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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逆天好运公子白-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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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后,这些都是各地献给儿子的礼物,儿子想要先孝敬母亲,您瞅瞅有没有喜欢的?”

    白景源规规矩矩的捧着本绸面儿册子,满脸都是暖融融的笑。

    任袖对这样的儿子感到十分满意,并希望他一直保持下去,哪怕她并不需要这些东西,心里也会觉得很爽。

    这就是权势的味道啊!势不如人,心里再怎么不爽,也只能憋着!

    “痴儿!各地送来年礼,有你一份,自是少不了母后这一份,给你的,估摸着都是你喜欢的,还是留着自己用吧!”

    “嘻嘻,母后就不好奇,儿继位后,那些人头回给儿送年礼,会送什么吗?”

    具体的礼单任袖早就拿到手了,见他这副献宝的样子,任袖还是忍住没说,故作好奇道:“哦?都有什么?”

    白景源这便翻开那册子,指着其中一页:“最是知我的,要数张公,张公知道儿嘴馋,特意送来许多活的齐水鱼,千里迢迢的,这可太不容易了!”

    聪明人总是喜欢多想,而另一个聪明人故意说这些,就是为了让她多想。

    知道他又要磨缠齐水张的事,任袖有点头痛,只当没听懂:“这有什么稀奇?平日里本宫可没有短了你的吃喝。”

    王宫里的吃喝,除了宫里派人采购,还有王族私产,就是各地送来的特产,这鱼是真的没什么稀奇。

    “那不一样啊!儿子年幼,母后养育儿子,再怎么花费都不会觉得可惜,旁人这样为儿子付出,就很难得了。”

    这孩子一贯嘴甜,身边的仆从都爱极了他,任袖眼睁睁的看着周围那些不知内情的仆从在那笑,只得跟着笑。

    “其他的呢?送鱼的都被你惦记,莫不是全给你送的吃的?”

    虽然知道大王好美食,可不是每一个地方官,都有勇气只给大王送食材来。

    想要像齐水张这样干,除非他们也能像张翁这样,可以与大王同塌而眠。

    白景源可不觉得她会关心这种小事,所以并不知道她已经看过了礼单,只以为她是真不知道。

    “渠上县令您还记得吗?出自蓝阳桓氏的桓温。那可真是一个妙人儿!前几年跟他说过响梯,他竟真的造出来了!这次年礼,他就送来了会做响梯的匠人,打算给儿造楼呢!就是忒小气了些,还特意让匠人捎了信来,说这匠人用完还得给他送回蓝阳去,他说还要给他祖父也造一座这样有意思的楼,好哄他祖父开心,因为他祖父最喜欢的小孙女最喜欢这些玩意,您说这算什么呀?”

    “看来他也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怕送了重礼,你会有心理负担,像这样,材料什么的都你自己出,他只出技术,又讨巧又有分寸。”

    任袖点点头,赞同这份礼物的确送得好。

    白景源立刻兴奋的扒着长案,探着头道:“母后果真觉得他也不错?”

    “自是不错的。”

    这人任袖也见过,何况还是出自蓝阳桓氏。

    “哎,要是能把他调到王都来才好呢!你不知道,他多有趣。”

    白景源只是不轻不重的推荐一句,见任袖笑意淡了一丝,立刻说起其他的来。

    这是他继位之后的头一年,这次冬狩自是要大办,届时全国各地的世家都会派人来,那些外派的臣子,也都会来王都述职。

    白景源说了大半天各地送来的礼物,其实都是铺垫,真正的目的,除了夹带私货推荐他看重的人外,就是为了冬狩之事。

    对于冬狩,白景源有两个打算。

    其一,冬狩之后,派遣熟悉施肥等增产手段的人,跟着各地来的人回去,从春耕开始指导他们耕种;其二,他不希望这次冬狩过后的祭祀,还要用活人祭祀。

    园子里的凤鸟已经很多了,他宁愿巫去抓几只凤鸟杀了顶人头。

    第一件事是好事,有凤凰台去岁的成功案例在前,没有谁会拒绝这样的技术指导,而且自从建成公厕之后,城中卫生状况好了许多,能引得上到王公贵族下到黎民奴隶的一直夸赞,说明这举措是真的好!

    任袖立刻就答应了,甚至连最重要的人事安排,都交给了他。

    这种搞技术的,还是为农业增产而努力的人,不管谁当政,都会喜欢。

    倒是第二件事,任袖立刻就拒绝了。

    “若是随意捕杀凤鸟,它们受到惊吓弃你而去,可不是好兆头。绝对不行!”

    如今那边已经有上百只的凤鸟了,大冬天的,盖着白雪被子的植物还得承受这群肥鸟的重压,实在可怜得很,白景源偶尔过去,就会想起当初那道美味的“金鸡报晓”汤。

    可惜那些奴仆宁愿他杀了自己,也不许他抓哪怕一只。

    哎!

