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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青春偶像-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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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了,你看错了她!”他摇摇头。
  “我自然没有你那么了解她!”她说得有点酸溜溜的。
  “了解?”他呆了半晌。“你的小脑袋里装了些什么?”“不小了,我是大学生!”
  她说。
  “只有小女孩才喜欢装大人!”他说。
  “我自然不及叶爱琳那么大人!”她笑了。
  “为什么总说叶爱琳?”他有丝困惑。
  “她是你的朋友,不是吗?”她提高了声音。
  过了他来时上车的那一站,他没有下车。
  “你不是我的朋友吗?”他反问。
  “不同,”她固执地摇摇头。“完全不同!”“你把朋友的界限分得太狭小,”他明白了她的意思。“我只能告诉你,你想错了!”
  “错不了,我相信自己!”她昂起头,顽固的小家伙。
  “王咏梅,太倔强的人会吃亏!”他说。
  “你——|”她心中一窒,他知道了她的名字?他刚才还不知道的,谁告诉他?
  “你是王咏梅,对吗?”他笑得有一丝隐约的稚气。“我刚才查诗班名单的!”
  “知道我名字又怎样?”她心中好舒畅。
  “至少,我们可以算是朋友了!”他说得很有诚意。
  “不是朋友,”她反应迅速地摇头。“叶爱琳才是!”
  他想一想,笑了,是笑她的稚气。“我读大一时比你成熟得多!”他说。
  “不必讨论这个问题!”她无端端地不开心起来。
  每一次想起叶爱琳,她的心就不能平衡。
  他望着她,望了好一阵子。
  “从来没见过比你更奇怪的女孩!”他说。
  “当然,我又平凡又蠢,哪能和你这种满身才气、灵气、傲气的诗班指挥比?”她涨红了脸说。“对马”她误合了他的意思,她以为怕在讽刺。“但是,即使我奇怪,我也有可以奇怪的自由,明?
  他眼中光芒连闪,她引起了他的好奇心。
  “嗨!我得罪了你吗?要这样沨刺我?”他叫。
  “谁讽刺谁了?”她没好气的,心里好懊恼,和安迪——不,林正平在一起就不会有这种争执。
  “不喜欢听可以走开一点,没人抓住你!”
  “你赶我走吗?”他唇边隐有笑意。
  她不理会他,她已经到了家。巴士一停,她头也不回地跳下车,连再见都没说。
  文仲怔怔的,看着她的背影。不是生气。而是震动。
  表面看来,她是个全身布满棱角的女孩,实际上,她是纯真的璞玉,光华内温的璞玉。
  他对自己点点头,心中有了打算。
  再说咏梅,带着一肚子的气恼回到家中,静坐下来,竟不知因何而恼,文仲完全没有得罪她啊!
  她去浴室洗澡,让温水把那些莫名其妙的气恼冲走。然后回到房里。
  她不去打扰在银行工作了一整天的父亲,也不去麻烦可能在改学生作业的母亲,她关上房门,她也不希望有人来打扰她!
  一个大人——她认为在思想行为上能替自己负责的人都该算大人,该有宁静而独立的生活,更该有不被打扰的权力,不是吗?
  她把自己拋在柔软的床上,专心回忆刚才的一切——每一个表情、每一句对白、每一个动作,她后悔那样没有教养地离开支仲。
  他会为这个生气吗?一定不会,看他那神情,似乎天塌下来也不在乎呢!
  他不会为这件小事而生气!他不是口口声声说她小女孩吗?
  悄悄喜欢着他的小女孩!
  她移动一下,使自己躺得更舒服。
  她能肯定一件事,今晚文仲对她的态度完全不同,他像——努力在找机会接近她呢!
  是——这样的吗?他想接近她?
  她努力去感觉可有自作多情的成分——没有,绝对没有,是吗?
  文仲说他们是朋友,怎样的朋友啊!
  明天在教堂见面时,可要好好地说一声对不起——唉!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文仲说不定会莫名其妙呢!
  明天——至少不能用今夜睹气似的态度,要和气些、要温柔些、要像个女孩些——会把文仲吓跑吧?
  她偷愉她笑起来。
  和文仲在一起是种很美、很恬适的感免,即使是拌几句嘴,各人讽刺几句,都那么令人回味!
  他是个令人回味的男孩子,他那气质!
  又有人在敲门,又是阿彩!
  “小姐,电话。”
  “告诉他我不在!”咏梅用枕头盖住头。“叫他以后永远别打来了!”
  “小姐——”阿彩以为听错了。
  “去说吧!”她再说,当然是林正平啦!她要拒绝他!
  她似乎对文仲变得蛮有信心了呢!
  二 陌生王国
  整个礼拜的过程中,文仲连一眼都没看咏梅。
  那么大的一个人就站在他面前,难道他看不见?他故意不看罢了,他在为昨晚生气,这小气的男孩子!
