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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相思与君绝-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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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素馨刻意不去听姊姊与嫂子的谈话,不想听到有关严峻的种种,甚至连这个名字都不想听到。她看向大哥与姊夫,道:
  “如果爹不希望我们做牧场的生意,那我们就不做。可是,我认为,当陇地所有牧场、皮毛生意都被乌家所掌控独大之后,我们这种小家小户想收购皮毛运到南方大城市去贩卖,也会变得十分困难。现在还有小商户喘气的空间,日后乌家真正坐大后,肯定会一手包揽所有会赚钱的生意,一旦乌家掌控了所有马羊的生产,那么外来的商队就不得不跟他们合作,到时怎还会有我们讨生活的份儿?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她的一番话,说出了兄长、姊夫的隐忧。
  “我们是想,也许可以逐渐放掉毛皮这生意,改组商队,到南方进一些丝绢到国外去卖。我曾在吐谷浑那里遇到过一些波斯的商人,他们很喜爱我们的布与茶叶;这些年的互马交易,都不再用银两,而是以茶、丝绢为主。以前你让人送回来的精绣丝绸,还没拿出去卖呢,家里就跑来一些人争相出高价买走。”米廉说着。
  “可是别说丝绢买卖这方面的印纸不容易取得,就算取得了,也不见得可以在南方买到最精工的丝织品。再说大哥你们真正的本事是在马羊这方面,不要去经营你们不了解的事业,我还是觉得皮货生意大有可为,听我说——”正想说明自己手边有驵侩印纸,可以经营市马生意,而且她有销售的门路,但敲门声打断了他们的讨论。
  “二小姐,严老爷请你过去一趟。”家仆在门外唤着。
  “知道了!就说我马上过去。”扬声对外叫完,她对书房里的人笑了笑道:“改天再谈。这事儿挺有得玩,听完我的看法之后,你们一定会赞同的。”
  好一个巧合。当米素馨走到严老爷子目前所居住的院落时,严峻居然早她一步在老爷子的房间里,正在劝着要接他老人家回去。她在外头听到严峻低沉的声音时,不禁停下步子;想先走开一下的,但脚步却不知怎地迈不开,就杵在门边听着了。这行为真是不好,非常不好,她向来不做的,可是……他在里头呀……
  “爹,请您跟孩子回去吧,就算您不想住祖屋,也还可以住天水那间宅子。我跟峰弟都会好好服侍您的。”
  自从分家后,他们这一房便搬到天水那边居住,连母亲也接过去了。
  “哼!少说大话,你还不是跟其它人一样,只想从我手中拿走‘久山牧场'的地契!什么叫做好好服侍我?你拿什么服侍我?就凭那你跟你弟分到的那三十匹老马、二十头羔羊?还有那块只长得出土豆儿(马铃薯)的荒田?”
  “爹,不是的,孩儿对牧场没有兴趣——”
  “没出息的东西!身为我严家的子孙,居然说对牧场没兴趣!你就一辈子躲在马厩不要出来好了!你可以走了,别杵在这儿碍我的眼!”
  沉默好一晌后,严峻丝毫没有被激怒,声音温和依旧。
  “爹,要孩儿怎么做,您才愿意回家住呢?”
  “除非你把严家再度振兴起来!别让我死后没脸见列祖列宗。如果你做得到,我就回去!”严老爷的声音里满是气怒与绝望,就算嘴上这么刁难,也知道这辈子怕是再也见不到严家会有翻身的一天了。
  这次的沉默更久。然后,严峻轻声道:
  “爹,您老保重。我还会再过来。”
  “哼!你不必来了!你们这些兄弟三天两头的来找我,烦也烦死人!”
  在严老爷的怒骂下,严峻默默的退出来。在他走出来之前,米素馨已早他一步闪到角落去,不让他发现。想说在这样的情况下见面,只会使他难堪,闪开比较妥当。
  直到严峻的身影再也不复见,她才以重一些的脚步声走进严老爷子的居处,嘴上还叫呼着:
  “老爷子,素馨丫头来啦!”
  “你可进来了,在外头站得挺累的吧?”严老爷子皱眉的将老仆严忠送上来的汤药一把推开。
  “说什么呀,听都听不懂。”米素馨镇定如常,从老仆手上接过汤药。“老爷子,您好歹看在忠叔服侍您四、五十年的份儿上,别为难他老人家了。这药可是连心意也一同熬进去的,您别辜负啦。来,喝了吧。”边说边把调羹给推到他嘴边,不给他拒绝的机会,一匙又一匙的,只要严老爷企图开口说话,就会马上被塞进药汁。很快的,药全进他的肚子里去了。
  如此神功,让一边服侍着的两个老仆严忠夫妇,忍不住想起身拍手叫好。
  “咳咳咳……”终于喝完,好喘,也咳了几声,气都还没顺过来,就立即数落她:“我说丫头,你别告诉我,你嫁去扬州八、九年的,就学了这一手灌蛐蛐儿的本事回来!”
