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恕与珂雪-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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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老板点点头,“5杯。”
“7杯如何?”她说。
“那就6杯吧。”老板说。
“OK。”她也点点头。
然后老板便拿起那张图,走回吧台。
『这……』我一时语塞。
因为我不知道该问他或她?也不知道要先问什么问题?
她又将目光放在那张万箭穿心图,我顿时觉得很糗。
『这张是随便画的,见不得人。』我赶紧把图收进公事包里。
“不会呀。图画有时跟亲人或爱人一样,即使再怎么不起眼,总是会
让某些人有特别的感觉。“
『嗯?』
“比方说,像你长这样……”
『请问,』我打断她的话,『“长这样”是什么意思?』
“这是比喻而已。”她笑了笑,“也就是说,在别人眼中,你很平凡;
但你的亲人或爱人看到你,就会比一般人多了很多特别的感觉。“
『喔。』我将万箭穿心图拿出,『所以你是这张图的亲人?』
“可能吧。”她又笑了笑,“对我的画而言,你也是亲人呀。”
她笑声未歇,瞥见桌上那片落叶,将它拿起后说:
“我刚刚正伤脑筋该如何画叶子的一生呢。”
『是吗?』
“有的叶子是干枯后掉落;但有的会被风吹落,让风帮它画出生命中
最后的轨迹。“
『喔。』我开始听不懂了。
“我很好奇,如果叶子最后的归宿是鞋底的话,它会有怎样的感慨。”
『大概会觉得是命运的安排吧。』
“不。”她笑得很开心,“是命运的捉弄。”
我看了看她,又看了看那片落叶,还有上面的痕迹。
“你常来这里吗?”她又问我。
『两、三天来一次吧,已经来了八、九次。我每次来都会看到你。』
“是吗?”她拿起笔,轻轻咬着,似乎正在努力回想。
“真抱歉。”她摇摇头,“我不记得看过你。”
『没关系。在高速公路上奔驰的人,通常不会看到路旁的蚂蚁。』
她笑了一下,拿下咬在口中的笔,说:
“不是这样的。我只是不太会认人的脸。”
她右手拿着笔,朝向我的胸口,在空中挥洒几笔。
『你在做什么?』
“试着记住你。”她笑了笑。
我下意识低头看了看,并没有发现胸前有任何异样。
“对了,你以后还会常来这里吗?”
『应该会吧。』
“怎么回答得不干脆呢?丝毫没有学科学的人应该有的霸气。”
『好。我会常来。』我问她:『那你呢?会不会常来这里?』
“应该会吧。”
『你也回答得不干脆喔。』
“我不需要霸气呀。”她笑了笑,“我是学艺术的,请指教。”
她回到她的座位,收拾起她的簿子和画笔,神情显得极为轻松。
经过我身旁时,她说:“我先走了。”
『嗯。』
她要拉开店门走出去时,转过头朝我挥挥手说:
“Bye…Bye,学科学的人。”
我也朝她点点头表示回应。
门把上铃铛的当当声快要停止时,我脑中突然灵光一闪。
她是学艺术的,我是学科学的。
艺术?科学?
我终于想到合适的名字了。
拿起笔,在我的万箭穿心图上再画一枝箭,直接命中靶心。
【迷糊】
我决定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分别叫做亦恕与珂雪。
亦恕是学科学的;珂雪是学艺术的。
那么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和场景呢?
就选在刚刚那家咖啡馆吧。
邂逅的时间是秋天午后,屋外有柔柔的风,路旁的树偶尔洒下落叶。
在第三片落叶刚离开树枝时,珂雪拿起画笔,开始在咖啡馆内作画。
而亦恕则在第三片落叶落地的瞬间,踩着第三片落叶,走进咖啡馆。
珂雪为了画沾在亦恕鞋底的叶子,于是她们开始第一次交谈。
就先到这里吧,我也要回去了。
这是我三天来最大的进度,真该感谢那个学艺术的女孩。
拿起桌上的帐单,走到吧台结帐。
结完帐后,我突然想起刚刚那个女孩没有付帐!
我是否要提醒老板这件事?毕竟喝咖啡要付钱乃是真理。
可是她给了我灵感,我算是欠了她人情,应该让她省下咖啡钱。
我是学科学的人,当真理与人情发生冲突时,总是站在真理这一边。
『她没付钱。』我指着那个女孩离去的方向。
我的个性是非常直接,不喜欢顾左右而言他。
“你想帮她付钱吗?”
