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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男主今天也想扒我马甲-第70章

小说: 男主今天也想扒我马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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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气的追了过去,查看了男人空间转换的痕迹,找到了他的目的地,那就是男人自己的宿舍。

    艾兜露走进宿舍楼,来到他的房间门口,一脚踹开道:“赶紧给我过去!订了魔杖是你交予的,你自己学生自己不给?!有你这么——”

    话语戛然而止,在看到室内的场景以后,艾兜露怔住了。

    干净整洁的房间里,没有男人任何存在的气息。

    他好想从来都没有回来过一样。

    艾兜露微微蹙眉,走进去,看到了桌上的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亲爱的,不管你是谁,当你看见这张纸条的时候,我已经在去旅游的路上了。——爱你的尤格罗。”

    艾兜露:“……”

    “混账!!有种你别回来!!”

    女人的骂声将整栋宿舍楼都震的一抖。

    人山人海的圆形大厅里,所有学生都身着庄严的校服。

    这是塔玛希这一届学生最后的毕业会。

    导师们将公布成绩,并授予毕业考试第一名的那人一件非常强大的魔杖。

    拿到魔杖以后,他们不再是初级魔法师,他们彻底步入了中级魔法师的行列。

    站在人群中央的金发少年静静环视了一周导师们,可是这些人里,却并没有那个男人。

    尤格罗不在。

    不知道去了哪里。

    艾兜露说完了祝贺的话语,接着便开始公布成绩。

    毫无意外,第一名赫然是兰诺思的名字。

    他以绝对碾压式的分数强势地占据了榜首!

    甚至这分数超过了历届的的毕业第一名,是个不可撼动的存在。

    所有人都对少年投以艳羡的目光。

    几乎没有谁会嫉妒他。

    因为金发少年就像上天的宠儿,天之骄子,他伫立在人群中,也永远都是最显眼的那一位。

    让人清楚地看见了差距,所以永远妒忌不起来。

    看着排名,兰诺思却十分的平静,他只是礼节性公式化地微笑着,而后再度寻找着那个想要看见的人。

    艾兜露清了清嗓子道:“兰诺思。”

    “什么事,艾兜露导师?”少年澄澈的声音依旧听的人心里舒坦。

    艾兜露道:“你的导师尤格罗有些事情,出席不了毕业会,也无法亲自将魔杖交给你,所以,由我来代劳。”

    话落,她本以为少年会露出失望的神情,可是站在人群中央的兰诺思却依旧挂着微笑,好似早已有着预料。

    “好的,尤格罗导师日夜操劳,我明白的,艾兜露导师。”

    看着兰诺思这样,艾兜露也松了口气,幸好没说尤格罗是去旅游了,不然兰诺思一定会非常难过。

    典礼还是要继续,少年迈着缓慢的步子走向了颁奖台,他伸出手,单膝下跪,俯身接过由艾兜露导师递来的魔杖。

    艾兜露轻轻揉了揉他的头,道:“恭喜你,孩子,从今以后,你就是以为正式的中级魔法师了。”

    “愿神与你同在,你会一帆风顺,永远幸福。”

    说完这些,艾兜露正要将兰诺思扶起来,却无意中瞥见少年流血的双手。

    白皙如玉的手心被指甲掐出了血痕,血液一滴滴落在袖子上,浸染了进去。

    艾兜露一顿,刚想询问,面前的少年已然站起,碧色眼瞳在近距离观察之时,却赫然带着如同千年寒冰一样的冷意!

    但仅仅一瞬间,面前的少年却笑道:“谢谢您的祝福,亲爱的艾兜露导师。”

    兰诺思微笑着,俊美精致的脸上如风般和煦。

    “两天都没怎么休息,我现在很疲惫,可能无法参加后续的仪式,请问,我可以回去了休息一下么?”

    艾兜露有些木讷的点头:“可以的……孩子。”

    “谢谢您。”他看上去十分欣慰,“您是一位很体谅学生的好导师。”

    “神会祝福您的。”

    直到少年走下颁奖台,艾兜露也有些恍惚,好似有点记不清刚才发生了什么。唯一有点印象的,便是少年抬眸时的眼神。

    ——刚才少年的眼神,真的,让她感觉到了一阵后怕。

    那位少年并没有如他所说的那般回去休息。

    而是在踏出大厅的下一秒出现在了一间没有人的房间里。

    房间里空空荡荡,除了整洁的床和桌子外,没有任何人存在。

    里面的气息消失的无影无踪,没有人知道,这里的人去了哪里。

    不见了。

    彻底不见了。

    兰诺思的眼瞳在那一瞬间变得异常可怖!

    狂暴的暗元素从项链里冲出,将周围的一切都掀了个底朝天!

    ——小菲跑了。

    就在刚才。

    又是像之前一样,用完一个身份,就会立刻消失!

    让他再也找不到踪迹!

