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7中文网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夜色绯糜 >

第74章

夜色绯糜-第74章

小说: 夜色绯糜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女子惊了一下,没料到她会点名道姓要负责人:“负责人在里面的休息室。”
“带我去见他。”
“这个。”她为难地看着真珠,“不太好吧。”
“真珠别任性。”我出声,拉了她一下。
“我要你们负责人给我亲自报名。”她甩了下可爱的短发,一脸坚定。
“我们这里没有先例,如果您要报名的话,我可以……”
“我就要他。”真珠打断她的话。
我见劝不动她只好向人家要求道:“这样吧,你去问问你们负责人,看他是不是愿意,不行的话,我们就在这报了。”我自知那厮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性格,才让那女子去通报,只有被直接拒绝了,她才会死心。
看着那个俏丽的身影颇显无奈地走了进去,我点了下她光洁的脑门:“你呀,竟想些难为人家的事。”
她吐了吐舌头,来回踱着步。
不一会儿,那位小姐就走了出来:“不好意思,我们负责人不接待客人。”
真珠一听,小姐脾气一发,推开她,冲了进去,我拉都拉不住,只好干笑着:“不要意思啊……真珠。”我还是低估了那厮。
屋里的那人见突然闯进来两个人,不悦地抬头,熟悉的白皙脸庞顿时夺去我所有的呼吸。
我应该想到的,这里的男人除了他不会再有第二个人了。
我环顾四周,也没找到另外一个熟悉的身影,菲菲呢,菲菲在哪?
“哇塞,终于近距离接触了,你长得好像花美男哦!”真珠不客气地一屁股坐下,盯着人家左右猛瞧。
“你们是?”他漆黑无光的眸子在我们两个身上打着转,转过我身上的时候多停留了一会儿,又看向面前一脸花痴的女人,“你们就是那两个要来报名的?”
“报名是假的啦,最终的目的是想来看你。”真珠兴奋地说道,“想跟你来个零距离接触。”
“零距离接触?”他一脸不解。
真珠嘿嘿一笑,我顿时为她捏了把汗。
“因为我看你长得那么白,想把你画进我的漫画里去当我的主人公。”
幸亏她没把“万年受”这三个字说出来,不然按齐濬的脾气,估计早就跳出来了。
“哦?是吗?”他淡淡地问了一句,直接下逐客令,“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我没兴趣当你的模特。”
我诧异地看着一脸冷漠的齐濬,有点不相信这是昔日那个爱笑爱闹,老被菲菲牵着鼻子走的阳光美少年。
要说五年后再见的人里面,属他的变化最大了。
他的皮肤原本就白,现在更是透着一股苍凉的美,头发较之前长了,没过了肩部,用一个小皮筋在一侧扎了个鸠,白T恤下的身子单薄的得可怕,消瘦的手指骨骼突兀地鼓起,让人觉得似用了很多力,其实是瘦得只剩下一副皮包骨了。
他一直重复着一个动作,长指轻轻摩擦着一张唱片。
暗淡的眸光终于现出一丝温情来,那仿佛已成了他的情人。
我不禁想着,菲菲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他会在这里,为什么他变得那么憔悴。
真珠从小被父母捧在手心里疼爱,没吃过什么苦,后来我和金霖去了日本,她每每惹祸却总有我们替她收尾,几乎可以说她没有受过一丝白眼,没有尝过人情冷的一面,如今被一心想见到的人一口回绝,面子上自认有点挂不住。

“我不管,你一定当我的模特,这本漫画是我的处*女作,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他似没听见般,继续爱抚着手中的唱片,那种不言不语把自己封闭在自我世界里的孤寂感和满足感让我心惊,心底突然燃起一丝不安。
我上前,把她从位置上拉起来,呵斥她:“真珠,别闹,人家不想就别勉强。”转而又向他道歉,“打扰了,我们先走了。”
见我眸子染了丝怒气,真珠撇了下嘴,不情愿地挪到着脚步,嘴里还嘟嘟囔囔地:“人家看他像嘛,想给他画个漫画,那么美的爱情,少了个主角,多可惜。”
“你还说!”我瞪她。
“等一下。”他突然出声叫住我们,真珠惊喜地回头:“你肯答应了?”
他没回答,只是问:“漫画的内容是什么?”
尽管不情愿,真珠还是将BL漫画改成了正常的男女漫画,应齐濬的要求,日式恋爱风,女主角要由他来敲定,虽然不知道是谁,不过我猜应该是菲菲没错。
因为他在说女主角几个字时眼睛里闪着的光竟比外面的阳光还要亮。
这样一来,也许我还能经常见到菲菲,心里不由得轻松起来,暗自鄙视自己又想太多了。扭头看了一眼还在纠结的某人,甚是感激。
有时候,她也还是能帮上点忙的。
自那天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嬴锦廷,跟嬴氏方面的合作已基本敲定,不需要我再亲自出面,余下的细节我都吩咐小小和底下的人去做。
想来也有半个多月没见过他了,听小小说他很忙,一日三餐都在办公室里解决。
她安慰自己还好与她做工作接洽的不是他本人,不然她又要像那天一样被冷落在门口不理不问好几个小时。
去的次数多了,小小倒和高级助理小洛熟稔了起来,听她说之前的那个助理韩琛因为工作出色被嬴锦廷调去了美国的分公司做总经理,还有Jessica已经有很多天未在公司露面了,据说是身体不好,具体原因小洛也不知道,他们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好。