老板的声音低沉又干涩,好像把声音含在喉咙一样。
『今天的咖啡真好喝。』
我的个性是如果不想直接面对问题,就会顾左右而言他。
走出咖啡馆,穿过马路,将自己的身影融入捷运站的人潮。
自从试着开始写东西后,我很努力地观察眼睛所看到的一切。
四季的天空变化、屋外洒进的阳光颜色、树木的摇曳方向和幅度、
便利商店员工的笑容、等红绿灯的人的表情、擦身而过的人的背影……
但我就是不会在捷运站内看人。
因为我老觉得在捷运站内移动的人,很像一个个罐头。
每个人都把自己包得好好的,外表虽然不同,但还是罐头。
罐头内的东西虽然有差异,但我的眼睛又不是开罐器,
怎会知道里面是什么?
所以干脆闭上眼睛,摆烂不看。
我说过了,我的个性是如果不能把一件事做到最好,那就干脆摆烂。
下了车,回到我住的公寓。
刚在客厅的沙发坐下时,发现前面的矮桌上放了一迭纸。
第一张纸上写着:“荒地有情夫”。
这应该是我室友大东写的剧本纲要。
我觉得剧名很暧昧,忍不住拿起来翻了几页。
正琢磨着为什么要叫做荒地有情夫时,大东正好回来。
『喂,你怎么取这种名字?』我问他。
他看了看我手上的纸,说:“名字很俗,是吧?”
『俗?』我很纳闷,『这名字不叫俗,只是有点限制级。』
“限制级?”
大东似乎也很纳闷,走到我身旁坐下,我把那迭纸还给他。
“荒地有情天。”他念出来,然后问:“这名字哪里限制级?”
『啊?』我很惊讶,『不是荒地有情夫吗?』
“夫你个大头!”他站起身大声说:“荒地有情天啦!”
我不好意思地陪个笑脸。
其实这不能全怪我,大东写的“天”字稍稍出了头,
看起来也像“夫”。
不过在这方面,我倒是满迷糊的,从小就是。
例如童话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我老是念成《卖女孩的小火柴》。
我的个性有时跟穿袜子一样,根本分不清左与右。
“你的小说进展如何?”
大东把荒地有情天放下,转头问我。
『刚想好主角的名字以及一开始的邂逅而已。』
“太慢了。”他摇摇头,“我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已经开始接吻了。”
『你又不用上班。』我不太服气,『可是我要上班啊,当然写不快。』
“上班?”他一脸不以为然,“你上班时大概都在偷看女同事吧。”
『你……』我脸颊发烫,说不出话来。
我的个性是如果被别人说中了糗事,就会开始结巴。
“对了,我女朋友晚一点会过来找我。”
『咦?她不是不理你了吗?』
“哪有。我们只是发生一些小误会而已。”
『我知道了。你一定又跟她下跪道歉了吧。』我贼兮兮地笑着,
『男儿膝下有黄金是真理,女朋友代表爱情;你跟我不一样,当真理
与爱情发生冲突时,你会站在爱情那一边。』
“你……”大东也开始口吃。
我的个性是如果开始说别人的糗事,就会口若悬河。
我再嘿嘿两声,就拿起公事包回到自己的房间。
这个房间没啥了不起的,只是床上会特别凌乱。
因为我不想让自己有事没事便躺在床上睡觉。
我的个性是如果不想让自己死于安乐的话,就会想办法生于忧患。
打开电脑,整理一下思绪后,便开始在键盘上敲字。
我写得算顺,不过由于打字慢,还是花了不少时间。
写完要存档时,想了几分钟还是想不到适合的档名,
只好暂时先把档名叫做:亦恕与珂雪。
看了看表,已经很晚了,但大东的女朋友还没来,所以我还不能睡。
说来奇怪,别人都是女友要来时,把室友赶出去;
可是大东却是坚持要我在场。
大东虽说是我室友,但其实是我房东,这屋子是他父母留给他的。
他是戏剧系毕业,当完兵后,在广告公司待了两年。
但我刚搬进来时,他已经离开广告公司好几年。
这几年他作些广告文案和写些剧本过日子,一直待在家里工作。
我伸个懒腰,觉得有些累,走出房门跟大东说我要先睡了。
“你睡客厅好不好?”
