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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大明王冠-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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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吟点头,“可以查,赵三娃入伍的边军中应该保存有那封推荐信,不过可能要花费些时间,毕竟一来一回在路上耽搁不少时间。”

    黄昏微微有些着急,“你即刻出发去查,要快,谨防有人捷足先登。”

    朱棣会查。

    纪纲会查。

    最重要的是,指使赵三娃来刺杀自己的那个幕后主使,很可能已经抢先一步,派人去边军之中销毁了那封推荐信。

 第四十七章 永乐元年

    许吟略有不爽,“放假呢。”

    黄昏没好气的道:“赶紧去赶紧去,年纪轻轻的,这么好逸恶劳作甚。”

    许吟:“……”

    老子比你大!

    还是怏怏的起身,没办法,徐妙锦对他说过,既然把你借给了黄昏,那就暂且视他为主,总有种感觉,黄昏会给你带来世代富贵。

    女人的直觉……

    狗屁!

    许吟就觉得,一定是小姐被黄昏这货撩得心动了。

    女大不中留。

    ……

    ……

    许吟、锦衣卫、马三保的人星月兼程赶赴某边军,这封关键“推荐信”带来的紧张,遮掩不住应天城里张灯结彩。

    过年了,处处闻爆竹。

    不过漫天繁华之中,依然遮不住一些宅邸的荒凉:接连两次涉及到朱高炽、朱高煦、黄昏和锦衣卫的大事,让朱棣暴怒异常。

    这短短的时间内数十名建文旧臣被抓。

    倒还好。

    并没有出现株连灭族的惨事,因为即将春节,又是喜庆的日子,这些被抓的建文旧臣还能在诏狱和京营天牢享受呼吸权。

    这是黄昏来到大明之后的第一个重大节日,很有纪念意义。

    他想找徐妙锦一起过。

    可惜去不得。

    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有岔年的说法,意思就是过年那天,你不能到别人家去吃饭,会影响主人家一年的年运。

    只得作罢,将这机会留给上元节。

    没准那一夜……

    正应了那句话,火树银花不夜天,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再恍然已是芙蓉帐暖烛影摇红玉生烟,抵死而缠绵。

    徐妙锦忽然就对我砰然心动了呢。

    黄昏是不介意婚前房事的。

    想想就觉得期待。

    大年三十,万家灯火,人间繁华。

    建文四年终于过去。

    正月初一,永乐元年如期而来。

    早上换了新衣,吃了汤团,吴溥意思着给两个孩子发了红包,示意你俩快去浪一天,我还有点事。

    吴与弼拉着黄昏就跑。

    黄昏觉得奇怪,还想回头问,吴与弼兴奋之中带着期许,贼笑着说隔壁婶儿前几日过来请爹帮忙写春联时说过,说今天邀请爹一起去游玩莫愁湖。

    黄昏也呵呵贼笑。

    见过隔壁婶儿了,挺好一小娘子,三十二三岁,守寡无后。

    这番举动倒是大胆。

    在古代敢女追男,怕不是要被口诛笔伐。

    没事。

    到时候实在是有什么酸儒要跳出来说隔壁婶儿有伤风化,老子怼死他!

    吴家确实需要一个掌家的女主人。

    出门就撞见人,狗太监。

    这货身后跟着一溜的小太监和几个力士,还有几名宫女,看见黄昏后立即尖锐着声音喊道:“陛下、皇后有赏!”

    黄昏:“???”

    丈八和尚摸不着头脑,这大初一的,朱棣和徐皇后吃饱了撑着?

    不过有钱拿,甚爽。

    急忙行礼。

    狗太监宣了朱棣和徐皇后的口谕后,笑眯眯的说:“昏哥儿,咱家在宫中多年,第一次看见平头老百姓在大年初一受到天家奖赏啊。”

    赏的也不是什么贵重物品,都是些地方进贡的稀奇玩意儿,被这对夫妻拿来挥霍,其中有一件东西黄昏比较中意。

    象牙做的胭脂盒。

    徐皇后赏的……估摸着用意是赏给黄昏今后给他娘子用。

    可以上元节的时候给徐妙锦。

    示意吴与弼帮忙领着力士和宫女将东西放回去,将狗太监拉到一边,笑眯眯的不着痕迹的塞了宝钞到狗太监手中,道:“陛下和皇后怎的今儿个赏赐我呢?”

    狗太监意味深长,“昨夜陛下留宿坤宁宫。”

    一副你懂的眼神。

    黄昏恍然。

    多嘴问了一句,“最近陛下是不是经常留宿坤宁宫?”

