阅读编造出来的恐怖小说,在我看来显得有违常理。然后我想到,编造出来的恐怖小说为防止现实生活中的恐怖而设置了一道屏障,这实在是有点自相矛盾。我不禁回想起那些忠实的读者如何经常写信给我,描述他们生活中的灾难——死亡、婚姻破裂、失业、火灾、水灾、交通事故等等——告诉我说曾有我的一本书帮助他们度过漫漫长夜。作为我的博士论文研究对象,约翰巴思曾经说过:“虽然现实是一个参观的好去处,但是你不会愿意生活在哪里。”
当这些想法在我的脑海中翻腾时,另一位朋友道格拉斯·温特——一位多才多艺的小说家、评论家、文选编者和律师,问我是否愿意向他正在编著的一本选集——《首要罪恶》投稿。当时写作却是我最不愿意做的事,但在道格拉斯的鼓励下,我利用去医院探望马特以外的时间,在我所迷恋的凡.高油画的启发下,写成以下这部中篇小说。这是一篇有关疯狂的传奇,它有助于保持我头脑的清醒。本篇小说于1988年作为最佳中篇小说,获得恐怖小说作家协会奖。

凡·多恩的作品当然是有争议的。在19世纪后期,他的画作曾在巴黎的艺术家中引起一些流言飞语,为某些传奇提供了素材。摈弃固有传统,采用惊世骇俗的手法,凡·多恩紧紧抓住了技法的精髓,并全身心地投入其中。色彩、构思、结构等等,心中有了这类基本原理,他创作出如此与众不同、如此推陈出新的肖像画和风景画,使得这些画作的主题对于凡多恩而言,似乎仅仅是将颜料涂上画布的一个借口。在热烈奔放的色块和曲线里,他所运用的鲜艳色彩经常显得分外厚重,使得颜料如浅浮雕一般凸出画布八分之一英寸。观众的感悟受到色彩的强烈主导,因此和技法相比,作品所描绘的人物或景色反而退居其次了。
在19世纪后期,印象主义是流行而前卫的理论,它模仿眼睛的趋势,将视觉焦点以外的物体描绘得朦胧而含糊。凡·多恩比别人领先了一步,他强调物体之间缺乏明确的界限,所以看上去它们都好像融为一体,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宽泛的色彩世界。凡·多恩画出来的树枝成了外伸的触须,伸向天际和绿草地,正如从空中和草地伸出的触角够到了树上,这一切都融入了五彩斑斓的曲线。他似乎不是致力于光线的幻觉,而是致力于现实本身,或者至少运用了他自己的理论。树就是天空——他的技法表明了这点。草地就是树,而天空就是草地。万物归一统。
凡·多恩画法在他那个时代的理论家眼中并不受欢迎,以至于他花费数月心血所作的一幅油画,还经常换不到一顿饭钱。他的失败导致了精神崩溃。他的自残行为,使得他曾经的朋友——如西桑尼和高更,感到震惊并与之疏远。凡多恩在贫困潦倒和默默无闻中死去。直到20世纪20年代时。
也就是在他逝世30年后,他的画才被视作天才的作品展出。在20世纪40年代,他拷问心灵的个性特点被作为畅销的长篇小说的题材,并在20世纪50年代,被好莱坞制作成影片并大获成功。当然,近年来哪怕是他最微不足道的作品,没有三百万美元就根本买不下来。
啊,艺术!
故事从梅耶斯以及他和斯图文森教授的会晤说起。“他勉强同意……”
“我很惊讶他竟然同意,”我说,“斯图文森讨厌后印象主义,特别是凡多恩的作品。你为什么不请个容易办成事情的人,像布拉福德老头“因为布拉福德学术声望不够。如果不能发表的话,我看不出有什么必要写论文,而且一位受人尊敬的论文导师能够引起编辑关注该论文。此外,要是我能说服斯图文森的话,那么我便可以说服任何一个人了。”
“那正是斯图文森想了解的。”梅耶斯说道。
我仍然能栩栩如生地回忆起那时刻,梅耶斯挺直他那瘦长的身躯,将鼻梁上的眼睛朝上推了推,并且紧锁眉头,使得他眉毛上方的红色卷发缩“斯图文森说过,即便他不允许自己表示对凡·多恩的厌恶——上帝,我实在讨厌那个自以为是的混账说话的样子——他也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要用一年的时间,来写一个无数的书籍和文章已经写过的画家。为什么不挑一个颇有前途的但还未出名的新表现主义画家,把我的名声和他的前途押在一起赌一把?斯图文森所推荐的画家很自然就是他喜欢的。
“十分自然,”我说,“如果他提到画家的名字,我想他就……”
梅耶斯提到了那个名字。
我点了点头说:“斯图文森在最近五年内一直试图将他收归门下。他希望重新出售那些油画,赚得的钱可以让他退休后为自己买下一幢在伦敦城里的房子。那么你跟他谈了些什么?”
