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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暧昧-第3章

小说: 暧昧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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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显示出我对待爱情的从容以及应付女孩子迟到的策略。我的许多朋友就是在等待中被磨的没棱没角,圆乎乎的一脚可以踢出老远。我可不想让历史重演。
  走到小树林的时候我发现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我根本不清楚那个叫雯的女孩究竟是何等模样,而小树林又太不具体。所以常常有人慨叹人往往不能左右命运。我机关算尽最后还是得等待。就在我快要望穿暮色时,有个人跳出来说,嗨,原来你在这,好象是我在东躲西藏。我不喜欢“原来”这个词语,总觉得这是弱智的人使用频率较高的一个字眼。当然我这里没有任何对雯进行人身攻击的意思。
  那晚的谈话很愉快,但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内容,而且遗憾的是我们之间的距离使我始终不能深入细致的观察她。谈话的内容算是个人隐私忽略不计,但结果有必要提及:我和她成了朋友。
  朋友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有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味道。所以我们的关系在周围人的谈论中变的微妙而脆弱,但我从不严声厉色的解释什么,毕竟闹点绯文并不损失什么。
  世界上的完美祖合我概括为两种:“英雄美女”和“才子佳人”。雯没有给我饰演英雄的机会,所以情节只有按照第二种可能推进。
  在我无聊的用吃和睡来打发时光的日子里,我还挤出了几首狗屁不通的诗,没想到竟然在校报显眼的位置发表了,这充分证明了校编辑的不学无术。文章发表后我自己都惭愧不已,后悔没有起个笔名欺名盗世。幸好校报的价值不是用来阅读而是充当一次性餐布,也就避免了我被口诛笔伐的命运。
  古代怀才不遇的人常常慨叹世无伯乐,而历史发展到我这里却成了另一种版本。我自认无才,顶多只是一匹身手敏捷的马,但雯却一眼相中说我是一匹千里马。她把我的那首诗挖掘到了连我都没有想象到的深度。其实这也不能怪她,现在考试中常需要这种无中生有的智慧去揣摩作者的“良苦用心”。
  她的夸奖最初让我汗颜,习惯了之后就是陶陶然,直到后来连我都认为自己是个百世不遇的天才,随手写下的文字都能流传千古。
  我对文学萌生出了前所未有的热爱,整天像个职业诗人一样对着一打白纸发呆。我的朋友用一种很可怜的眼神打量着我说花痴了?我轻蔑的微笑着从牙缝里挤出了两个字“狗屁”,但最后的结果是我成了公认的花痴。唯一可以作为安慰的是又有几篇连我自己都不知所云的诗歌被盲目的校编看中了。这更加让我坚信自己是个才华横溢的热血青年。在雯的崇拜的目光里,我看到了自己光明而又平坦的前途。
  后来我还遇见了那个对我有知遇只恩的校编,是一个慈眉善目体形略微臃肿的老师。他把厚实的手放在我的肩上说前程锦绣啊。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人们总爱在希望的前面加上一个“沉甸甸来修饰。那个老师姓牛,我尝试着叫了几声牛老师或者牛编,都觉得有伤大雅。于是就把校编的称号延续了下来。
  我说过朋友的概念是模糊的。到最后连我都觉得与雯的关系有一点扑朔迷离。但我知道转折不是纯粹的友情或爱情。里面搀杂了一些我们心知肚明但又不愿捅破的东西。
  我们的相识或许还带有一定的浪漫因子,毕竟那是一个很适合发酵爱情的时间和地点,但我们的相交就淡然如水了,以至于我现在都缺乏提及的底气。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就像牛一样把一些零碎的往事反刍,不论是快乐的、忧愁的还是鸡毛蒜皮的事都津津有味的咀嚼,而且最后总要用苍老的伤感的语调来作一个总结。譬如说“往事如水啊”或者干脆拉一句诗意的表达“往事不堪回首啊”。这样的语句若用在作文中肯定属于是无病呻吟,但事实上我们的表情自然。重复的量变回引起质变,这一点我深信不疑,问题在于这种飞跃究竟需要多久才能实现。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这时我的声名已经开始狼籍起来。那些不着边际的诗被人批驳的一无时是处,并被称为“狗皮膏药”,自然而然的我就成为了行骗为生的江湖郎中。我咬牙切齿的指着自己的影子骂了半天,而且发誓这辈子再也不写诗,但这丝毫不能改变我臭名昭著的现实,以至于我养成了走路东张西望的习惯。惟恐被人指着脊梁骨深恶痛绝的说世无英雄使竖子成名耳。我的这种不良的习惯使我成了商场保安重点关注的对象。所以我坚持不陪雯逛商场决非是因为钱的问题。