  叶爱琳打扮得令全教堂的人注目。她不浓艳,那发型、那淡淡的化妆、那名贵的套装,就连又宽又大的自色诗袍都掩不住她的吸引力。
  文仲有理由看她的!
  咏梅呢!她永远是打褶裙子、套头毛衣!虽然质料很好、颜色很和谐,但是,平凡怎能对抗时髦!
  她和叶爱琳并肩坐着简直是种悲哀!
  礼拜完了,她亲眼看见文仲和叶爱琳相视微笑,她几乎忍不住要叫起来,在教堂哀还要眉来眼去吗?
  她当然不能叫,否则只有自取其辱,不是吗?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她走出去,她知道林正平很可能在等她,昨晚她没接他的电话,他不会就此死心!
  如果文仲在场,她会跟林正平去,至少,也算一种示威、一种报复!
  果然看见林正平在对街,还是他哥哥那部二手跑车,他正在四处张望找寻她!
  她回头望一望,文仲和叶爱琳出来了,她不屑地轻轻哼一声,扬手招呼林正平。“安迪,我在这里!”她提高声音叫。
  从眼角瞄到文仲正在注视她,她夸张地奔到林正平的车旁,她看见那胖胖的男孩一脸孔受宠若惊。
  “咏梅,我以为你真不理我了!”他说。
  “怎么会?大家是同学嘛!”她装做无意地回头看,文仲正扶叶爱琳上的士,她的脸色都变了。
  “今天去哪里玩?”
  “随你?”林正平几乎跳起来,怎么幸运至此?是因为在教堂门口吗?“你喜欢哪里我绝对奉陪!”
  “那——”她再瞄一眼,叶爱琳那部的士开走了。“再去新界吧!我们俩一起玩水上单车!”
  “咏梅——”林正平大叫一声。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冷冷、静静、很威严,也很稳重的声音响起来。
  “王咏梅,我有几句话要跟你说!”
  咏梅全身一震,装做那么漫不经心地转身。“文先生,有事吗?”她说。
  文仲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也不看林正平。“请你过来一会!”他说。
  咏梅早已明白是怎么回事,文仲没有随叶爱琳走,她已完全不计较刚才他冷淡了她的事。
  她点点头,随文仲走到一边。
  “什么事?”她盯着文仲。这样一个男孩子,她忍不住阵阵心颤。
  “先让那个有洋名的人走,好吗?”他说。深邃的眼睛光芒逼人。
  “他是我的同学!”她不置可否。
  “也是朋友?”他歪看头。“他上星期也来!”
  “不能来吗?”她反问。
  “给我精神威胁!”他说得幽默。
  “要我打发他走就像你打发叶爱琳走?”她问得巧妙。
  “性质相同吗?”他问。
  “谁知道!”她耸耸肩,活泼起来了。
  “让他走,我们去吃中饭!”他突然说。
  “中饭?”它的眼睛亮起来,约会吗?
  “别顽皮了,去吧!”他笑一笑。
  “他不肯走呢?”她也笑。轻松、开朗地笑。
  “那么,我们走!”他说得肯定。
  她想一想,还犹豫什么?王咏梅,这个约会不是你梦寐以求的吗?别像昨晚一样,弄得事后懊脑“我去试试!”她转身而去。打褶裙在晃动看,很青春!
  她胡乱地对林正平说了一些话,正平失望地驾车离去。她回过头,看见文仲站在一株大树下。
  他还是穿灯心绒长裤,还是穿毛衣,这样不向西装妥协的人怎能配叶爱琳?
  她向他走过去,她喜欢看站得那么直,那么挺的男孩!
  “怎么样?他生气了吗?”他问。
  “下次你自己问他吧!”她俏皮地说。
  “我希望下次见不到他!”他自语着。
  “可能吗?叶爱琳每次坐在我旁边!”她说。
  他抿着嘴笑,提起叶爱琳,难道他连个解释都没有。
  “你怎么叫她走?”咏梅问。
  “我说有事!”他耸耸肩。
  “如果是我,就没有这么容易相信你了!”她说道。
  “幸运的是她不可能是你!”他笑。
  “为什么突然想约我吃中饭”她看他一眼。
  “我们之间有点误会吧!”他说。
  “误会?”她不懂。
  “或者说——不了解!”他用手中的乐谱轻敲她的头。
  “谁规定诗班指挥要了解每一个诗班的人?”她反问。
  一不是每一个人,是你!“他认真地。
  “我?有什么不同吗?”她很高兴他这么说,但她绝不露出高兴的样子。
  “你有敌意!”他扶着她的肩,一起过街,然后,他立刻放开了她。“你眼中,有一种永不妥协的光芒!”
  “说得很像真的!”她开始有些失望,不是她所想象的那种约会。“幻觉吗?”