梅耶斯刚要张嘴回答,却又迟疑起来。他带着沉思的神色,转身走向一幅凡.多恩《山谷里的柏树》的印刷复制品。复制品悬挂在一排高达天花板的书架旁边,书架上塞满了凡·多恩的传记、作品分析,以及复制品的界定冼集。他有一阵子没有说话,仿佛看见那幅熟悉的复制品——它那印刷出来白勺色,彩不能与原作辉煌的色调相匹配,它的复制过程不可能在画布上再现颜料凸出并蜿蜒卷曲的精美纹理——仍然使他呼吸困难。
“那么你究竟跟他谈了些什么?”我又问道。
梅耶斯怀着既受挫又艳羡的心情长吁一口气:“我说过,评论家写的有关凡·多恩的文章多半是垃圾。他同意了,暗示说这些画作本身比垃圾好不了多少。我说,甚至那些天才的评论家都没有探究出凡·多恩的精华所在。他们遗漏了某些最关键的东西。”
“是哪些东西呢?”
“正是斯图文森的下个问题。你知道吧,在他不耐烦的时候,他会一再地重新点燃他的烟斗。我必须说快点。我告诉他说,虽然我不知道在寻求什么,但是只要有某样东西——”梅耶斯朝那幅复制品打了个手势,“某样东西在那儿,某样无人注意到的东西。凡·多恩在他的日记里有许多暗示。我不清楚到底是什么,但我坚信他的画作里蕴含着一个奥秘。”梅耶斯瞥了我一眼。
我扬起了眉毛。
“得了,如果无人注意到,”梅耶斯说,“那它一定就是秘密,对吗?”
“但是倘若你也不曾注意……”
不由自主地,梅耶斯又转身朝着那幅复制品,他的语气中充满惊奇:“我怎么会知道秘密在哪里呢?因为当我看着凡·多恩的油画时,我能感觉到它,我能察觉到它。”
我摇摇头说:“我可以想像得出斯图文森对此说了些什么。那个人对待艺术就像几何学一般,而且没有任何秘密——”
“他说的是,如果我变成神秘主义者,我就应该在教会学校,而不是艺术学校。但是如果我要足够的绳子以悬梁自尽,而且扼杀我的职业生涯,他可以满足我。他说,他乐意相信他的思想是很开放的。”
“真是笑话。”
“相信我,他没有开玩笑。他说他喜欢歇洛克·福尔摩斯。要是我认为自己发现了一个谜,并且能自己解开,那么就只管想办法去解开它。说到这儿,他给了我一个最屈尊的微笑,并声称在今天的全体教师会议中他会提及那事。”
“那么你还有什么问题呢?你得到了你想要的东西,他同意指导你的学术论文。为什么你听起来如此——”
“今天根本没有什么全体教师会议。”
“哦。”我的声音低了下去,“你被耍了。”
我和梅耶斯曾在依阿华大学的研究生院一起学习。那是在三年前的事了,我们之间形成了深厚的友谊,深厚到能在校园附近的老式公寓大楼里租用相邻的房间。那位老处女房东有画水彩画的爱好——她才华平庸,或许可以这么说——而且只出租房屋给艺术专业的学生,以便他们教她有关课程。梅耶斯的情况却是个例外。梅耶斯不是像我一样的画家。他是一个艺术历史学家。大多数的画家都是凭着本能在工作,他们不善于用语言表达。
他们想要成就的事情。但是用语言而非颜料,却是梅耶斯的专长。他的即兴讲课很快就使他成为那位老太太的中意房客。
然而在那天之后,她就不大能见到他了,我也如此。他没来上我们一起上的课。我猜测他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图书馆里。在夜深人静时,我注意到他的房门门缝下透出灯光,便去敲门,但无人搭理。然后我打电话给他,透通墙壁我能听见持续不断的像被什么东西捂住的电话铃声。
一天傍晚,我让电话铃声响了十一遍,正想挂断电话时,突然他接了电话。他的声音听起来疲劳不堪。
“你越来越变得像个陌生人了。”我说。
他的嗓音显得很迷惑:“陌生人?我两三天前还见到你呢。”
“你指的是两周之前。”
“哦,见鬼。”他说。
“我有6罐一件的啤酒,你想要——”
“是呀,我喜欢。”他叹了口气说,“快过来吧。”
当他打开房门时,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让我吓了一跳,是梅耶斯的模样呢,还是他在那套公寓房的所作所为。
