缭夜-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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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向那桥洞,或许那桥上真有一个少女,手拿着紫色的花伞,着一身粉红的衣裳。
其实最令人惊奇的不是苏州的水,而是她的各色各样的桥,是那么多、那么美。在林老爷的故乡,汇集着天下这么多美丽的桥。苏州的桥多得叫你没法数,大大小小的铺在河道上,连苏州人都不知道到他们曾经走过了多少桥,这些桥都叫什么名字。
苏州有的桥名字很好听,听了一遍就忘不了,比如宝带桥,那桥真的很美,朦朦胧胧地见到一个一个弧形的桥孔连环铺在水中,和水中的另一半形成了一个个优美的圆,亮晶晶的摇晃着,真是美极了。而且宝带桥周围的水面很开阔,很像故乡的水,总是让外乡的人心中渐渐产生了想念。
苏州好多的风景大多是这样,人占据了风景,风景失去了地盘。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如果能在嘈杂的凡世里,独守一份宁静,那该是上佳的风景了。而大多数人却永远不能,为什么?为了生活,只能这么说。
江南是雨的故乡,雨在这里变得那么多情,那么缠绵。而苏州几乎天天下雨,没完没了的下,被子是湿的、屋子是湿的、天空是湿的。很多时候雨总是会带来潮湿和阴冷,但那确实就是江南,或者更准确地说那就是苏州。
但没有事的时候,坐在窗下,听雨、或看雨中的风景、或走在雨中,那是一件很宜人的事。看一看窗外的风景,要是下雨天,会有无数的花伞从那小道上穿过,有红的、黄的、绿的、蓝的、棕色的……像朵朵的睡莲盛开着、漂移着。犹如印象派绘画大师莫奈的名画《睡莲》里的情调,很多人喜欢坐在那儿静静的凝视,那些在雨中急行,或缓走的人群,觉得那太像人生了,每一把花伞似乎就象征着一个流动的人生。就像印象派的绘画,那种朦朦胧胧的色彩和情调。坐在那儿还可以听一听钟声——从远处的钟楼传来,钟楼是苏大的象征,是一座很美的美式建筑,已有一百年的历史;碧绿的树叶上有时会有清脆的雨滴落下,被风吹着,穿过窗户,落到你的额上。雪白的白玉兰、绯红的桃花、鸟鸣声和雨滴声都融在一起。
因为常下雨,所以苏州的人偶尔晚上会睡不着,那就把头枕在枕上听雨声和远处的船声,渐渐的也就进入了梦乡。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这是江南,这是苏州。
苏州的巷子分为两种:一种是水巷、一种是陆巷。水巷是水从临河而筑的房子间穿过,水巷的特点是对称,屋子是两层的,房子的风格很雷同,青砖白墙,许多石阶朝水里铺去,留在岸上的也长满了青苔,现在很多画上的江南巷子,多是水巷。这种雷同的风格会使你感到有些厌倦,但这风格也恰恰给人的平正、古典的感觉。站在桥上看她那种宁静的美,房子的倒影铺在水中,摇曳着。
陆巷的特点是曲折幽深,曲折表明她是散乱不对称的,的确,左一弯又一弯的,到最后你就不知道到哪里了。两边只有暗白的院墙,墙的上空是一线狭长的碧空,蔷薇花会从地上一簇一簇的朝上滋生。
年少的林老爷——林瑞风,就生长在这美丽而忧愁的苏州城内,少年的林瑞阳生活的并不富裕,父母将他送到苏州的最有名的学堂中当小伙计,在这里他遇见了让他终身难忘也改变他命运的人,福玉儿,一个满清的没落贵族的小姐,那时的玉儿十六七岁,正值人生中最美丽的时光,每日来上课时玉儿总是坐在靠窗口的位置,阳光照在她年轻而清丽的脸上总是有种特别的光彩吸引着少年林瑞风,每天干完活,林瑞风总是悄悄的蹲在门口看着认真听着先生讲课的玉儿而痴痴的入迷,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可是就是仿佛像着了魔一般。每一天看不见玉儿自己就觉得生活黯淡无色,这已经成为了林瑞风每天都必须要做的事情了,虽然他从来没有和玉儿说过话,可是每当到了夜深人静之时,他总是幻想,幻想自己有一天可以牵着玉儿的手很开心的一起走在苏州城的每一个角落,每当想起这样的情景他就会忍不住的从梦里面笑醒……
可是有一天他梦里的情景出现了,可是玉儿身边的人却不是他,而是同样和玉儿在一起读书的肖家公子肖天凌,肖家是苏州城的大户人家,肖老爷担任苏州的知府,肖天凌少年得志,是苏州有名的才子,长相俊美,才华横溢,自然很多的名门小姐都仰慕的很,他和玉儿站在一起堪称是一对璧人,郎才女貌不知羡煞多少人,而反观当时的林瑞风,因为营养不良,虽然身高并不矮,但是却瘦得厉害,脸色苍白没有什么血色,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身上穿的也尽是粗布带补丁的衣服,但凡是正常的女人也不会放着肖天凌这样的才俊不选,而选择林瑞风这个穷小子吧,林瑞风那时觉得很是绝望,就像是自己的世界一下子被人掏空了一样,原本他是个安于现状的人,那时的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娶到玉儿,然后在村里有个自己的小院,养养鸡啊,狗啊什么的,最好再生一堆孩子,这样的日子他就很满足了,可是他却忘记了,这一切都是他一厢情愿的想象罢了。