  “爱琳也这么感觉,”他说。他竟叫爱琳?咏梅的心更冷了。“你从不和她说话!”
  “我不需要趋炎附势?”她的险上露出不屑。“我更不会去拍人马屁,赞人头发漂亮、衣服时髦!”
  “不是这意思!”他有些着急。“我们是教会里的唱诗班,大家应该像兄弟姐妹一样亲爱——”
  “你和叶爱琳亲爱就行了,你管不了其它那么多人!”她没好气的。
  “我不要管其它那许多人,只有你!”他也变得固执。
  “为什么只有我?是我得罪了你们?”她更加生气。
  “王咏梅,吃了炸药吗?”他忍不住笑了。
  “如果只为这件事,很抱歉,我要回家了!”她不理会他的笑容。她因失望而生气。
  她真的说走就走,也不给他一点挽回的机会。
  “慢看!”他一把拉住了她,顾不得在街上、顾不得男女有别、也顾不得礼貌。“你答应过去吃中饭的!”
  “不吃!”她气呼呼地涨红了捡。“放开我!”
  他不放手,用一种更坚定、强硬无比的眼光盯住她。
  “你可以不再来教堂,你可以不再参加唱诗班,你可以不再理会我,但答应了吃中饭一定要去!”他说。
  “不!”她硬硬地。
  “那我们就站在这儿!”他也有点恼怒,这女孩是怎么回事?一阵风一阵雨的。
  “文仲,别忘了你的身分!”她提出警告。
  “我们去吃饭,我还有其它的话要说!”他的声音诚恳。
  她再看他一会,她知道若是不吃这一餐,他是永远不会放手的,他就是那种固执得无可理喻的男孩子!
  “去吧!但是——”她脸上红云未退尽。“今天以后,我不再见你、不再参加唱诗班、不再来这间教堂!”
  “随你!”他笑了,笑得很有把握。“一个教徒是不可以迁怒别人的!”
  “不是迁怒,不做眼中钉而已!”她冷哼看。
  “好象仇人!”他摇摇头,截了一部的士。
  他把她带到天文台道一间小小的餐厅,从门口经过,几乎感觉不到里面是供应食物的餐厅。小得雅致、小得精巧、小得怡人。
  推门进去,迎面而来的是一阵幽雅的古典乐,灯光不亮,黯得恰到好处。踩看柔软的地毯,侍者把他们领到一张卡座上。
  一共也只有十张卡座,信道中间的空地不设桌子,稀疏地放着一排棕榈,很特别。
  这是一间讲究情调,不作张牙舞爪赚钱状的餐厅,文仲选的好地方。
  咏梅的气消了一半,她喜欢这地方。
  侍者静静地放下一本餐牌走开,难得有不打扰人的侍者!这间餐厅该出名、应该好生意,可是十张卡座上只生了一半客人。
  “我要一个菲力牛排,你呢?”文仲不暇思索地说。
  “蔬菜沙律和桃子冰淇淋:”她也不思索。
  “够了?”他看看她。
  “嗯——再多一个海鲜盅!”她说。
  “你都吃冷食?”他不立刻吩咐侍者。
  “我很偏食!”她脸无表情。
  “偏食不是好习惯,有的人会太胖,有的人会太瘦,”他向侍者招招手。“也不要紧,有时随心所欲是很快乐的事!”
  她沉默地等他吩咐侍者,他说有话说,她只顾听看。
  他也没开口,若有所思地凝视着她。好一段时间,直到古典乐唱片放完。
  “你喜欢吃桃子?”他问得好怪。亮亮的眼珠儿映看壁灯,有一抹琥珀色。
  “桃子次之,李之第一,”她说。柔美的古典乐已化去她心中的不平衡,此时此地,她鼓不起心中怒气。“我喜欢那阵香味。”
  “很清、很淡的一种香味,”他同意地点点头。“像你的人一样!”
  “恭维吗?”她在嘲弄。
  “实话!”他拿起桌上的水林。“你知道,你看起来像个小女孩,但说起话来一点也不挠人!”
  “那要看对什么人说!”她忍住笑意。
  “对我就凶巴巴、冷冰冰,”他无可奈何似的。“对那个有洋名字的男孩就好一点?”
  “当然!”她皱皱鼻子,忍不住笑了。
  “他是你的男朋友?”他盯着她。
  “不需要答复!”她不置可否。
  “王咏梅,对我友善点,行吗?”他眼中隐有笑意。“每次见到你不是垂着头就是气鼓鼓的,我以为得罪了你!”
  “就算得罪我你也不含在乎!”她说。
  “谁说不在乎?”他瞪看她。“我在乎!”
  “很幼稚的谎言,我不是叶爱琳!”她回瞪他。
  “又来了,叶爱琳和我很有关系?”他小声叫起来。
  她不回答,定定地注视看他修长的、满有艺术味道的手指,这样一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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