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我神之名-第3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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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你的本命神赫尔墨斯,祂的原初之力不会太高,祂的血统远远不及阿瑞斯和赫淮斯托斯,甚至不及阿波罗和阿尔忒弥斯,跟祂的父辈们更没法相比,我一直觉得祂没有成为众神之主的可能。”
“别再乱说渎神的话。”曼达摸了摸美杜莎的嘴唇,美杜莎深深的吻着曼达的手指。
“我的男人,我的好男人,把那颗珍珠给我吧,我保证不会害你的”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美杜莎又开始犯困,可能是天气太冷了。
没过多久,她睡着了,曼达把她收进了体内。
美杜莎犯困,不是因为冷,是因为曼达在手指上涂了些药粉。
她的一句话在曼达的脑海里反复回荡:
“这是神与人最根本的区别。”
他知道自己现在该做什么,他通过冥界回到了七星山,拿出了金骨架天平,把所有的珍珠全都放进了托盘里。
青色的液体出现在眼前,曼达毫不犹豫的吃了下去,这一次,他甚至没有感受到疼痛。
原初之力如此珍贵,单凭这几颗珍珠肯定兑换不了太多,搞不好天平本身还得吃点回扣。
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曼达知道该怎么做了。
按照美杜莎所说的,信仰珍珠来自于凡人对神灵的祈祷和祭祀,被自己征服的那两个部落天天呼喊着猛达拜克噶的名字,这显然算是一种祈祷,想要收获更多的珍珠,必须得让他们学会祭祀。
曼达带着昆塔回到了部落,和酋长伯尤因商量祭祀的事情。
这件事没那么容易,派务士人被拜尔人剥夺了信仰,以至于他们根本不懂得祭祀的概念。
昆塔不知道该用什么流程和祭品来祭祀,他没听过猛达拜库噶的尊名。
曼达也很茫然,说来有些滑稽,他在向自己祭祀,可他不知道该如何取悦自己。
既然是赫尔墨斯的信徒,想必应该和赫尔墨斯的口味差不太多,赫尔墨斯对祭品并不挑剔,只要有熟食就好,当晚,曼达让酋长煮熟了六只物,让昆塔按照赫尔墨斯的祭祀流程向猛达献祭。
昆塔有些犹豫:“我不知道你这么做的目的到底什么?猛达不是你吗?”
曼达一脸严肃道:“其实猛达不是我,祂是一位远古的神明,我借祂的名字,来拯救这些可怜的派务士人。”
昆塔眨着大眼睛道:“这种事情可儿戏不得,指向不明的祭祀会引来未知者的注视,如果是一个强大的未知者,我们可能要面临无法承受的灾难。”
这句话提醒了曼达,拜库噶是派务士人的远古英雄,如果他并没有真正死去,如果祂成为了某种未知的存在,一旦把他招来,问题就严重了。
就算他已经死透了,万一有其他神灵注视这里也不好应付,哪怕是被赫尔墨斯看上一眼,曼达都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
赫尔墨斯哈鲁马斯,老山羊说过,这次契约已经作数了,哈鲁马斯的神名是真实的。
把这次祭祀献给哈鲁马斯,让赫尔墨斯吃肉,自己跟着喝汤,这才是稳妥的选择。
曼达修改了祭祀流程,把祭祀的对象换成了哈鲁马斯,重新撰写祷词,让哈鲁马斯成为祷告的对象,但在祷词中反复提到了猛达拜库噶的名字。
说实话,这让曼达有些心疼,但涉及神灵的事情,无论怎么求稳都不过分。
第二天,在昆塔的主持下,部落顺利完成了祭祀,可结果却让曼达非常失望。
他只收到了三颗珍珠,和平时的齐声呼喊差不了太多。
问题出在哪?肉都被赫尔墨斯吃了?汤水留的太少?
有这种可能,可未必是主要原因,曼达真切的感受到了力量的涌动,很强烈,可就是咳不出珍珠。
第一次的惊人产量到底从何而来?曼达仔细回忆着当时的过程。
他帮着柴格桑的部落打败了拜尔人,柴格桑在部落中央带着全体成员呼喊猛达拜克噶的名字,当时部落的中央还堆满了拜尔人的首级。
首级,人头,祭品
难道说那就是一场祭祀?一场无意之中形成的祭祀?
曼达一拍脑门,貌似这次用错了祭品。
猛达拜库噶喜欢的不是熟食,是人。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喜好?曼达觉得自己不是特别残暴的人。
上哪去找人当祭品?该死的拜尔人这段时间也不来了!
思忖间,曼达忽觉心头悸动,下意识拿出了一枚符咒,紧紧攥在了手心里。
这是用奥德修斯的血做出来的那枚符咒,曼达集中意念,听到了奥德修斯的声音:
“你为什么如此愚蠢?”