    狗太监说确实如此。

    黄昏懂了。

    因为长期用香皂的缘故,徐皇后的肌肤有回春迹象,让朱棣这位钢铁直男找到了久违的床帏之乐,老夫老妻感情日益弥坚。

    徐皇后对自己有感激之情。

    对于风韵犹存的徐皇后而言,能让朱棣经常留宿坤宁宫,这里面的意味很重要。

    所以她心情一好,赏。

    朱棣一见,老婆都打赏了,我这个当天子的不能没了风度。

    况且这货现在也是春风得意。

    最近他确实享受了许多,尤其是沐浴之后行房事,手感好到飞天,朱棣甚至一度怀疑黄昏这货是不是故意用这玩意儿让他沉溺美色……

    其心当诛啊。

    黄昏也是暗爽,区区一个香皂就有这等效果,要是弄出沐浴露和润肤水,岂非要成大明妇女之友,嗯,得尽早提上日程。

    打发走狗太监,黄昏带着吴与弼去街上浪了一圈,不得不说,作为大明京畿,应天城的繁华让黄昏有些意外。

    略微遗憾的是青楼没开门,看不见妖媚女伎。

    又稍稍遗憾的是,大明民风不如唐宋,大明女子的襦裙也不似唐宋的酥胸半露,所以美则美矣,但在二十一世纪大街上看惯了露背齐臀小短裙的黄昏眼里,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初一玩。

    初二回娘家,吴溥丧妻,初二依然是玩。

    初三走亲戚好友。

    黄昏没去。

    他呆在家里,专心制作他的羽毛笔。

    工序简单。

    吴与弼从隔壁婶儿家的大白鹅身上拔了五根最漂亮的鹅毛,先要将它脱脂:鸟类的羽毛上都有一层薄薄的油脂,尤其是水禽,平常看到鸭子、鹅没事就在那梳理羽毛,其实是在往上面涂油,作用是防水。

    常规的脱脂方法是用洗涤剂煮沸。

    这样会伤羽毛。

    黄昏把羽毛放到蒸笼上大火蒸,效果更好。

    晾干之后,找来剪刀,在羽毛管尖部,小心翼翼的剪出钢笔笔尖的形状,羽毛管里的絮状物不能除去——本来就是吸墨,类如钢笔墨囊。

    在笔尖中央用针钻了个小孔。

    又用小刀从小孔处到笔尖上划出一条小细线,不能划透,但也不能太小——这是方便墨水流淌下去,细线越大,写的字越粗。

    这是粗加工。

    到此,鹅毛笔的雏形基本成型,也可以不进行最后一道工序,待用过一段时日,笔尖磨光滑了,使用感会更舒适。

    黄昏精益求精,进行最后的加工。

    热处理。

 说几句 生活真他妈是条狗

    因为漏传了四十一章,已经补上,所以大家看到的更新是四十七章,实际上是更新的四十一章。

    新书上传快一个月了。

    之前写《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后,思想出了变化,心大,所以后续两本书没达到心理成绩,选择了放弃,败了人品。

    也是很无奈。

    现在重新沉淀心境,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安安静静的写《大明王冠》,按照大纲,应该是300万字朝上。

    希望大家再次相信我,会给你一本合格的历史穿越书。

    再说一下,作者君是全职写作,几本书都没赚钱,毕竟这年代,经济收入决定家庭地位,且上有老下有小,又过而立……

    压力真的巨大。

    曾经一个人听着《安河桥》,一度泪眼婆娑,觉得生活真他妈是条狗,甚至无数次萌发一个人到一处无人认识的地方,过一段什么也不管不顾的日子……

    然而又能怎么样呢。

    我是一个儿子,是一个丈夫,是一个父亲。

    人生就是如是。

    再狗,也不能只为了自己而活。

    我得坚强,继续走下去。

    好了,牢骚发完了,生活还得继续,新书还在努力,希望能奋斗到三江和强推上架,在此真心求一下:收藏,推荐、投资。

    更重要的,求一下打赏,最后一周的新书榜,急需支持。

    愿大家都岁月静好。

 第四十八章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热处理之所以在最后,是因为经过热处理工序处理,羽毛管管壁变硬的同时,也会变脆,不适宜笔尖的塑形,因此要留在最后一步。

    拿了口锅,倒入石砂炒热到一百八十度。

    没有温度计,不是很好掌控温度,黄昏放了张宣纸在上面,当砂烤手而纸片没燃之时,温度差不多合适。

    然后将鹅毛笔羽毛管那一截插入砂子之中。

    这就是热处理。

    在这个过程中要掌握好度,否则会将羽毛管烤焦,黄昏第一次操作,烤焦了两根,只剩下三根鹅毛笔还能继续使用。

    出炉!