先说梅耶斯。他身材一直瘦削,但是如今看上去骨瘦如柴,憔悴不堪。
他的衬衫和牛仔裤弄得皱巴巴的,一头红发乱糟糟地纠结成一团,眼镜后面的双眼充满血丝。他连胡子也没刮过。当他关上门后伸手去拿啤酒时,那只手有些发抖。
他的房间塞满了、覆盖着——我不知该怎样表达如此绚丽而凌乱的令人惊愕的效果——凡多恩画作的印刷复制品。墙上每一英寸都挂满了画,包括沙发、椅子、书桌、电视机、书架上都有。还有那些窗帘、天花板上也有画,只是在地板上留了一条狭窄的通道。线条蜿蜒盘旋的向日葵、橄榄树、牧草地、天空以及溪流环绕着我,包围了我,似乎伸出手来就能触及到我。
与此同时,我有一种被吞噬的感觉。画中物体因为边缘朦胧而仿佛彼此交融,进而每一幅画也仿佛融进了另一幅中。我身处色彩的混沌中哑口无言。
梅耶斯痛饮了几口啤酒,我对房间目瞪口呆的反应使他感到有些窘迫,他朝着那些画的漩涡作了个手势:“我料想你可以说:我全身心地投入在自己的工作中了。”
“你上一顿饭是在什么时候吃的?”
他一副糊里糊涂的样子。
“不出我所料。”我从满地图画中空出来的那条狭窄通道里走去,拎起电话来说,“我请你吃比萨。”在最近的那家比萨饼店中我要了一份最大的比萨王。虽然他们不外卖啤酒,但是在我的冰箱里还有一件6罐装的啤酒,而且我觉得我们需要喝些啤酒。
我搁下电话说:“梅耶斯,你究竟在干什么?”
“我告诉过你了。”
“全身心地投入到画中?得了吧。你缺了很多课,天晓得你有多久没洗澡了。你的模样真糟糕。你和斯图文森的交易并不值得以健康为代价。告诉他你改主意了,去找一个更容易应付的论文导师。”
“斯图文森与此毫无关系。”
“真是见鬼,那又跟什么有关系?综合考试的结束,就是论文忧郁症的开端?”
梅耶斯一口饮尽罐中剩下的啤酒,又伸手去拿另一罐,接口道:“不,蓝色代表疯狂。”
“什么?”
“那是一种模式。”梅耶斯转身面向着那些线条蜿蜓盘旋的印刷复制品。“我按照其创作年代的顺序仔细研究过。凡·多恩变得越疯狂时,所用的蓝色就越多。而橙色是他代表痛苦的颜色。你若将这些画与凡·多恩在传记中所描述的个人危机联系起来看,你就会明白橙色的相应用途。”
“梅耶斯,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请原谅我说你做事不用脑子。”
他大口咽下更多的啤酒,然后耸耸肩膀,似乎表示他并不希望我能理解他的行为。
“听着,”我说,“一个极具个性的色彩标记,一个在情感和颜料之间的连接点,这全是胡说八道,我应该知道。你是个历史学家,但我是个画家,我告诉你,不同的人对色彩的反应是不同的。不用理会那些广告代理商及其理论,说什么有些色彩有助于更好地销售其产品。那都取决于画的内容,取决于时尚的趋向。今年‘流行’的色彩就是明年‘淘汰’的色彩。但是一位真正的优秀画家,不管使用什么色彩都将带给他最出色的效果。他只对创作感兴趣,画是不是有销路他不管。”
“凡·多恩本来可以在他的画作中加入流行色彩,好增加销路。”
“毫无疑问,这可怜的混蛋命不够长,画还没来得及开始流行他就死了。不过橙色代表痛苦,蓝色意味疯狂又算什么名堂呢?如果你对斯图文森这么说,他会把你扔出办公室。”
梅耶斯摘下眼镜,揉揉鼻梁说:“我也这么觉得……也许你说得对。”
“没有什么也许,我是正确的。你需要吃点东西,洗个澡,好好睡一觉。一幅画就是将色彩和图案结合在一起,人们或许喜欢,或许不喜欢。艺。
术家凭借直觉,利用他掌握的一切技巧,尽他最大的努力作画。但是即便在凡·多恩的作品中有什么奥妙,也不会是色彩标记。”
梅耶斯喝光了第二罐啤酒,苦恼地眨眨眼睛说:“你知道昨天我发现了什么?”
我摇了摇头。
“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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