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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们分手吧!-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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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叫你小璇吗?”
  她整张脸都皱起来,身上鸡皮疙瘩纷纷冒起。“不可以!我最讨厌这种恶心巴拉的小名,我连我的名字都不喜欢,太柔弱了,不如叫我雷,我的英文名字就叫RAY。”
  “可是……”那多像男孩子的称呼!
  “好啦好啦!小璇就小璇,但不准在别人面前这样喊我,太愚蠢了。”她妥协的速度之快,连自己都难以置信,为何他那真诚的眼神,会让她一下就心软呢?
  “小璇。”他轻喊一声,忍不住又多喊几声。“小璇、小璇……”
  “你喊够了没?”
  他笑得好灿烂。“我要喊一辈子,怎么喊也喊不够。”
  她说不出话了,阳光让她有点睁不开眼,这大男孩看似笨笨的,却又意外的执著,她不晓得这算什么状况?不晓得两人算哪种关系?
  但莫名其妙地,她就是无法拒绝他,甚至迷上了他憨直的笑,说不定她才是最傻的那个人呢!
  他们真的开始交往了吗?
  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陆崇平和雷若璇已是一对情侣。每天他接送她上下课,帮她买早餐、宵夜,还替她撑伞、背吉他,试问不是情侣难道是主仆?
  连雷若璇那担心过头的爸妈,都对这男孩竖起大拇指称赞,还有她那两个过度保护的哥哥,也认定今生妹婿就是此君了。
  不论他们是否开始交往了,但是雷若璇开始后悔了。
  没错,陆崇平温柔体贴,处处照顾她、呵护她,但是他这人被动得要命,彻底谋杀她的耐心!
  每次约会都是她主动提出,要是问他意见,他只会说:“看你想去哪里、想做什么,我都会陪你。”
  “你就这样随我决定?”
  “只要你快乐,我就快乐。”陆崇平的回答毫无迟疑。
  雷若璇完全被他打败,气他也不是、骂他也不对,只会显得她太任性,爸妈曾对她告诫,不要占了便宜还卖乖,陆崇平唯一的缺点就是“唯雷若璇是从”,万万不可因此欺负他呀!
  “好吧,今天还是老地方见。”
  为了增添约会乐趣,她曾找过路边摊、西餐厅、高级饭店、地方小吃,可惜对他来说都一样,既然如此,她也懒得多想,就去他们最常去的那家火锅店,也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
  三个月下来,每周至少报到一次的结果,老板和服务生都认识他们了。
  从外表看来,他们是一对很传统型的情侣,男方高大威武,女方娇柔可人,但事实却相差甚多。
  男方总是那个被骂、被念的人,女方常指著他的鼻子告诫:做人不可以那么随和!被别人欺负了还笑著说谢谢,一点道理都没有!
  只见女方越骂越激动,男方却越听越开心,最后女方骂不下去了,男方才体贴地替她挟菜。
  这画面看在旁人眼中只觉不可思议,真是什么锅配什么盖,天生一对呀!
  “别气了好吗?多吃点,你太瘦了。”陆崇平挟了她爱吃的青菜和冬粉,还帮她沾好酱料,弄成一口的分量,拿汤匙凑近她嘴边。
  “你老是这样!”雷若璇气归气,还是吞了那一口,谁叫他殷勤到她拒绝不了?
  算了、算了,她早该知道他是“好好先生”,跟他吵也吵不起来,只是浪费自己的脑细胞。
  “以后你花的钱要记帐,我要看你有哪些是花在自己身上,哪些是花在当凯子大爷上?”她最气不过他被别人占便宜,这样下去,就算他赚到金山银山上适不是白忙一场。
  “我不会记帐,那好麻烦。”他拿出皮夹,里面有钞票、提款卡和信用卡,全部都交给她。“你给我零用钱好了,可以吗?”
  她心头一震。“才不要!我又不是你妈,还给你零用钱咧?”怎么这男孩如此信任她?两人才“交往”三个月,他当真把她当成老婆了?
  “可是……我对管钱一点概念都没有,你念企管系的,你一定比我懂。”他停顿一下,不太好意思地摸摸后脑。“而且:而且我的就是你的,所以……所以……小璇,拜托你了!”
  不会吧?他这是在对她撒娇吗?有时她都难以相信,这个比她大五岁的男孩,明明有成熟稳重的外表,师长们也说他才智过人,前途不可限量,但他常在她面前流露孩子气,尤其是两人独处时,看不出他有一丁点聪明优秀,根本就是蠢透了!
  更离奇的是,她偏偏拿他没办法,也许她是有点母性本能,也许是女人特有的温柔,当他那样呆呆笨笨的望著她,感觉就像巧克力被放进口中,甜美得她自己都受不了。
  于是,她接过他的皮夹,稍微翻了一下,做出决定,“拿去,一天两百块,不能再多了。”
  “喔……”他皱起眉,一脸困扰。“可以再多一点吗?”
