飨桑-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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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不了你答案。”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赵子迈脱口就说出这句话来,虽然说完后他就后悔了,但覆水难收,他只能看着桑一步步朝自己走来,脸上挂着一抹阴森森的冷笑。
宝田见势不妙,忙朝前跨出一步,横在两人中间,夸张地一拍头一边冲赵子迈使眼色,示意他不要再激怒桑,“他们对李庸的死并没有太上心,甚至连棺材都是用的最差的,那板子薄的,还没有一般农家用的材料好。我琢磨着这李家也是有钱人家,怎么给李庸准备了这么一副劣质的棺材呢。”
他说这番话的本意是要转移桑的注意力的,没想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赵子迈忽然蹙起眉头,又一次将目光转向李家的宅院,“你说,李庸的家人一点也不伤心?”
说这话的时候,桑已经一把推开了宝田,走到了赵子迈的身边,宝田生怕它伤到赵子迈,忙伸手上前阻止。他看到桑脸上的汹汹气势,亦看到赵子迈惊慌失措的模样。他似乎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已成为它的目标,倒吸了一口凉气,朝后退出几步,在桑凛凛的目光扫过去的时候。
“莫要伤我家公子。”
宝田扑了个空,桑擦着赵子迈的肩头快速朝李家的大门走去,在门口站定后,右手在前方划出一道漂亮的弧度,将铜针抛向敞开的大门。
“穿针引线,绣魂归来,把这宅子里的魂魄给我捉出来。”说罢,它回头,冲后面的赵子迈绽出一抹含着讥讽的笑容来,“推来算去,也没个定论,还不如让生魂自己告诉我们是谁杀了他。”
赵子迈愣了半刻,哑然失笑,“是了,倒把这一茬给忘了,是我愚钝了。”
一道光从李宅中倏地窜出来,针尾的白线闪闪发亮,在黑暗中留下一条拖长了的印迹。线的末端,牢牢系着一个人影,不着衣衫,身上布满了大小不一的伤口,长条形的、圆斑状的,一个挨着一个,从远处看简直像穿了一件暗底红花的衣服。最可怖的是他的脸,整张脸皮连带着嘴唇鼻子眉毛都被割掉了,只剩下两个血淋淋的眼眶,呆呆地瞅着同样呆呆看着他的赵子迈。
“李庸,是谁杀了你?”桑早已等的不耐烦,一手夹着铜针,眼睛朝那生魂一瞥。
“杀杀我之人是”一阵似哭非哭的声音从白线末端飘来,落在每个人的耳中,如一阵稍纵即逝的风,“不要回家,我要回家家”
桑的上下唇碰在一起,发出一声极响亮的砸吧,“说出凶手,自会放你回去,别墨迹。”
“这是哪里我要我要回家”生魂仿佛没听懂它在说什么,依然絮絮叨叨说着回家,丝毫没有注意到桑的一张脸胀得通红,牙齿咬在一起,发出“咯吱咯吱”让人畏惧的响声。
穆瘸子最擅察言观色,看到这等情景,自是先行一步,一瘸一拐朝反向走去。宝田也凑到赵子迈身边,附在他耳边悄声道,“公子,看来今天这场火它是非发不可了,咱们也避避,别引火上身啊啊公子?”
赵子迈甩开宝田走上前去,俯身看向被割得体无完肤的“李庸”,深深吸了口气后,轻声说出几个字,“你,不是李庸?”
第二十三章 妒
那具横陈在胡秉家门口林子中的尸首当然不是李庸,他虽然也姓李,名叫李瑞,但却和李庸没有半点关系,和胡秉亦不相识。
李瑞是个孤儿,小时候被朱全的父亲收为养子,和朱全一同长大,两个人同吃同睡,情同兄弟。
可是这延续了十几年的兄弟情却因为一个女子被生生折断了,不仅如此,朱全还对这个一直被自己视为兄弟的人起了杀心。
没错,这是一段戏文中最常见的两男一女的关系,而朱全,是这段关系中的失败者。
感情的事是不能强求的,这一点朱全很清楚,可是他同样很清楚自己成为了失败者的原因:朱全脸上有一块胎记,不算大,却长在他的右颊上,一眼望去仿佛被笔点了块墨痕。而李瑞,却生得细皮嫩肉,比女人都要白皙。
朱全记得她第一次见到自己时的样子,在看到他脸上那块胎记的时候,她明显地惊讶了一下,然后又赶紧挪开了目光,仿佛怕刺痛了他脆弱的自尊。而她和李瑞在一起时,就显得轻松多了,肆无忌惮地开着玩笑,脸上含着抹害羞的红晕。
不就是因为这块胎记吗?
