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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赐我神之名-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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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能在这里献祭,这是喀耳刻的祭台,你只能向本命神献祭,才能召唤祂的仆人。”

    “额……也就是说,我不能召唤那个妖艳的女人?”

    “她是喀耳刻的仆人,你是喀耳刻的信徒吗?”老巫婆诡异的笑道。

    “那我还能买到药方吗?”

    “这很难,能买到什么取决于你的本命神是谁,”老女巫抱着拐杖,好像在搜索某段回忆,“让我想一想,如果是雅典娜的话,你能买到世上所有的书籍,如果是阿波罗的话,你能买到所有的草药,如果是阿芙罗蒂特,你能买到各种精致的首饰、胭脂和衣衫,如果是……”

    “如果是赫尔墨斯呢?”

    “赫尔墨斯……”老巫婆想了很久,给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答案,“所有的!”

    “所有的?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想要的一切,赫尔墨斯是商人的守护神,还是诸神的使者,这世上没有祂买不到的东西,只是价钱不会太公道。”

    曼达好像听见了本命神的吐槽:“胡扯,我比谁都公道!”

    他正想询问向赫尔墨斯献祭的方法,忽听门外传来了狮子女的声音:“老巫婆,把小心肝儿还给我吧,他陪你的时间够久了。”

    “我也不想在他身上浪费那么多粮食和药草,让他收拾一下东西赶紧滚蛋,你在下边等他,这里苍蝇太多了。”

    一片苍蝇飞了出来,斯芬克斯赶紧躲到了山洞外面,不要侵犯老女巫的领地,是他们彼此相处的规则。

    老女巫把曼达带到了山洞深处,拿出了改变气味的药方和献祭仪式的咒语。

    “只要到了一阶,每个信徒都能向本命神献祭,献祭的方法都一样,区别在于祭台的布置,每位神灵都有自己独有的祭台,千万不要弄错,去伯爵的书房里找,耐心一点,你一定能找得到,记住,平时的献祭可以随意一些,但第一次献祭非常重要,现在把药方背下来,快一点。”

    哪有那么好背,这是复杂的古亚兰迪斯语,曼达只跟着昆塔学了一点点。

    艰难读过一遍,曼达讨好的笑道:“我能把这张羊皮纸带出去么?给我两天时间,我肯定能背的下来。”

    “你不能从山洞里带走任何不属于你的东西,否则我会把你永远留在这里,或许是你的人,或许是你的尸体!”波蒂娅变得异常狰狞,曼达不敢多说,在熟读了几遍之后,勉强把咒语记了下来。

    斯芬克斯还在山洞外催促,波蒂娅已经替曼达收拾好了行囊。

    “滚吧,蠢小子,如果你想活的长一点,不要在任何人面前提起我,更不要提起我教过你的东西。”

    曼达点了点头,刚走到洞口,又听老女巫叮嘱了一句:“在没得到伯爵允许之前,永远不要尝试逃走,除非你有办法杀死他,否则他会有无数办法找到你。”

    说完,老女巫丢出了手杖,把曼达送到了山下。

    看到曼达的脸颊圆润了不少,狮子女忍不住捏了一把:“小心肝,你长胖了,看来波蒂娅对你很好。”

    曼达没作声,狮子女挥起翅膀,刚要把他拎起来,却听曼达道:“能不能让我趴在你的背上,就一次!”

    狮子女皱眉道:“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我很勇敢,我应该得到你的奖赏。”

    曼达实在找不到更好的理由,没想到狮子女真的趴在了他的面前。

    “上来吧,不许乱摸。”

    曼达爬上了斯芬克斯的脊背,用脸颊蹭了蹭她背上的毛。

    斯芬克斯觉得有些痒,她笑了笑,带着曼达飞了起来,在离开地面的一刻,曼达立刻拿出了背囊中的羊皮纸,用鹅毛笔蘸着墨水飞快的写下了药方。

    必须写下来,否则一会就忘光了。

    用写,不能让伯爵发现,一些好记的内容只记大意,不好记的地方用模仿发音记下来。

    斯芬克斯带着曼达在山谷里盘旋了一圈,飞进了城堡的大门,曼达赶紧收好纸和笔,跟着斯芬克斯走向了伯爵的房间。

    房间传来了熟悉的竖琴声。

    伯爵,真的醒了。

 第三十七章 接替者

    站在伯爵面前的不只有斯芬克斯和曼达,所有参与过这场战争的人悉数到齐。

    伯爵叫他们来的目的只有一个,论功行赏。

    斯芬克斯居功至伟,在伯爵重伤期间率领全员扞卫了山谷,因为她已经获得了神之名,功勋对她来说已经没有意义,她也不想要神物,普通的神物她看不上,珍贵的神物伯爵也不会赏赐给她,所以她选择一百个金币的赏赐。