  “老爷子,我不玩蛐蛐儿,倒是对浇花颇有心得,向来是这么灌它们的,那花儿开得多好哇,不信的话,我家金霖可以作证哦。”
  “你这个丫头,都当人家的娘了,也没个稳重的样子。”严老爷笑着摇头,但锁紧的眉峰却表示着他没有笑的心情。指着炕的一边,对她道:“来,你坐上炕,有事跟你商量。”
  米素馨点头,依言上炕,端坐如仪,静待吩咐,心里猜测着老爷子找她来会是为了什么事。如果是想把“久山牧场”交给她的话,那她可头大了,老爹第一个不饶她。
  “丫头,你打小就聪明利落,交给你什么差事做,你都能立即找出最快完成的方法去做好它。相较于你的机灵,严峻这小子在你身边一站,永远显得逊色,也难怪你会看不上他了。”
  “老爷子,都多久的事啦,咱们就别再这事儿上钻唏嘘,还是说说您要交代丫头我什么事儿吧。”
  严老爷子又叹口气。说了:
  “这事我与你爹提起过,但你爹就那颗死脑袋,从来不听我讲完,不是二话不说的拒绝,要不就转身便走。哼!要不是我这几年连着生大病,凭我以前的身手,他要走哪里走得成!”
  “是是是,老爷子年轻时可是陇地第一勇士呢!”她脸上灿笑、心中苦笑。果然是为了这事……
  “素馨丫头,我也不跟你兜圈子,就一句话,你接下‘久山牧场'吧。”
  “这可不行啊,老爷子。严家就剩这点基业了,您该交给少爷他们去合计振兴大事,交给外人成何体统呢?”
  “什么外人?!我严永一辈子没把你们当外人看过。就因为严家就剩这么一点产业了,才想交给会认真去经营的人。并不是说严家不能垮,也不是我输不起;人世间兴衰起落自有命数,我严永也不是个看不开的人。但丫头,你应当知道,一旦咱西部所有的畜牧营生全掌控在一家手上,无人可制衡的话,将来会变得多可怕你不会不知道。价格高低随他定,想买货、卖货只能由他那边经手,如果存心剥削的话,咱们这儿的牧户还能活吗?”
  严老爷提的,也正是近来米素馨观察了情势后的感想。所以她没说话,表情端肃,继续听着。
  “以前严家独大时,我们不并吞其它小牧场、小马商,以互利合作的方式一同经营这儿的马业,得到的利润虽不丰盛,但也合理了。可照我看,乌家并不是这样的心思。他们能暴富得这般迅速,都是先垄断后,再自订高价贩货。我那些不成材的笨儿子们只想得到眼前的利益,就算知道把家业全卖给乌家后,会对陇西牧业造成灾难,想来也不会放在眼底的。”严老爷子定定看着她,“我知道如果把‘久山牧场'交到你手上,定会引来诸多难听的闲话,可是请原谅我的自私,在陇地讨生活本来就不容易了,如果再加上大商户的剥削,要叫大家怎么生存下去?这件事我已经想了很久,也只有交给你们最合适了。你的机敏、春日管帐、阿廉的沉稳笃实,就算没能大大发扬牧场,至少也能经营得当,让其它小户可以过来依傍,形成制衡作用。你认为我说的对不对?”
  米素馨点点头,又摇摇头。
  “也对,也不对。”
  严老爷子不明白的问道:
  “这是什么回答?”
  “老爷子您对目前陇西的情势分析,丫头深以为然,也认为如果让乌家独大的话,将会是所有牧户的灾难。不过说到久山牧场的问题,我觉得还是交给严家少爷们比较妥当。”
  严老爷原本亮起来的双眼,一听到她的拒绝,立时黯淡下来。
  “也对。我不该太过自私,你们米家为我严家做的事已经够多了,我不该再给你们添麻烦。”
  “不是这样的,老爷子。请您听我说,我不是怕麻烦,我只是希望您能亲眼看到严家在自己人手上振兴起来,这样您比较能感到安慰的,不是吗?”
  提到这个,严老爷忍不住气起来!
  “素馨丫头,你自己老实说,我那些不成材的儿子,哪一个可以济得了事?严逐吗?他是长子,结果他分了家跑去波斯说要做生意,结果在那边教人设了局,赌光了所有家产。严奔吗?他镇日流连城里的花楼,钱尽往那些粉头儿身上洒,没干过一天正经事。再说严跃、严泓、严泠吧,一心要做大事业,结果花了巨资买来一批老弱的大宛天马,还没运到渭州,居然就病死了一大半,简直笑掉人家大牙!最后,你知道的,严峻十八岁就离家去学医了,给畜牲看看病还可以,哪里懂得经营之事?他弟弟严峰也一样,每天看书、种土豆儿过日子,没能成事的。但我想,他们胸无大志也好,至少能安稳过这一辈子,这样也就好了。这些小子,哪一个能担得起振兴之事?你这不是在开我玩笑吗?”