朱全记不得有多少次,他用店里的钟乳粉拼命擦拭自己的右脸,一直擦到脸颊破了皮,火辣辣的疼,可却依然没有办法将胎记祛除。他甚至想用刀将自己的脸皮削掉一块,但刀柄在手里颤了又颤,终是没敢下手。
可就在这个时候,李瑞兴冲冲地找了过来,告诉朱全,他想娶一个女子为妻。
李瑞想娶的是谁,朱全不问也知道,可是他现在却已经不在乎了,因为他很笃定,李瑞娶不到那个女孩子,他不会让他娶到她的。
他跟着李瑞,在附近的林子中袭击了他,剖开了他的肚子。之后,他还不解恨,又用刀割下了李瑞的脸皮。
“毁了你的脸,看她还喜不喜欢你。”他恶狠狠地笑着,心中是膨胀的喜悦。可是,在看到月光下李瑞那张被毁得乱七八糟的脸时,他怕了,丢了刀子,慌不择路地逃回了胡家。
他看到胡秉躺倒在院中,衣衫上沾着血,身旁还放着一把刀。
那一刻,朱全几乎以为是老天爷怜悯,才赐予他这样一个良机。他没有犹豫,抓起胡秉的刀走到林子中,用它割掉了李瑞身上的皮,然后又将这把刀放到依然昏睡不醒的胡秉身边。
当然,他也没有忘记把自己的刀处理掉,他将它扔进一口荒井中,并在确保没有人看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后,偷偷潜回了胡家。
朱全的本意是让人认不出那具尸首的身份,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所有的人都认定这具面目全非的尸体是属于一个叫李庸的男人得。不管是胡秉,还是李庸的家人,甚至包括那位名满天下的辣手捕快徐冲。
朱全暗地里窃喜:他和李庸并无任何交集,这样一来,就更不会有人将此事疑到他身上了。所以当赵子迈一行人找过来的时候,他还在极力为自己辩解,说他根本不认得李庸,又怎会害他?
“不认得李庸,你总认得李瑞吧?”听到李瑞的名字,朱全差点晕过去,他用力抠着自己的大腿,在上面留下几道深深的抓痕。
“你欺他无父无母,即便失踪也不会有家人来寻,所以便将他的尸身毁损成这幅样子。”赵子迈的声音里全是鄙薄,仿佛他是一只不足为人道的蝼蚁,“你知道吗?李瑞很想回家,可是他已经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因为他以为的那个‘家’人,竟成了残害他的凶手。”
朱全晕了过去,因为在赵子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看到李瑞的脑袋从后面探了出来,被割去了皮的脸就像一块皱皱巴巴的红布。
“所以说这宗案子真的是徐冲断错了,”桑的表情很有些幸灾乐祸,它嚼着一根香蕉,嘴角差点翘到耳朵根,“你不是说他有一双与众不同的眼睛吗,怎么这双眼睛竟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赵子迈知道它在打趣自己,却无心与它斗嘴,案子破了,他却觉得自己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去了,心情闷得发慌,似乎怎样都无法纾解。
“吴大人呢?”沉默了一会儿,他冲站在窗边的宝田问道。
“带人出去寻徐大人了,一直没回来,公子,昨日不是你让他扩大搜查范围的吗?”宝田答了一句,又“咦”了一声,“好像要下雪了,如此一来,寻人就更不容易了,公子,咱们要不要去接应一下?”
说到这里,见赵子迈默不作声,宝田便走到他身边,伸手在他眼前一晃,“公子,想什么呢?怎么发起呆来了?”
“之前,我还巴望着快点找到徐冲,现在却不知道他回来了之后,该如何承受这一切。从神坛上跌落下来的滋味,怕是不好受。”赵子迈忽然想起徐冲醉酒后对自己说的那些掏心窝子的话,他说他最怕的就是失败,所以当初才从京城逃走了。可是现在呢,即便他逃离了京城,却还是不能有个荣归故里的结局。
铩羽而归,似乎才是他最终的命运。
“这件冤案和徐冲的失踪有关系吗?”桑的声音又一次传来,还是幸灾乐祸的懒洋洋的口吻。但赵子迈却觉得它似乎有种奇特的魔力,总能在他被情绪困住的时候,适时地将他打捞出来。
“你说徐冲的失踪也许和这件案子有关系,所以咱们才费了好些功夫在这里,怎么,现在又发现自己判断失误了?”桑似乎没打算放过他,还在咄咄逼人地追问。
“对,也许是我判断失误。”他只能老实地承认,随后,则两手一摊,涎皮赖脸地一笑,“大神仙,您见多识广,天上的事知道一半地下的事全知道,不如您给想个法子,咱们齐心合力,快点找到徐冲,也能早点赶回京城。”
第二十四章 缝
桑已经吃完了香蕉,一根手指立起,将香蕉皮转得虎虎生风,“依我看,徐冲早就发现自己断错了案,抓错了人,所以先我们一步,跑了。”
“不可能,他不是这样的人。”赵子迈语速极快地反驳回去。
“不是吗?你怎么知道?人心这玩意儿,深不见底,赵子迈,你连自己的心都看不清楚,又怎能对他人做出定论?”
