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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7章

盛世女侯-第307章

小说: 盛世女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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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方的千军万马都在奔腾,大地被震得似乎也开始颤抖。万马奔腾和呼喝的人声铺天盖地,直破云霄,可以想象那得是一幅多么惊心动魄的画面。巨大的旷野上,近二十万人马组成的巨大雁阵如一只低空飞掠的飞雁,正呼喝,咆哮着,义无反顾的飞驰。

    此乃名曰“死”字的地狱场!此亦是名为“战”字的狂欢场!

    “杀啊!”不用有人带头,此一个字便自发的破唇而出。此一刻,所有纷杂的思绪都已被掏空,无论是楚北兵还是北戎兵,眼前都已只剩下前方的敌人,脑子里都只残留着一个简单的杀字。

    “杀啊!”囚军之首,沈凡一马当先,跑在了最前头之处。一向少言的他此刻这声却喊得比任何人还要大声。

    他必须冲在最前头。因为冲破敌方阵势需要人指挥阵型变化。便是一众囚军,也需要一个能够指挥的将领。这阵子他亦有过这方面的严格训练,为的,便是此时此刻!

    前方乃是蛮敌巨大的扇阵,与楚军们一样,他们此刻的目的也是冲破楚兵们的阵势。打战乃是合作之战,需要靠着兵阵以谋求杀敌的最好战位。兵阵被冲散,彼此间的合作站位被破坏,战斗力便会一削再削。此理依旧如同打游戏,合作团战时,没有合适的站位以及默契的合作,可能使得经济实力大的一方也输了团战。

    “为我潞州,杀!”沈凡的眼前似乎跳跃出了一座山城,山城的天顶,似乎出现了一间茅草房。

    那房子坐落在蜿蜒流转的十里河畔,地理虽偏,可静谧又安逸。草屋之中,此刻似乎有着一个苍老的女人正朝他温柔的笑着:

    “小凡,等婶婶卖完这些刺绣,你再多卖一些柴,多屯一点银两,婶婶就带你去南方的泠州寻小衣。等找到她,便将她赎回家。”女人笑着,容颜虽老,可双眼却由于泛着不尽憧憬而闪着明亮的光火。

    她在笑,因为她面前陈木桌上,此刻堆满了一个又一个的铜板。数着铜板,她便似乎看到了流星。

    门口,一个扛着柴的男人走进,闻声将柴担放下。没有回应,只那步子听到“小衣”时略怔了下。

    他是个孤儿,自幼被父母抛弃,幼时靠着捡来的食物或是一些过路人丢下的一些食物活了下来。此养成了他有些自闭的性子,不擅人言。

    直到后来……他被一个好心的妇女捡了回去,他才开始学着说话。

    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简单的两个字:婶婶!

    婶婶很穷,捡回他时犹豫了很久。在遇到婶婶之前,他住在大街小巷。在遇到婶婶之后,他被带去了十里河畔。

    那时,小小的男童第一次见到了除街角之外的天地:原来这世间,还有风景,美如仙址。

    婶婶有一个刚出生的女儿。他见到婶婶时,伯伯还在,但也恰是那一年,伯伯因感染恶疾病死了。

    然后,婶婶开始卖刺绣,几岁的他便开始挑起了柴担。这身子蛮力跟极强的身体素质,许就是那时挑柴担练下来的。

    婶婶生得很美,因着没了伯伯。故村里的流痞们时不时的来惹事,想欺负婶婶。

    就是那时,他学会了打架!

    为了保护婶婶,也为了保护婶婶唯一的小女儿:流衣!

    可惜,那时的他,实在还太弱了!

    某一年,小衣出事了:被几个人贩子带走,从此不知所踪!

    他跟婶婶拼命寻找,后来才知小女童被卖去小户人家做了小丫。他跟婶婶想带回小衣,可那户人家说:他们是花银子买来的,需要用银钱赎回。

    他打不过那户人家的打手跟护卫,然后,他便开始拼命砍柴、挑柴、卖柴。

    他同婶婶会时不时的去那户人家偷着看小衣。那户主子心恶,故小衣过得很苦。不过几岁的年纪,便需在寒冬之日用冷水洗那洗不完的衣衫。但凡冬天,他去见小衣时,她的手都是黑肿的,那是冻疮。除却那外,他还好几次见到了小衣被打,又粗又硬的棍子,落在不过几岁小女童的身上,似乎她是草荐,没有知觉。他好几次拼了命的呐喊,想强行带回小衣。

    可事实却是:他连那人家的门都进不了!

    赚钱:那时,他跟婶婶的目标仅仅成了这一个!

    有了钱,就能赎回小衣了!

    可一年后,他跟婶婶存够了赎回小衣的银两,小衣却被转卖了。

    他们又拼了命的去找,赎金这时却又加重了。往后,他同婶婶便继续开始攒起银两来。可等他们攒够了,小衣再一次被转卖……听说,被卖去了豫州,再后来……他们便没有下落了。

    直到长大之后,他查到线索,才知小衣转卖多次后最后落在了南方的泠州。

    南方啊!