『有房间不睡,睡客厅干嘛?』
“你睡客厅的话,我可以唱歌或说故事哄你睡。”
『你有病啊!我又不是三岁小孩。』
“拜托啦!”大东的语气近乎恳求,“你在的话,她比较不会骂我。”
『我在客厅睡的话,她还是可以骂你啊。』
“不会的,她会怕吵醒你。”
『那我还是可以回房间睡啊。』
“不行啦。你房间隔音太好了,外面发生凶杀案也吵不醒你。”
『要我睡客厅可以,不过我要抵一天的房租。』
“好,没问题。”
『而且我醒来时,要看到我的早餐。』
“你别得寸进尺喔。”
『那我回房睡了。』
“你早餐的饮料要牛奶还是豆浆?”
『豆浆好了。』我走回房间拿出枕头和棉被,躺在沙发上说:
『烧饼上的芝麻,黑的要比白的多;油条要酥脆,不要太软。』
“是。”
『跪安吧。』
“混蛋。”大东骂了一声。
我的个性是如果开始捉弄人,就会一发不可收拾。
我一觉到天亮,梦里并没有听见大东被骂,醒来后只看到我的早餐。
漱洗完后,我开始找袜子。
对于袜子这东西,我始终是迷迷糊糊的,常常找不到另一只。
后来干脆所有的袜子都买深色无花纹的,只要凑两只穿即可。
虽然深色有很多种,但幸好色差都不大,不易被发觉。
不过即使袜子看起来都一样,我却开始分不清哪些是该洗的?
哪些是刚洗完的?
穿上两只袜子,再穿好鞋,却发现身上穿的是短裤。
只好再脱掉鞋子、脱短裤、换长裤、穿鞋子。
通常要出门前,我一定会提醒自己要细心,不要遗落东西没带。
但还是常会忘了某样东西。
今天还好,忘了带的只是早餐而已。
其实我上班的地方,刚好在那家咖啡馆附近。
以前每次下班经过咖啡馆时,都会学大禹,过门而不入。
直到我的下班时间从五点半提早到四点半,我才偶尔进去喝咖啡。
因为公司状况不太好,但老总又不希望裁员而造孽,
所以从上个月开始,我们每天少上点班,但月薪也少了几千块。
为了弥补这失去的薪水,我开始帮大东工作。
但我能做的有限,除了帮他处理一些杂务外,
顶多在他肠枯思竭时,帮他想想广告文案或是广告的slogan。
像护肤中心的“人尽可肤”、面膜广告的“人尽可敷”。
有次广告公司要找个畅销作家拍洗发精广告,我还跟他建议:
“我就是用这种洗发精洗头,愈洗愈有灵感”这个文案。
不过大多数情况下,大东都没有采用我的建议。
虽然如此,他还是会依据我的贡献程度,酌量抵销掉几天的房租。
最近大东接了一个电视台的编剧工作,每天忙着写剧本。
他们那个编剧团队常常要开会,开会的时间也不一定。
一来我不会编剧;二来时间上不能配合,原本是帮不上忙的。
不过有一天我跟他坐在客厅看足球赛时,他问我:
“篮球、棒球、网球等等都是一个颜色,为什么足球却是黑白相间?”
『喔。』我随口说:『足球本来是白色的,但因为老是被人踢来踢去,
久而久之被踢成瘀青,所以才会变成黑一块白一块。』
他转头看着我,打量一会后,说:“你有天分喔。”
『什么天分?』我也看着他,『踢足球吗?我太老了。』
“不。”他说:“你的想像力不错,应该有写小说的天分。”
『是吗?』
“嗯。小说的英文叫fiction,原本就有想像的意思。”
大东拍拍我肩膀:“怎么样?要不要写写看?”
『可是我没写过小说。』我跟他摇摇头。
“谁学过抢银行?但第一次抢银行的人,还是可以抢到钱啊。”
『这比喻好怪。』
“别管这比喻了,反正写小说像吃香菇肉羹一样简单。而且如果写得
好的话,也许可以赚到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房租喔。“
『真的吗?』我想了一下,『那倒可以考虑看看。』
“不必考虑了,就写吧。”大东说,“不过小说的主题必须是爱情。”
『爱情?』我摇摇头,『我没什么经验,怎么写?』
“写推理小说的作者杀过人吗?写武侠小说的作者是武功高手吗?”
大东笑了笑,“所以写爱情小说的人,干嘛要有丰富的爱情经验?”
『说得也是。』我也笑了笑。
“你写完后,我再改编成剧本,说不定有机会拍成电视。”
『听起来好像不错。』我还是有些犹豫。
“当然不错啊,而且女孩子容易对写小说的人产生好感呢。”
『好吧。我试试看。』
我的个性是如果举棋不定,就会让女孩子帮我下棋。
我毕竟是学科学的人,遇到问题时的第一个反应便是收集资料。
我到租书店租了很多小说来看,试着研究小说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