  “你要钱做什么?又要请谁吃饭、帮谁买东西?嗯?!”她说话的态度就像个老妈子,完蛋了,她已经以陆太太自居了吗?
  “因为今天我要请你吃饭,我怕不够钱……”
  “傻瓜!”讨厌,害她感动得想哭,他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可爱啊?
  那个被骂傻瓜的人,仍是傻笑,他喜欢被她骂,这很怪吗?
  人家说热恋期只有三个月,但他有种预感,他会永远这样爱著她,只要有她的笑容,生命就有阳光。
  第三章
  吃完火锅,陆崇平替女友拿起背包,那里面都是教枓书,重如巨石,他当然不让她提。
  “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家好不好?”
  “好。”他处处贴心的态度,让她有如娇娇女,却又对他怜惜不已。“对了,今天由我付钱。”
  “好,可是要拿我皮夹里的钱。”他提醒她,千万别拿错了。
  “你好啰唆!”她捏捏他的脸颊,哭笑不得。
  多奇妙,有时候他对她像父亲宠女儿,但有时候她又像母亲一样管教他这个儿子,爱一个人是否就会把对方当小孩,达自己也会变成小孩呢?
  两人走到停车处,他为她戴上安全帽,却一点也没碰到她的脸,真佩服他的技术,这可不容易。
  她坐上机车后座,抱住他的腰,感觉他身体一僵,怪了,他是怕她还是怎样?
  为什么他从来不碰她?他就像个老派绅士,对淑女保持绝对的礼仪和尊敬,她以为是自己太多心了,却无法不介意这件事。
  回家的途中,她把脸贴在他背上,迎著凉爽的夜风,却觉身体越来越热,难道只有她有这种感觉?难道他从来没想要更进一步?
  想到以前学姐说过的话,传言他是同性恋,她原本不愿相信,但这又该做何解释?
  “到了。”他压下煞车,速度不疾不徐,不像普通男孩那样,想乘机吃女生豆腐。
  “喔!”她搭著他的肩膀,缓缓下车,感觉他又僵硬了些。
  因为不敢直视她,他只好望向她家门口,像对著路灯说话。
  “那么……你早点睡……我明天早上来接你。”
  “嗯……”她低著头,不像平常那样对他微笑说再见。
  “怎么了吗?”他发现她意外的沉默,似乎比他更不自在。
  她抬起头,决定勇敢面对,不管答案多么让人难以承受,她仍要揭开事实真相,与其拖拖拉拉,不如干干脆脆,这才是她雷若璇的个性。
  “有件事我非说不可,虽然我是女生,但反正……反正我一点也不像女生,或许你也这么觉得吧!”
  “啊?什么意思?我不太懂。”在他面前是一个如此美丽的女孩,怎么会不像女生呢?
  “因为……我们交往三个月了,你从来没牵过我的手,也从来不想亲我,你真的有把我当女人看吗?或者你是同性恋,只是拿我当幌子?”
  她可不是那种委曲求全、期待浪子回头的女人,要爱她就是要全心全意,没得打折没得妥协。
  乍然听到女友如此“抱怨”,陆崇平整张脸都胀红了,他怎么可能不想?他是个正常的年轻男子,他想得可多了,恐怕说出来会把她吓著。
  但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她凛然不可侵犯,连稍微碰到她都像做错了什么。
  或许是他自认配不上她,她爸妈是银行经理、是大学教授,她两个哥哥则是律师、医师;比较起来,他家只是种田的,他还在租房子、骑机车,他真不知自己何德何能?像她这么完美的女孩,怎会属于他呢?
  他迟疑的态度被她所误解,以为他当真是男同志,当真一点都不想碰她,才会窘迫得脸都红了。
  “你今天不给我一个交代,我就要跟你分手!”她不玩游戏,她要的是真爱,倘若他不能给她,那么现在就该做决定,长痛不如短痛!
  分手?!这两字威力太大,陆崇平被震得头晕眼花,脑袋里闹哄哄地响著──小璇要跟我分手!小璇要跟我分手!
  然而沉静片刻,他用尽所有力气,只能回答:“好。”
  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他怎能答应?他怎能说好?或许他已经崩溃了、疯狂了,才会做出这么愚蠢的回答,或许当一个人绝望的时候,只想躲起来独自舔伤口,无法承受更多打击。
  “你说什么?!”她一听大怒,小手捶打在他胸膛上,恨不能敲醒他已石化的脑袋。“你这根木头,你竟敢说好?你早就在等我开口是不是?你从一开始就在耍我,你可恶!”
  他怕她手疼,握住她的手,诚挚而痛心地说:“我当然不愿如此,但我尊重你的决定,只要你快乐,我就快乐。”
  “快乐?快乐个头啦!你干脆去撞墙、去跳海、去结扎算了!”她恨死他这温柔体贴,她才不要尊重,她要他的爱!