    好遥远!便是路费他们便吃不消。更何况,他们还不知小衣被卖去的具体地址。但可以确定的是:想要带回小衣,他们必须再攒钱!

    后来,去往泠州的路费攒得差不多了,潞州却迎来了屠城战,婶婶死在了那场屠城战里!

    大楚?不,他不喜欢这个国,因他过得贫穷而艰难。

    他没有对大楚的任何归属感,但,潞州城却是他足下的家!纵然日子艰苦,可仇视不了这份土地,也毁灭不了那些记忆,更无法毁灭他对十里河畔那个小家的憧憬与期盼。

    朝廷不关他的事,但是家园与家人,容不得任何外敌来践踏!

    “打完这一战,我便去泠州寻小衣,元帅一定会借给我足够的银两,我一定可以赎回她了。到时候,将她带回十里河畔,和她一起……回家。”

    沈凡没有声音,可脑子里一瞬间的功夫却似乎闪过了许多声音。长枪扫出,从小到大便扛柴以及打架练出的极强体力使得他此时似乎有着花不完的精力。一枪直指黑甲阵,终于,他领着囚军们冲了过去!

    “保护沈偏将!”

    囚军们中央还夹杂着一群亲兵队。沈凡这一冲,他们立马护在了他身侧。随着他的指挥,囚军们与黑甲铁骑阵厮杀在了一起。

    “冲破阵势!”

    时非晚手上缰绳一松,也领着中队冲了出去。只是速度稍缓,此刻她正朝前大呵着,向着沈凡发着指令。

    “冲!”沈凡早知他的目的,迎上潮水般的北戎铁骑,直往前方冲去。

    他的目的:便是冲乱北戎的铁骑阵!兵阵一散,配合度不足,接下来的主队才好往下打下去!

    此时:他是整个楚北的最核心!能否冲乱北戎严密的兵阵,靠的,就是他了!

    然而此时,他也是那最危险的一人!

    因为此意味着:他需要领着这算不得多的人,冲进敌方最中心的阵营里!此几乎是送死之举!囚军们的确是时非晚的一步死棋。

    时非晚当然不愿沈凡去死。可要冲乱阵势,囚军需要一个指挥。这个几乎送死的将领:她必须选出来!不是沈凡,也会是其他人!

    衡量胆量与实力,她觉得,沈凡乃是最佳人选!

    囚军被排成了有序的雁阵,此刻正在朝着蛮军黑压压的扇阵中疾奔。犹如尖锐的利刺,人声鼎沸,马蹄鼎沸,自上往下望,此刻可见囚军的雁阵正在与黑甲扇阵接近着、融合着。

    大楚这边,要的就是逐步融合的结果!

    “杀!”蛮军的吼声惊天动地。立马做出了他们的回应,长枪一举,便开始刺向迎来的凶煞队伍:此是一支与众不同的队伍。面孔比之任何军兵还要狰狞。求生求赦的渴望让他们渴望着杀戮,过去的破关战也让他们此时已不是第一次接触这种疯狂的杀戮了。对他们来说,鲜血似乎是能养活他们的食物,此刻,他们开始疯狂抢起了食!

    “杀他们指挥主将!”北戎领将当下做出了一个指挥。

    北戎的士兵们注意力转向沈凡,无数人瞬间化成了有目的地的黑白罗刹,直接向沈凡索命而去。

    沈凡身边自也不可能没有防护。时非晚几乎将自己大半的顶尖亲兵都给了他。此刻,沈凡丝毫未受周围完全能将人吞没的杀气所影响,锐利双眼只视着前方,凡有拦他者,手中的枪便看也没看的直接横扫而出。没有多少花招,可那力气与气势,已足够骇得不少楚兵心生寒颤了。

    “是大楚那个杀神!”北戎兵中甚至有不少认识沈凡的。

    长达大半年的战争,除却时非晚外,当然也还有一些人慢慢闻名。沈凡便是其中之一。若说石狗子之名,北戎闻之头疼的话,那么沈凡之名,北戎兵闻之,便是胆寒与发抖了。

    与他碰上者,非死即残!北戎兵甚至还给他扣上了“杀神”的头衔。

    此时这杀神显然名副其实,横枪从不断,永不停歇,似乎永远不会疲惫。此也是卫爽那类的高手在战场上甚至风头不如他的原因。因为那些人会累,而沈凡,似乎从来不会累!手上一个动作持续不断的进行,从未有人见过他歇停。

 第496章战起(4)

    “杀!”