  言情小说的结局只有两种:大喜或者大悲。可惜这两种我都不喜欢。我总觉得生活应该像上海的空气充满了暧昧,任何试图把生活理的井井有条的做法都是无聊而可笑的。
  我和雯的关系就那样摸棱两可的存在着,而且这种暧昧的存在将继续保持下去,并由时间去决定发展的性质和方向。我所要做的仅仅是静观其变。
  爱情不是我生活的唯一,我在想着风花雪月的时候依然需要吃谁来满足现实的需要,依然需要友情和亲情,需要用文字来打发无聊。所以我还是要说生活是暧昧的。
  这个春天,空前的暧昧。
  又要说到天气了,仿佛文章的开头渲染天气成了千篇一律。可这个暧昧的气氛的确就是从天气开始的。北京的蓝天越来越多,人们的感叹也便越来越多。去年的春天天气要更好些,却远不如今年来的暧昧。
  这种暧昧,渗入骨髓般的顽固。
  前些天一次沙尘暴,勾起了很多回忆。也许只有我是开心的,不知道这样的情绪是不是会影响我以后环境系的旅行。我看着昏暗却又不够昏暗的天空,竟有些痴呆。我忽然希望下起雨,这样整个世界就该是泥泞的了。于是我可以躲在高二六班的教室中咒骂这一切,等到天晴后卷起裤腿高兴的骑车回家,初三的时候为了买97Grammy就是这样的,雨后的北京泥泞而清新。回家的小路就更加泥泞,甚至需要铺着砖才能进去。屋子也小,以至于我没有地方洗个舒服的热水澡然后换一身衣服。我现在可以做到这一切,只是下雨的时候我不再回家,而是在四个人的静默的宿舍中蜷着身子写字。
  回家的时候一般不早,easyFM和报纸是饭前的消遣,开饭的时候就该和弟弟抢电视了。弟弟小我8岁,因为要上小学所以住在一起。但电视一般都是我的,我的体育新闻之后才有他的动画片。我的霸道从小开始。
  如果沙尘暴的时候我们还要上操就更好了,大家望着外面的黑暗面面相觑,可广播操的音乐却及时地响起。一阵身体的游龙舞凤后狂风大作,往往可以当作难得的日全食来欣赏。
  体育老师这时候才不紧不慢的一声解散,赶在音乐戛然而止前龙凤们便冲出去了。回到教室自然是一股子沙土的气息。上大学之后我有段时间住在20青年公寓,每天9点多的时候都传来附中广播操的音乐。一年多之后我才发现,下午四点多的时候也能听到这种音乐,只要你愿意站在十食堂前看着穿流的人群手舞足蹈。
  今年的沙尘暴实在来得不够专业,不然我为什么没有回忆起更多呢。天气每年都在好转,也许过两年我就看不到这样的壮观了,有谁会记起他么。下雨的时候我怎么回家,我已经有点模糊了。至于下雨的时候怎么上学,我已然印象全无。
  大四后我越发得很少出门,对这些天外面的暧昧就没那么多预感。有点热,有点潮湿。可这些是暧昧么,这样的天气每年都有,今年早一点罢了。四年前的现在,我在准备高考的时候第一次有了记录春天的冲动,一连几个中午跑到不大的校园的花园乱拍。那个花园真是太小了,夏天的时候更美些,坐在树下或草上都是不错的选择,十年前的现在我在操场上荡秋千,幻想着能进入那所全市闻名的中学时,是不会对看到自己半年后坐在花园的石凳上写作业无动于衷的。这可能有点类似那时候对春天的无动于衷。或许是我一直太偏爱夏天吧。
  但夏天的时候已然不适合暧昧了,那种灼热的直率破坏了那种气息,往往和咖啡的氤氲鸡尾酒的小资Levi‘s的仔裤和张国荣的眼神连在一起的那种气息。一个直接的证明就是,夏天很容易流汗,很容易气喘,这和某种运动后的效果是一致的。
  我不喜欢春天,可是热爱暧昧。很多时候小资和暧昧只隔了一层东西,也许是纱裙,也许是白色的袜子,或者是别的什么。但前者是矫情,无论谁在喝豆浆的时候说我要加salt都可以骂他小资;后者却是高级的,这世界上懂得如何暧昧的人不多。就像很多人听说过one
  nightstand,但真正懂得规则掌握火候的人少之又少。换句话说,没人能自以为是的解释云上的日子第一个故事中两个人都脱光了却没有做爱甚至他作出抚摸的动作却没有触及她的皮肤到底是想表达什么,但事实上能做到这一点的就已经少之又少了。小资和暧昧中间唯一不能隔着的东西,就是Durex。顺便提一句,他和她在隔着空气互相抚摸后,他穿上了衣服离开。她在窗口看着他的背影,眼中没有一丝遗憾,只充满了满足的感觉。
  被这样的气息包裹,我有些呼吸困难,在暧昧中生存本身就不容易。那个界线如此模糊和轻柔,是禁不起太多碰触的。一点诱惑便使一切回归人类的本能。太柔和的天气有点虚幻,我们谁都觉得天堂该是如此。可沙尘暴毕竟离的更近,一次沙尘暴会比一百次晴空万里的天气更容被人们想起和记住。这其中的原因很简单。沙尘暴的时候,我们都在逃避。
  ——
  当思念引来更多心情时,思念也成了一种罪。
  一个暧昧的时代,有太多东西叫人暧昧不清。
  曾经我也为自己起过一个网络名字~暧昧。
  暧昧,有时更多的是一种感觉,模糊,不清不楚。
  恋爱的男女借恋爱不稳定的状态暧昧,谁喜欢谁,谁爱上谁,欲拒还迎,醉生梦死,就这样被暧昧征服,我也是——
  网络时代的爱情,让暧昧变得更加淋漓尽致。网络屏蔽了很多东西,越来越多的人接触网络,越来越多的人网恋,越来越多的人在网上寻找虚拟的另一半,网络
  结婚。叫太多的人感到了网络的美好,也感受到了网络的暧昧。
  似乎,整个世界都开始暧昧起来。
  而我的暧昧,只在网络一群虚拟的人群中流动……
  坐在电脑前,QQ上不停闪动的头像没有想象中的亲切。熟悉的人早已不在,物事人非,不由的一笑网络中我的徒留又有何意义?