可是就这么放弃自己的梦想吗,林瑞风显然是不甘心的,于是他在一次学堂下课时拦住了玉儿,鼓着很大的勇气对她说:
“玉儿小姐,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
玉儿惊奇的看着眼前这个少年有点不可思议,同时也感觉有些好笑。正在玉儿和林瑞阳都有些尴尬的站在那里时,肖天凌突然出现在他们之间,肖天凌一把抓住林瑞阳的衣领说:
“小子,你也不照照镜子看看你究竟是什么模样,居然来和玉儿说话。”、
玉儿站在一旁笑着说:
“算了,天凌,就是说着玩呢,你何必当真呢。”然后温柔的拉拉肖天凌的衣袖让他放手,肖天凌狠狠地松开手说:
“小子,下次不要让我看见你来纠缠玉儿,不然我会对你不客气的。”
玉儿淡淡的朝林瑞风说:
“下次不要开这种玩笑了。”然后肩并着肩和肖天凌离开了,望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林瑞风的仿佛是人掏开了一个大洞一般,一种叫痛的东西从里面流了出来,这时的他才感到人和人的差距,贫与富的差距,他想如果他是知府的儿子,那么今天牵着玉儿的手的应该是自己吧,这一刻他突然恨起了自己的出身来……
林瑞风并没有就此放弃,他又跑到福家去给自己提亲,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那来的这般勇气,可是不是每件事情只要有勇气就可以的,结果并不出人意料,他被福家打了出来,可是他并不退缩,总是像蔓藤一样紧紧的缠上去,终于富家被他缠的烦了,玉儿的父亲对他说:
“小子,等有一天你富甲了整个苏州城是在说娶我女儿吧,不然你有什么资格,和你一起当跑堂的伙计还去去乡下养猪种地呢,你好好想想吧。”
林瑞风倔强的抬起头,握紧拳头说:
“好,这是你说的,你让玉儿等我三年,三年以后我一定富甲苏州来娶她。”
玉儿的父亲仰面哈哈大笑起来:
“哼,要是你能富甲苏州,我就跪在这里,求你来迎娶玉儿。”
林瑞风苍白的脸上生出一种坚毅的神情,双眸闪亮,坚定的说:
“好,三年以后我一定会让你跪在这里的。”
林瑞风说完没有再看玉儿的父亲,和玉儿一眼,而是转身径直的走了,回到住的地方,林瑞风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苏州,去上海,虽然他不知道自己去哪里能干什么,可是他知道自己一定要在三年之内衣锦还乡,这是他的梦想,为了玉儿他也必须要实现。
临离开的那天晚上,林瑞风在学堂的门口见到了遇见了玉儿,玉儿轻轻的问他:
“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了你,你相信我,我一定会回来。”
林瑞风坚定地说,玉儿看着他那副认真的样子,微微的笑了一下说:
“你不要傻了,三年之内你怎么可能成为苏州首富呢。”
“你不相信我?”林瑞风问道,
“不是不相信,就算是真的,你也别浪费时间了,我是注定要嫁给天凌的。”
玉儿低着头说,
“你,你喜欢他?”林瑞风心里痛着问。
玉儿红着脸说:
“是啊,喜欢。”
林瑞风突然间觉得天旋地转了,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又平静了,因为他想就算玉儿现在不喜欢自己,可是自己成功回来后,娶了她,她知道自己真心待她,就一定会喜欢上自己的,一定会……
林瑞风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淡淡的说:
“等着我就好了……”
第三卷 乱世浮生 第十八章 林家往事(二)
1898年的上海比较纷乱复杂,就像当时中国的一个缩影一样,可是越是乱的环境就越是给人机会,正如中国古话说的:“乱世出英雄。”
年少的林瑞风带着自己的承诺和梦想,只身来到对他很陌生的上海滩,起先他什么都不熟悉,也不知道自己该从何开始,当初的承诺说得掷地有声,可是实际去做时却很是困难,林瑞风开始给酒楼,茶楼当跑堂的伙计,去码头当过苦力,各种各样的活他都干过可是这样下去连养活自己都是个问题,又何谈衣锦还乡迎娶玉儿呢。林瑞风把自己关在所住的工棚里,一天一夜,他在想自己该做什么,有时他真的想回到那个自己儿时生长的美丽苏州,起码在那里自己可以吃的饱,睡得好,穿的暖,在这里他今天醒来都不知道自己明天会在哪里?