    接下来是莱昂德,功劳自不必说,他得到了一百点功勋,功勋值已满五百点,伯爵允诺,将全力为其寻找三头犬的神器,并在获取神器后,立刻为其举行祭祀。

    接下来是一阶信徒,参与战斗的共有四位一阶信徒,包括沃姆在内,所有人都得到了丰厚的奖赏。

    接下来终于轮到了白鸭,在白鸭之中,曼达的贡献无疑是最大的,可没想到伯爵第一个提到的人是昆塔。

    “你在战争中向斯芬克斯提出了很多有用的建议,在敌人第一次入侵时你表现的非常英勇,我可以赏赐你三十点功勋,算上之前的功勋,你已经累积到了一百点,可以换取第二次祭祀的机会,我相信神灵会为你敞开一阶信徒的大门。”

    昆塔的身体不自觉的颤抖了一下,曼达心道:“完了,这个二五仔又要去提丰面前作死了。”

    沉默片刻,昆塔抬起头道:“大人,我暂时不想要功勋,我不擅长战斗,希望能拥有一件神物来保护自己。”

    伯爵皱眉道:“你想当一辈子白鸭么?”

    昆塔摇头道:“我做梦都想得到神灵的恩赐,但我知道我的历练还不够,贸然祈求,可能会触怒神灵……”

    话没说完,空气陡然变冷,伯爵的脸上多出了两只眼睛。

    昆塔说出了伯爵不想提及的事情,他刚刚触怒了提丰,并且遭到了严厉的惩罚。

    他仔细端详着昆塔,幸好昆塔说的是实话,经过了令人窒息的安静,房间里渐渐回暖,伯爵的神情也缓和了下来。

    “你想要什么样的神物?”

    昆塔道:“我想要那把由赫淮斯托斯的信徒打造的匕首,斯芬克斯把它借给了我,那把匕首在战斗中救了我的命,我想能真正拥有它。”

    曼达在心中为昆塔竖起了拇指,作为一个被众人嫌弃厌恶的小人物,从不贪婪是他的生存之道。

    “我说过,那不算是神物,”伯爵思忖片刻道,“我把匕首和护腕全都给你,你的功劳配得上这份赏赐。”

    所有的白鸭都得到了赏赐,直到最后伯爵终于提到了曼达。

    “成功拖住了第一波敌人,差点杀死了山谷的叛徒,发现了索伦斯的营地,还带回了强大的神物,我真不知道该用什么来赏赐你了,千万别说你还想要金币。”

    呃……

    不说金币该说什么呢?曼达的脑海里迅速推演着不同选择的结果。

    选择神物?

    伯爵大概率会说,没有合适的神物赏赐给他,然后让他选择功勋。

    直接选择功勋?

    伯爵大概率会给他一百点功勋,然后为他安排第二场祭祀。

    提丰是硬钢过宙斯的神灵,如果敢欺骗他两次,曼达大概率会作死成功,肉身被毁,灵魂被投入地狱深渊,连投胎的机会都没有。

    犹豫再三,曼达做出了选择:“我还是想要金币。”

    壁炉的火熄灭了,房间冷的瞬间结了冰。

    狮子女干笑了一声:“多,多么,多么贪心的小家伙。”

    伯爵眨着四只眼睛看着曼达,轻声问道:“难道我这里没有其他东西可以吸引你吗?”

    “我真的想要……金币。”在如此寒冷的状况下,曼达的汗水湿透了衣衫,可他的选择依旧没变。

    狮子女微不可见的摇了摇头,表示对曼达爱莫能助,昆塔闭上了眼睛,他知道曼达的无奈,但不敢想象曼达的结局。

    莱昂德的举止有些奇怪,他在不停的吸鼻子。伯爵见状也仔细闻了两下,房间里有股怪味道,好像什么东西烧着了。

    “是奇美拉!奇美拉的味道。”莱昂德惊讶的看向了曼达,曼达的汗水正在冷气中蒸腾。

    狮子女也笑了:“难怪这小家伙这么贪财,难怪他能抓破九头蛇的鳞片,他得了奇美拉的一阶技——利爪。”

    这句话可真是救命助攻,九头蛇的鳞片比上等钢铁还要坚硬的多,沃姆咬断了尖牙都也没能留下一个牙印,却被曼达赤手空拳抓穿了,迄今为止,曼达也没能给出合理解释。

    而奇美拉的一阶技是利爪,在魔神之中,单以穿透力而论,奇美拉的利爪仅逊色于三头犬的尖牙,虽然没有人做过试验,但穿透九头蛇的鳞片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房间再度回暖,伯爵歪着头看着曼达,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山谷里多久没有出现奇美拉的信徒了?”

    斯芬克斯道:“上一次是在五年前,那家伙刚入阶就战死了。”

    “我记得他,同样是个贪心的家伙,”伯爵看着曼达道,“你既然入阶了,短期内也不可能再升阶,功勋对你的确没什么用,那就按你的意思,奖励给你金币吧,你想要多少?”