蓬蓬松松缠绕着的旋律8
更新时间:2012923 9:30:21 本章字数:3573

我一边听着她讲话一边暗自诧异,韩琛的能力一向出色,为什么他以前不调走他,况且美国的分公司一直都有总经理,也不差他一个。转念又一想,也许只是普通的人员调动吧,每个公司都会有的。
看不到他,我只能借着别人的口一点点地了解他最近的情况,想着他一天二十四小时机会都在办公室里度过,想着他忙得连家也回不了只能躺在休息室里的时候,千沟万壑的心脏表面;穿针引线般的缝合进了心疼。
“还有啊,会长,嬴氏里的女员工好多都暗恋嬴总呢,要不是嬴总下令无关人士不得随便出入30层,每天还不知道有多少人踏破楼梯只为了看他一眼!”我笑笑,没吱声,她也许觉得这不足以吸引我,干脆坐下,搬了把椅子在我对面,“上次和小诺在员工餐厅吃饭,周围的人都在谈论他们总裁,男的谈论他有多厉害,女的就是聊聊八卦了,一顿饭下来,耳边都是他的八卦,嘿嘿,我也听到了好几个劲爆的哦!”
为了配合一脸期待的她,我停了笔,收到我的眼神,她大受鼓舞:“听说嬴总的太太在牢里,好像还疯了,据说当年还是他亲自送她进去的,因为五年前他太太放火烧了‘悼红轩’,伤了不少人。诶,会长,就是我们旗下的那个‘悼红轩’,你应该不知道,前任邹会长在的时候很有名的。”
拿着笔的手僵硬了一下:“哦?憔”
“后来出事后,那个‘悼红轩’就被嬴氏买了下来,也不装修,当年烧的那么惨,现在还是一片黑乎乎的,嬴总下令不让人修,就在那放着,虽然很影响美观,但他说了不让修,政府高官还不都给他面子。”
“为什么不修?”‘悼红轩’是我一直不敢去的地方,我没忘,却不敢去,深怕牵动心底最痛苦的回忆,现在听她道来,忍不住问出声来。
“因为那烧死人了,听小洛说当年遇害的有三个人,一个就是我们的邹会长,哎。”说到这里她低叹了一声,似替他惋惜,“还有两具尸体没找到,有人说烧成了灰烬,还有人说那两人脱险了,总之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就这么消失了,其中一个女的还是嬴总当年包养的情人……楞”
“啪嗒”,一只完好的钢笔就这么被我折断,用得力大了,手上青筋暴起,笔尖划破手心,鲜血一滴滴地流下来。
“天呐,会长!”小小一声惊呼,拿了一旁的纸巾替我把血拭去,“会长,去冲一冲,冲一冲冷水会好点。”
“没事。”我抽回后,将钢笔扔进垃圾桶:“明天再去给我买一支,换个样子。”
“哦!”她见我脸色不好,不再废话,拉开椅子,起身就离开了。
天气开始转凉,八月过去,九月也走了一半。
还是不由得想起他,想着他在干什么,想着他会不会多加件衣服。
但以他的体质,这个天气估计还是可以用短袖抵挡的,大冬天的,他都只穿一件薄薄的衬衫,最多加一件开司米,然后大衣随意地一套就好了,保暖衣裤对他来说根本用不着。
这么想着,竟真让我遇到了。
Parker柜台前,他低着头,一支支地看着。
他是极爱笔的,他的笔不怎么容易坏,坏了以后绝不用同一种样式。
他说看见了会想起以前的那支,既然已经无法得了,就要重换一支。
我却知道,他是个极恋旧的人。
小小有事被我派了出去,我只能自己来挑笔。
营业员热情地迎上来时,我已经在背后盯着他看一段时间了。
“这么巧。”他听见声音,转过身来,果然还是一身夏天的装扮,Prada的短袖衬衫搭深色西装裤,胸口的扣子随意地解开了几粒,配着同款的暗色皮带,纯粹的意大利风情,糅杂了欧洲与北非的精髓,重轮廓,重材质,却也摒弃了欧洲人的成熟与腐朽,不失风度。
“我的钢笔坏了。”言下之意是我也是来买笔的,伸手指向玻璃柜里的一只纯银色钢笔,“麻烦把这支拿来给我看看。”
嬴锦廷的视线扫过我还未痊愈的手心,眸光一沉:“手怎么了?”
“哦,不小心划了一下。”我翻掌,拿手臂示人。
“二位真是很有缘,这位小姐您选的笔和这位先生选的笔是情侣笔,刚好是一对,恰逢中秋节,你们除了能获赠本店的情侣茶杯外还能一人领到一盒月饼。”
我看了他一眼,见他淡漠不予理会的样子有点尴尬,刚想说不用了,却突然听他问:“什么口味的月饼?”
“什么口味的都有,豆沙,香草,巧克力,椰蓉,曲奇,优格,蛋黄……”
售货员小姐噼里啪啦报了一大堆,还未完,就被他打断:“要两盒蛋黄的。”
心下一跳,听售货员道:“都要蛋黄的吗,您可以试试别的口味……”
“就要蛋黄的。”
“好的,您稍等。”
两只Parker钢笔,一黑一银被分别放在两个黑色的长型盒子里,我拿了属于我的那个,放进包里。
“陪我走走。”出门的时候,他突然说。
我诧异地看着他,秋风将他垂下来的发丝吹得有点乱,竟一时忘了说话,直到他笑着拂去我头上的落叶,我才吐了个“好”字。
傍晚的天气比白天更凉了,虽是南部的城市,受亚热带气候的影响,初秋并不是很冷,但到了海边,海边一吹,我还是有了点凉意。
身边的人笔挺地站着,拿着香烟的手在夕阳的投射下,泛着金灿灿的光,把上面服帖的绒毛都照得一清二楚。
我看着底下滔滔的海水不断涌来,退去,接着又一步更凶猛地袭来打在岸边的堤上,溅起无数浪花,拍击的过程中,往日的场景又一次浮现。
再站在这里,当年被他推下去的恐惧感已消失殆尽,留到今天的只有无尽的唏嘘。
感叹时光亦迁,转眼已物是人非,再回头看看,除了无奈还是无奈。