    少年气息紊乱,他有些跌跌撞撞地扶住桌子,尽量使自己冷静一点。

    每次都是这样。

    每次!

    一直跑,无论他怎么找,都很难找到!

    混蛋!

    就像是个失去了心爱玩具的小孩般嘴硬着:“玩具丢了就丢了,大不了不要了!”

    所以——走就走吧!

    但是,不准再出现了!

    绝不准!

    否则,如果再被他遇见——

    少年眼神冰冷,声音低沉沙哑道:“小菲,你就再也别想走了。”

 【113】去精灵之森

    阿玛尼克城。

    位于南部靠近精灵之森的地方。

    这座城的建筑都较为高,且为尖顶,南部雨水较多,因此这座城大面积覆盖小河,是远近闻名的水城。

    城市外面再走个一个小时,就能看见犹如热带雨林一般的无尽森林。

    树木高大壮硕,嫩绿枝丫,每一棵大树几乎都参天的高,里面生长着各种奇珍异果,是人类可望而不可求的东西。

    这里是精灵之森。

    从远古到如今,居住着精灵一族。

    精灵高贵,不像矮人与哥布林,他们不屑与人类为伍,在森林的入口处布有结界,通常用来阻拦妄图进入精灵之森的魔法师。

    不过人类虽然进不去,但矮人和哥布林却可以,经商的哥布林会进入森林中与精灵贸易,制作武器和打磨宝石的矮人也会进去收集材料或是出钱与精灵贸易购买各类美丽的宝石。

    魔法师们想要获得精灵的东西,只能从矮人和哥布林的贸易中得到,这显然多了一丝麻烦。

    可是没办法,精灵族向来不待见人类。

    阳光挥挥洒洒,落在了阿玛尼克城,整座城都仿佛沐浴在金色的泉水之下。

    这两天城里比较热闹,因为瓦伦伯爵的女儿到了适婚的年纪,因此在全城寻找一位能够带给她的想要东西的丈夫。

    瓦伦伯爵的女儿名叫珍妮,是一位非常美丽的少女,她的头发是棕色,长长的,发尾很卷,眼睛是蓝色的,就像是有着星辰一般,熠熠生辉。

    珍妮的美貌远近闻名,有许多人听闻她想要结婚的消息后,纷纷跑来了阿玛尼克城。

    珍妮小姐虽然是贵族,但却没有一般贵族高傲的性子,她天生善良,待人友好,挑选丈夫十分看重别人的品性和能力,因此才会提出条件——如果有谁能成功进入精灵之森,并拿到一根精灵之树的树枝,那个人就是她的丈夫。

    这个条件难倒了一大批人,要成功进入精灵之森,普通人已经没有了资格,只有魔法师才可以。

    珍妮小姐喜欢魔法师,这一点大家也都知道,小时候她曾经参加过魔法学院的招生测试,可是她却没有任何魔法,小姐失望而归,在房间里哭了很久。

    所以珍妮从小就有嫁给强大的魔法师这一愿望。

    于是某一天,她遇见了兰诺思。

    说来真的是巧合。

    兰诺思在塔玛希毕业以后就开始了自己的长途旅行,同行的还有查尔斯和卡姆,这两个学院里的朋友。

    男孩子总是有很多好奇和挑战心,于是在查尔斯的建议下,三人去了位于东部的不死圣山。

    不死圣山是一座银白色的山脉,但银白色不是因为被雪堆满,而是因为那座山,是由数不清的白骨堆叠而成。

    亡灵和恶鬼在那里游荡,午夜之时沉睡的骷髅还会从土地里爬出来。它们漫无目的的行走着,寻找着无意中进入圣山的人类,并啃噬他们的血肉。

    不死圣山是魔法师们的常去之地,因为可以做两件事,一是指引迷途的亡灵前往灵魂长河,二是消灭恶鬼将它们送往地狱,骷髅这东西除非是彻底把它变成骨灰,否则一到夜晚它们依旧能重组。

    在三人于不死圣山历练之时,查尔斯却被一只恶鬼的死气侵蚀了。

    恶鬼的死气唯有用精灵之树的叶子才能彻底清除,因此兰诺思在路上一边用光元素吊着查尔斯的命,一边和卡姆努力朝精灵之森赶去。

    经过重重困难终于拿到一根树枝以后,却不料刚好撞上了偷溜进森林里却遇上危险的珍妮,被救下以后,珍妮看见少年手里拿着树枝,顿时心生爱慕,在和少年在森林里待了一天左右终于回到了入口处时,她便立刻向所有人宣布要嫁给兰诺思。

    于是……兰诺思……就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个未婚妻。

    这是原本的故事开头。

    很梦幻,很强悍。

    可是这一次,这个开头,似乎出了一点点的小意外。

    某个明媚的早上,一个穿着黑色长袍的男人正在伸懒腰。

    男人模样俊美,只是看上去有些邋里邋遢。

    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衣服也是散乱的,鞋子扔在一边,睡觉的马车里回荡着一丝丝酸臭味。