  “不是开玩笑。老爷子,对于这个隐忧,您曾对……峻少提过吗?”虽然力持自然,但提到他的名字,还是忍不住迟疑的顿了下。
  “我跟他谈做什么?只是加深他的困扰罢了。他没这方面的干才,把这种事跟他说又有什么用?他们兄弟只分到那点产业,好好守着过日子吧,别多想。也许以后还能稍稍接济他那些不成材的哥哥们,别让他们饿死,我就安慰了。”
  “老爷子,我想您对峻少的能耐还不够了解。”
  “你会比我了解?”严老爷撇唇问。
  “经过多年相隔,我当然不敢保证说对他的了解一如年少时,可是我觉得您应该对这个儿子有多一点的信心。”
  “哪里来的信心?就凭近来邻里间对他医术的推崇?”
  “当然不只是这样。老爷子,请您给我一点时间,我来查查看峻少这些年在京城怎么过日子、有过什么历练之后,咱们再来谈论您的那些儿子是否一个都不能用的问题。”
  严老爷子疑惑的打量米素馨,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对严峻这么有信心。那孩子向来寡言沉默,从小就不显眼,成天躲在马厩,不争不吵不求表现的,除了觉得他乖外,根本看不出他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老爷子?”
  “如果你对严峻的能力死心了,是否就愿意接下‘久山牧场'?”这是他的但书。
  “如果当真连峻少都不能托付,丫头定不再推辞,并且会说服我爹。”
  “好,一言为定!”
  第七章
  米素馨没想到会在院子里见到这个场景——
  “为什么你的眼珠子颜色浅浅的,跟我不一样呢?”
  金霖,七岁,正值什么都好奇、什么都要乱问一通的年纪,所以又号“小烦”,让别人很头疼、很烦的小麻烦一枚。当他又兴起满腹问题时,每个人都会争相走告,务必闪远一点。不幸被逮到的,就只好算他倒霉了。
  今天的倒霉鬼,又名严峻。而米素馨猜,严峻已经在这边被小烦缠了好一会啦,虽然说他脸上没有任何的不耐表情。
  “因为我有一半回鹘人血统。”
  “回鹊?那是什么?可以吃吗?”
  “那是一个塞外民族,在西南边,不能吃。来,吃西瓜吧。”
  “西瓜……苏……好甜!可西瓜为何要叫西瓜?它是甜的嘛,理应叫甜瓜才是。”
  “因为它产自西域,打西域传过来的,所以叫西瓜。”
  “那我知道了!我在外头看到的昆仑奴,就是打昆仑来的,对不?”很为自己的举一反三感到得意,一副邀功样。
  拍拍他可爱的小头颅,严峻摇头道:
  “不是的。那些昆仑奴也是打西方来的,来自很远很远的西方。我们之所以通称他们为昆仑,是因为他们肤色黧黑的缘故。就像我们叫黑色的瓜为昆仑瓜是一样的道理。”
  金霖似懂非懂的点头,将一片西瓜啃完,往菜圃里一丢,就要拿第二片吃。
  “西方是怎样的地方呢?我长大之后可以去吗?”
  “当然可以。不过你得先学会如何在沙漠中生存才行。”
  “生存?”满口甜瓜肉,口齿不清的问着。
  “对,生存。”严峻捡起金霖方才丢弃的瓜皮教他道:“一般旅人如果在沙漠中迷途了,或失去水与粮食,恐怕就活不了了。所以经常行走沙漠到西域经商的商人们,会在马车上载许多西瓜。当他们沿路吃完西瓜肉,要丢弃瓜皮时,都会把瓜皮向上,有水份的部份盖在下方,这样可以让瓜皮的水份保持得较久,一旦有迷途的旅人经过时,他肚子饿了、渴了,拾到了瓜皮,便可暂时救急保命。”
  金霖睁大眼,赶忙接过严峻手上那片瓜皮,急乎乎道:
  “那,大胡子叔叔,你快带我去沙漠,我们去那边丢瓜皮!”
  “不必现在急着去。你只要记得日后长大了,想要出国见识前,要先学会如何在沙漠中生存,别教你娘担心,知道吗?”
  “知道了。可,现在不能去吗?”金霖好失望。
  “你还太小,不可以。”严峻轻而坚定的说着。
  “可是……”金霖不是容易死心的性子,还有一肚子的话要说。
  “霖儿,这个时候你不是该在书房习字吗?为什么会在这里?”米素馨觉得该出来修理一下这个小麻烦了。老是问问问的,真这么好学,怎么不见他好好学习书里的知识?
  “啊!娘!”金霖跳起来,这才想起自己应该在书房的。
  “娘什么娘?瞧你,吃得一嘴红,还下去洗把脸,然后快快去书房写字。”
  “人家今天早上已经写过大字了,现在想去骑马啦。”金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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