但是他决不能回头,既然他是男人,就不能后悔,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诺言,何况是为了自己喜欢的女人呢!做生意自己没有本钱,做官没有势力也没有文化,那么自己该做什么呢,自己有的就是这满腔的热血和一股狠劲,那么就去做黑帮吧,只有这个才能早日在上海滩出头,也只有这样才可以在三年内衣锦还乡。
再走出低矮的工棚时,林瑞阳的眼中不再有一丝的迷茫了,他已经选好了自己要走的路,那么就不后悔的走下去吧。
林瑞风每天都在码头,赌馆,大烟馆这些地方徘徊,因为他要寻找机会,一个一举成名的机会,他没有时间一点点的从头开始,他要的是成功,快速的成功,这才是他想要的。
就这样不知道等了多少天,多长的时间。终于有一天林瑞阳正在一如既往的在码头徘徊时,突然从路的两头涌出两伙人来,那伙人都拿着刀,斧头,铁棍等武器,相互的厮打起来,两边打得很凶,不多时就倒下了好多人,地上血迹斑斑,还不停的传来惨叫和哀嚎声,躲在货箱后面的林瑞风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火拼场面,第一次看见这么多活生生的人转眼就倒在自己的身边,他很害怕,特别的害怕,他觉得自己的手和后背都浸透了冷汗,可是他这个时候不能退缩,这可是他一直等待了很久的时刻啊……
林瑞风命令着自己看着前面发生的一切,突然他发现人群中的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者,受了伤的样子,用一只手捂着腹部,另一只手拿着砍刀和身边的敌人生死相搏着,那老者是上海青红帮的大哥金海,青红帮虽然不算是上海最大的帮派但是也是很有实力的,开妓院,赌场,私运军火和鸦片,几乎无所不干。没想到他也在这场火拼之中而且还受了伤,看此时的情形还很危险,马上就要抵挡不住的样子。
林瑞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血一下子涌上了头顶,他知道现在他该干什么了。他猫着腰从货箱后面绕了出去,低头捡起一把尖刀,然后悄悄的绕开正在争斗的人群,来到了金海和正和金海打斗的那些人的身旁,林瑞风屏住呼吸,握紧手中的刀大吼一声,从后面向围攻金海的那几个人砍去,有躲闪不及的正好被林瑞风的刀砍中,而其他人见有人从后面攻击过来,连忙回头大喊:
“什么人?”
“哪来着小子?”
“砍他,咱们砍了他……”
金海此时已经流了很多血,一直都强忍着疼痛在那里拼命呢,看见有人来帮他顿时感觉到轻松不少,可是他定睛一看心里很是奇怪,这个年轻人是谁呢?并不是自己帮会里的人,那他是谁呢,为什么来帮自己,金海心里很是纳闷,可是现在也没有时间去想那么多了,眼前的分分秒秒都是在拼命,能有个帮手也是好的,不管他是谁。
金海想着朝林瑞阳大吼一声:
“小兄弟,谢谢你来帮我,咱们一起杀出去,我金某是不会亏待你的。”
林瑞风点点头,然后继续咬紧牙关,挥着手里的刀拼了命的向那几个人砍去,这是他的一场赌局,他不能输,一定不能输……
人在有了舍弃生命的觉悟时,总是异常的强大,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大,这个时候的林瑞风就是,他护着金海一路杀了出去,等青红帮的其他兄弟赶到时,林瑞风和金海身上已经都是血迹了,整个衣衫全都被浸湿了,林瑞风此时已经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受了伤,也感觉了不到痛,当他被人抬上车时,他才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在疼,几乎都连睁开眼睛的力气都没有了……可是他心里却是开心的,因为他知道只要他不死能活下来,那么他已经算是成功了。
不知道睡了多长的时间,林瑞风终于从床榻上苏醒了,等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古色简朴的房间里,而金海穿着宽大的衣衫,缠着绷带,正坐在床榻前看着自己,林瑞风挣扎着想从床上坐起来,金海一把按住他,哈哈大笑着说:
“年轻人,别动,别动,好好的躺着,别把伤口弄开了。”
林瑞风又躺回了床榻之上,他微微的抬着头对金海说:
“金先生,谢谢您,救我了。”
金海轻轻的拍了拍林瑞风的肩头说:
“年轻人,是我应该谢你救了我一命才是啊。”然后金海粗粗的眉毛一挑说:
“你知道我姓金啊?”
林瑞风点点头说:
“我知道,您是青红帮的金先生。”
金海一听更是来了兴趣,紧紧地盯着林瑞风说:
“哦,你居然知道我是金先生,那么就是说你是知道我是谁才来帮我的了。”
林瑞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