    别贪心,千万别贪心,曼达伸出一只手掌道:“我的贡献至少值五个金币。”

    “那太少了,我给你三十个金币。”伯爵展示出了超乎想象的慷慨,曼达长出一口气,心里默默的感激着老女巫。等金币到手之后,他要给波蒂娅买几套漂亮衣服,再买一根上好的手杖。

    所有人都得到了赏赐,按理说该就此散去。可伯爵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做,失去了老亚曼,意味着失去了山谷之外的眼线,他要找个人来接替这个位置。

    “有谁愿意到山谷之外生活一段时间吗?”伯爵微笑的看着众人。

    很多人向往着山谷之外的自由,可没有人敢轻易说话,谁也不敢断定伯爵是不是在试探他们。

    众人全都保持沉默,伯爵看向了斯芬克斯。

    狮子女知道自己肯定没希望,莱昂德也没有机会,他们两个是山谷的战斗主力。

    看到众人满怀期待却又畏畏缩缩的表情,斯芬克斯微微一笑,选中了曼达。

    “让他去吧。”

    曼达心头一颤,他非常想去,可狮子女这么做可能会引起伯爵的怀疑。

    伯爵瞟了曼达一眼,对斯芬克斯道:“为什么选他?”

    “因为他击败了老亚曼,还差一点杀了他,他有足够的智慧在山谷外面生存。”

    伯爵看着曼达,问道:“你想去么?”

    “想!”曼达点点头,在伯爵面前不能撒谎。

    “我凭什么相信你呢?”

    曼达沉思片刻:“您可以找个人和我一起去。”

    “监视你?”伯爵一皱眉,“你那么聪明,谁又能看得住你呢?”

    曼达转脸看了看沃姆,沃姆一怔,转脸对伯爵道:“我不想离开山谷。”

    沃姆说的是真心话,他厌恶山谷外面的生活,可伯爵并没有给他选择的机会。他需要一个聪明人,更需要一个忠诚的人来监视这个聪明人,山谷里最忠诚的人无疑就是沃姆。

    “大人,我真的不想去!”沃姆有些恼火,甚至不惜顶撞伯爵,“如果我走了,书房由谁来看管?”

    伯爵笑了,他命令其他人退下,只把曼达和沃姆留在了房间里。

    沃姆还在做着最后的抗争:“大人,我不懂得赶车,我没办法接替老亚曼!”

    曼达低声道:“我们不需要赶车,我们可以做点别的事情。”

    伯爵摸了摸额头,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我差点忘了,沃姆可是山谷里最好的酿酒师,我还真有点舍不得他酿造的葡萄酒。”

    沃姆道:“那我就更不该离开!”

    伯爵拿出一张羊皮纸,写了一封书信。

    “把这封信交给牛角镇的杜尼森,告诉他你们想开一家酒馆,那里离山谷很近,便于运送物资,也便于打探消息。”

 第三十八章 酒馆

    牛角镇,土得掉渣的名字,比铁山镇听起来还要土,可这却是一座真正意义上的镇子,比铁山镇要大的多,比富庶的烟石镇还要略大一些。

    牛角镇地处交通要道,领主是盖萨克子爵,盖萨克家族在这里经营了五世,镇子外面有城墙,有巡哨的士兵,镇子里居住着四千多领民,俨然一座小型城市。

    交了人头税,进了小镇,等找到杜尼森的住处已经到了下午。他是牛角镇酒商的行会会长,只要找到了他,就等于找到了营业执照。

    杜尼森是个四十岁上下的小个子,目测身高没有超过一米五,一头暗红色的卷发,满脸的络腮胡子,一双浅褐色的眼眸透着商人独有的世故和狡诈。

    读过伯爵的书信,杜尼森的脸上露出了难以揣度的笑容,他先看了看沃姆,问道:“你是雷姆斯?”

    沃姆没回应,他的眼睛正看着别处,只要到了人多的地方,沃姆就变得沉郁而易怒。

    杜尼森没有计较沃姆的态度,转而又问曼达:“你叫尼达利?”

    曼达点点头,指着沃姆道:“他是我的父亲。”

    雷姆斯和尼达利,是伯爵给他们起的假名,他们名义上的关系是父子。

    杜尼森重新看了一遍书信,摇摇头道:“你们想经营酒馆?这可不是什么好主意,看你父亲这张脸,不会有客人上门的,不如去卖牲口吧。”

    这也算得上一句中肯的建议,牛角镇的牲口市场很出名,周围村镇的农人都来这里买卖牲口,有不少贵族也来这里做牲口生意,主流生意行情明朗,曼达还真有转行的打算。

    可沃姆突然开口了:“我们要开酒馆。”

    阴沉的语气似乎不容拒绝,杜尼森耸耸肩,拿出了一张契据。

    “镇子西边有家老店,做了几十年酒馆的生意,店主去年搬去了金光城,因为走得匆忙,所以把酒馆交给了我,价钱好商量,只要二十五个金币,如果你们愿意,现在我就带你们去酒馆。”

    二十五个金币?开什么玩笑?在铁山镇,二十个金币足够买下一座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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