  陆崇平怔怔望著她,不懂为何,即使她口不择言,仍教他心动不已。
  面对这个小自己五岁的女孩,他脆弱得像玻璃不堪一击,他忽然领悟到,她对他的影响力之巨大,已经远超乎他的想像。
  只是木讷迟钝如他,难以形容自己此刻的感受,一心只想著往后的日子里,若再也看不到她的笑,他还能有快乐的理由吗?
  所幸,老天还不想给他判死刑,还让他的生命存在希望,只听得雷若璇以天籁般的声音对他下令──
  “陆崇平,不准你跟我分手,你听到了没有?快说好!”
  “好……”他呆了几秒钟才回答,这么说来她要跟他复合了?才分手几分钟而已,她就愿意再给他一次机会了?
  他的女王仍不满意,继续发飙。“现在你不就握著我的手了吗?以后都要这样做,知不知道?”
  “知道……”快乐尖锐到近乎痛苦,他紧紧握住她的手,这双翻云覆雨的小手,随时能让他上天堂,也能让他下地狱。
  “如果、如果连接吻……都要我开口……”她嘟起嘴,眼眶都红了,泪水已在打转。不管她多骄傲、多高姿态,她也只是个恋爱中的女孩,这支舞需要两个人才能跳,不该由她唱独角戏啊!
  “对不起……”他不敢迟疑,再多言语都是多余,惟有行动才能说明心意。
  一场几乎破局的吵架之后,两人的初吻终于降临,甜蜜中带著酸涩,多么得之不易,或许日后会有几百、几千个吻,但他们将永远记得这初吻。
  拥吻中,所有烦忧都蒸发了,有时爱不只要说出口,还得身体力行,让体温高升,让不安融化。
  他不见得是接吻高手,却能吻去她的痛,吻出她的温柔,原来初吻就是这样,有种几乎要站不好、又像要飞起来的晕眩感。
  就是他了吧!他就是她要爱一辈子的人,忽然她有点想哭,不知是感动还是感伤,或许两者都有吧!
  终于依偎在他怀中,仿佛天生她就该在此栖息,忍不住叹口气,幽幽问道:
  “爱我吗?”
  “我爱你。”对此他不曾怀疑。
  “有多爱?”
  “我……我不知该怎么形容。”他真恨自己不善花言巧语,连爱也形容不出来。
  她却已心满意足,只因她懂,他是真正在乎她,只是不会化为言语。“以后你什么都要答应我,就是不可以答应我分手。”
  “好,我都听你的。”他这话是有逻辑矛盾的,若当真什么都听她的,那自然也包括分手,若到时不答应她分手,不就变成不听她的话了?
  然而恋爱中的人本来就很矛盾,管什么逻辑不逻辑,他们自有一套恋爱哲学。
  她终于笑了,灿烂而满足地笑了,而他对自己发誓,要全力守护她的笑容,再也不让她皱起眉头。
  这是他们第一次分手,维持了没几分钟,陆崇平暗自祈祷,拜托不要有下一次了,否则他一定会死无葬身之地!
  第一次接吻之后,两人的感情突飞猛进,才真正像是一对恋人。
  旁人不明内情,只当他们热恋期特别长,都两、三年了还卿卿我我的,也佩服陆崇平修了两个硕士学位,还能兼顾打工和女友,算他厉害。
  时光飞逝,当雷若璇升上大三,陆崇平也毕业了,他选择服国防役,既能上班也算当兵。
  虽然国防役要四年的时间,但他认为值得,他迫不及待要在职场上发挥,他相信自己可以出头天,让爸妈安享老年,让女友以他为荣。
  “擎宇科技公司”早就预留了位子在等他,尤其是研发部门,对他期望甚深。
  在毕业后、上班前,陆崇平有一周的假期,因此他回屏东老家一趟,还带了女友去见爸妈。
  他因为每天接送女友,与雷家人早已熟识,也获得他们的支持和欣赏,只差没感谢他肯做她的男友,拜托他千万别甩了她就好。
  雷若璇第一次见到男友的爸妈,仿佛媳妇见公婆,害她紧张万分,决定表现得淑女些,毕竟南部人比较保守,应该会喜欢乖乖牌的女孩吧!
  一看到儿子进门,还牵著一个女孩的手,陆弘基和施盈霞都吓得目瞪口呆,除了儿子事先没通报,想给他们惊喜之外,更因为这呆头鹅终于开窍,学会谈恋爱啦!
  过去三、四十年来,雷家都是种田维生,富不起来但也不算穷,只盼下一代能走出另一条路。
  种田人勤奋有余、热情不足,平常也不知怎么教儿子修恋爱学分,希望他到适当时机就娶妻生子,反正别人家的孩子不都做到了吗?
  雷若璇受到空前的热烈欢迎,附近的亲友都跑来看她,带了许多农特产品,又赞又夸,直称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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