桑眼珠子一转,攫住他想躲闪的目光。
天上掉下第一片雪花的时候,徐冲看见子豫端着托盘朝自己住的这间茅草房走来,她身上还裹着那件累着补丁的粗布衣裳,轻盈地在奇花异草间穿行,看似不相宜却又及其相宜。
徐冲倚在床头,目不转睛地看她,他的手和腿现在都可以动了,却按照子豫的吩咐,未从床上下来过。透过窗户,他的目光撞上她的,两人皆心头一动,却谁都没有说话。
子豫走进屋来,还向往常一样,将碗递给徐冲,她看着他喝完,将碗接了回去,这才道,“你方才望着我做什么?”
“你让我想起了一个人,”徐冲冲她微笑,“她也总给我送吃的,若没有她,我可长不了这么壮,更不可能当上捕快。也许也许早在某一个寒冷的冬夜饿死在街头了。”
子豫的嘴唇动了两下,似乎想说些什么,可是终于,她压下了差点脱口而出的那句话,眼睛朝窗外瞟了一眼,轻声道,“身子好得差不多了吧?今晚子时,我就带你离开这里。”
“已经可以动了,虽然还不是那么利索,”徐冲的目光掠过自己被白布缠着的腿和胳膊,“这些带子我早已解开了,现在缠在上面只是做做样子,对了,我的剑”
“晚上我帮你拿过来。”子豫的眼睛生得仿佛比别人灵动许多,所以哪怕她的声音总是淡淡的,但是眼神却能让人感受到她的内心。比如现在,徐冲看着她的眼睛,心中忽然多了些许安慰,哪怕他知道今天晚上他们要面对的是重重困难险境。
“为什么要帮我?”他还是没忍住,问出这句话来。
子豫稍稍一愣,垂下了头,“我”她揉搓着自己的衣角,“我也不想留在这山谷中,成为它的帮凶。”
“这山谷很美,若是没有它,倒是一处桃花源地。”其实徐冲很想说:若是没有它,若是只有我们两个,留在这里倒也是很好的。可是他看着她,心中满是忐忑,终是没将这句话说出来。
是夜,风雪越来越大,雪花从黑得看不到尽头的天上扑下来,在谷中积出厚厚的一层。可是徐冲看到,那些铺满了山谷的鲜花却没有因为寒冷而枯萎,它们虽然沾满了雪粒,却仍盎然盛放,完全无惧风雪的侵蚀。
或许子豫真的是这谷中的仙人吧,受她照拂,这些花草才长得这般旺盛。
徐冲一边将裹在身上的白布拆掉,一边脑中胡思乱想着。
人越是在恐惧的时候,思维就越是活跃,比如现在,他越是想集中精神想一想如何应对可能发生的危机,可大脑偏偏不听他使唤,充斥着各种各样奇怪的想法。
他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常常因为形形色色的理由被父亲责打,字没写好,书没背熟,烧糊了饭,等等等等。父亲经常是突然暴怒,在他丝毫没有防备的时候,已经劈头盖脸的挨了一个巴掌,他甚至不能为自己辩解,因为越是辩解,越是会点燃父亲的怒火。所以后来,他学会了谨慎,也学会了隐瞒,犯了错,他都会尽量地去弥补,不能弥补的,就竭力遮掩下去,不让父亲发现。
杀了那个他到现在都不知道名字的男人,也是为了瞒下自己的过失。可是徐冲知道,自己没有因为杀人而生出一丝一毫的后悔,他也知道,如果有下一次,他还是会选择杀人。这么多年来,掩盖错误,已经成了他无法摒弃的一种习惯。
脑袋上那根筋又开始跳了,徐冲皱起眉头,从衣服的前襟中掏出子豫给他的那朵百合花,轻轻嗅了嗅它的花心。这花儿能让人心里安静,也能让那老妖下的迷药不起作用。徐冲就是靠着这朵花撑到现在,没有变成一具昏昏欲睡的活尸,像李庸那般,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太阳穴的疼痛似乎缓解了一些,他从床上爬起来,走到窗边朝外望了望:子豫为什么还不来?现在已经是子夜了,他们约好了要一起逃走的。
像是听到了他心里的呼唤,子豫的身影出现在他的视野中,她手里握着他的剑,先皇御赐的尚方宝剑。
徐冲推门走了出去,接过宝剑的同时,情不自禁地牵起了她的手,“走吧,机不可失,咱们一起离开这儿。”
子豫的手指在他手心中明显地颤抖了一下,徐冲却将它们捏得更紧了,她没有抽回手,只默不作声地和他一同朝山谷的南边走去。
最南端有一条夹在两座山之间的小道,极窄,人若想从中间通过,只能侧着身子,将前胸和后背都贴在山石上用力挤过去。可是这是唯一一条出山的路,除此之外,别无它法。
“曾经有人为了躲避它,跑到了这里,可是那人生得肥硕,所以进去之后竟无法动弹,活活被山石挤死了。不过你功夫好,身材又精瘦,说不定倒可以从那里钻出去。”
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