  习惯性地在桌子旁摸这烟盒,却摸了个空。才想起来香烟早就被我吸完了。我的手停留在桌面上,自嘲地笑了:如果说这样拿烟经成了一种习惯,那对网络中的
  一切呢,是习惯还是依赖?
  其实,已经不需要答案,网络上所有的人不过是在孤独与闲暇之中,暧昧一次。既然是暧昧,就让暧昧到底吧。不需要太多的解释,太多的遗憾。走也走的潇
  洒。
  看过无数张帖子,网络有真情么?本来以为自己可以很肯定的回答这个问题,现在才知道,原来自己是最没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的人。
  我们需要爱和被爱的感觉,喜欢那种夹杂着爱与喜欢的暧昧感觉,那种除了彼此没有第三者能体会到的那种淡淡的苦涩与惆怅,隐秘的快乐与欢喜。
  有人和我说,不爱的爱情,永远不会变坏。
  在这个什么都趋向朦胧的时代,男女之间的感情也越来越逃不开这一趋势。很多人之间不再是明确的恋爱关系,而是所谓的“红颜”或者“蓝颜”知己。也许
  很多人喜欢这样的情感,朦胧也美丽,还可以有幻想的空间。可是,很多时候,正是这种说不清楚的暧昧,伤害了你身边的人,也伤害了自己。
  但我想说,别把暧昧当爱情,特别是网络上。
  暧昧就像吸毒,上瘾,伤人。
  中毒不深的人快点戒掉吧。暧昧的事情每天都发生,不过我看没几个人因为暧昧委屈的,都挺高兴
  困了,刑事侦缉档案快看完了,好累哦。大家都睡拉。
  明天去上课,不知道起的来不……
  最后呢,在睡觉之前,希望我的朋友们彬蔚拉,波波拉,龙龙拉,加委拉,小罗拉,豆豆拉,小雪拉,蕾蕾拉每天都开心
  远方的他让我去听……说‘那歌就像在说你与我……’
  也许……有些事情是不可以超越友情的!但曾经的我与他超越了……但到最后却……
  也许……当夜阑的时候……
  也许……当我站在外面,望着那片属于他的天空的时候……
  ……会让我想起来那种暧昧的关系……令我深深的回忆着……
  毕竟曾经的我想过去爱那个男孩……
  暧昧让人受尽委屈
  找不到相爱的证据
  何时该前进
  何时该放弃
  连拥抱都没有勇气
  只能陪你到这里
  毕竟有些事不可以
  超过了友情
  还不到爱情
  远方就要下雨的风景
  到底该不该哭泣
  想太多是我还是你
  我很不服气
  也开始怀疑
  眼前的人
  是不是同一个
  真实的你
  暧昧让人变得贪心
  直到等待失去意义
  无奈我和你
  写不出结局
  放遗憾的美丽
  停在这里
  暧昧,是我现在最不喜欢的一个词语。
  如果你有爱人,但是心里在爱人以外还幻想着别人,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那么我告诉你,这不是什么时髦的暧昧,一定是你对你的爱人感情不够深。即使你是个多情的人,博爱的人。
  我真的越来越不喜欢暧昧的感觉。在男女朋友之间,可以是很纯洁的爱情,也可以是很纯洁的友谊,彼此心无杂念。爱就爱的真诚热烈,是友谊就可以喜欢的坦坦荡荡。干嘛非要比朋友更进一步,时刻关心牵挂着对方。凡是关系暧昧的,必定是有一方喜欢着另一方。而两人又不能在一起。做朋友不是很好吗?何苦这样,明明知道不可能在一起还死掉着对方。这样往往不能长久的做朋友,必定有一天会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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