    也不知道他到底多久没洗过澡了,胡子也特别长。

    男人名叫诺斯基·弗雷格,是一位流浪商人,流浪商人和旅行商人虽然都是商人,但二者有很大区别,流浪商人一般都是一个人,旅行商人一走就是一个商队的。

    诺斯基喜欢一个人,他居无定所四处漂泊,每天随心所欲地过着日子。

    早上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找了有一处湖水,脱下衣服跳进去洗澡。

    前些日子到处跑,去寻找各地珍贵的材料,都没时间给自己好好的打理一番。

    男人站在漫过腰部的湖水中,他的皮肤是古铜色,身材十分壮硕,胸前肌肉紧致,八块腹肌,一看就是极其诱惑人的那种。

    女人看见后大概恨不得尖叫哥哥好猛。

    诺斯基的颜也不错,在湖水中刮掉了胡子以后,露出了男人棱廓分明的脸,五官深邃,模样俊美,笑起来的模样简直是霸总标配!

    但由于男人过于慵懒,有时候不刮胡子,真把自己过的跟个流浪汉一样,因此从未有人看过他的正脸。

    洗完澡,诺斯基打了个响指,一根魔杖便出现在他面前,男人对着自己的马车念了一声咒语,下一秒,脏乱的马车变得干净整洁,甚至还有一种华美之感。

    当他做完这一切准备离开湖边的时候,不知何时,在他面前却突然出现了一位少年。

    少年模样俊美,皮肤白皙,唇红齿白,眼睛是碧绿色,犹如黑夜里泛着微光的精致猫眼石,最耀眼的是他一头金色的秀发,仿佛有金光散发出来一样。

    他穿着旅行者长袍,手里还拿着一根魔杖,应该是在刻意等他。

    诺斯基笑道:“小子,站在这里做什么?”

    少年温柔微笑道:“不做什么,先生,只是,我看您似乎是一位很厉害的魔法师。”

    诺斯基挑眉:“所以呢?”

    兰诺思道:“先生,我听说,流浪魔法商人和赏金猎人一样,都可以进行金钱雇佣,去帮忙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对么?”

    诺斯基道:“是这样的,”他理了理自己耳边的发丝,“你想雇佣我?”

    少年点头,精致白皙的脸上忽然浮现出一丝担忧:“是的先生,实不相瞒,我的一个朋友被不死圣山里恶鬼的鬼气侵蚀了,因此,我们需要精灵之树的树枝。”

    死气只有树枝上的叶子能清除掉,诺斯基懂这个。

    被雇佣者只需要知道任务目标是什么就够了,因此男人懒得去问具体缘由。

    “最晚什么时候要?”

    兰诺思道:“后天日落之时。”

    “佣金多少?”

    兰诺思道:“一万欧币。”

    诺斯基嗤笑:“精灵树枝只值一万欧币?”

    少年轻笑摇头:“不,一万欧币,外加一位美貌善良的未婚妻。”

    男人一顿。

    只听少年一字一句,道:“先生,可是有一位一直爱慕的人?”

    诺斯基抿着唇,紧紧盯视着眼前的少年。

    兰诺思直视他的双眼,眼神柔和,“珍妮小姐将于明天宣布寻找未婚夫的要求,后天会等在精灵之森的入口处,迎接第一位能够成功拿回树枝的男人,先生,您会想要将心爱的女人拱手让给他人么?”

    珍妮·索菲娅·瓦伦。

    诺斯基心里藏着的女孩。

    诺斯基问道:“你到底是什么目的?”

    兰诺思道:“没什么目的。”

    他静静地说:“我只是希望珍妮小姐能够幸福。”

    “她跟着你,一定会很幸福。”

    “仅此而已。”

    阿玛尼克城里,第二日太阳初升之时,全城轰动。

    因为瓦伦伯爵的女儿珍妮小姐竟然公布了一条消息。

    ——若有谁能进入精灵之森并取回精灵之树的树枝,她将嫁给那个男人,并带着百万欧币的嫁妆。

    这一消息把所有人都惊动了。

    人们议论纷纷,从早到晚都不曾停息。

    阿玛尼克城大街小巷几乎都是在谈论这件事,本地的魔法师和外地的魔法师似乎都有这份心思。

    取了珍妮小姐,相当于直接拥有百万欧币的财产和一个伯爵贵族的头衔。

    在这个世界,贵族是很吃香的身份,拥有贵族身份的魔法师更吃香。

    一间旅馆内,卡姆望着楼下的人流,不仅感叹道:“要不是知道自己实力不够,我都想去试试了。”

    “放弃吧,你没机会的。”查尔斯道:“兰诺思都没打算去参加,你跑去做什么?”

    卡姆道:“重在参与嘛。反正等会儿要去精灵之森,顺便挑战一下试着拿根树枝呗。”

    他跟卡姆本打算去不死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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