“你还有什么资格留在这里当国王?”
“我延续了你上百年的生命,你为什么”
二十秒的时间很短,再加上声音断断续续,曼达只听清了这几句话。
奥德修斯在跟谁说话?这个答案很好想。
他转过脸对伯尤因道:“拉雷斯罗拉亚当了多久的国王?”
伯尤因想了很久,摇摇头道:“我不记得了,得去问问我的祖母,听我祖母说,她很小的时候,拉姆斯就是国王。”
曼达仔细看了看伯尤因的脸,他的年纪应该在五十上下。
“你祖母高寿?”
“今年应该有一百六十三岁了!”
“你高寿?”
“明年正好一百二十岁!”
“你之前送来的那些姑娘高寿?”
“她们都能生孩子,都不到八十岁。”
第六百三十二章 盖亚的礼物
派务士人果真不是曼达熟悉的人种,他们拥有神力,但完全没有神性,虽然他们不是古神信徒,但这些来源不明的神力造成了他们极为长寿,从伯尤因的表述中推测,他们的国王拉姆斯肯定超过了两百岁。
他们的神力从何而来,曼达不得而知,现在也不是探究这个问题的时候。
最关键的是,曼达听到奥德修斯说话了,虽然没有听到另一个人回应,但那人大概率是派务士王。
这就意味着奥德修斯已经穿过了冻原,来到了派务士国,他将联手派务士王来找麻烦,曼达必须全力做好应对,无论神之名还是部落,被奥德修斯偷走都是分分钟的事。
曼达先让伯尤因和柴格桑各自派出一队斥候,严密监视拉姆斯的部落,受到奥德修斯的控制,拉姆斯大概率会发动战争。
骁勇的派务士骑士,骑上了精壮的冻原短腿长毛猪,每人带着一把五尺长的战斧,气势汹汹出发了。
曼达很不理解:“我不是教过你们骑马了吗?我们不是从拜尔人那里缴获了不少战马吗?为什么你们要骑猪?”
伯尤因解释道:“短途行军,战马有优势,长途跋涉,还是猪更厉害。”
这种猪的腿这么短,怎么看也不像擅长长途跋涉的样子,可等看他们的行进方式,曼达被深深折服了。
这种猪不用跑的,他们把肚皮贴在雪地上,四个蹄子像船桨一样在雪上划行,膘肥体壮的大猪就成了在雪地上移动的小船。
“可他们也不需要那么大的战斧,这太容易暴露,斥候的主要任务是探查消息,不是与敌人战斗。”
“战斧不只是用来战斗的,”伯尤因解释道,“冻原猪的皮很糙,骨头很硬,一般的斧头砍不开。”
曼达愕然道:“你们吃”
“粮食吃光了肯定要吃猪的,拜尔人没粮食了,也要杀战马吃的。”
雪上的战船,移动的粮仓,看着一头头战猪带着嘹亮的鼻息在雪中前进,曼达对这支斥候部队有了不小的期待。
当然,一旦遭遇了奥德修斯,这支斥候部队完全没有抵抗能力,他们随时都有失忆的可能,甚至有反过来当卧底的可能。
核心的战备要由沃姆来完成,现在正是他最忙碌的时候,他要在两个部落周围布下细致的防御,曼达还把瓜特尔从七星山带了过来,配合沃姆布置陷阱。
除此之外还要对哨兵的阵型进行调整,这需要精准的部署。
车尔丹的三阶技极限距离是四十步,在天河之尺的测量下,精确到一百零七尺,奥德修斯肯定比车尔丹的距离更远,曼达将这个距离乘以四,再加点零头,每隔五百尺布置一名哨兵。
这点零头可不是随便添的,曼达为此做了复杂的演算。
首先他认为奥德修斯的施术距离不会超过五百尺,而五百尺这个距离让两名哨兵之间还能勉强互动。
假如奥德修斯走进了第一名哨兵的视野,这名哨兵遭到控制,第二名哨兵还有机会做出应对,就算第二名哨兵没有及时发现奥德修斯,第三名哨兵依然有机会逃跑或发出讯号,五百尺的距离,基本可以保证奥德修斯无法同时控制两名哨兵。
假如奥德修斯突破了哨兵的防线,证明他的施术距离超过了五百尺,曼达必须启动备用战术,到时候只能由他和楚伊特接触奥德修斯,其他人必须撤离战场。
试想一下,如果奥德修斯能在两百米外施展技能,这将是多么可怕的事情,曼达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变得不再可靠,这场战斗的级别也达到了曼达不敢想象的地步。
做好了准备,曼达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奥德修斯用什么方法控制了派务士的国王拉姆斯?
从对话的内容来看,奥德修斯曾经延续过拉姆斯的生命,可奥德修斯有这个手段么?