如果当初不是我的一意孤行,自作聪明,一味地听信那个女人的话,断然不会留下那么多悲剧,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现在的我,只能眼睁睁看着过去的自己在挣扎,在纠结,已无力去改变。
他在一边抽烟,周身弥漫的陌生感和空虚感晃疼了我的眼。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记得他被警察“请”去谈话时侧头看我的那个眼神,幽深的蓝眸下那股隐藏得极深的恨意和失望将我的心房击得粉碎。
如果说邹亦的死给我带来的是无法泯灭的痛症,那么他的眼神却如同把我们的感情判了死刑一样,我仿佛听见他在说:你施加在我身上的不信任、难堪总有一天会让你后悔的……
胸口一疼,我出声:“给我一支。”他口里的烟雾突然淡了一下,就像刻意被人压抑了一般,没有全部喷发出来,接着是很浓的一股烟圈儿,朦胧中,一支古铜色的大掌伸过来。
我熟练地掏出包里的火柴,无视于他手上的打火机,在他略微诧异的眼神中点上,狠狠地吸了一口,再吐出,痛快的感觉让我全身的毛孔都酣畅淋漓地舒了开来。
美版Marlboro,红条,味有点冲,却分外刺激,带点忧郁,带点甜。
ManAlwaysRememberLoveBecauseofRomanticOccasion!每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就组成了Marlboro。
它的意思是:男人会因为浪漫记住爱情。
说酒能解千愁的人我真想把他揪出来狠狠揍一顿,告诉他,烟才是这个世上最好的东西,酒只能令人麻木,而烟,才能让人冷静。
“这种口味不适合你,女人,应该抽白条。”
“我不是玛丽莲梦露,无所谓。”我摊了下手,扬眉,眯着眼吐出浊气,那个瞬间,就如同被《花样年华》里的苏丽珍附体一样。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那天……”
“我忘了。”我说得有点急,喉咙瞬间被烟气呛了一下,胸口一闷,死命憋住,才压住那欲脱口而出的干咳声。
“抱歉。”
他只说了两个字,我在心底苦笑,他想抱歉什么,抱歉突然兽性大发把我发在沙发上还是抱歉为了另外一个女人没有继续下去,连句交代都没有的离开?
不管是哪一种,我都无法接受,那样子就如同讽刺我有自作多情一样,还真不用他拿抱歉来解释那天的事,我没有犯贱到人家推开你你还倒贴上去。
他将嘴里最后一口浊气吐出,毫无风度地将烟蒂丢在了地上,无视旁边“请勿乱扔垃圾”的标语,用拿鞋尖重重地碾了几下,睁着浑浊的眸子说:“我送你回去吧。”
刚才的商场离伊囩会很近,所以我并没有开车,如今想着能搭个便车也是好的,于是五年后我头一次心存怨气地坐上了他的车。






蓬蓬松松缠绕着的旋律9
更新时间:2012923 9:30:22 本章字数:3417

车门关上的那刻,我下意识地往后坐一瞥,瞳孔收缩,一件米色的外套放在后面,是我当日的一件薄大衣,五年了,竟然没变。
我在想,上面是否还残留着以往的菊花味。
“冷不冷?”他见我盯着后面,转过脸来,我忙调回视线,系上安全带,摇了摇头。
他发动车子,我们谁也没有继续说话,闷闷的空气猖狂地流动着,我按下了车窗,发现车子已在一间破败的建筑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2) 踩(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