    “可那是祭祀啊!先祖若是见到凤鸟为祭,定会欢喜!”

    任袖还是不松口。

    若只是偶尔抓到一只也就罢了,如今自家里就养着一群,她巴不得以后整个王宫都是神鸟呢!哪会冒险?

    实在没法说服他,白景源只得选择另一套方案。

    “国中有那十恶不赦之人,母后,要不到时候就杀这些人当祭品吧?若是祖先看到我们明察秋毫,定会欢喜。”

    这孩子就是太善良了,哪怕只是无关紧要的奴隶,依然不愿意他们枉死。

    任袖也不是真的铁石心肠,这又不是什么大事,也是怕了他了,只得答应下来。

    两件事都解决了,白景源这才将话题拐个弯,用商量的语气道:“娘娘,儿觉得专门设置一些官员负责农事,很有必要,您看大司徒管民事,而大司空又管土地,农业增产,两人都能管,又两人都不想管,不如分化出来,专门派人负责,您觉得呢?”

    任袖眯着眼看他,许久才道:“你又有什么想法?说来听听,若可行,本宫就听你一回,若不行,你就当没说。”

    “娘娘,我是这样想的。全国推行增产之法,总得有个总揽之人,公孙去疾资历不够,让他做事还成,却是压不住人的若能有个老成持重,会干事,不油滑的,想来会很合适。”

    任袖不接话,白景源硬着头皮豁出去了:“娘娘,您看张非此人如何?”

    “你都不曾见过他,又怎知他是什么样的人?万一不堪大用,你这般为他考虑,岂不是成了个大笑话?”

    白景源见她语气松动,立刻笑了起来。

    “儿信得过张翁,俗话说知子莫若父,张翁这样说,定是错不了。张非可能不够机灵,可他是真能干实事的。农事这一块,大多是在田间地头搞技术,创造的利益却是足够的,齐水张好歹也是张氏的一支,让他来总揽此事,想来朝臣们定不会反对。”

    之前他提出让张非来当太子太保,任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因为三公,非一般人能胜任,她根本就不敢给他一点希望,就怕他见到希望就不撒手,非要缠着她答应。

    这孩子缠起人来有多可怕,她已经见识过不止一次了。

    也不知这齐水张,怎么得了他欢心,竟能为个张非,做到如此地步。

    没有合适的官职,生造一个,也要给他造出来,还不是那种没有实权的虚职。

    为一个残废的旧臣之子,都能考虑得这样周到,若她改变思路,与他像真正的母子般相处,他又会怎么待她呢?

    脑海中冒出这个念头,吓了任袖一跳!

    这小子有毒!

    “这事容我想想再说,你快些回去练字去吧!别在这碍眼!”

    知道她这是差不多答应了,只剩下说服朝臣,白景源立刻笑着退走。

    这事儿压在心里那么久,实在难熬啊!

    张非的官职名,他都已经想好了,就叫大司农好了。

    就是原本传承于大纪的官职体系,不得不发生改变了。

    左右这时代的政府机构各岗位也分得不够细致,慢慢做出改变,以后再细化起来,肯定会更容易一些。

 第220章 火气

    “雉,快来挑新衣!”

    桑娘欢快的声音传来的时候,柳雉正在窗边写字。

    黑亮的长发随意束在脑后,天青色小袄外,套着暖和的羊羔皮马甲,这让她看起来已经有了少女的样子。

    腹有诗书气自华,不论在什么时候,都是有道理的。

    昔日胆怯的小女孩儿,如今依然长得跟棵豆芽菜似的弱不禁风,身上却带了藏不住的沉稳与灵慧,只这么打眼一看,不论是谁,都会觉得,比起她那单纯活泼的嫡姐,她反而要靠谱得多。

    哪怕桑娘已经十三岁,比她大了足足三岁。

    多年过去,凭着过人的心智,柳雉在柳家混得如鱼得水。

    如今她已不再是当初那个奴仆都敢暗地里磋磨的柳氏养女,如今她是柳霁月夫妇疼爱的女儿,也是嫡姐最好的姐妹,不管什么稀罕物儿,有柳桑一份,必会有她一份。

    因为若是没有,柳桑就会大方的将自己那份,分给这个惹人怜爱的妹妹。

    一大早,院子里的积雪就被勤快的仆从扫到了墙角,光洁的石板路被那微弱的太阳光一晒,立刻干燥起来。

    桑娘带着成群的奴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长溜挑着担的健壮隶妾。

    隶妾的担子里放着大大的木箱,因为不用行远路,又想讨主子的欢喜,最上层并没有盖盖子。

    阳光下,精美的丝织品好似会发光,走在最前头,年华正好的少女一双浓眉下,大大的杏核儿眼里,也满是藏不住的欢喜!

    柳雉微微抿嘴,因为她知道,那欢喜不是因为新衣。

    对桑丘柳氏女来讲,最不缺的就是漂亮衣裳。

    “雉!又躲在哪里呢?今日阳光多好,让你去骑马,你竟不想去!”