    当然,鹅毛笔热处理后不用淬水。

    黄昏走入书房,磨了墨实验一番。

    效果堪称完美。

    怎一个行云流水龙飞凤舞笔锋如剑颜筋柳骨可以形容——别说,黄昏的硬笔书法确实很不错,在中学时期就超越了大部分老师。

    这玩意儿也看天赋。

    鹅毛笔不打算给吴与弼父子用,他俩的毛笔书法造诣已经极好,对于书法这项传统艺术,能发扬光大最好。

    闲来无事,黄昏又去钻研沐浴露和润肤水的工艺流程。

    同时思考如何小作坊大量制作香皂。

    随着宫中徐皇后等女子大肆使用香皂,屡有贵妇入宫见皇后或者其他嫔妃,言谈之间提及香皂,赞溢者众。

    可惜只供皇室。

    在徐皇后或者朱棣没开口之前,没人敢来求黄昏。

    市场差不多有了雏形。

    假期总是短暂。

    这段时日,朱高炽、朱高煦和朱高燧三兄弟很老实,朱棣也暂时收起了屠刀,黄昏怀疑的那个人更是按兵不动。

    转眼上元节。

    上元灯会,历来是王朝大节庆,不仅民间会有无数人自发制作花灯,官府也会拔出专门的款项责令有司负责。

    大家倒是快乐。

    痛苦的却是负责京畿治安的应天府衙和京营。

    锦衣卫?

    他们可不管这种事。

    《长安十二时辰》中几乎完美再现了大唐的盛世辉煌,大明的上元灯会也不差。

    今日取消宵禁。

    傍晚时分,吴溥叮嘱了两个孩子,让他们小心着些,不要去人多的地方,防止走水之后发生踩踏事故,他则略带羞臊的出去了。

    吴溥泛发第二春。

    他和隔壁婶儿之间的感情在朦胧中发芽,彼此有意……但他还有点放不开。

    黄昏也有打算。

    可又不能把吴与弼单独丢开,索性带着他一起,一路上叮嘱了无数次,在望见徐府大门时,黄昏又欲再叮嘱一次。

    吴与弼不耐的说知道了知道了,聪明些别当电灯泡。

    话说黄昏哥哥,电灯泡是什么?

    黄昏懒得解释。

    门子还是那个四十来岁的汉子,面相憨厚,看见黄昏,立即笑着说恭喜发财,没有要进去禀报小姐的意思。

    黄昏懂。

    这家伙也是面厚心黑啊。

    反正不差钱,随手拿了个大红包给他,笑眯眯的说我和你家小姐关系可好了,也别禀报,我直接进去,省得你跑一趟。

    门子纠结了下,爽快的允了。

    有目共睹。

    黄昏这小子来徐府比去菜市场还勤,别说小姐,大爷和二爷都没吱声,选择了默许。

    他一个门子这点眼力见还是有的。

    带着吴与弼进了大门,直奔徐妙锦的院子,搭眼就看见小丫鬟绯春抱着一些物事小心翼翼的出来,迎面撞见黄昏,讶然道:“又来了!”

    黄昏心里一咯噔。

    绯春手中的物事,是用朱黄绸布包裹的。

    这可是不一般人家敢用的颜色。

    难道……

    朱棣来了?

    不至于吧,他怎么可能悄无声息的来见徐妙锦,不怕唾沫星子么。

    应该是其他人。

    大明皇室,除了朱棣,我黄昏怕过谁,就是朱高炽、朱高煦在这里,哥也得让他俩服服帖帖的。

    一沉脸,对绯春冷道:“小姑娘没点眼里见呢,以后我饶不了你。”

    话中深意……

    绯春俏脸生霜,“你个泼皮无赖,快走,今天小姐不见你。”

    黄昏哪管她。

    带着吴与弼的手正大光明的撞开绯春,直入院门。

    别说……

    小丫头片子身上还挺香软。

    进入院门的瞬间,黄昏才惊觉绯春的好意,不让自己进来,是因为院子还有其他人:一个便装妇人,神态雍容高贵,自带气势的那种。

    长得和徐妙锦有些相似,风韵犹存,见过一次,彼时她穿皇后仪袍。

    徐皇后。

    在徐皇后一旁,则坐着个小女孩,六七岁的年纪,眉眼精致宛若精雕细琢的瓷娃娃,尤其那双大眼眸,宁静湖泊一般,端的是个萌系小萝莉。

    朱棣的女儿没有这么小的。

    这小女孩的身份也呼之欲出:朱元璋最疼爱的宝庆公主,也是朱棣、朱高炽、朱瞻基最疼爱的公主。

    可惜命不好。

    嫁了个变态驸马。

    再旁边,一左一右站了四个家丁打扮的男子,锐气内敛。

    应是大内好手。

    徐妙锦坐在徐皇后对面,看见不请自入的黄昏,顿时头大如斗,幽怨的道:“你怎的不经通报就来了,凭的失了礼仪。”

    黄昏也是懊恼啊。

    可现在退走更没有礼仪,只能拉着吴与弼对徐皇后行礼,没忘说几句吉祥话。

    没准有红包呢……

    徐皇后显然没准备到这个意外之客的,眉宇间若有所思,“你来徐府作甚?”

    黄昏心一横,摊牌了。

    道:“今日上元佳节,京畿万民拥陛下之明治,感皇后之德昭,承皇室之甘霖,是有万众齐聚秦淮两岸,将有花灯千万,万家灯火处,处处有欢喜而无愁离,秦淮倒影,三千里点点灯光如银河璀璨,沛然宙宇,煌煌然展现我大明靡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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