单纯从信徒的角度来讲,他应该没这种手段,因为雅典娜根本没有和生命相关的权柄。
奥德修斯肯定借助了某种神物的力量,可到底是哪种神物能延长生命呢?
把所有已知的线索集中在一起,曼达想到了一个关键因素,他把美杜莎叫了出来,问道:“你的头骨能否产生神力?”
美杜莎眨眨眼睛道:“当然可以,我是神的女儿,我流着神灵的血,虽然失去了神性,但身体天赋还在。”
“你没有原初之力,也没有信仰之力,你的神力从何而来?”
“这有什么不明白,你的神力又从何而来?”
“我是神的信徒,我的神力来自于神灵的恩赐。”曼达不明白美杜莎为什么要这么问,这是每个古神信徒都知道的常识。
美杜莎接着问道:“神灵赐给了你什么?”
“神灵赐给我了神之血,”曼达指着胸口道,“我有神血石,我的神力从神血石来!”
“从神血石来,”美杜莎放声大笑,“好吧,就算是真的,神血石里的神力用完了呢?”
“用,用完了,还会再有的,神灵还会再次通过神血石补,补充给我。”曼达有些口吃,他也知道这个解释有些牵强了。
难道神力不是来自于神灵吗?难道信徒们口口相传的真理是错的?
美杜莎笑着勾了勾曼达的鼻梁:“我的男人,你真是傻的可爱,你以为神灵会亲自赐予你神力?就像喂你吃面包一样,饿了就喂你吃一块?你以为神灵真的那么慷慨吗?在我活着的时候,宙斯的入阶信徒有上万人,难道宙斯要把力量分给他们每一个人吗?每次战斗,你的神力都会有消耗,消耗之后神灵再亲自为你补充?你以为神灵真的有那么好的兴致?”
“难,难道,没,没有么?”这个深层次的问题,颠覆了曼达对自己的认知。
他是赫尔墨斯的独苗信徒,在他看来,自己的力量都是赫尔墨斯赠与的,这是理所当然的。
可美杜莎说的有道理,万一信徒很多该怎么办?
宙斯辉煌的年代,曼达没有经历过,但他想到了另一位辉煌的神灵。
神罚武士的数量有多少?如果都去瓜分神罚之主的力量,估计神罚之主也干不了别的事情了。
神灵不是充电器,也不是加油站,信徒的力量来自别处。
美杜莎解释道:“神灵只给了你方法,把体力转化成神力的方法,同时用神血提升你的身体天赋。”
曼达指了指自己的胸口,问道:“也就是说,神血石,是个转换器?”
“什么是转换器?”
“就是把体力转换成神力的地方?”
“差不太多,”美杜莎点点头道,“凝聚的神血越多,转换的能力越强,身体天赋也越好,实力也就越强大。”
曼达揉了揉额头,美杜莎低声道:“是不是觉得头疼?这是凡人不该探究的知识。”
是啊,不该探究,一旦探究清楚了,曼达只会为信徒的悲惨命运而感叹。
他越发觉得信徒只是功能强大的机器人。
平复许久,曼达问道:“你和我们一样,也是用神灵的血把自己的力量转换成神灵的力量?”
“道理上是这么说,”美杜莎面带不屑道,“可我和你们不同,你们身上那几滴血不能和我相提并论,我的身体可以把体力完全转化成神力,几乎不需要任何时间。”
转化效率百分之百,转化时间近乎为零,美杜莎的身体竟如此强大,等她恢复了身体,还会这么温驯么?
今后该不会每天都要面对她的暴力吧?
而且曼达还有另一个隐忧:“普通人能否从你的头骨中获得神力?”
“那是不可能的,”美杜莎摇头道,“我的躯体只有在我的灵魂掌控之下会产生神力,除了一个部位。”
“哪个部位?”
“我的双眼,我的眼睛即便离开了灵魂也能获取力量。”
“从何处获取?”
“从我的祖母那里,大地女神盖亚,”美杜莎放慢了语速,眼神之中充满了敬畏,“我的双眼是祖母送给我的礼物,左眼决定生,因为所有的生命都来自盖亚的怀抱,右眼决定死,所有的生命都将回到盖亚的怀抱,只要有土地的地方,我的左眼可以释放力量,能治愈一切伤痕,只要有土地的地方,我的右眼可以吸收力量,能把我的敌人变成石头。”
“被你的右眼变成石头的人,其实是被你吸走了所有的力量?”
美杜莎点头道:“失去一切力量的驱壳,等于重新回到了盖亚的怀抱,变成了大地的一部分。”
“被你右眼吸收的力量去了哪里?”
美杜莎道:“当然是进入了我的身体,神力直接为我所用,体力被我转化成神力。”
“如果把你的右眼和头盖骨放在一起,岂不成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