    两支队伍逐渐融合,行进缓慢,可那势头却似巨浪碰撞在了一起,又似一座黑色的冰山被刀子深入正被其割裂着。每处碰撞的方位涟漪不断,那涟漪是红色的。只红色虽愈来愈多,楚军们的阵势却依旧还维持着较为稳定又锋利的大雁阵,没有溃散,也没有凌乱。

    牛角号一声接着一声吹响着,随着两方队伍粘结度的加深,地上横尸开始以疯狂的速度铺展开,有楚兵的,也有蛮兵的。无数战马开始疯狂的嘶吼低鸣,囚军们的足下渐渐早已不再是那坚硬的土地,而是一具具的尸体,有敌人的,也有他们自己人的。没心思去辨认,足步依旧得踏着那些尸体前奔。

    每往前进一步,沈凡便不知那一瞬间他要杀掉多少人。今日启程时天是灰的,这会儿早已下起了雨。雨水不大,滴滴哒哒的打在他的脸上,几乎拦住了他大半的视线。或者说:那不是雨,眼角与脸庞上哗啦溅落的,乃是一滴滴血水。甚至没时间去摸一把脸,凭着模糊的视线,他的枪捕捉到黑影便已刺出。亲兵们守护在他双侧,足下的马儿用的乃是大楚最好的千里快马,随着队伍的深入马儿早已经中了好几箭,可它的主人还在驱使着它前行。囚军们随着他一起渐渐深入,随后大雁阵开始在楚军内部展开、排开。一有人倒下,便会有人接续着继续排开。

    此时若有人在高空观战,定可见北戎骑兵阵那坚不可摧的阵形逐渐开始凌乱。像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中间有刀子乱入开始割裂起了他们似的。这种冲击使得北戎骑兵间的合作搭配开始溃散,使得兵阵的变幻受到了强烈的阻碍。此,对于囚军们来说,乃是致命的一环。因为此意味着,他们彻底的深入了敌军的心腹,被他们四面围绕了起来。

    然而,对于楚兵主力来说,此时是进攻的最好时机!

    “兄弟们!冲,这一战赢了咱就赢了!”

    时非晚看着前方逐渐被吞没的囚军,双眼发寒,心却是滚烫而炽热的。此刻她似乎又有一种别的明悟。此一战,她欲胜之,亦会花自己心血去打赢,不仅仅是为了搏求自己的未来以及守护自己那身在大楚的不大多的可爱亲人。也是为了——

    眼前这群她甚至算不得有多熟悉的人!

    此名曰“责任”!她身在此位,便担此万重。便是心中无所想护,因为这一群奋不顾身的兵仔,她也再也没办法是现代的那个时非晚。

    此刻,众军之前,因为他们,她只能拥有一个身份:大楚的时非晚!

    呵声之中,时非晚领着中队迎上。碰触到北戎兵时,长枪似闪电一般扫出,一个蛮军的脑袋瞬间便在她脸上炸出了一朵妖艳血花。只这张倾国倾城的脸上此刻不显半分媚,反倒被血染出了几分妖邪与渗人,犹如鬼魅,银枪所落,血花正一朵又一朵层出不穷的炸开。

    她的惹眼与凶煞也在刺激着那一群大楚的儿郎。女儿都上了战场,此乃他们男儿们的屈辱。登时,勇猛已更甚之前。

    “杀啊!”

    “狗蛮子!”

    “杀啊,为我北戎!”北戎兵们亦在呐喊着。他们是侵犯者,然而,他们亦有着他们自己的信仰,既已在此,便没有任何人愿意输!

    正面的搏杀彻底开始展开,此刻,没有任何一个人再是旁观者。大楚这头,战士们依照原有的练习配合者。论战力,他们的骑兵是不如北戎强大的。然而囚军们那一冲,给了他们屠蛮的最好机会!此战若能赢,囚军们的第一波,乃是关键点。

    偶尔,大楚这头还能看到另一些优势:马蹄的优势!

    楚兵们作战时,竟都会在地上洒下一层厚厚的柏油。这个时代的战马都会在马蹄上盯上马蹄铁,那是一种装钉在马蹄上的铁质蹄型物,是为了保护马蹄长期摩擦受损的,同时,也能使得他们没那么容易打滑。但再铺了柏油又下着大雨的路上,用那么快的速度奔驰,打滑或多或少还是避不了的。

    反观大楚这头,半月以前,新帅除了那筒箭,还给马儿换了一种胶质与铁质结合的马蹄掌,此在柏油路之上行走要比铁掌使得更稳。大楚本就有一些树胶制品了,大半年前玉家新种植了一种橡胶树,如今恰好盛产,此时此刻,倒是对比之北戎军的骑兵战马,又多了一层优势。加之大楚这边最擅步兵战,步兵们穿的乃是特意针对这一战的新鞋。虽说战靴本就有着防滑防雨的处理,可他们的新鞋在这一点上着重改进了,对比北戎亦算是站优的。每一项的优势看起来似乎都微不足道,又不可估量。但谁又能肯定:这些对整个战斗没有影响呢?

    便是不说这些,柏油一淋,雨水一下,骑兵优势下降。便是大楚与北戎清一色的下降,于北戎亦是好处。因为,他们的优势,本就是步兵!

    “谁屠了大楚主帅,赏银十万两!”

    时非晚的加入使得北戎兵的头一个重点目标完全锁定了他。北戎主将双目狰狞,冷眼瞥了那银甲女人一眼,便指了北戎一支精锐大队,直接往时非晚冲了去。

    此支朝她冲去的队伍,乃是骑兵开道,步兵掩护。为了捉时非晚,可谓是相当紧密的联系在了一起。

    北戎的箭雨,不要钱的疯狂射向了时非晚一人:擒贼先擒王,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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