    桑娘依然穿着便于骑马的衣裳,脚步飞快。

    柳雉笑着推开窗户,探身出来冲着柳桑招手:“阿姊你又编排我!我可是听得真真儿的!哼!你快来看!我已经把你布置的功课完成了!”

    柳雉挺直胸膛,骄傲的扬着小下巴,哼哼着看向走到台阶下的柳桑。

    一个养女,不用起早贪黑的学习织布,也不用辛辛苦苦学习各种裁衣梳头之类的技艺,除了嘴甜懂事,会讨好长辈,还因为她缠着桑娘教她认字,让桑娘很有成就感。

    为了教她认字,一向讨厌学习的桑娘竟暗暗发奋,缠着家人教她更多知识,在柳霁月看来,能做到这一点的柳雉,比十个精于织丝的柳雉还要重要一些。

    所以她才能一直留在桑娘身边,与她成为最亲密的姐妹。

    毕竟,这世上,有哪个当父母的,会不希望自家掌上明珠身边,有这样一个随时促进她奋进的人呢?

    至于培养柳雉的那些资源,对豪富的柳氏不过九牛一毛,何况这样养大了,不论是作为女儿的陪媵,还是当女儿嫁出去,都是极好的。

    “嘻嘻,你再怎么努力,也比不上阿姊!没办法,谁让阿姊比你大几岁呢?我学认字的时候,你还在学说话呢!哼!你还有得学呢!”

    在自家里,桑娘一向是不讲究那些繁琐的礼仪的,只见她叉着腰站在廊下,仰着头看着窗里的妹妹,白玉般的小脸儿被阳光照得金灿灿的,满脸都是得意!

    柳雉心想,若我不知你总是挑灯夜读,生怕没有新知识可以教我会丢丑,大概这话我也就信了。

    心里这样想,面上却似泄气的皮球般耷拉着肩膀,有气无力道:“我就知道又会是这样!毕竟阿姊聪明,学什么都是一学就会。阿姊请回吧!我才不要新衣裳!我要努力学习!一定会赶上阿姊的!”

    桑娘笑得花枝乱颤,抓起身侧箱子里叠好的衣衫就往天上扔:“雉,你看,这可是阿姊特意吩咐人给你染的!像春天的湖水一样,清清淡淡的湖绿色!虽然这颜色我不喜欢啦,只要你喜欢,纵是麻烦了些,也是值得的。”

    轻薄的纱,哪怕颜色很深,在阳光下依然仙气飘飘。

    只是初冬时节,桑丘柳氏女的夏衫就已经做好了。

    往年害怕衣衫褪色,断不会这样,今年反常,不过是因为有需要。

    算算年纪,明年大王就要十二周岁了,宫中自是不能继续这样空空如也。

    桑娘想要战胜其他世家的女孩子,成为大王的夫人,就必须发挥家族优势。

    此去凤凰台路途遥远,这些衣衫,去的时候都得带上,自是要提前赶制出来。

    院子里婢女们手忙脚乱的接着抛飞的衣衫,贴身嬷嬷十分无奈,只能迈着一双老腿,跟在后头喊:“慢点!哎哟我的祖宗哎!慢点!”

    没想到去年刚去过凤凰台,今年又要去。

    也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呢?

    不知道有没有长高?

    柳雉扶着窗台愣愣走神,直到桑娘不悦的走到窗下,伸手拍了拍她的脸,这才回过神来,夸赞道:“这颜色真是美极了!让我想起当年在桃溪,那时候溪水的颜色就是这样,映着粉红的花树,就像在做梦!”

    当年在人群里,她也看了他一眼呢!

    自阿姊被那些善妒的妇人捉去当了祭蠹的祭品,她就已经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若不是他,她现在怕是早就成了黄土一抔了吧?

    “是啊!”

    桑娘显然也想起了那次。

    “可惜我没赶上大王逛桃林,听说桃溪那些世家女,还手拉着手去围堵大王呢!那会儿大王还不是大王”

    姐妹俩一个站在屋里发呆,一个手捧着脸,在窗外靠着窗台发花痴。

    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心里一旦住进去一个人,那就跟钉子户似的,不论她在做什么,哪怕她都睡着了,还会继续钻到她梦里来!

    “今年凤凰台冬狩,好些人家都会带着家眷去呢!”

    桑娘语气里有点惆怅。

    柳氏原本是荆山国人,她们这一支还是被楚王讨来的,为的就是给自己做衣服,现在柳氏家主虽然还在世袭当初的爵位,却是从来都没有出过官员的。

    想到要和那么多人竞争,说不定最后削尖了脑袋也只能当上个上不得台面的美人之流,她就难过。

    “大王求娶了两个王后都没成,也许今年还不会挑选美人入宫呢!”

    柳雉眨巴着眼睛,毫不留情的给她泼了凉水。

    哪怕只当个宫婢,她都想进宫呢!还在这跟她嫌弃这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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